第81章 欺骗 “她可是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

    天华市一共有8家blue bottle, 电话里,成明昭并没有说是哪一家。薛翎拨回去,回应他的只有漫长的忙音。

    他害怕极了, 握着手机睁眼过了一个晚上。全世界只有薛志安和他知道周小芊的存在,不,甚至他都不知道。薛志安不喜欢他提起这件事,如果被薛志安知道, 他会遭殃的——

    成明昭是怎么得来的消息?薛志安不喜欢薛鸿云以及她的一家,他和成明昭走得这样近,如果被薛志安知道, 他会遭殃的——

    可是, 成明昭说她见过周小芊。他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母亲了,他比任何人都要更渴望知道周小芊的下落。如果他小心点, 不被薛志安发现, 那么就不会遭殃。

    周五,薛翎驱车前往blue bottle, 他一家一家地找过去, 终于在其中一家看到了成明昭的身影。

    她拎起打包好的咖啡, 对着匆匆闯入的薛翎说了声早上好。

    俩人坐在车内, 成明昭分了一杯给他, 薛翎迟疑了一下接过。他根本没有心思喝什么咖啡, 心焦如焚地问正在悠然啜饮咖啡的成明昭:“周小芊呢?”

    今天天气很好, 虽然还是很冷, 阳光透过挡风玻璃笼罩在成明昭的身上。以往见她, 她都扎着发,不是盘发就是束发,今天却披着头发, 两条乌黑滑亮的长发躺在胸前,看上去很不一样。

    薛翎没怎么和这位表嫂接触过,听人说她家世显赫,是家中的长姐,名副其实的千金。这样的身份,怪不得连阳光都偏爱她。

    清晨的微熹独独落在她身上。薛翎坐在阴影里,即使车内暖气开得很足,但他还是很寒冷。

    手中的咖啡迟迟没喝,他冷静了一些。

    “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冷静使他有了警惕心。

    他听到一声轻笑,抬起头,和成明昭对视上。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头扭了过来,她的眼睛太黑了,这让薛翎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一些动物。他不习惯被人这样凝视,尤其是被这些富家子弟凝视。他总觉得这是一种嘲笑。

    薛翎的眼下挂着肉眼可见的阴影,唇无血色,看来这件事几乎把他逼得夜不能寐。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

    空气中有咖啡的味道。

    “重要的是,你想不想知道。”

    薛翎骤然抬起眼。

    成明昭笑着看他,重新举起咖啡,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

    薛翎回到家,心如鼓擂。他游魂般走到窗边坐下,手里握着成明昭给的地址。这串地址他再熟悉不过,因为那是周小芊的老家,也是他的老家。

    地址太过具体,具体到了某一个建筑,具体得令人害怕。

    成明昭把写了地址的纸条放在他手里,口吻像是在邀请他做一个游戏:

    “仔细找找看,你是她的儿子,你一定能找到的,对吧?”

    他听得懂又好像听不懂,这句话似乎瞬间抽空了他的思考能力。

    兜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薛翎如梦似幻地拿起来接。

    “什么时候回来?”

    是薛志安的声音。

    “过段时间。”

    他的嘴唇有些麻。

    “过多少时间?”

    薛翎从地上站起来,往窗外看。

    “下周。”

    他骗了薛志安。

    “不要天天和权西野混在一起,你应该有你的事业要干。”

    薛翎没应声。

    “爸爸,我妈应该已经过上好日子了吧。”

    对面哼地一笑。

    “她可是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你怎么又提这件事?”

    “没什么,我挂了,下周会回去的。”

    他挂了电话,把手里被汗浸湿的字条打开。

    周一,薛翎披上外衣,没有履行回美国的诺言,他下楼坐进自己车,启程前加了一次油,开了三天三夜到了奉安县。

    车停在派出所前,他打开车门,爬着出来,走了两步,又跌倒在地上。值班的民警赶上去把他扶起来,薛翎什么话都没有说,把手里的字条给他们。

    奉安县金太阳村,围了一堆人,村民驻足观望。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天才亮,警笛比鸡鸣还要更快一步把他们从睡梦中叫醒,有人打开门,看着一辆接一辆地警车进村。

    寺庙周围被拉上了警戒线,远远只能看见一群警察在里面忙碌。翁奶奶替他们打开了那间戏屋,然后也被请到了警戒线外。她年纪大了,没见过这种阵仗,心口突突地跳,她焦心地跟旁边人抱怨,早就说那间房屋臭得不正常,肯定有问题。

    有人问,难道是闹鬼了,警察来捉鬼。

    有人反驳,对面就是神仙,哪有鬼敢来。

    有人猜测,是不是地下有古墓,埋着古董。

    如果是这样,真是亏大了,早前建房的时候也没听说有挖出东西啊。

    村民聚在一堆,众说纷纭。早上到中午,里面的工作仍然没结束,不少人端着饭碗边吃边看。

    不一会儿,忽然开来了一辆小型挖机,隔了一会儿,又有人扛着电镐进去。

    轰隆隆了大半天,里面大喊:“找到了找到了!法医!法医!”

    他们又看到一群穿着蓝衣服的一个接一个走进戏屋。

    淮南市奉安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清晨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奉安县金太阳村有尸体,当天下午两点,警方在金太阳村寺庙对面的建筑下挖出装有尸体的行李袋,袋子里的尸体已经白骨化了。

    经法医鉴定,死者为女性,死亡年龄大致在29岁,推断死亡时间为15年左右。死者生前遭受了机械性损伤,腿骨、骨盆、肋骨多处粉碎性骨折,头颅凹陷性骨折,由此几乎判断这是一起谋杀案。

    现场残留一只黑色的便携式行李袋和几件衣物,没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早晨,薛翎报完警就晕了过去,被民警送到附近的医院,他躺了一天,得知挖到了尸体,但还没确认身份,于是主动提供了自己的DAN。

    技术人员从死者肋骨中提取了DNA,对比结果很快出来,薛翎和死者的DAN一致,确定死者是薛翎的家属。

    民警找到薛翎询问死者的具体信息,薛翎目光僵直,张口回答:“她是我妈妈,她叫周小芊。”

    周小芊,出生于1977年8月10日,本科学历,未婚,家中只有一对父母,都在她死后四五年相继离世。

    薛翎出院后,被再一次带回了警局,对于警察的询问,他一个字都回答不出来,始终保持呆滞的状态。

    同一时间,成明昭坐在车里,准备前往公司。

    突然,车身猛地打了一个弯,急刹停车。

    旁边传来车辆相撞的刺耳声响。

    成希回头,头上出了一层汗,“没事吧?刚才突然冲来了一辆车——”

    成明昭降下车窗,望见薛烨的车撞上前面的一辆黑色轿车,她仔细一看,那是一辆别克车。

    黑色别克立马驶离现场,交警匆匆赶来,一批人留在现场,一批摩托追了上去。

    留下的那辆白色劳斯莱斯车头被撞瘪,那是薛烨的车,她认得。

    车门被打开,薛烨下来,额头上还挂着一道血。安全气囊已经弹出,他被飞溅碎片划伤了头。

    薛烨气喘吁吁地来到她的车窗前,左右查看坐在车里的成明昭有没有受伤,见她没事,松了口气。

    “刚才那辆车,突然变道,往你们这边冲”

    他抹了一把脸,沾了一手血,才知道自己受伤了。薛烨有些头昏眼花,看见那辆车发疯,他想也没想一脚油门轰了过去。

    成明昭从包里拿出一只手帕,伸出窗子擦了擦他脸上的血,心里还在想着那辆别克车。

    薛烨脸色白得吓人,他想,如果自己没有跟在明昭身后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走上前,带走了薛烨。

    薛烨用明昭的手帕捂着额头,正在局里做笔录,看到那辆别克车主被抓了回来,当即一个箭步上去把人揪起来轮了一拳,四面八方的警察上去拉开了他。

    别克车主是酒后驾车,呼吸中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现在要送到医院抽血检测。

    薛烨狠狠盯着他那张如无其事的脸,想要冲上去又被警察拦下:“不可能!他是故意的,他是杀人未遂!”

    别克车主挠挠脖子,没有理他。

    明昭买了一瓶水回来,两名交警带着别克车主离开,与她擦肩而过。那个男人忽然回头,无所畏惧、毫无愧疚地直视她,嘴角隐约有笑意。

    这一幕被薛烨捕捉,他再一次冲过去,被成明昭拦下,“别急。”

    她转身把那瓶冰水摁在薛烨红肿起来的额头上,痛得他倒抽一口气。薛烨重新坐下来,拿着水既后怕又郁闷:“娜娜,还好你说今天分车出门,不然我不敢想是什么结局。”

    明昭笑,在他身边坐下,“什么结局?我们两个都躺医院,正好给自己放个假。”

    薛烨去牵她的手,反复摩挲,低头不语。他仰起脸把眼泪逼回去,“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

    “我什么事也没有,”明昭拍拍他的手背,“你应该好好保护你自己。”

    俩人安静地牵起手,各怀心思。

    薛烨咬牙暗忖,绝不能放过这个司机,他必须让他吃点苦头。

    成明昭并没有产生和薛烨一样的愤怒,她知道刚才那个男人不过是傀儡一只。她在琢磨那辆别克。

    别克,又是别克。

    看来已经有人坐不住了。

    人总是这样,越急,破绽就越多。

    第82章 预感 “别担心,有我在。”

    回到家, 莲姨正好站在院门前,见到成明昭,她像往常一样笑着问好:“太太, 我今天炖了您喜欢的石橄榄陈皮鸭。”

    她手里拿着东西,成明昭的目光移上去,莲姨托着手里包裹,回答:“刚才派来的快递, 我先拿去消个毒。”

    “给我吧。”

    成明昭接过那件包裹,对着莲姨微笑,“辛苦了, 我吃过晚饭, 陈皮鸭就麻烦你解决了。”

    莲姨望着她进屋的身影,心中不由得感叹, 成明昭是她见过最平易近人的有钱人。

    她二十多岁就出来给人家当保洁, 服务过的有钱人不计其数,工作压力和雇主的财力呈正比。还算过得去的普通家庭, 料理起来麻烦事多, 总是扯皮, 讨不到一点好, 隔三岔五疑心她会贪小便宜, 冤枉气没少受。

    这些人恩怨还不少, 多是一些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琐事, 闹得鸡飞狗跳。她在二十多岁那年理解了世人常说的“贫贱夫妻百事哀”。

    中产阶级又比普通家庭好些, 会拿她当半个亲人, 有好吃好用的少不了她的一份,待人不错,也好说话。再往上更清闲, 通常一年里只有一两次能见到雇主,她做好分内的事,就能享受超出传统蓝领的待遇。

    成太太和他们比起来又要更好,只要自己能做的,几乎都是亲历亲为,把他们这些佣人当作同样平等的人。以往在别家干活,无论对方是小有钱,还是大富豪,面对他们这些人,多少自带微妙的距离感。

    这种距离源于阶级。他们血管里流淌着不一样的血,所以过着不一样的人生,一个生来被别人服务,一个生来服务别人,这是由血液决定的。那些生来被服务的也知道自己是被服务着的,所以看他们的眼神就像看一件工具——鞋刷、或者拖把。这不是歧视,因为他们没有主观上的恶意,这是天然的傲慢。

    但成明昭和这些人不太一样,莲姨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也许是她没有高人一等的阶级感,让人很安心。阶级感无法靠后天养成,她能嗅出来,那是从血里散发出来的味道。成明昭身上没有这种味道。

    成明昭对她,对和她一样的人,感情上没冷落过,物质上没缺少过。做他们这一行,遇到一个好的雇主是很幸运的,她觉得自己可以跟成明昭一辈子,只要对方不辞了她。

    莲姨出神地想着这些事,又看见薛烨匆匆回来,头上还扎着纱布,她吓了一跳:“这是怎么搞的呀?”

    薛烨停下脚步,“没事,遇到了一点小车祸。”

    “天呐。”

    莲姨捂住嘴,跟了上去。相比之下,她就能闻到薛烨身上的那种味道,有钱人普遍都是这种味道,说起来也见怪不怪了。这些味道闻久了,就会发现没什么稀奇的。

    她闻过最忘不了的味道,是在薛家,从那位薛太太身上散发的。成明昭夫妇回国都会带上她,她有幸在那个家里见到了薛烨的母亲薛鸿云。

    那是一种恐怖的味道,即使她没有和对方接触过,仅仅呆在一个空间里,都能感受到强烈的生理不适。就像食草动物见到顶级猎食者,那是一种源于基因的恐惧。

    她活了四十多年,逐渐能分出这两种味道的区别。一个是由钱生出来的优越,初闻让人自卑,闻久了容易忌忮。一个是由权生出来的压迫,别说闻,光是听个名号就已经让人由内而外的害怕,不由自主的屈服。

    成明昭来到书房,一边用美工刀划开包裹,一边接听电话。

    “东西我收到了,谢谢你,易萱。”

    “谢什么,多大点事?谁让这么巧,我小姨就是那所大学毕业的,正好在司法局,调个卷宗而已,一句话的事。”

    “下次好好聚一聚吧。”

    “等你这句话。”

    成明昭挂了电话,拆开文件袋,里面是扎好的文件。她翻开细细阅览,权韶念那场车祸得追溯到千禧年,那个时期天眼系统并不成熟,没有铺天盖地的监控,既然看不到现场,那么只能依赖文字,而最有说服力的文字就在她手中。

    这件案子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已经结案。肇事者姓赵,酒驾撞人,被判了七年。

    【甲方(肇事司机)】

    姓名:赵志刚

    性别:男

    年龄:38岁

    车辆信息:车牌号海A·82193,车辆品牌型号别克GL18,车辆识别代号LSGDC82C7YH001234,发动机钢印号LCV*170035700*

    附件里夹带了多张事故现场图,她抽出印有当事车辆的纸页,又从抽屉里拿出打印好的——那辆从金太阳村打捞上来的二手别克gl8图,两张放在一起,车型一模一样,车牌号一模一样。

    李京纾告诉她,她调查过,这辆车的第一任车主是薛长明,之后不知什么原因又把它给转卖给了别人。

    成明昭仰靠在椅子上,打量着手中的两幅图,笑了。

    手机在这时响起来。

    她接通,对面是薛翎。

    “告诉我,谁干的?这一切都是谁干的?”

    成明昭拿远了手机,等他神经质的声音消停,她回复:

    “与其问我,不如问问你自己,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对面安静了,最后挂断了电话。

    看来他在金太阳村找到了妈妈,进展得很顺利。事情正在往她期待的方向发展。

    夜深,成明昭从浴室出来,到楼下倒了一杯牛奶。门铃忽然响了,她与莲姨对视一眼,莲姨快手快脚地跑到门口,点开监视器,呀地一声叫起来:“太太,是权小姐!”

    权西野坐在沙发上,莲姨给她递了一杯温水。她没心情喝,一只腿不停在抖,成明昭换了一套衣服下楼,她立刻站起冲到成明昭面前,上气不接下气:“我妈她——我妈她——”

    “冷静点,”成明昭牵住她的手,她的手冷得厉害,“喝口水再说。”

    权西野被她带着重新来到沙发前坐下,端起那杯温水送到嘴边慢慢含了一口,也许是看见了成明昭的缘故,她不知不觉冷静了下来。

    晚饭后,她和权韶念看了一会儿电视,她压根没有心情看,只是耐着性子陪母亲。权韶念似乎察觉到她状态不佳,于是关了电视,让她早点休息。

    俩人各自回房之前,权韶念牵着她的手,捏了捏她的脸。

    “西野,你长大了。”

    她笑着说出这番话,没有后文。这段时间,权西野什么也没告诉过她,却又觉得她什么都知道了。

    半夜,她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声尖叫。

    权西野来不及穿外套和鞋子,赤脚闯进了母亲的房间里,抹黑打开了灯。

    权韶念坐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满脸泪水。权西野扑到她身边抱紧她,以为她又做噩梦了,“没事,妈妈,有我呢,没事。”

    “不,”权韶念摇摇头,她带着点哭腔,回头看她,虽然泪水打湿了脸,但目光却很坚毅,“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什么?不要着急,你慢慢告诉我。”权西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努力让她恢复平静。

    “我什么都想起来了,为什么——”

    权韶念喃喃自语,忽然眼一翻倒在她怀里。

    救护车接走了权韶念,医生说她没什么大事,属于血管迷走性晕厥,可能是太激动导致的。

    一个小时后,权韶念醒了过来,她说她不想住在医院,于是权西野又带着她回到了家。

    权西野拿来安眠药递给母亲,“妈,你先好好睡一觉,有事咱们明天说。”

    醒来后的权韶念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她点点头,服完安眠药后重新睡下。

    “我妈妈她,想起来了。”

    权西野从来没有见过母亲这副又哭又自言自语的模样,中途还晕过去一回,她全程都在强装镇静,实际上害怕极了,她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这个时候,她只想到成明昭,只能依靠成明昭。

    听完她的讲述,成明昭点点头,“走吧。”

    “走”权西野茫然地看向她,以为她在赶自己。

    成明昭拉着她的手把她拽起来,“我和你一起走。”

    车子穿过繁华的市区,即使已经深夜了,街道上依旧霓虹闪烁。权西野靠在她的肩上,低低地抽泣起来。

    成明昭伸手抚摸她的脑袋。

    “我没照顾好妈妈,如果她有什么事,我一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成明昭揉着她瘦削的肩,安抚她:“别担心,有我在。”

    俩人回到家,托安眠药的福,权韶念还在睡觉,姿态很宁静,没出什么意外。客房没收拾,成明昭和权西野睡在一张床上,权西野看着天花板,没有睡意。

    “娜娜,对不起,这么晚了还要麻烦你。”

    成明昭牵住她的手,“睡吧,别想这么多。”

    权西野翻过身,紧紧挨着成明昭,似乎这样才有一点安全感。

    “我好害怕。”

    “害怕什么?”

    她摇摇头,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说不清自己在害怕什么。

    只是有种预感。

    “我害怕回不去了。”

    “你想回到哪里去?”

    权西野睁着眼睛。

    “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这一晚过去,我前二十年的生活,全都要灰飞烟灭了。”

    第83章 杂种 “一直欲擒故纵的人不是你吗?”……

    权西野睁开眼, 下意识往旁边摸,没人。

    她猛地坐起来,穿上鞋子跑进权韶念的房间, 被子铺得平平整整的,人却不见了。

    权西野用虎口使劲砸眉心,心脏剧烈地跳动。

    都怪自己睡得那么沉。

    她已经有段时间没睡得这样死了,为什么会这样?

    权西野快步回到房间, 拿走柜子上的手机,边拨打母亲的电话,边往客厅跑。

    “西野, 你醒了?”

    她先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 是曲奇饼。然后抬头看见了端着烤盘的权韶念,目光又一转, 吧台前站着正在搅咖啡的成明昭。

    权西野打电话的手垂下来, 劫后余生地舒了口气,力气像融化的冰块一样往下淌, 她勉强站稳。

    权韶念把烤好的曲奇放在台子上, 对成明昭说:“好像成功了。”

    “真厉害, 品相不错, 有考虑过开一家烘焙店吗?”

    “搞不好可以试试?”

    她们说着说着笑起来,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权韶念回头, 冲呆站着的女儿招了招手, “西野, 过来尝尝。”

    权西野沉默地走上前。

    成明昭拿起长柄咖啡勺, 放进嘴里抿了一口,“看你睡得太香,不忍心叫醒你。”

    权西野盯着盘子里的曲奇, 没有胃口。她又看向权韶念,权韶念眨眨眼,“怎么了?”

    “妈妈,你睡得还好吗”

    权韶念和成明昭对视一眼,扑哧笑了出来,“傻瓜,我昨晚吃了药,当然睡得很好,倒是你,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没精神?”

    权西野迟钝地点点头,疑心眼前的这一幕是幻觉,自己还没从睡梦中醒过来。

    昨晚母亲一边哭泣一边说回想起了某些东西,话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她们来回走了一趟医院。按理说,如果此刻是现实世界,不应该出现这样和谐的景观。难道昨晚发生的一切才是幻觉吗?

    “我已经想起来了。”

    权西野猛然抬眼,看来她并不在梦里。可说出这句话的权韶念,脸色没有任何波动,看不出惊恐、悲伤,或者愤怒。

    她担心地抚上母亲的胳膊,怕她是经受了太大的打击,才会表现出这样不合常理的冷静面貌。

    权韶念拍拍她的手背,反过来安慰她:“你别担心我,我现在很冷静。”

    从车祸发生到现在,她很久没有这么冷静过。清晨,权韶念打开眼睛,内心平静如水,盘旋已久的喧嚣停息,曾经充斥大脑的恐慌与不安也如潮水般褪去。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这份安宁指引着她回忆起了往事,往事像电影一样流畅。而她,不再身为第一视角,一遍遍去体会那场不幸,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完了全程。

    心里泛起密密麻麻的感受,权韶念起了床。

    打开门,她看见了成明昭。

    “娜娜?”

    成明昭刚从卫生间出来,空气中跟来了一阵烟味。权韶念不喜欢烟的味道,薛长明和女儿权西野都会抽烟,但从不在家里抽,他们会有意识地避开她。

    成明昭替她点上烟,俩人坐在沙发上,权韶念夹着烟,含了一口,烟雾从鼻腔流泻而出。

    “你想起来了。”

    权韶念点点头,她把烟灰掸进脚边的垃圾桶。

    “娜娜,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记起这件事,”她把腿架到另一条腿上,困惑地皱起眉,“或者说,如果想起来,应该会崩溃到晕倒。”

    成明昭盘着手里的火机,笑,“你已经晕过一次了。”

    权韶念也笑了。

    她以为重拾记忆的那天,应该是痛不欲生的,但真正迎来这一刻才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吵大闹。记忆像空气走进肺里一样走进了她的大脑,短暂的痛苦是困惑带来的。

    “我想起了撞我的那个人。”她用些许迷茫的语气说出了痛苦自己半生的事。

    “他叫赵志刚,对吧。”

    权韶念回头看她,“你怎么知道?”

    成明昭仰面躺在沙发上,好半晌才立起自己的脑袋,“用了一点小方法。”

    权韶念凝视着成明昭,“娜娜,从一开始,你就是为了这件事来的吧。”

    和她交朋友,挑拨西野和薛长明,带她们乡下散心,让她恢复健康,这一切的本质,都是为了这件事。

    也许,这也不是最终的目的。

    “Bingo——”

    成明昭模仿儿童玩具的机械音,冲她一笑,“你答对了。”

    “你真坦率。”

    手里的烟燃断了一截,掉在地上。权韶念掐灭手里的烟,丢进垃圾桶。

    “我不喜欢对聪明的人拐弯抹角。”成明昭回答她。

    “谢谢你,”权韶念学着她仰躺在沙发上,“原来我在你心里不是蠢得可以的家庭妇女。”

    “看来我比你的丈夫和女儿更尊重你,他们认为你是不堪大用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女人,我可不这么认为。”

    “这是你的真心话吗?”

    “是的。你也是这么认为的不是吗?”

    成明昭替她叹了口气,“一个可疑的丈夫,一个帮助可疑丈夫圈养自己的女儿,你是一只可怜的博美,好看,但只是一条宠物狗。他们都不认为你是个拥有主观能动性的人。”

    权韶念没接话,她的沉默已经是答案。

    “所以,继续说说看吧,记忆到这里就终止了吗?”

    权韶念摇摇头,“赵志刚是我丈夫的司机。”

    她顿了一下,“是三个月前被辞退的一名司机。”

    “这么说的话,似乎早就真相大白了?”成明昭拿着火机玩,火苗一会儿升起,一会儿熄灭。

    权韶念看着她,摇摇头。

    “你想去找到当初撞你的那个人?”权西野被母亲的想法吓了一跳,“妈妈,你想起的这些和当年的事实完全一致,为什么还要去找那个、那个罪犯,万一他心里对你有怨气,你怎么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权韶念反应强烈,态度很坚决,反对她这么做。

    “往枪口上撞吗?谁能保证这样一个人不会对你二次下毒手?”

    赵志刚是薛长明曾经的司机,和她有过几面之缘。当时俩人在恋爱中,权韶念没少搭过那辆车,自然而然熟悉那张面孔。

    她不相信仅仅是酒驾那么简单。

    “西野,你冷静一点,”权韶念握住女儿的肩膀,“这件事折磨了我半辈子,让我的人生几乎停摆,我必须要亲自弄清楚。”

    “妈妈不是在询问你的想法,妈妈是在通知你。”

    权西野从没见母亲这副模样,她咽了口唾沫,“和爸爸有关吗?”

    “西野,连你都有这种预感,为什么要阻止我呢?”

    权韶念松开手,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权西野擦掉落下来的泪,“我不会阻止你,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

    “你不相信妈妈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吗?”

    权西野抬起泪眼,“我”

    "比起身体,内心的不安才是我痛苦的根源,西野,我以为你懂的。"

    权西野垂头不语,半晌说道:“让我和你一起去吧,我也想知道这一切。”

    后天就是权西野的生日,成明昭提议:“过完生日再一起去吧,也不急于一时。”

    权西野根本没有心思过生日,但母亲同意了,她没有搭话。

    下午,她接到一通来自薛翎的电话。匆匆几句挂了后,权西野郁闷地来到成明昭身边,拿起花洒和她一起浇花。

    “脸怎么拉那么长。”

    “薛翎那家伙太烦人了。”

    成明昭哼哼笑,不以为意,“他又怎么惹到你了?”

    “他约我今晚吃饭,说明天要回国了,想提前给我庆生。”

    “这不是挺好的。”

    “好个屁,我又不想理他。”

    成明昭修剪完枝桠,“既然是别人的一片好心,你就去吧,正好可以借机会说清楚你的感受。”

    “什么感受”

    成明昭耸耸肩,“你的感受,只有你自己知道。”

    权西野没回答,她明白了成明昭的意思。

    有一件事她既没承认过也没否认过——从小到大,她都很享受来自薛翎的恭维和奉承,即使心里瞧不起他。

    她时有时无的好意是对付薛翎的利器,可她现在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从前她有大把的闲情做这种事,现在不一样了,她既没时间也没这个心情。

    出发前,成明昭忽然叫住她,往她手心塞了一把眉刀。

    “什么意思,去见他可没有修眉的必要。”

    “带着吧,记得早点回家,别让你妈妈担心。”

    权西野不理解,但还是把眉刀揣进了兜里。她按照约定来到目的地,目的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一套大平层里。

    薛翎在门口等候她多时,见她这次没有放自己鸽子,也没找乱七八糟的人对他恶作剧,而是真真切切地来了,喜不自胜。

    他掏出一只布条,伸手上去,被权西野躲过,“搞什么老土的形式。”

    见她不喜欢这样,薛翎收起布条,“西野,可以麻烦你闭上眼睛吗?”

    权西野深吸一口气,想着只需忍耐片刻,经此一晚后彻底和这个人断绝,之后就再也不会被他叨扰,这才勉为其难地闭上了眼。

    薛翎把她带进屋里,来到一处,“可以把眼睛睁开了。”

    眼前是一桌丰盛的饭菜,桌面中央是一座精致的蛋糕,蛋糕前摆着一本红皮证件。

    权西野拿起它,是房产证。

    薛翎在她旁边说:“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包括这个蛋糕我希望你会喜欢。”

    他看向她手里那本房产证,“这套房子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了。”

    多罗曼蒂克,鲜花美酒和一桌亲手做的佳肴,还有一套大平层,换做普通人也许要被感动地声泪俱下。

    权西野冷笑一声,像丢垃圾一样把房产证扔在桌上,“怎么,当起慈善家了,我是你救济的乞丐吗?”

    她拉开椅子坐下,薛翎急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你看不上这些,但是你的房子和车子都被叔叔冻结了,多一套总比没有好,西野,我是这样想的。”

    “我需要你反复跟我讲这些吗?”

    薛翎闭上嘴,愧疚地低下头。

    权西野打量他,看着比前段时间更瘦更憔悴,简直不成人形,也不知道这段日子干什么去了。她宽宏大量地给出一个微笑:“去坐吧,不要在我生日提这些倒胃口的事。”

    薛翎点点头,感恩涕零地跑到对面坐下。

    吃完饭,薛翎替她切蛋糕,权西野敞开天窗说亮话:“薛翎,你喜欢我,对吧?”

    他切蛋糕的动作变慢。

    “不是亲人之间的喜欢,是男女的那种喜欢,对吧?”

    权西野擦擦嘴角,观察他的表情。

    说中了,真恶心。

    “西野,先吃蛋糕吧。”

    薛翎把切好的蛋糕递给她,权西野撇开他的手,蛋糕滚落在地上,奶油像脑花一样四溅。

    看着地上的狼藉,薛翎沉默地坐下。

    “为什么这么问,你不是知道吗”

    "什么?"见他毫无羞愧之意,权西野不可置信地挑高眉毛。

    “一直欲擒故纵的人不是你吗,西野。”

    薛翎抬头看她。

    权西野没料到能从一向懦弱的薛翎嘴里听到这番话,立刻嫌恶地皱起眉。

    “把别人的恩惠歪曲得这么不堪,是心理变态导致你迷恋这种不伦的情感吗?”

    她端起红酒抿了一口,看向那个始终不作声的男人。

    终于,薛翎笑了,“西野,我们一起离开吧。”

    他站起来,绕过餐桌,来到她面前跪下,紧紧握住她的手,“我们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知道我们的国家,就你和我——”

    权西野抽回手,扇了他一巴掌。

    “你疯了吗?”

    薛翎的左脸迅速红起来,他还在笑,还在说:“薛长明都这么对你了,你肯定很恨他吧,那个家已经没有回去的必要,我们一起走吧,离开这些人,西野,和我一起走吧。”

    “走?”权西野俯视他,“我为什么要走,该走的是你,只有像你们这些的老鼠、杂种,才需要到处乱窜,寻求庇护之地,我和你不一样。”

    她扬起嘴角,“我无论如何,都和你不一样。”

    “杂种?”

    薛翎愣住,低念这个词。

    权西野站起身,“一个情妇生的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给你一点脸面才叫你一声堂弟,你这样的人也配喜欢我?带着你不能见人的肮脏感情有多远滚多远,没人要和你一起走,需要逃窜的只有你一个人。”

    她嘲笑,“逃跑之前,还得先请示志安伯父吧。”

    薛翎一声不吭地从地上起来,忽然掐着她的脖子狠狠撞在玻璃墙上,外面是三十几层的高度,底下车水马龙。

    “权西野,你有什么好高傲的?你和我不一样?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他的眼泪从眼眶里掉下来,死死盯着她,“你们这一家,不过是披了人皮的畜生,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仗着我喜欢你,所以这么玩弄我,你根本没有把我当人看,是吧?”

    “你们全家,都没有把我当一个人看,也没有把我的妈妈当一个人看,最该死的是你们,最龌龊的是你们。”

    他流着泪吻她的脸颊,急促的鼻息扑打在毛孔上,激起她一身寒毛。

    “你知道你是个愚蠢自私又自大的女人,我还是没法恨你,和我一起走吧,西野,我求你了。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权西野被他用力掐着,喊不出来,无法呼吸。只能用手死命拍打他,情急之中,她从口袋摸出那把眉刀,用力往他眼睛上一划。

    薛翎一声惨叫松开了她,倒地捂住眼睛挣扎,血很快顺着指缝渗出来,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西野”他单手捂着眼睛,一只手四处挥舞着寻找她,哭着喊,“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要伤害我?”

    “眼睛好痛,我睁不开,西野,你在哪儿?”

    权西野从地上爬起来,认定这个人彻底疯了,她拿走桌上那本房产证,夺门而出。

    第84章 新世界 “为什么到现在才爱我。”……

    打开家门, 屋里一片漆黑,薛志安皱起眉叫了声,没有一个佣人上来。

    他打开灯, 客厅骤然亮堂起来,沙发上坐着薛翎。

    “搞什么?”

    薛志安脱下外套,边换鞋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灯也不开?”

    他走上去, “我在问你话。”

    薛翎抬起头,“爸爸,你饿了吗?我做了晚饭。”

    薛志安狐疑地打量他, “你的眼睛怎么了, 家里的阿姨呢?”

    薛翎抬手摸了摸眼睛上的纱布,“不小心弄伤了, 阿姨我辞了。”

    “你是有什么毛病?”

    薛志安来到餐厅, 有一桌的热菜。他晚饭没吃,现在饥肠辘辘。

    “迟了那么多天才回来, 在国内和权西野那丫头鬼混?”

    他把餐巾系在脖子上, 拿起刀叉大快朵颐, 边吃边说:“她去那儿你就去那儿, 一点男人的样子都没有。你很缺女人?”

    薛志安哼了一声:“早就让你多出去社交社交, 成天一副没出息的样子, 世界上的女人多得是, 什么样的都有, 前提是你得有能力, 等你有能力了,她们会大批大批地扑到你身上。”

    他把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咀嚼, 说着说着笑起来,像在谈什么得心应手的领域。

    薛翎慢慢走进餐厅,没回答,脸色看上去很憔悴。薛志安扫他一眼,冷嗤:“人不人,鬼不鬼。”

    薛翎绕到他身后的区域,水流声响起,不知道在洗涮什么。

    “蠢材,天天只会像个女人一样洗衣做饭。我栽培你十几年,是为了让你学会洗碗做菜的么?这个世界,有生来洗碗的人,也有生来做饭的人,你想当这种人么?”

    薛志安松了松脖子上的餐巾,侧过脸教训他。对面始终保持沉默,这是他儿子一贯的作风。

    “努力点回报我吧,”他把刀叉丢在盘子上,叮当一阵响,“如果不是我,你的命运和你妈差不了多少,天生洗盘子的命。”

    他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冷笑。

    “你——没有一点像我。”

    薛志安抹抹嘴,正准备从位置上站起来,脑袋一阵晕眩,又重重地坐回了椅子上。

    “薛翎,去把我的降压药拿来,都是因为你,害我血压又高了。”他扶住额头,闭紧双眼深呼吸。

    他听到薛翎的脚步声走了,一会儿,脚步声又回来。

    “给我。”薛志安闭目养神,眉头烦躁地蹙着,他感受到眼前晃过去一个人影,于是下意识伸出手。

    接到的只有空气。

    他睁开眼,忽然脖子一紧,人跟着椅子一起向后翻倒。

    薛志安翻滚在地上,不停挣扎,他伸手去抓对方的腿,换来的是无情地绞锁,脖子上的绳子死死箍着他,不断收紧。

    薛翎躺在地上,用被他抓过的那只脚踩在他的肩上,咬牙把绳子往前拽,眼泪滑过他涨红的脸庞。

    “翎儿”

    薛志安蹬着腿,硬生生从喉咙眼儿挤出他的名字。

    “一切都是你的错,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薛翎努力托着绳子,血红的眼泪浸透了纱布,在脸上坠下一道细长的红线。

    客厅笼子里的乌鸦上蹿下跳,发出凄厉难听的叫声。

    二十二年前,周小芊找到薛志安,她对他说自己怀孕了。薛志安没有任何反应,很久才抬起头注视她。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周小芊咽了一口唾沫,镇定地回复他:“我没有在开玩笑。”

    薛志安埋下头,咯咯咯地笑起来,最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周小芊下意识后退。

    薛志安一步步朝她走,目光先是在她努力维持冷静的脸上逗留了一阵,然后落在她的小腹上。

    “你这个婊子,是拿我当傻子吗?”

    他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拽到自己跟前,对上周小芊惊恐的眼,“和别的男人偷完腥就应该老老实实装作没发生过,而不是想着找一个冤大头,你觉得我很好骗吗?”

    “我没有——”

    周小芊拼命挣扎,想摆脱他的手。

    薛志安一耳光把她扇倒在地,来到她面前蹲下,“要我告诉你真相吗,小芊。”

    他拍拍她红肿的脸。

    “很抱歉——我没有这个功能。你找错人了。”

    薛志安看着她瞬间僵滞的眼神,笑了笑。

    周小芊回到老家县城,在冬天生下了儿子周翎。生完孩子后的一段时间里,她给薛志安打了无数通电话,对方一次都没有接过。她不甘心,也不相信薛志安的说辞。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有什么借口都不足为奇。

    当然她也骗了他,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她有过其他男人。但这又怎样?无法改变薛志安和她睡过的事实,就算孩子不是薛志安的,她也要让他承认,除非他从一开始就别碰她。

    是他让她看到这个机会,她不会就此罢休。

    周小芊带着孩子在县城租了套单间,家里的两个老人还不知道她生了孩子,甚至都不知道她曾经在那么一个光鲜亮丽的企业工作过。她的父母只是一对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人,如果他们知道了她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大肆羞辱她。

    在外人看来,她是小三,是勾引有钱男人的荡.妇,明明大学毕业,却不学好,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不贞不孝,应该被天打雷劈,所有人都会朝她吐唾沫。

    但是周小芊不怕,她要是在乎这些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她的父母愚昧又自私,什么叫养育之恩?从小学到大学,她所谓的父母没出一分钱,全靠年幼的她一个个跪着去求那些乡里乡亲,求老师,求来的学费。上了大学,她边读书边打工,咬着牙养活了自己。

    父母?父母有什么用?她才不在乎,也不会回去。

    周小芊最想远离的地方就是那个落后贫穷的村庄,她是从那儿出生的,却无比厌恶那片土地。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没完没了的贫穷,没有人比她更渴望金钱。她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需要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钱。

    她同样吃够了打工的苦。大学里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家庭条件都比她好,她们有父母的疼爱,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和生活,每天和诗词歌赋打交道,说着那些天真烂漫的话。她们在社团大放异彩的时候,她在外面给人洗盘子。

    她没法像这些女孩一样自由自在地开展自己的爱好,像鸟儿一样享受生活,去学习,去恋爱。这些需要钱,她没有钱,她的钱只够温饱,不够生活。

    没人给她撑腰,没人给她托底。她没有高雅的爱好,她的爱好就是赚钱,她也没有谈过恋爱,她不敢恋爱,她怕别人一眼就看穿她的骨子里的自卑。在宿舍,周小芊常常疑心别人是不是瞧不起自己,是不是偷偷在背地里笑话她。

    就是这种自卑又自强的心理,让她没办法拥有一段健康的关系,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周小芊坚信,任何人在看清了她真实面目后都会离她而去。

    周小芊太恨了,她的心中有太多恨了。她走在城市的大街上,不是为了去购物,而是赶着去打工,每个和她擦肩而过的都是她的敌人,她增恨着每个幸福、轻松,快乐的人。

    这样盲目的恨在某一天找到了方向。宿舍有个和她差不多的农村来的女孩,甚至名字都和她差不多,对方叫倩倩。倩倩是农村出身,不过和她有一点不同,她的家里虽然并不富裕,但父母还是竭尽全力托举她上了大学。

    大三那年,倩倩谈了恋爱,男友大她一届,马上要毕业了,听说条件不一般,是个富二代。

    倩倩的吃穿用度在恋爱后迅速得到了质的提升,她每天换着周小芊只有在大型商城里的奢侈店门口才看过的那些衣服,喷着价值不菲的香水,那味道真迷人。

    周小芊品不来香,不妨碍她嗅出那是金钱的味道,对比自己,她身上只有肥皂的气味。

    于是有一天,她把打工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一堆便宜的化妆品,周小芊没有化过妆,即使有人夸过她底子好,她知道打扮是有钱有闲的人才做的事。

    这次不同了,她把便宜的bb霜擦在脸上,看着自己黄土色的脸越变越白,然后用睫毛膏把眼睫毛刷得又黑又翘。她拿起那根廉价的口红,旋出的是极其难看的红色。

    她想到倩倩抽屉里有她男朋友前不久送的高级口红,此刻倩倩不在宿舍,所有人都不在宿舍。

    周小芊来到她的位置,打开了她没有上锁的抽屉,抽出那支口红。果然,贵的东西有贵的道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丢了自己买的那只口红,拿着倩倩的口红把自己嘴唇涂满。

    她冲着镜子笑,镜子里白得吓人的脸红得吓人的嘴也对着她笑。

    周小芊约会了第一个男人,男人是她兼职的那家店铺的老板,平日里一直有在暗暗地对她表示好感。她答应了他的约会邀请,第一次吃了高档餐厅,第一次收到了漂亮的项链。

    代价是需要和一个无感的男人亲嘴、牵手、上床。

    这种代价远不及她这些年吃过的苦。

    周小芊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她拿出那条项链,举在路灯下细细地观赏。

    太漂亮了,太漂亮了。

    她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她蹲在路边,又哭又笑,泪水模糊了睫毛膏,把她脸上的妆搞得一塌糊涂,她拿出镜子看,自己像怪物一样吓人。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她笑是因为第一次被人爱、第一次收到礼物,她哭是因为,原来这一切这么简单。

    她从前遭受的屈辱、苦难,都咧着大嘴嘲笑她,笑她愚蠢,笑她可怜。

    周小芊很快和老板谈上了恋爱,因为有这层关系,她在兼职的时候得到了额外的关照,她的工作量比别人少,享受的福利比别人多,其余正式工看她不顺眼,向老板告状,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看着那些瞧自己不爽的人灰溜溜地回来,周小芊捂着肚子笑,她笑得很大声,很放肆,很畅快,没人敢管她。

    没过多久,她和这个老板分手了。老板嫌她花钱如流水,说经不起她这样消费,周小芊立马就和他分了手,也辞了那份兼职。

    男人很多,这个不行,就下一个。

    周小芊逐渐学会了打扮,她化妆的手法越来越好,她的魅力越来越大,追她的男人越来越多,她交往过的男人不计其数,她体验了很多前二十年都没体验过的东西。

    但她知道,这些男人也对她有所图,彼此不过是互利互惠,短期享受。她需要一个更加有钱的人,一个可以改变她命运的男人,一个长期的饭票。

    大学毕业后,周小芊以过硬的专业成绩和姣好容貌应聘上了一家外企的秘书。她在这里遇见了薛志安。

    彼时的薛志安已经成家立业,大她十几岁。周小芊不在乎这些,她只觉得,命运的齿轮要就此转动了。

    很快,她和薛志安发展了恋爱关系,这是一段不能见人的恋情。不同往日交往的男人,这次她完全享受到了上流社会的待遇,她想要什么,薛志安就会满足她什么。

    可这远远不够,她知道男人是一个怎样的物种,薛志安迟早有一天会对她厌烦,她必须在此之前上岸。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副年轻的身体和不怕死的胆量。周小芊想用孩子栓住薛志安,逼他离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薛志安在这方面相当警惕,从来不会不做安全措施,她只好自己想办法,用别的手段如愿和薛志安上了床。

    当然,在这期间,她并没有停止和别的男人暧昧。薛志安在玩她,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玩他。周小芊清楚地知道,这些不是爱情,她没有渴望过爱情,她只要钱,她要能填满自己后半生的富贵。

    当薛志安说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的那刻,周小芊听到了梦想破裂的声音。

    她消沉地回去生完了孩子,忽然又燃起十足的勇气。不论薛志安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是真话,那他正好需要一个孩子,是假话,那她更要让这个孩子进入薛家。

    只要她们母子俩有一个能挤进薛家的大门,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生完孩子后,她再也联系不上薛志安。周小芊只能一边抚养儿子,一边找时机重新联系薛志安。一晃五六年过去,在这期间,她回过一趟老家,目的是找父母借钱。养孩子的花销比她想象的还大,她已经把前些年积攒的底子全部用光了,能借的都借了,但日子还是很拮据。

    周小芊已经没有过这种拮据的日子的耐心了,她的虚荣心在这些年被喂得和热气球一样大,她不想让儿子像自己小时候那样可怜,她要给他最好的。于是,周小芊破天荒找上了父母,当然,被赶出来也是意料之内。

    在最艰难的时候,她接到了薛志安的来电。

    周小芊像沙漠里即将被渴死的人,薛志安的突然拜访是天降的雨水,为了止渴,她什么都愿意做。

    薛志安现在电话里问候了孩子的近况,然后说,他会找个时间去接孩子,但有个条件,那就是她不能一起来,薛家只会认她的儿子,不会认她。

    周小芊沉默了。

    她看向一旁正在写作业的周翎。

    “好,我答应你。”

    薛志安没有食言,到了约定的那天,周小芊带着儿子在路口等待,终于看到薛志安派来的车。

    她把儿子推进了自己从小期盼的世界里。

    送走周翎后,周小芊突然病倒了,病得很严重,差点死在出租屋,是好心的邻居阿姨带她去了医院。人在最脆弱的时候,就会想回家。

    周小芊托着病躯,回到了金太阳村。

    父母不肯见她,她就一直跪在门口,直到那扇门被打开。

    发烧的日子里,她做了很多梦,梦到了小时候挨家挨户磕头借钱的自己,梦到了寒冬天里长了冻疮还要给人做手工活的自己,梦到了一边上大学一边刷盘子的自己。

    眼前出现刺眼的白光,那是金灿灿的殿堂,是她梦想中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没有寒冷、没有贫穷、没有屈辱。

    周小芊一步步向着那边走去,当她的手要接触到那片光时,意识回到了现实。

    她醒了过来。

    她听到母亲的哭声,她的手被人紧紧握着。

    眼前出现一位年迈的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就是她的母亲。母亲紧紧拥住她,用方言责备她傻。

    周小芊张嘴,母亲把热粥喂到她嘴里,她慢慢地嚼,嚼出一行泪。

    “为什么”

    她看着母亲,痛苦地问。

    “为什么到现在才爱我。”

    病好后,周小芊又接到了薛志安的电话,电话里,他说自己已经和现任妻子离婚了,过段时间就来接她。

    周小芊欣喜若狂,她回头看自己那对年迈的父母,又问,能不能把她父母也带过去。

    薛志安答应她,接走她后,会安顿好她的父母。

    寒冷的冬天,深夜里,周小芊带着一只包包偷偷溜出家门,在离家不远的路边等待薛志安的车。

    这个晚上,月亮很亮,像日光一样照亮了村子。周小芊搓着手等待,等了那么多年,她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

    终于,她看见前方驶来一辆黑车。周小芊走到路中央去拦,她兴奋地挥着手,迎接的不是车子,而是崭新的未来。

    下一秒,周小芊看到了那轮月亮,惊讶地发现原来今晚的月光这么明亮。她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好像在飞,她小时候也想过,如果能长一对翅膀就好了,可以飞出这个地方,永远不回来。

    屋里的老人被巨大的撞击声惊醒,他们从来没听过这个动静,野兽不是这个声音。害怕会不会是有人来家里偷鸡,老头披着外套出门查看,只看见远处影影绰绰的车灯,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黄泥路上还有一道惹眼的血迹。

    他又去看了自家的鸡,一只都没少。

    他回到床上,告诉妻子。

    “没事,是野猪被车撞了。”

    乡下的晚上,野猪经常出没,他看到有车,地上还有血,八成就是野猪被撞死,被人拿去吃了。

    第85章 笼中鸟 “嫁给我吧,韶念。”……

    别克gl8行驶在崎岖的黄泥路上, 一摇一晃,颠落了他额头上的汗水。

    薛长明扶着方向盘,紧紧地盯着前方。

    三天前, 他的同胞哥哥薛志安找上他。

    他的手搭在他的肩头上,另一只手递来一张女人的照片,“这张脸辛苦你记一下。”

    薛长明匆匆扫了一眼相片,转而看向自己的哥哥, “你疯了?”他推开他的手臂,与他隔开了一道距离,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薛志安惊讶地瞧着他的反应, 张大嘴爆发出剧烈的笑声, 他笑得直不起腰,那张相片从他手中脱落, 在空中翩翩飞舞, 最后跌在地上。

    他重新揽紧薛长明,不停摇晃他, “长明, 这种事你不是最有经验了吗?”

    薛长明猛地抬头看他。

    薛志安从弟弟震颤的瞳仁中获得了快意, 他笑得意味深长, “你是我的亲弟弟, 你想过什么、做过什么,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韶念怎么样, 最近还好吗?”薛志安松开他, 跨坐在桌角, “真可怜啊,要是让她知道当年害她残疾的人,是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

    话还没说完, 衣领被人重重地拎起。薛长明颤抖得厉害,眼睛通红,脸部的肌肉失去控制,一抽一抽地痉挛起来。

    “你也不想是那样的后果吧。”薛志安直视他的眼睛。

    薛长明慢慢减轻了手里的力度,思维飘逸到很远的地方,愤怒褪去,恐惧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一切,都是你害的。”

    薛志安听清楚了他喃喃念的内容,噗地一声又笑了。

    “长明,不能这样颠倒黑白,当初是你自己嫉妒心作祟啊。”

    薛长明松开他,手无力地垂落。

    “你都知道。”

    “我说了,你是我弟弟,你想什么做什么,我都知道。我知道总比韶念知道好,你说呢?”

    薛长明抬头看他,薛志安说:“去吧,把那张照片捡回来。”

    半道,天空下起了雨。

    路过一处建筑工地,薛长明下车,打开后备箱,面无表情地将里面那袋包裹拽出来,走进工地。

    完成一切后,他重新上车,驱车驶离。

    上了国道,薛长明一脚油门把车开进了河里。三分钟过去,他艰难地从岸边爬上来,薛志安的车闪着灯已经在路边等候多时。

    翌日清晨,权西野准备去开主驾驶的车门,另一只手抢了上来,她抬头一看,是自己的母亲。

    “我来开吧。”权韶念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权西野仍站在原地,她透过车窗对母亲说:“要是”

    权韶念握住方向盘,直视前方,“我可以的。”

    权西野把话吞回去,来到后方打开了车门。

    她很久没有摸过方向盘了,驾照在那天后已经积灰数年,平日在家有专门的司机接送,她都快忘记了开车是什么样的感觉,遥远得仿佛是上辈子的事。

    权韶念回头,成明昭就坐在副驾。

    “娜娜,你有事的话,可以不用陪我的。”

    成明昭扣上安全带,“巧了,我正好没什么事。”

    她戴上墨镜,回头对权韶念说:“我的存在是为了帮你Trigger Warning,这是有必要的。”

    权韶念笑了,“你有考虑过当心理咨询师吗?”

    “我没说过吗?”成明昭塞了一只口香糖进嘴,“我有LCSW执照哦。”

    权韶念笑而不语,她对成明昭的观感很奇妙。

    任何人见到她,都会情不自禁地依靠她,愿意把自己最脆弱的一面呈现给她。她确信此人拥有极其恐怖的洞察力,周围任何人、任何事都逃不过那双眼睛,以至于很多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她看穿。

    这种洞悉并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不安,相反,仿佛是一种带着甜味的毒药,让人不知不觉地毒发身亡。

    权韶念想到一种植物——猪笼草。她曾在电视上了解过,猪笼草会分泌出一种香甜的黏液吸引昆虫,当昆虫进入捕虫笼边缘,会因为光滑的笼口掉入笼内,最后被它的消化液分解吸收。

    她深知,自己一家已经成了成明昭的笼中虫。

    但,成为笼中虫也好过无知的笼中鸟,她宁可死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下,也不愿意丧失生物的本性。

    车刚起步就熄了火,权韶念擦擦汗:“不好意思,太久没开了”

    赵志刚出狱后改了名,叫赵小强,名字怎么改都不妨碍他的身份证号依旧,根据这串身份证,成明昭很快锁定了他目前的活动范围。

    三人来到嘈杂脏乱的巷口,权西野捂住口鼻。这里什么都有,卖菜的卖水果的卖快餐的,有廉价的衣服店也有理头店。没有拴绳的流浪狗走来走去,远远能闻到垃圾箱的味道。

    权西野抬起脚,发现自己踩到了一只烂橘子,立马绕道去成明昭身边站着。

    她们拐进一条更加脏乱和窄小的巷子,这类巷子数不胜数,横七竖八地穿插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是密布于城市真皮层的毛细血管。

    权西野一不小心又踩到了一只死老鼠,受不了地叫起来:“确定没有搞错吗?这种地方能住人?”

    与其说它是巷子,不如说是两栋烂楼之间的缝隙。这里暗无天日,阳光落下来都被削成了细丝。

    成明昭抬起头,很常见的握手楼,无数张窗子外挂着无数件衣服,有大人穿的,有小孩穿的。

    “多的是。”她回答。

    一个步履阑珊蓬头垢面的男人从她们身边经过,权韶念走上去询问他:“你好,请问附近有叫赵小强的人吗?”

    男人猛地回头,他浑身脏兮兮又黑乎乎,只剩下眼白是亮的。

    他看着权韶念,张大嘴巴,忽然转身就跑。

    但他的腿似乎受伤了,行动很不便,没跑几步就摔在了路上。

    四人来到附近的沙县小吃坐下,刚落座,赵小强扑通一声跪在权韶念的面前。

    “权小姐,我对不起你。”

    “我还是叫你赵志刚,好吗?”权韶念看着跪在地上的赵小强,“你先起来,别影响老板做生意。”

    赵小强抹着泪起来,坐在了后面的位置上。

    “你是权志刚,对吗?”

    他点点头。

    权韶念上下打量他,简直是一副拾荒者的打扮。

    “你为什么要改名字,变成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小声回答。

    “不改名字,活不下去。”

    权韶念平静地看着他:“我都能活下去,你作为凶手,你为什么活不下去?”

    赵小强抬起头,泪水模糊了整张脏脸。

    薛长明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强势狠辣的哥哥薛志安,下有强势狠辣的妹妹薛鸿云,他是其中最不起眼的。

    在薛鸿云没有进入薛家之前,父母的注意力只在薛志安身上,大家只关注哥哥薛志安,薛志安个性张扬,敢想敢做,一直很受欢迎,无论是家中的亲戚,还是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大家都很喜欢他。

    薛志安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跟着他。

    薛鸿云和她母亲进入薛家后,大家的注意力又放在了她身上,尽管她自带无数争议,但不能否认的是,她是父亲的女儿,大家从一开始关注薛志安,变成了关注薛志安和薛鸿云。

    父母终究会老去,家里的一切都需要人继承,继承人的位置,不是给薛志安,就是给薛鸿云。

    至于老二薛长明,大部分人不会注意到他,继承人的身份也不会无缘无故轮到他。薛长明没有哥哥和妹妹的胆量和气势,他性子温和,不争不抢,很容易让人忘记他的存在。和无数家庭里的老二一样,薛长明从小扮演着透明的角色。

    进入中学后,薛志安和薛鸿云更是称霸学校的存在,俩人从小学竞争到高中,谁也不让谁。提及薛家的兄弟姐妹,大家只能想到薛鸿云和薛志安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妹。

    薛长明——这个名字太陌生,如果没人提醒,绝大多数人都会忘记原来薛家有三个孩子。

    哥哥薛志安不爱带着弟弟薛长明玩,妹妹薛鸿云也不爱和哥哥薛长明玩,唯一会和薛长明玩的,是权韶念。

    权韶念一家都是老师,家族往上数也都在教育领域风生水起。她的姥姥姥爷和薛家的姥姥姥爷是旧相识,两家的后辈自然而然也成为了朋友。

    权韶念长得好看,有气质,成绩好,人也好。愿意跟在她身后的人不比薛志安薛鸿云少,她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大部分男生并不会喜欢薛鸿云那样的女生,薛鸿云太强势,太孤傲,太睚眦必报,一点也不懂浪漫和情调。和她谈恋爱是一场劫难。她好胜的心态会把这一切搞砸,爱情可不是擂台,不需要你一拳我一脚。

    而权韶念完美符合了大部分男生心中的择偶标准,足够温柔、足够貌美、足够有钱。当时没有白富美的说法,如果有,那她就是白富美的代表。

    不过这样一个人不是普通男生能够得着的,权韶念在学校和薛家那三个人走得更近。

    薛家的兄弟姐妹也只对她一个人温柔。大哥薛志安大她一届,拿她当妹妹看待,薛鸿云小她一届,但气势上薛鸿云才像姐姐,于是她还是被当作妹妹。

    权韶念和薛长明同级,各方面来说,都和他更有共同话题。

    每次当薛长明被人遗忘的时候,她总能轻轻地找到他,捡起他。

    所以,薛长明喜欢她,很早就开始喜欢她。但他从来没有对权韶念说过这份心思,他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哥哥薛志安也喜欢权韶念。这个结论不是薛长明猜出来的,是薛志安亲口对他讲的。如果他要对权韶念表白,无疑是当众向薛志安下战书。

    他抢不过薛志安,从小到大,只有薛志安抢他东西的份,他毫无还手的能力。

    权韶念琴棋书画样样通,尤其是舞蹈,她加入了学校的艺术社团,还会钢琴和管弦乐,每次文艺汇演都能看见她的身影。有她主持的汇演,总是座无虚席。

    通常,都是她和薛志安一起主持,俩人搭档了两年,十分默契。明年薛志安就要毕业上大学了,今年是他们搭档的最后一年。

    薛志安回到家,对薛长明说,他会在毕业之前把权韶念泡到手。他像通知一样,说完就走了。

    薛长明走到后院,拿出笼子,里面装着他前些日子抓到的一只野猫。他把野猫薅出来,摁在地上,拿手里的笔狠狠戳下去。一直戳到手里的猫不再叫了之后,他才轻松地舒了口气。

    家里的女佣听到声音走上来,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了一跳。她赶紧掏出一只手帕,把他拽到一边,擦干净他手里的血。

    “长明,答应我,别再这么做了。”

    小时候,大概六岁,他也这样杀了一只猫,不过那会儿用的是小刀,这次用的是铅笔。

    他不止杀猫,他也杀鸟,杀乌龟,杀鱼,这些都是家里养的。趁人不注意,他会抓来杀。那会儿他只想破开肚子,看看里面是什么,长大后单纯享受虐杀它们的快感。他已经不好奇肚子里有什么了。

    薛志安喜欢养乌鸦,他就杀过他的一只乌鸦,最后栽赃嫁祸给了家里一个阿姨,阿姨被辞退了,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杀了那只乌鸦的人其实是他。

    只有在这样的时刻,薛长明才会拥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快乐,才会获得从未体验过的掌控感。

    薛志安在男女关系上十分放浪,因为家里有权有势所以没有女生敢吭声。他说要泡到权韶念,言外之意是什么已经很明显。

    元旦汇演结束后,薛志安约权韶念聚餐,他表示这是整个社团一次聚餐,权韶念想也没想地答应了。

    中午,权韶念和薛长明一起吃饭,说起了这件事。

    薛长明手里的筷子掉了,他问:“你答应了吗?”

    权韶念点点头,“当然,毕竟高三的那群人,包括你哥哥,他们马上要毕业了,错过这次可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聚了。”

    薛长明捡起筷子,又问:“你喜欢薛志安吗?”

    权韶念被他的问法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这么回答好像有些失礼,她委婉地改口:“志安哥是哥哥,我对他的感情,和你对他的感情是一样的。”

    那可不一样。薛长明没说话。

    安静了片刻,权韶念问:“长明,你有喜欢的人吗?”

    薛长明看她,又看自己碗里的饭,“我”

    "没关系,你要是不想回答可以不用回答,"权韶念体贴地终止了这个话题,笑了笑,“毕竟这是隐私,想了想,还是不该这么问。”

    晚上,薛志安打扮了一番,他已经高三了,看上去完全是大人的样子,他换下了学校的制服,穿上了得体的西装。出门前,他来到弟弟的房间,对他一笑:“等我的好消息吧。”

    他知道薛长明喜欢权韶念,他是故意的。看着懦弱无能的弟弟咬碎牙都不敢拿他怎样的表情,实在太快乐了。薛志安的癖好不同于弟弟,他最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不过,薛志安从不认为这叫抢,在他看来,世界上所有东西,无论女人还是钱财,本质都是谁强属于谁,要怪只能怪自己太弱,守不住。

    现在,他就要让弟弟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变成他的。

    薛志安出门了。

    薛长明连滚带爬地跑到电话旁,拿起听筒打给权韶念家,接连两次都没人接听,等到第三次,终于有人接了。

    “你好?”

    “韶念呢?”

    “是长明吗?”是权韶念姐姐的声音,“她说今晚有聚餐,刚才出门了。”

    薛长明丢了听筒,冲出家门,他搬出一辆脚踏车骑上去,权韶念和他家离得不远,家里唯一的司机已经带着薛志安走了,如果快一点,应该来得急

    他一路狂蹬来到权韶念的府邸,看到她家的车已经驶远。薛长明把自行车丢在一边,回头发现权韶念房间的那扇窗户还亮着,来不及从正门走,他直接顺着长满藤蔓的墙爬上了权韶念所在的二楼。

    薛长明透过窗户往里看,房间里虽然亮着灯,但一个人都没有。

    他感到绝望,肾上腺素带来的勇气褪去了,脚下一软,薛长明从墙上摔到了地上。

    薛长明感受不到疼痛,他只有满腔的悲愤。

    “谁?”

    草地被踩得簌簌响,有人靠近他,“长明?”

    薛长明睁开眼,看见了眼前的权韶念。

    他以为这是梦。

    “你不是走了吗?”

    “我的裙子被邦尼咬烂了,刚才换了一件。”

    邦尼是权韶念家的狗。

    “那辆车”薛长明坐起来,头晕目眩。

    “那是你家的车呀,刚才志安哥来接我,我说要去换身衣服,就让他先走了。”

    薛长明重新躺在草地上。

    “太好了。”

    他突然大笑起来。

    “长明,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权韶念很不理解他的行为。

    薛长明从地上站起来,握住她的手。

    “韶念,不要再去见薛志安了。”

    “为什么?”

    薛长明看着她的眼睛,她没有把手抽回来。

    “如果我告诉你真话,你能保证不笑我吗?”

    权韶念认真地回答他:“我从来都没有笑话过你。”

    薛长明突然觉得自己掌握着无穷的力量,力量来源于权韶念轻轻反握回来的手,他从小到大一直龟缩着的勇气第一次突破重重阻碍冒出了头。

    “权韶念,我不想让你喜欢上我的哥哥。”

    高二这年,俩人心照不宣。

    他守住了爱情,这一次,薛志安没能抢走他的东西。

    迄今为止,他的人生从没牢牢掌握过什么,除了权韶念。

    权韶念是第一个认可他、接纳他的人。薛长明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从他身边夺走权韶念。包括权韶念自己。

    权韶念接受他,爱他,理应连着他扭曲阴暗且卑鄙的心,一起接受,一并爱进去。

    大四即将毕业的那段时期,薛志安再一次找上了权韶念。薛志安已经毕业了,他以前辈的身份来看望权韶念,还给她带了一大束花。

    权韶念打算毕业后出国深造,在她喜欢的芭蕾舞领域继续耕耘下去,恰好薛志安有这方面的经验和人脉,能够给她一点方向。俩人从前都是校艺术团的,薛志安学过拉丁舞,爱好与她重合,早前又是一起共事的搭档,一下变得有许多话可聊。

    薛长明知道权韶念又和自己的哥哥走到了一起,薛志安的出现让他惶恐不安。

    俩人约会的时间里,权韶念聊的也大多是未来的事。薛长明不关心未来,也没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当她问起他有什么打算,薛长明握着她的手笑着回复:“我帮你打下手。”

    权韶念笑了,拍开他的手,“说正经的。”

    “应该会从事和我爸差不多工作吧。”薛长明含糊地回答,不想让权韶念以为他胸无大志,然而现实是,他毕业就是给家里的企业打下手,否则他什么都不擅长,干不了任何事业。

    权韶念支持他任何决定,并说了自己想法,她打算去英国留学。她不仅想学舞蹈,还想学音乐,想学画画,既想去英国,也想去法国、德国世界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权韶念像一只蜜蜂,急着到各地采蜜。

    “这是你和我哥商讨后的结果吗?”

    看着满脸洋溢着憧憬的权韶念,薛长明问。

    权韶念往前走,踮着脚转了一圈,宛如一只优雅的天鹅,面向自己的恋人,“他推荐我去英国,他在那边有认识的老师。”

    见薛长明兴致不高,甚至有些落寞,权韶念来到他身边,重新握住他的手,“怎么了?你不高兴吗?”

    薛长明抬起脸,笑容缓缓浮现,“我高兴,你追求你喜欢的事,我当然高兴。只不过我们可能会分开。”

    权韶念笑了笑,“这有什么的,我到了那边,还是会给你写信的,你也会的,对吧?我们还年轻,嗯不用急于这一时半刻的温存,等我们都找到了甘愿奋斗毕生的事业,小有所成的那天——再见面,你不觉得更浪漫吗?”

    权韶念是个天真的孩子,她是理想主义者,她的爱情观是文人笔下那种携手共赴理想,以精神共鸣为核心的高级形态。

    薛长明不同,他没有理想,也没想过为什么奋斗一生,如果有,那大概是权韶念。可权韶念也打算弃他而去。

    她为什么要擅自去寻找理想,明明他都没有,为什么要留他一个人,为什么要听薛志安的话?

    薛长明想到了能够解释这种现象的唯一答案,那就是薛志安要再次从他身边抢走权韶念。打着追求梦想的口号,他们会在英国相遇,会背着他相爱。

    权韶念决定背叛他。

    他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司机赵志刚跪在他面前,揪着他的裤管哀求:“先生,我、我做不了这种事,先生,您找别人吧,您对权小姐那么好,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

    “这不是你该管的。”

    薛长明俯视他,“如果我没记错,你家里还有一个怀着孕的妻子,两个老人身体也不好——”

    赵志刚松了手,瘫坐在地上,流下两行眼泪。

    薛长明蹲下,对他说:“只是进去蹲几年而已,又不是杀人。你开了这么多年车,一定能把这个力度控制得很好,对吧?我会把你的薪水按时寄回家,比现在更多,你的妻子和父母,不会知道这件事的。”

    权韶念喜欢舞蹈,腿是她的第二生命,如果没了腿,她就哪也去不了,没办法去探索世界,她只能回到他身边,他再也不用担心会失去她,他们会幸福一辈子。

    行驶在大学城西路,赵志刚拿起副驾的酒灌了两口,彻底喝完它后,顺手把瓶子往窗外抛。

    他看到了那抹久等多时的熟悉身影,于是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四面传出尖叫,权韶念的同学站在路边,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一幕。

    权韶念躺在路中央,意识还没完全丧失。她浑身麻木,动弹不得。

    为什么会睡在地上?

    想起来了,她准备去街对面买糖葫芦,那个婆婆卖的糖葫芦最好吃,她让同学在原地等自己,于是穿过了马路。

    薛长明说今天傍晚会来接她,她打算边吃边等。

    权韶念听到四面八方嘈杂的人声,看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凑到了自己眼前。

    “为什么”

    赵志刚来到她的眼前。

    权韶念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捡回了命,但没捡回自己的左腿。手术结束后,她发现自己的左腿没法动了,问医生,医生说这是车祸导致的神经受损,能活着已经万幸了。

    住院的三个月里,权韶念不愿意见任何人,她时而哭泣,时而揪着头发歇斯底里地尖叫。

    有一天,她打碎了随身带的一面镜子,拿起碎片想要自尽,被走进来的薛长明发现,他冲上去和她抢夺。

    权韶念哭着哀求他:“你放手,让我解脱吧。”

    薛长明紧紧握着那只碎片,碎片割伤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掌滴下来。

    “不可以,韶念,你得活着。”

    “这样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权韶念埋下头,颤抖地呜咽,“我跳不了舞,我成了残疾,我什么——什么都做不了了。长明,我们分开吧。”

    薛长明抢过碎片丢到一边,满手是血地把她拥进怀里,“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我不会和你分开,你想去的地方,我会陪你一起去,我就是你的腿。”

    “嫁给我吧,韶念。”

    女人流下悲伤而妥协的眼泪,因为绝境中还有一支不计回报无怨无悔支撑自己的力量而感到不那么孤独。

    男人流下欣喜而龌龊的眼泪,因为折断了鸟的翅膀让它无法高飞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成了受伤的鸟唯一的救赎而感到隐秘的侥幸。

    赵志刚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薛长明一家都去了国外,薛长明骗了他,他既没有帮他隐瞒犯罪的事实,也没有定期给家里人汇款。妻子和他离婚后带着孩子走了,父母也因为承受不住打击相继离世。

    原以为最惨的结局不过如此,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一群彪形大汉找到了他,二话不说打瘸了他的腿。那些人要的不是他的腿,要的是他的命。

    赵志刚装死逃过了一劫,从此改了名字,到处拾荒。他打听到当年受害的权韶念已经和薛长明结婚,突然弄懂了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薛长明不会放过他。

    一切回归寂寥,只有一滴又一滴的水声泛起空灵的回响。

    薛翎缓缓坐起身子,颤颤巍巍地去看身下的薛志安。

    却见他瞪着双眼,如关公般凶恶。

    薛翎立刻从兜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大叫着对准他心脏的位置扎下去,他一边狂叫,一边发了疯似的拿刀乱凿那副躯体。

    血淌了一地,溅得到处都是。

    直到薛志安彻底闭上双眼,薛翎撑着地板喘气,他望着天花板上的灯,脸上不知是血还是泪,慢慢往下滑落。

    第86章 落网 “现在,你可以依赖我。”……

    天气转暖, 进入四月后,日照的时间明显变长了。

    成明昭半歪在椅子上,一手抱猫, 一手搅动腮边的发尾。一周前,她去美发店把及腰的长发剪了,现在的长度正好到下巴。

    为她剪发的姐姐早前是艺人造型师,给不少明星大咖做过妆发。她很有职业操守, 夸成明昭气质超群,像二十世纪欧美的摩登女郎,还说她的眼睛和奥黛丽赫本一样漂亮深邃。

    成明昭是这家店的svip, 理所应当有这样的待遇。

    实践得出, 短发确实比长发更轻便自在,虽然无论长还是短, 都不需要她亲自打理。

    成明昭喜欢思考的时候, 轻轻捻起一撮,慢慢扫自己的脸, 像现在这样。

    她俯身上前, 吃掉了薛鸿云的黑子。

    又赢了。

    她谦逊地一笑:“您总是让我。”

    薛鸿云长叹一口气, “我就算想让, 也没有余地, 你把我的棋子杀得片甲不留, 真是狠毒啊。”

    她这么说, 脸上却笑着, 不紧不慢地端起一旁的茶轻抿。

    几乎是同一天, 警官带走了薛翎和薛长明。薛翎用绳子勒死薛志安后又连捅了尸体数刀,结束这一切后,他没有离开现场, 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第二天,薛志安的司机登门,看到满地的血,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几乎没有力气跑。

    见到有人来,薛翎关了电视上去,拿走司机的手机报了警。

    薛翎杀了亲生父亲薛志安的消息震惊了家族和业界。

    他被指控一级谋杀罪,法庭上,薛翎没有任何隐瞒,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包括薛家兄弟做的一切,以及自己的作案动机。

    经DNA对比,死者薛志安和薛翎确实没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并非他的生物父亲。

    薛翎被捕后,薛志安俩兄弟早年的丑闻跟着被曝光,几乎立刻登上了电视和报纸。

    同天下午,薛长明打开门,惊喜地看见了数月未谋面的权西野和权韶念。这段时间他郁郁寡欢,吃不好睡不好,虽然惩罚了女儿,但痛在他心,如果权西野肯乖一点,他说什么都不会这么对她。

    此刻女儿就在眼前,想来是真心悔过了,他早说了,这个世界最爱女儿的就是自己,离开他,权西野这个小公主该怎么生活呢?她从小在真空里长大,外面的一切只会让她过敏,没有一点好处。这些自由意志会害了她。

    而他的妻子,本身腿脚不便,婚后连稍远的公园都没去过,俩个不堪重负的千金小姐,站在一起对抗他能有什么好结果?

    好在她们都已经想通了,想通了真正爱自己的人是谁。现在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家人之间没有隔阂,他爱她们,胜过世间所有,只要她们不再任性,这个家还是会和从前一样温馨。

    薛长明正打算迎接俩人进屋,突然,她们后撤了一步,无数警官蜂拥上前,把他扑倒在地。

    警方正告他,他涉嫌一桩故意杀人案,司法审查已经通过,现在要将他引渡回国。

    薛长明在地上挣扎:“你们这是违法的……根本没人通知我!没有走听证……我要请律师!”

    他被押着出了大门,路过妻女身边,薛长明张张嘴想说什么,忽然看到她们身后的成明昭,她静静地站在那儿,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果然是你。”

    薛长明如同失控的野兽,咆哮着朝她的方向冲过去,再次被警官扑倒。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薛长明怒目圆睁,死死瞪着成明昭,一会儿又哭似的大笑起来。他早就该料到,早就该料到——这个女人,从第一天开始,从走进薛家开始,就是为了这一天。她埋伏在他的妻女身边,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金太阳村杀人案从县移交到市,距离案发过去了十余年之久,警方告知薛翎,有一定的侦破难度。说不准什么时候抓到凶手,也许半年,也许三年,也许十年。

    言外之意不难听懂,接下来就是等着,能不能等出结果得看天意。况且薛翎这边一问三不知,也给他们办案增加了不少难度,他们还是希望薛翎尽可能配合一下,毕竟死者是他的生母,他肯定也希望早日把凶手缉拿归案。

    薛翎点点头,第二天就买机票回了美国。他明白靠这些人没有用。如果他们真的知道了真凶,或者真凶提前知道了他们,那么这个案子永远也破不了。

    薛翎走的当天,正好中.纪.委到淮南市开展巡视工作,一封匿名举报信直接寄到了信.访室,信中揭露了金太阳村悬而未破的一桩谋杀案,附带多份相关证据资料。几天后,当地多名警员被查处,抓捕工作当即开展。

    举报人姓陈,因为身份敏感很多信息不便透露,相关人员与他确认、核实完多处细节后,再也没接过他的来电和信件。

    陈治非给成明昭打电话。

    “妥了。不过,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这类信应该不少,怎么确定他们一定会处理?”

    意识到多嘴,他赶紧收回自己的疑问:“我随便问问。”

    “这段时间辛苦了,给你放个假,回去照顾权西野吧,他们可有的忙了。”

    挂完电话,成明昭举起香槟和易萱碰杯。

    “怎么样,”易萱端着酒仰躺在椅子上,“国内还没有我办不平的事。”

    寄信不过走个形式,剩下的自然有人去办,还顺手治了一把懒政的歪风,她们实在是大大的好人。

    成明昭抿了一口酒,笑而不语。

    “当初那个欺负你的程臻不也被我治得服服帖帖的,一个小小的中产家庭,蚂蚁都不如,怎么敢和我张牙舞爪?”易萱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摇了摇头,感叹,“听你说她现在还在纠缠你,需不需要我帮个忙?”

    回顾这将近三十年的人生,易萱从没遇到过钉子,就算是钉子,看见她也该软了。程臻是第一个敢和她对着干的,她对她记忆犹新。

    成明昭跟着躺下来,戴上墨镜,悠哉地沐浴太阳,“随她去吧。”

    人摆不平的事钱能摆平,钱摆不平的事权能摆平。

    易萱就是这句话的奉行者。

    恰好,成明昭也是。

    当初在小岛,她看上了程臻的张扬,她的张扬不像故事书里那些反面角色一样明晃晃,更趋近于一种单纯的形态,一种与生俱来的得意。

    成明昭喜欢她这副姿态,这让她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她就想成为那样得意的人。然而初一上学期结束她就失望了,程臻除了空白的得意外什么都没有,相反,易萱更符合她的标准。

    当然,俩人在性格上都是一样的蠢笨和自大,并没有什么惊喜之处。只不过易萱比程臻更狡猾些,她的狡猾在于自己拥有99%的人都没有优势。

    易萱是不折不扣的红三代、官三代,家族往上数都是不能细闻的人物,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校长来了也得敬她三分。和她比,程臻就是条没毒的蛇,看着唬人,仅此而已。这份优势是易萱狂妄的根基。

    成明昭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

    程臻就此变得毫无用处,不过也不是一点都没有,成明昭喜欢看两个客观意义上优秀的人互相斗争,撕咬到一无所有。从这点来说,程臻还是很有观赏性的。

    她决定把花在程臻身上的时间收回,转移给易萱。事实证明,这项决策是正确的。

    薛长明落网后,权西野去过一趟看守所。

    薛长明被剃成了寸头,穿着标有编号的制服,和电视上的那些罪犯没什么不同,找不出一丝是她父亲的证明。

    “西野妈妈她”

    "闭嘴。"

    “帮我向她带句对不起。”

    “闭嘴。”

    薛长明安静了。

    权西野直视他,“薛志安死了,薛翎杀的。”

    薛长明缓缓抬起头,似乎是第一次听说。

    “是吗,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权西野倾身向前,隔着玻璃墙咬牙切齿:“最好的结局是我像薛翎一样把你杀了。”

    “西野,没必要为了我这样的人,搭上你的人生。”

    “闭嘴。”

    权西野往后靠。

    “你们这些渣滓,成功让我、让我们家变成了笑话。”

    薛长明低着头。

    “西野,无论结果如何,我只想说,我对你和妈妈的爱,是真的。”

    “闭嘴。”

    薛长明被捕的那天,权韶念起诉了离婚。她没有去看薛长明,一眼都没有,就连开庭都没出席。相比于女儿的愤怒,她显得十分冷静。

    薛长明身上背着多项罪名,等待他的是可想而知的死刑判决。权西野打听过,这件案子是上面的人点名彻查的,淮南市新官上任,势必要来场开门红,现在就算天王老子下凡,薛长明都难逃这一死。

    她恍恍惚惚地回到家,发现母亲正在整理东西。

    权西野慌了,走上去,不敢阻止,而是弱声问:“妈,你这是要干嘛?”

    “西野,我和你爸爸已经离婚了。”

    她手脚麻利地把衣服一件件叠好装进行李箱,“你是成年人,不需要再选择跟谁。”

    权西野蹲下,不理解,“妈,你要去哪儿。”

    “是个好问题,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打算先走再说。”

    “走?”

    权韶念点头,“嗯。我要把丢失的那些时间,一点点捡回来。”

    她凝视着女儿的脸,“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有很多理想,现在去把它们一一实现,也不算迟,对吧?”

    权西野扶着她的胳膊,说不出话来。

    权韶念知道她想说什么,“西野,你爸爸他要为自己所做的错事承担后果,我也要把被他搞糟的人生重新整理好,而你——你是自由的,你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依赖爸爸或者妈妈了。”

    说完这番话,权韶念拎起行李箱,“我的车已经到楼下了,再见。”

    权西野回头,眼泪落下来,“妈妈,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回来?回‘哪’来?回你的家吗,如果你以后有了自己的家,一定要打电话告诉我,”权韶念换好鞋子,冲她一笑,“在此之前,我也得好好寻找我自己的‘家’。”

    房门被关上,母亲走了,家里空落落的,只剩下她。

    权西野跌坐到地上,积攒了数日的压抑与悲痛终于爆发,她捂着脸痛哭出声,不明白一切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她从小敬爱的父亲,是个杀人凶手,差点害死了母亲。

    她从小尊敬的伯父,是个杀人凶手,害死了薛翎的亲妈。

    她从小玩到大的堂弟,是个杀人凶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母亲,家里她唯一能依靠的存在,抛下一切走了。

    她是杀人凶手的女儿,杀人凶手的侄女,杀人凶手的堂姐。

    电视上,报纸上,到处报道、刊登着她们家的丑闻。她从从前光鲜亮丽的大小姐,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臭虫。

    她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结果?她的人生又该由有谁来负责?

    门被轻轻打开,权西野抬起泪眼,以为是母亲,没想到是成明昭。

    对,是成明昭。

    如果当初没有她出现,如果当初没有和她交好,如果当初她再狠心一点对付她,她的爸爸妈妈就还在,这个家就不会散,一切的一切都会像最初那样。她还是被父母宠爱的小女孩。

    权西野含着眼泪冲上去,推打成明昭。

    “是你对不对?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这一切就不会变成这样”

    成明昭一动不动地站着,仍她拽扯。

    她死命捶打她,直到渐渐失去力气。权西野瘫软地跪坐在地上,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彻底醒悟般喃喃:“你利用我,是你让我害死了我的家人。”

    成明昭蹲下,轻轻把她抱进怀里,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后背,像母亲一样温柔。

    权西野闭上眼,徒生出深深的无力,前二十年的生活不过南柯一梦,她亲手打碎了这场梦。

    "你骗了我你根本不是好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好人。”

    权西野虚脱地躺在她怀里,呢喃:“都走了,所有人都不在了”

    “他们是不在了,但我还在。”

    成明昭扶她起来,帮她擦掉眼泪,“你不需要再依靠杀人犯父亲,也不需要依靠追求自由的母亲。”

    成明昭替她把乱发拂到一边,轻轻吻在她潮湿的额头上。

    “现在,你可以依赖我,跟着我。”

    第87章 春雨 “让我一辈子跟着你吧。”……

    “承蒙大家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身作则,与各位董事紧密合作, 与全体员工并肩作战。”

    话音刚落,掌声骤起。发言人是至梦新上任的副董——成明昭。

    她点头致谢,嘴角扬起得体的弧度,一侧黑短发挽到耳后, 露出闪耀的Harry Winston Loop耳环。

    集团大股东之一兼副董的薛志案被杀了,还是被所谓的至梦接班人薛翎所杀,而这位他悉心栽培的继承人和他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此案像卫生间里的被堵塞的下水口, 往里一捣, 再顺势一转,与之牵连的人和事如脏污的头发一样被拉扯出来, 源源不断, 又秽又臭。

    犯罪带来的严肃性被可笑离奇而又戏剧性的桥段冲淡,各界人士像在观看八点档狗血家庭剧一样观看薛家闹得这一出。

    薛志案下葬那天, 薛家人、薛家相识的人, 全都来到了现场。主持葬礼的是薛鸿云, 俩人虽是一家人, 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 从小就不对付, 薛志安估计死也想不到, 自己死后身边唯一能帮忙埋尸的人竟然是这位庶出的妹妹。

    黑压压的人群中, 薛鸿云穿着唯一一抹亮色。她慈悲地给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送了行, 亲自念了悼词。稍微明眼一点的都能看出她此刻的嚣张。

    薛志安死了,薛长明死了,薛家三个孩子, 两个都死了。这下再也没有人会和薛鸿云争权夺位,她彻彻底底地赢了。

    这哪是葬礼,分明是她的庆功宴,薛志安就算下了地狱也要以亡魂的身份在地狱里观看她的成功。

    有细心的人注意到站在薛鸿云身边短发女人,如果没猜错,那应该是她的儿媳,成娜。按背景来说,成娜也是个厉害角色,早些年似乎并没有怎么抛头露面。如今被薛鸿云时时刻刻放在身边,看来薛家确实要变天了。

    眼下,两个女人并排站在一起,一明一暗,看不清她们的表情是悲是喜,只能感受到难以言喻的震悚。

    薛家俩兄弟,附带一个薛翎,三个人制造的丑闻多多少少给公司带来了一些影响。薛志安死后一个月,至梦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这次大会是为了选举新任董事。

    薛志安和薛长明都是至梦董事会的一员,俩人现以各种形式与世长辞,是时候应该引入新的力量填补空缺。

    如今薛志安死了,高层里与他为伍的其余股东纷纷倒戈向薛鸿云,所谓的狼群在目睹狼王被人猎杀后,也不过只是四散的蚂蚁,跑的跑,散的散,诏安的招安,再掀不起什么浪花。

    而大家也做好了心里准备——他们这些老狼已经成为过去,现在将要迎来新的头领。

    成明昭从提名到投票都很顺利地通过,期间几乎没有冒出任何异议和反对意见。

    薛志安没有妻子,膝下也没有儿女,唯一的养子在监狱里不知道要被关到猴年马月。成明昭受让了他的全部股份,成为了至梦管理层为数不多的大股东之一。

    她的上位,无异于是新篇章的序言,背后是薛鸿云的态度,薛鸿云的立场,薛鸿云的计划。

    薛长明的股份,自然而然继承给了女儿权西野。权西野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薛鸿云,她被误导,错把自己的姑姑当敌人当了那么多年,认真说起来,薛鸿云从来没有苛待过她,反倒让她在至梦有一席之位。如今也没有因为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把她赶出至梦。

    股东大会结束,权西野努力去追薛鸿云的脚步,像小时候那样,她身边总是围着很多西装革履的大人,现在也是。那会儿她觉得,这人实在太放肆了,明明这个位置应该是薛志安或者她爸爸的,怎么着也轮不到薛鸿云,她怎么敢这么神气?

    现在……她已经明白,交给薛鸿云才是最好的选择。

    “姑姑。”

    她冲着她背影喊。很久没有这么叫过薛鸿云了,她不确定对方会不会转过身,薛鸿云从来没有为她转过身,除了小时候那句“小偷”。

    权西野看到薛鸿云利落地回了头,几乎是她一喊她就回头了。

    “怎么了,小鬼头?”

    权西野慢慢走上去,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想辞了在公司的职位,想把这一切空出来给更有能力的人。

    “我——干不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薛鸿云会让年纪轻轻的自己担负薛长明的职位,她又不成熟,也没阅历,更没有任何管理公司的经验。薛鸿云不是很聪明吗,这么做是为什么呢?不怕她把这一切都搞砸吗。

    权西野垂下眼,盯着光洁的地板。薛鸿云会对她很失望吧,毕竟她是个那么要强的人,可是薛鸿云忘了,不是每个人都和她一样强大有魄力,比如她,她就不行。

    权西野感到头顶一沉,是薛鸿云的手。早在14岁那年,她也这样对待过她,但那时的她并不觉得这是亲昵的举动,反倒认为这是一种挑衅。

    “小野,你小时候张牙舞爪的劲儿哪儿去了?”

    她声音带笑,似乎觉得她在说笑。

    权西野抬起头,薛鸿云正好收回手。

    “小时候是小时候,况且,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我没在开玩笑。”

    “是吗,”薛鸿云直视她,“你觉得管理一个企业,应该用怎样体面的方式呢?”

    “反正不是我这样的。”

    薛鸿云笑了,“恰恰相反。权西野,越厉害的领导者,越不体面,可能比你还要张牙舞爪。”

    权西野没话讲,她没当过什么领导者,反驳不了她的话。

    薛鸿云把手伸上前,抬起她的下巴,像打量什么器具一样,“以后公司是你们的,只要坐上这个位置,想用什么方式都行。”

    她很少听薛鸿云这么说,她从来都是一副不服老的架势,但说起来,她也确实老了。权西野很难想象,她印象里的姑姑好像永远比年轻人还要气盛,原来她也有老的这一天。

    “可是我没有能力”

    “没关系,”薛鸿云放下手,“你没能力,自然会有有能力的人走上来,把你踹了。”

    权西野再度语塞,薛鸿云就是薛鸿云,说话不给一丝情面。

    “但我希望,你别那么容易被人踹倒,以后你被踹倒了,可千万不要到我坟前说。”

    薛鸿云对她一笑,不多停留,转头和那群人走了。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权西野忽然鼓起勇气。

    “对不起——”

    她在为过去的事道歉,她知道薛鸿云听到了,薛鸿云没有回头,笔直地往前走,就像从前听到她喊她小偷一样,如此自得,理所应当,留给她的永远只有背影。

    成明昭回到家,看见薛烨准备了一桌的饭菜。

    他兴冲冲地端着香槟把杯子依次倒满,“老婆,今天是好日子,为了庆祝你升官,我特地向莲姨讨教了一下午。”

    成明昭走上去,拿起叉子插了一块菜放进嘴里,“你做饭越来越熟练了。”

    被表扬了,薛烨喜难自抑地来到她身边,发表感言:“我每天都在认真研究食谱,想努力做出符合你胃口的饭菜。”

    去年到现在,成明昭肉眼可见越来越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不在的日子里,他的生活失去了所有色彩,只能想法设法找些能发挥自己剩余价值的事来做。

    “但你怎么越来越瘦了?”

    成明昭伸手摸他的脸,去年还有脸颊肉,今年连脸颊肉都没有了。“你这样,别人会以为你跟了我吃苦呢。”

    她在玩笑,他马上配合地笑了,反握住她的手,“不苦,跟着你一点都不苦,是甜的,让我一辈子跟着你吧。”

    成明昭收回手,“吃饭吧。”

    薛烨看着她入座,提起的笑容一瞬间落寞地垮塌,他又努力搭建起来,跟着落座。

    他不停给她夹着菜,边夹边说:“真没想到我的那两个叔叔是那样的人,娜娜,还是你心肠好,说真的,一般人不会去管这些,要不是你,我舅妈和西野可能还蒙在鼓里。”

    成明昭端起酒抿了一口,笑笑没说话。

    “已经把这些坏人都绳之以法了,”薛烨小心而又期待地望向她,“老婆,这段时间,你还会那么忙吗?如果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去旅游吧,说好去看城堡的,咱们还没去呢。”

    成明昭靠在椅背,擦擦嘴角。“嗯,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件事。”

    薛烨双眼放光,欣喜道:“我看了天气预报,这一周都是好天气,我们就这周出发吧!”

    晚饭后,薛烨快乐地去洗澡,边洗边唱,心情好的不得了,晚饭还多吃了一碗。莲姨走到成明昭身边,压低声音说:“太太,幸好你回来了,我怕你再不回来,先生就要吃不消了。”

    莲姨向她透露,她不在的日子,薛烨几乎要把自己饿死,天天绝食,晕了好几次,是靠吊营养液撑下去的。她有时候实在看不下去,劝他吃点,薛烨就只会说没有胃口,没有心情,非要等她回来一起吃。

    不吃不喝觉也不好好睡,每天顶着个大黑眼圈,人也愈发消瘦,莲姨摇摇头:“没见过有人这样的。”

    她活了四十年,没见过什么男人会这样依赖自己老婆,好像没了老婆日子就过不下去,有钱人家的夫妻都是各玩各的,她头回见这样哈巴狗似的男雇主。

    薛烨洗完澡出来,见成明昭坐在窗台前抽烟。

    他走上前,“老婆,抽烟对身体不好,有什么烦心事,你跟我讲。”

    成明昭在看夜景,回头冲他招招手。

    薛烨听话地上前,和她紧贴在一起。成明昭勾住他的脖子,把唇压在他的唇上,几乎不需要费工夫,对方就自觉地打开了牙关。

    然而预想中的缠绵并没有登门,他张嘴迎来的不是舌头,是呛人的烟。

    薛烨脸憋得通红,仍不投降,倔强地把吻延续了下去。

    直到成明昭掐着他的脖子推开,他才惊天动地咳嗽起来。

    成明昭单手拿烟,哼哼笑:"很难受吧?"

    薛烨缓过气儿来,笑着摇摇头,“你嘴里的烟是香的,一点都不呛人。”

    他再次来到她面前,对于刚才那个不算吻的吻意犹未尽,虽然确实很呛人,但没关系,只要是成明昭身上的,再难受都是一种舒服。他不愿意错过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钟。

    外面忽然响起了雷声,一会儿大概率要下阵雨,春天的天气总是这么喜怒无常。

    薛烨低头去吻她,窗户没关,雨水飘进来,谁都没管。

    成明昭手上的烟时不时灼一下他的后背,像是故意而为之,薛烨也不愿意闪躲,只是轻轻皱一下眉,他一皱眉她就笑,她一笑他就跟着笑,建立了某种奇妙的连锁反应。

    “娜娜,我想亲亲你,我好想你,好吗?”

    他吻她的鬓角,颤抖地请求。不知道为何而抖,也许是烟头太烫,也许是洒进来的雨水太凉。

    成明昭点点头。

    薛烨笑了,扶起她的大腿蹲下身,把脸埋进去。

    成明昭把烟放进嘴里,深深吸了一口。

    “薛烨,我们离婚吧。”

    闪电划过天边,掷下一枚惊雷。

    她闭上眼仰面叹息,到达了高.潮。

    第88章 离婚 “别抛下我,成明昭。”……

    窗外传来哗啦啦的轰鸣, 雨下大了。

    扶在她膝盖上的手变得冰凉,薛烨要起身,被成明昭重新摁了回去。她的手按在他的黑发上, 像抓住了马的缰绳,乐在其中地看他挣扎。

    雨一阵弱,一阵强,伴随着时有时无的雷鸣, 成明昭那句话从雷雨声里冲锋而出,突兀得如同幻听。

    薛烨的脑袋艰难地从她腿间冒出,还带着无知无畏的笑容:“老婆, 你刚才说什么?”

    成明昭把烟吐到他的脸上, 烟雾缭绕中,她伸出手点着他的鼻子, “我说, 我要和你离婚。”

    等呛鼻的烟散尽,他的脸上多出两行泪。

    薛烨仍保持着笑容。

    成明昭掐灭了烟, 丢了烟蒂, 把手向前探, 状似要替他擦泪, 薛烨闻到了她指间淡淡的烟草味, 闭上了眼。

    脸上微微一凉, 她的手指蜻蜓点水般经过, 他睁眼, 看她笑而不语地把手放进嘴里吮.吸。

    是心碎的味道。

    薛烨低头吻她的小腹, 从小腹吻到肚子,从肚子闻到胸脯,从胸脯闻到锁骨, 从锁骨吻到她的下巴,最后吻住了她的唇,尝到了自己的眼泪。

    他扛起成明昭,架到一边的桌面上。

    薛烨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脑勺吻她,一只手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手往刚才嘴巴服务过的那片区域探进,他比任何人都要更了解成明昭的身体,他知道能让她快乐的秘籍。

    果然,成明昭用胳膊圈住了他的脖子,她皱起眉,并不是难受。他望着她的表情,手没有半刻松懈。

    “娜娜,你喜欢过我吗?”

    一瞬间的闪电照亮了房间,将她的愉悦和他的痛苦定格,雷声轰然而起。

    成明昭倒抽一口气,没有回答他。

    “求求你告诉我。”

    他知道她马上要再次登上顶峰,苦苦去吻她的下巴,低声央求。

    男人的脸因为焦虑和悲痛扭曲成一团,眼泪一滴一滴往她身上落。成明昭搂着他,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出声。

    “娜娜,回答我。”

    薛烨流着泪去追她的眼睛,小臂青筋绷起,终于,成明昭挺直身体,抱紧了他。

    屋子里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

    战栗过后,她吻着他的耳垂回答。

    “没有。”

    遇见成明昭的那年,他正在念研二。在此之前,薛烨没有过对爱情的幻想,一直以来,他的心中都只有学习,学习是唯一一个他努力就能获得正向反馈的东西。不过,无论他在学业上取得了多么顶级的成就,都不会被母亲薛鸿云认可。

    他最终还是要回归家里,帮衬家族企业,这是一出生就决定好的。薛鸿云是为了生一个帮手而生下他,不是为了生一个孩子而生下他。他明白母亲并不爱自己,或者说,这份爱并不纯粹,就像是一种投资,她需要在他身上看到回报。

    他偏偏没有继承母亲身上商人的特性,他向往自由,向往普普通通平淡而安宁的生活。总之,他只想做个普通人。薛烨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想法,薛鸿云不会给他表达的时间。她很忙,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工夫做一个成天陪着他的好妈妈。

    薛鸿云早就向他坦白过,她是为了能生一个助手而生下他,如果他想要母爱,就要成为一个配的上她母爱的人。她的母爱,可不会无缘无故地奉献给谁,就算是从自己身体里出来的儿子也不行。

    想要什么,就去争取,去抢,去夺。无论是物品,还是身份地位,爱同理。动物世界里,只有强壮的幼崽才能喝到乳汁,才能活下去。它们的母亲可不会为那些体虚病弱的家伙停下脚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会无缘无故地降临到一个人的头上,只有敢主动厮杀的能人才能感情物质双丰收。如果只想成为一个软蛋,就不要抱怨自己两手空空。

    薛鸿云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项丛林法则的坚定守卫者,用学者的眼光来看或许有些社达,但就是这种原始的野蛮性给了她极大的帮助。薛鸿云并非生来就在薛家这个大家族里,10岁之前,她过着连普通人都难以忍受的苦日子。

    走进薛家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告诉她,从今以后,不要相信家里的任何一个人,越亲近的人越想致她于死地,也不要相信外人,越陌生的人越想看她笑话,更不要相信所有靠上来的男人,男人是世界上最精明也是最残忍的侩子手,她要想活下去,活得敞亮,活得堂堂正正,就要比他们更加精明,更加残忍。

    事实证明,足够狠戾才是生存之道。

    而薛烨身上没有这股狠戾,他沉醉于儿女情长,从小敏感,是朵需要靠大量的爱大量的陪伴滋养才能绽开的娇花,母子俩的秉性截然相反,自然的,薛鸿云不会指望他。

    没从母亲身上获得的关注在学习上得到了,薛烨从小成绩好,考上麻省理工也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

    他本硕读的都是金融,每天的生活重复而单调,不是上课就是参加小组会议和项目实践,剩余的时间就泡在图书馆学习,准备各种考试。

    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学校里总是亚洲人和亚洲人玩,白人和白人玩,而他不一样,他既不怎么和亚裔玩,也不怎么跟白人玩,薛烨很少参加社团活动,玩得好的朋友单只手就能数过来。

    那天,学院开展了一次跨学科讲座,主题涉及金融学和社会科学,当天正好没什么事,于是他鬼使神差般地去听了。

    过程中,薛烨没那么专心,这场talk偏学术,交叉了很多不同的学科,他听得有些想睡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入了自由提问环节。

    一道清晰有力的女声唤醒了他的耳朵。

    薛烨抬起眼皮,下意识去寻找声源,终于在对面看到那个正在提问的女生。一个亚洲女生,不像是越南、韩国或者日本人。

    “当前的金融体系下,如何衡量不同社会群体在金融资源获取上的公平性?是否有社会学模型可以用于评估这种公平性?”

    他不知道她前边和教授对话了什么,只恍恍惚惚地捕捉到了后半段。她几乎没有一点奇怪别扭的口音,自然的像native,除非在此土生土长,不然多多少少都会带点口音,何况是一个外国人。

    之后的提问环节,都能看见她的身影。

    薛烨的困意渐渐消失。

    “Whats your name?”

    在最后一个问题问完后,教授反问她的名字,似乎对她的积极性很感兴趣。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也跟着全神贯注起来。

    “Nana.”

    原来她叫娜娜,是来自伦敦大学学院的一名交换生,学的是社会学。

    娜娜,不怎么特别的名字。

    这样一个不特别的名字,被他的身体无意识记了一周。一周后的一个清晨,薛烨去图书馆自习,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电脑屏幕上,没留意周围人的变动。终于,他大功告成地合上笔记本,正好看见了坐在正对面的女生。

    这张面孔——

    “娜娜?”

    薛烨不知道自己搭错了哪根神经,竟然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了,好像和她很熟一样,音量还不小。他赶紧捂住嘴巴。

    对面的娜娜抬起头,略微迷惑地抬高了眉。

    薛烨赶紧垂下眼眸,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表现得这么心虚。

    过了一会儿,一张纸条顺着桌面进入了他的视野,是对面递来的。

    上面写着:

    Do you know me?

    她的字体和本人有些不一样,字很狂放,人看着却很斯文。

    薛烨还是低着头,因为刚才冒失的行为,迟迟不敢直面她。他迅速地摸了摸周围,发现没带笔。

    这时,一根笔递了过来,递笔的手没有松,薛烨顺着手望过去,终于把她看清。

    她冲他一笑。

    薛烨又低下了头,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他不清楚。

    第二天,薛烨本来想要去健身房,神不知鬼不觉又到了图书馆,还是昨天那个位置,娜娜还在那里。他赶紧上去放下电脑,装作若无其事地坐下。

    周围一片寂静,他却有点无心专注于屏幕上的英文。

    薛烨抬起眼悄悄往对面看,娜娜正在认真学习。

    他为什么要像个偷窥狂一样?薛烨在心里唾弃自己,开始聚精会神地看电脑。

    一会儿,又来了一张纸条。

    这次写的是中文。

    ——你叫什么名字?

    幸好,这次他带笔了。

    虽然都在同一张桌上,但俩人并没有正式交流过。这天之后,薛烨开始频繁地往图书馆跑,每次来都坐在这个位置,而娜娜也仿佛和他有默契,总选择他对面的那个位置。

    冥冥之中好像存在某种奇妙的魔法,他们的位置没被人占过,就像特地而留。

    在纸条一来一去的传递中,他们渐渐熟悉了起来。俩人交换了自己的名字、专业,年龄,兴趣和爱好。薛烨惊奇地发现,这个叫娜娜的女生,竟然和自己有那么多相似的喜好。

    就像上天派来的知己。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周,他们宛如古代人,一直以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谁也没主动开口和对方说一句话。

    薛烨住的是双人间宿舍,晚上,他把这一周的字条都铺在床上,一张张浏览,一张张回味。

    肩上忽然搭上了一只手,是leo。

    leo是他的室友,一个美国人,热衷于各种活动,平常几乎看不见他的身影。俩人的关系还算可以。

    他的突然出现把薛烨吓了一跳,他一边慌慌张张地收起那些字条,一边埋怨leo进门怎么都不打声招呼。

    leo很无辜,说他已经打过了,是他没听见,一直盯着床上那堆纸张看。他问他那是什么,难道是宗教之类的东西,符咒?他完全看不懂上面写的字。

    薛烨不知道怎么解释。

    leo好像看穿了一般,笑着问他是不是谈恋爱了。

    薛烨瞪大眼睛,让他别胡说。

    这个反应正合他意,leo上去揽住他的肩,“Come on!”

    他太好奇了,薛烨几乎不怎么和女生来往,他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以及那个女生是谁。

    薛烨不想被他误解,于是捡着说完了前因后果。

    leo听完夸张地抱住胳膊,大笑着说这简直是puppy love。他拍拍他的肩,建议他最好早点要到对方的instagram,否则哪天位置被占了,就得失恋了。

    话里有调侃的意味,却让薛烨陷入了思考。

    周一,薛烨再次来到了图书馆,他决定鼓起勇气找娜娜要她的邮箱或者电话号码,因为他不玩instagram。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想交朋友的心理。

    还是那个位置,他放下电脑。也许是马上要期末考,没过多久,周围的位置就被坐满了。

    终于,有人坐在了对面。

    薛烨提起笑,抬眼去看,是一个黑人小哥。

    一天下来,他都没看见娜娜。

    也许是她没抢到位置。次日,薛烨起得更加早,早早来到图书馆,然而原先娜娜坐的地方变成了别人。

    一连三天过去,他都没再见过她。

    薛烨感到一点落寞。第四天,他只呆了一个上午就沮丧地离开了图书馆,刚走到门口,忽然迎面撞来了一个人,还把咖啡撒到了他的衣服上。

    那人一边道歉,一边拿纸帮他擦。

    薛烨不太关心衣服,他越看这个人越眼熟,终于——

    “成娜?”

    对方抬起头,愣了一下,笑起来,“是你啊。”

    薛烨赔了她一杯咖啡,也给自己买了一杯,俩人漫步在校园。他斟酌地问:“前几天没来图书馆吗?”

    娜娜点点头,“前段时间生病了。”

    “生病了?什么病?严重吗?有看医生吗?”

    娜娜回头看他,薛烨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夸张了,忙咳了一声,“生病了确实需要好好休息。”

    她笑了,“不碍事,发烧而已,已经退了。”

    见薛烨不说话,还是一脸的担忧,她把额头凑上去,“不信你摸摸。”

    他抬起手,用手背碰了下她的额头,确实不烫。路过的学生看了他们一眼。

    后知后觉这样的举动有些亲密,俩人忽然开始沉默。薛烨僵硬地收回手,成娜也挺直了背,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前走。

    薛烨慢慢地踱步,直到她超过了他。

    “那个,娜娜。”

    成娜回过头。

    “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当然可以。”

    薛烨紧张得大脑一片空白,“我可以和你交换邮箱吗,就是学习上的事,我们可以”

    “可以啊。”她果断地答应了。

    薛烨松一口气,笑起来。

    “不过,”她提醒他,“咖啡洒了哦。”

    薛烨低头一看,因为太紧张,他竟然把咖啡纸杯捏爆了,咖啡流了一手。

    窗外的雨声渐渐变轻。

    他把脸埋在她的颈间,哽咽着一个字一个字说:“就算不爱我,也不要和我离婚,好不好?”

    滚烫的眼泪掉进她的后背。

    “别抛下我,成明昭。”

    第89章 成逢玉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清晨, 明昭结束了一通电话。她回头,莲姨正好下楼,她满面愁容地来到自家女主人身前:“这, 薛先生他又不吃饭了。您回来这段时间,他明明都有在好好吃,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叫他也不应”

    明昭微微一笑, “你先把早饭收了吧。”

    “哎好,啊?”莲姨正要转身,听清后又折返, “不需要等先生下来吗?”

    明昭伫立在落地窗前, 往外远眺,“不需要, 一会儿会有人请他下来。”

    莲姨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想着自家男主人也不是第一回闹绝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 于是应了声好就退下了。

    临近中午, 莲姨在院子里浇花, 看见门外驶来了一辆救护车, 车身印着附近精神病院的大名, 她还没看仔细, 车门忽然被打开, 陆陆续续下来几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什么情况?她在心里嘀咕, 家里没人生病呀, 况且她们家有私人医生,犯不着上大医院,这还是精神病院。莲姨放下花洒, 走到大门前问:“你们找谁?”

    “莲姨,让他们进来。”

    莲姨回头,女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屋门口。原来是成明昭叫来的,虽然不明白这群人要干什么,但她还是奉命开了门。一群白大褂扛着担架匆匆往里走。

    医生来到成明昭面前,莲姨看见自家女主人擦擦眼泪,也不知道为什么表现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然后说:“在二楼房间。”

    那群医生又火速冲进了屋。不一会儿,她听到薛烨的叫喊声,没过多久,担架上多出了一个人,薛烨被五花大绑地抬出了家。他像泥鳅一样疯狂扭动身躯,几个医生合力都摁不住他。

    “我没病!我没病!”

    路过成明昭身边,薛烨如看见救命稻草似的狂叫起来:“娜娜!你告诉他们!我没病!我不去医院!娜娜,他们为什么会来我们家?!我没病!”

    成明昭上去抚摸他的汗涔涔的额头,“在里面要乖一点,听医生的话,这样病才能早点好,早点好才能早点出来。”她低头吻了吻他的眉心。

    薛烨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死死注视着一脸悲伤的成明昭,“我不会和你离婚的。”

    他用尽全力翻腾,试图摆脱身上的束缚。成明昭捂面叹息。四面的白大褂一边控制他,一边吩咐护士:“快、快,推一针氟哌啶醇。”

    护士往他手臂上扎了一针,薛烨的声音如泄气的气球般小下去,不停扑腾的四肢也像失去电量的玩具那样停止摆动,他死鱼似的躺在担架上,不喊也不动。终于,他被再次抬起,目光却一直定在一旁的成明昭身上,眼泪默默顺着眼角往下落,打湿了鬓角。

    薛烨被塞进救护车带走了。

    莲姨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跑到成明昭身边,她脸上还挂着一串泪珠,表情却平静的像没有一丝涟漪的湖面。

    “太太,这、他们,为什么”

    “阿烨生病了。”她擦去眼泪。

    “生病?”莲姨捂住嘴巴,第一次听说,怪不得薛烨成天绝食,早说了正常人是不会这样的。

    她小心翼翼追问:“是精神病吗?”

    成明昭点点头。

    莲姨倒抽了一口气,她偷瞄一眼女主人的脸色,放心地继续问:“刚才听先生说,离婚什么的”

    “对,”成明昭回头看她,“我准备和阿烨离婚,就这几天。”

    “妈呀”

    莲姨捂住心脏,消息虽然突然了点,但似乎也合情合理。她不是没见过精神病人,她老家就有个男的结婚后疯了的,疯起来拿刀乱砍,没人敢接近,连老婆孩子都砍,完全没有一丝理智可言。

    没想到有钱人也会得疯病,薛烨平常表现得还挺正常,只是偶尔会有些神经质,通常是牵扯到她家夫人的事才会犯一下神经。但也难怪,成明昭是个好女人,她没见过这么善良大方的千金小姐,任谁有了这样的老婆都会患得患失心神不宁的,不过活生生把自己逼出病来的还是头回见。

    莲姨唏嘘了一会儿,有钱人的爱恨情仇她早就见怪不怪了,说关心倒也不是那么关心。她往成明昭的身边靠了点,双手揉着衣角,踌躇着说:“太太,你们离婚的话,那我”

    成明昭拍拍她的肩膀,“我不会辞了你的,之后你还是跟着我,可以吗?”

    莲姨抬起脸,喜出望外,狠狠点头:“可以可以!很可以!”

    成明昭走了,她又生龙活虎地拿起花洒继续浇花,快乐地想,不过是离个婚,她家女主人这么好,这么优秀这么完美,哪有男人配得上?能攀上就偷着乐吧!

    她哼着歌,又看见门口冒出个人,是对面的江玥。他东张西望,一不小心和她对上视线,马上笑着冲她招手:“早啊,阿姨。”

    看吧,她就说了,成明昭离了一个男人,还有成千上万的男人前仆后继地涌来,根本不会缺货。

    莲姨开了门,“江先生,是来找我家太太的吗?”

    江玥小声问:“刚才是救护车吗?是谁生病了吗?”

    莲姨摆摆手,“别担心,是薛先生生病了,已经被接走了,看样子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

    “嗯,”莲姨在兴头上,顺嘴告诉他,“成小姐要和他离婚啦。”

    “离婚?”

    江玥扬起嘴角,马上又用手压下去,“怎么会这样。”

    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莲姨猛地打了下嘴巴,“江先生,我胡言乱语,你随便听听就好了,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我懂,我懂,”江玥会意地点头,“我嘴巴牢着呢。明昭、明昭呢?”他往里望。

    “忙去了吧,你可以晚点再来,最近她挺忙的。”

    “好的好的,”江玥又往里看了眼,“那我不打扰了。”

    他转身,一步一步慢慢往回走,笑容一点点在脸上重现,终于喜不自胜地奔跑起来,冲天猿嚎三声。回头发现莲姨还在门口,江玥赶紧收敛起姿态,抱歉地笑了笑。

    薛烨关进精神病院没过几天,成明昭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她保存了薛烨这些年来的就诊记录、诊断证明,包括前段时间的入院手续,向法院申请认定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鉴定,法院宣告了薛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天,薛鸿云派去了一位亲信代为出庭。

    俩人在婚前做了财产公证,那会儿薛烨还在热恋期,为了能和她顺利结婚,几乎把名下所有能挪出去的资产都通过公证赠与给了成明昭,这些财产自然都被视为了成明昭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配。

    离婚判决下来,薛烨方代表人没有任何异议,也不打算上诉,于是法院很快解除了俩人的婚姻关系。

    离婚这件事很快公之于众,薛烨疑似患上精神病的消息也传回了家族内部。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就薛鸿云教养儿子的方式来说,疯似乎是迟早的事。而成明昭和他离婚,也获得了外界的谅解,毕竟谁能和一个精神病吃一块儿睡一块儿呢?

    关于股份,成明昭在婚后和薛烨签署了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婚后取得的公司股份及其增值收益为个人财产,所以她在至梦的股份并没有因为离婚被分割,地位依旧。

    薛烨在医院里收到了离婚判决书,跪在地上又哭又笑,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小时。她早早的就把这些打点好了,在他和她谈感情的那段时间,她就已经想好了今天这一步。

    她想要这些,他都可以给她,只要成明昭对他说,曾经有一瞬间是喜欢他的,是因为喜欢他才结婚的。可是没有,一点都没有,从始至终,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难道没想过这个后果吗?那个姓程的女人告诉他一切后,他就做好了倾家荡产的准备。

    只是他还在赌,赌她有一秒钟的真心。

    薛烨手握着离婚协议书,彻底晕倒在地上。

    放学,逢玉背着书包,帮助老师管理队伍。校门开了,家长们陆陆续续地进来接孩子。

    班主任苗苗摸了摸逢玉的脑袋,夸她纪律管得好,还往她额头上贴了一朵小红花。逢玉享受老师的夸奖,背挺得直直的。

    她是班上最聪明、最高、也是力气最大的孩子,理所应当被选为了小班长,苗苗老师说,如果她不在,那她就是小老师。小老师,多么风光的称呼,逢玉很喜欢。

    逢玉正要归队,忽然瞧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

    “妈妈!”

    她飞扑上去,被成明昭一把抱起。逢玉后知后觉红了脸,一激动竟然叫了妈妈,虽然也没什么不对的,但她可不是那种撒娇耍嗲的孩子,不能把做人的骄傲和矜持给丢了。她眨眨眼看着成明昭,“你怎么来了呀?”

    “怎么,你不喜欢我来接?”成明昭笑看她。

    逢玉低头玩手指,“没啊,我可没怎么说。谁让你都没怎么来,我幼儿园毕业那天你没来,我小学开学你也没来。”

    “好吧,是我错了,那我以后都来接你,好吗?”

    “切!”逢玉撇撇嘴,“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贱,搞得好像我强迫你似的,爱来不来呗,反正我都上小学了,又不是小孩子,可别耽误了你的正事!”

    成明昭笑吟吟地看她别扭的模样,嘴上这么说,逢玉还是搂住了她的脖子,对她说起了悄悄话:“天天来倒是不必了,你不是有事要忙吗?平常让我爸接我就好了,但重要的场合,你能不能别那么忙,来一回?”

    成明昭答应她:“好。”

    苗苗老师走上来,“请问您是,逢玉的母亲吗?”

    成明昭点头,“我是逢玉的母亲。”

    苗苗恍然大悟地拍拍脑袋,她是一次见逢玉的妈妈,平常都是爸爸来接,听说逢玉的父母离婚了,她也不好多问。单亲家庭里的小孩,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理和行为上的问题,但逢玉完全没有,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孩,看来夫妻俩虽然感情不和,但是在教育小孩这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

    她感到一点敬佩,出于安全着想,苗苗老师拿出手机,“方便留个电话号码吗?”

    苗苗老师登记完电话,又向逢玉确认:“逢玉,这位是你妈妈,对吗?”

    逢玉点点头,“我们看上去很不像吗?”

    苗苗老师笑了,又摸了摸她的脑袋,"好的,路上小心,明天见!"

    成明昭抱着逢玉,回头就看见了江玥。他愣了一下,大半年没见明昭,她剪短发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说不清哪里不同。

    江玥笑了:“走吧。”

    回到家,成明昭没走,他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递上去,“明昭,我听说你和那个姓薛的”

    成明昭脱下外套,江玥立马接过收好,她拿起水杯润了润嗓子,“嗯,我们离婚了。”

    “嗨你看这事闹的,”江玥叹口气坐在沙发上,“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离了就离了吧,早点从坟墓里爬出来也是一件好事。我就说呢,第一次看那个薛烨就觉得他不正常,疯疯癫癫的,果然有病”

    他愁眉苦脸得仿佛自己才是那个亲历者。成明昭望着江玥坐下,伸出手揉他的下巴,“怎么,你现在在暗爽吗?”

    江玥心虚地对上她的笑眼,立马扯开话题:“摆脱了一个精神病,不如庆祝一下吧?今晚我下厨,成小姐,你愿意赏个脸吗?”

    他眨眨眼,尽量表现得纯善。

    成明昭收回手,“正好,我也有话对逢玉讲。”

    三人吃完饭,她拉着逢玉来到客厅,江玥不知道是什么事,跟着过去了。

    逢玉坐在沙发上,成明昭在她对面,她发现自己的母亲有点像电视剧里坐在龙椅上的皇帝,其余人只能跪拜在她面前。比如现在,只是被她盯着,她就连都不敢动。如果换成江玥坐在那儿,她早就爬到他头上去了。

    江玥站在一边端茶送水,见女儿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像是等待审判的犯人,他回忆了一下,逢玉好像没做错什么事。这下搞得他也莫名其妙紧张起来。

    “逢玉。”

    成明昭开口了,她脸上没有笑,也没有怒,严肃得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逢玉和江玥同时吞了一口唾沫。

    “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作孩子看过,小孩是最没有权利的群体,在我这里,你和我们一样平等,所以我需要征求你的想法。”

    “什么想法?”逢玉不太懂。

    “我和你的薛叔叔已经离婚了。现在,我可以把你接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生活。当然,我完全可以略过你直接这么做,但基于对你的尊重,我想确认你的想法,你愿意跟着我,还是继续留在江玥身边。”

    江玥听懂了,明昭很早就跟他说过,等事情告一段落,她会来亲自接走逢玉。

    “我和江玥,也就是你爸爸,我们不会结婚,不会再形成像我和薛烨那样的夫妻关系。所以,你只能选一个。你可以好好考虑,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尊重。”

    逢玉挠挠头,“尊重的意思是,你尊重完,还是会把我带走,对吧?”

    成明昭笑了,“你真聪明。我支持你有别的想法,但结局不会因为你的想法而改变。”

    不愧是她妈,能笑眯眯的说这么霸道狂妄的话。

    逢玉看了一眼旁边的江玥,他像枯死了的花一样面无血色。从感情上来讲,她当然希望能跟着自己的妈妈,从道义上讲,她又没法完全抛下抚养自己长大的江玥。

    成明昭说了,不会和江玥结婚,她没法两个都要。

    “我我当然愿意跟着你,但是,有没有什么办法也带上江玥啊。”逢玉小声说。

    成明昭苦恼地叹了口气,回头看江玥,“你觉得呢?”

    江玥突然有了灵感,立马跪到成明昭的面前,大力自荐:“我——我可以当保姆,明昭,你平常那么忙,照顾逢玉这事儿,我照顾了六七年了,非常上手的,我什么都会做,我会做饭,我会洗衣服,我会养植物,我会刷地,我还可以帮你算账,这些你都知道的,我特别特别能干,你把我也一起收了吧!”

    他抱住成明昭的大腿,急得要哭出来:“要请那些阿姨多浪费钱啊,我是免费的,你想怎么用我就怎么用我,不收你钱,求求你了,成老板。”

    逢玉惊讶地看着这一幕,她随口说说而已,这人怎么就哭上了,看来比起薛烨,她爸的精神病更严重一点。

    成明昭扶起他的脸,“你说的有道理,那你就来我家做保姆吧,逢玉的日常起居,就麻烦你了。”

    江玥一头磕在地板上,谢主隆恩,“谢谢老板,我会努力的。”

    晚饭结束,成明昭要走了,江玥往额头上贴了一枚创可贴,赶紧上去挽留她:“要不然在这边歇一晚吧,我学了一套按摩手法,能改善睡眠,别走了好嘛”

    成明昭回头,上下打量他,伸手帮他把额头上贴得歪七扭八的创可贴贴正,笑道:“江玥,我果然没选错人,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最贱的。”

    晚上,成明昭躺在床上,江玥在床尾帮她摁脚,左脚摁完摁右脚,摁完又帮她揉腿,揉腰,一路揉上来,替她捶背。

    “力度怎么样?”

    成明昭打了个呵欠,“改天我投资个洗脚城,你去里面上班吧。”

    江玥摇摇头,“那可不行,我只给你一个人服务,其他人的身体我才不想碰。”

    他洗完手回来,坐在床头,拍拍自己的腿,邀请成明昭躺上来,“我帮你采耳。”

    江玥确实什么都会,如果没有成明昭当年的刺激,最适合他的行业就是家政公司。

    他帮成明昭采完耳,开始了头部按摩。

    “最近还会做梦吗?”

    成明昭闭着眼反问:"你是想给我做心理咨询吗?"

    江玥笑了笑,“那可不敢,你的心理肯定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强大。不过再强大的人也会有累的时候,让老江帮你舒展一下头皮吧。”

    成明昭笑而不语。

    江玥边摁,边心疼地看着她。成明昭什么都没对他说过,她的从前,她的现在,他了解的都只有寥寥。成明昭不说,自然有她的考量,他只能凭着幻想去揣测。

    她走到现在,又经历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砺呢?当初他俩只是普普通通的学生,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晃眼几年过去,她已经走到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高度,这背后又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面对多少危机呢?

    外人看来她温文尔雅,其实他知道,成明昭心里砌着一堵谁都进不来的墙,没人能看透她,也没人能走进她。她在想什么,要做什么,又受过哪些苦难,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体会,自己周旋。

    这个人,好像依靠所有人,又好像除了自己,谁都不依靠,不相信。所有人都能被她依靠,也都能被她背叛,她无数次重复这样的行为,不停汲取他人的力量夯实自己的根基。

    “接下来的日子,会休息吗?”他问。

    成明昭扬起嘴角,“好戏还在后面。”

    不清楚她的好戏是什么,他只要做好分内的事就行了。江玥舒了口气,是他把她想得太脆弱了,成明昭这个女人,明显乐在其中。

    还好,她就是这样的人,坏得让他心服口服。

    江玥侍奉她睡下,他不急着离开,还躺在她的身边,“我给你唱首催眠曲吧,我以前经常唱给逢玉听,听完立刻睡,一晚上都不做梦的那种。”

    成明昭已经闭上了眼睛。

    江玥轻轻拍着她身上的棉被,低声唱:“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

    “我的小鬼小鬼,捏捏你的小脸,让你喜欢整个明天,”

    “哗啦啦啦啦,倦的时候有个人陪”

    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他低头一看,成明昭已经睡着了。

    看来这段时间真的辛苦了。

    江玥慢慢起身,吻了吻她的额头,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一周后的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成明昭带着逢玉去派出所,把她的户口从江玥那儿迁到了自己这儿,更姓为成,之后江逢玉这个名字作废,取而代之的是成逢玉。

    江玥一脸羡慕地看着她们,问办事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把他的户口迁到成明昭那儿,工作人员问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磕磕巴巴地回答:“没关系上下级关系不行吗?”

    工作人员白了他一眼,正告他,非亲属关系不能上户口。

    江玥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在成明昭她们办完后,他又跑去相关窗口填写了更名申请表,他让成明昭她们不要等自己,有事的话就先走吧,于是俩人都走了。

    半个月后,江玥去派出所拿到了新的身份证。

    他回到家向女儿炫耀,“看看这是什么?”

    逢玉拍开他,“别挡着我看电视。”

    父女俩已经住进了成明昭的大宅子,逢玉睡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江玥睡在之前那个阁楼里,他得先跟着莲姨熟悉一下家里的各项事务,等过了考察期才能有自己的房间。

    房间是小事,他已经够幸福了。

    成明昭回来了,他马上冲上去替她换鞋子,接过衣服包包,做完这些,江玥亮出自己的身份证。

    “明昭,你看我现在叫什么。”

    身份证姓名一栏从两个字变成了三个字——成江玥。

    “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他本来就是孤儿,没名没姓,名字是从包裹他的那件被子上的字摘下来的,姓是江月华的,生母的生育之恩不能忘,养母的养育之情不敢忘。如今,他有了自己最爱的人,也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姓名。

    成明昭勾起嘴角,拍拍他的脑袋,“做饭去吧。”

    第90章 决心 “我想要自由。”

    程臻靠着墙根, 一手拿烟,一手快速翻阅手机屏幕,薛家那桩案子滚动在新闻版面, 内容令人瞠目结舌,但她却见怪不怪。看到至梦最新披露的季报里股东变动信息出现了那枚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时,她像猜厌了答案一样冷笑了起来。

    多令人熟悉的手笔。外人看来绝不会与她相关,甚至还能在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给自己博个美名, 这是成明昭最喜欢用的技俩,几乎百试不倦。

    然而上苍就是如此无眼,每次都让她百试百灵。

    程臻收起手机, 走进了身后的医院。

    隔着窗子, 她望向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成明昭确实没有欺骗她,给出了十足的诚意——帮她把病重的父亲转移到了最好的医院, 接受最先进的治疗。

    打眼看去, 她父亲身边围着一堆价值不菲的器械,它们每天产生的费用足以粉碎一个普通的家庭。

    按照早前她家的经济水平, 支撑这笔费用不算什么难事, 可一切都不同了, 现在她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唯一的经济来源。但即使这样, 她也承受不起这高昂的治疗费。

    眼下的这一切都被成明昭包揽了, 无论是她父亲的病, 还是所需要花费的钱, 都不需要她去担心。

    当初转院的消息通知给了母亲, 得知背后的好心人是成明昭时, 她久久没有回过神,梦醒似的反应过来这一切后,立马要求程臻必须找个时间好好去感谢成明昭。

    母亲死也不会想到当年一时兴起去的那个落后小岛遇到的那家子, 其中的女儿会有现在这般成就,当初还在上初中的程臻对她讲在学校遇到了小岛上那个娜娜,她还反问什么小岛什么娜娜。

    听程臻解释完,她才懒洋洋地回忆起了这段经历,俩人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谁都不会想到,若干年过去,她们反倒成为了接受嗟来之食的人。这种落差同样存在在她母亲的心里。她抹不开脸,只能让她去完成流程性的感谢仪式。

    母亲老了,因为父亲的病蹉跎出了一头白发,但她的心依旧是骄傲的,这点母女俩自成一派,即使现状并不理想,但早年金钱滋养出来的气节并没有因为这些事衰败。她们有自己的高傲。

    在她母亲看来,现在成明昭已经成为了令人敬仰的慈善家,她们是受她惠泽的小人物,当然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不过眼下父亲的病迫在眉睫,面子不及人命重要,她还是愿意为此低一低自己从来没有低过的头颅。

    程臻却不这么想,成明昭当然不是什么所谓的慈善家,世界上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慈善家,越不慈善的人才越爱当慈善家。时隔多年俩人的第一次见面,她接过了成明昭抛来的求和的橄榄枝。

    和平的条件是各自牺牲一点东西,成明昭愿意帮她解决眼下的苦恼,而她需要做的,就是听话。

    听话,听成明昭的话,掐灭想要戳穿她假身份的念头,从此以后做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哑巴。

    这么听起来似乎她更赚一点,只要不再去想法设法阻挠成明昭,她就可以几乎无条件地享受来自她的帮助。其他人也许会这么做,但她程臻不会,她太了解成明昭了。

    正如她说的,成明昭不是什么慈善家,她能轻易地让她重病的父亲得到治疗,也能轻易地把她目前脆弱的家捏碎。这些年她睁眼研究成明昭,闭眼研究成明昭,就算是梦里都在琢磨这个人,毫不夸张地说,成明昭的亲妈都没有她了解成明昭。

    她可以肯定,成明昭的目的不是薛家,而是成家。

    薛家不过是她的踏脚石,以此保证自己能进可攻、退可守,成家那对母子才是她的目标,应该说,母子俩坚守着的康达才是那块她垂涎已久的肥肉。所谓的婚姻,所谓薛鸿云,不过是傍身的筹码,让她不至于赤手空拳地上去和人搏斗。

    成明昭费尽心思靠着假身份进入成家,怎么可能只是为了嫁到薛家图个股东当?当然,等薛鸿云老了死了,公司大概率会落到她手上,无非就是又多了一个选择。谁会嫌自己手里的选择多呢?

    目前成家是那个姓全的女人说了算,她的儿子成柏林是康达的继承人。而成明昭,早早给自己披上不争不抢的糖衣,认亲没多久就结了婚,主动选择退出成家争权夺位的战场。似乎已经表明了服从的态度。

    但她更倾向于认为,这只是成明昭用来降低他们警惕心的一个假动作。

    至于成明昭究竟想怎么做,程臻不得而知,她只能确定成明昭不会像表现出来的那么乖顺,不可能老老实实辅佐所谓的弟弟成柏林上位。

    她和严灿林的出现,无疑是紧要关头的阻碍。

    如果她强势和成明昭作对,保不齐会被她以狠毒的手段肃清,她背后有家庭,冒不了这个险。眼下只能假装顺从,为什么不真的为成明昭卖命?因为她太清楚了,等成明昭过了眼前这个难关,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第一个清算的就是她和严灿林。

    这无非是死的快和死的慢的区别,想要后患无忧,就得彻底铲除掉成明昭。只要她能在成明昭如愿之前,撕烂她的假面,让她锒铛入狱,接受该有的惩罚,那么她就不会再有被威胁的可能。眼下她的身家性命都在成明昭手里,不好轻举妄动。

    只是有一点她很困惑,成明昭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让她们永远闭嘴,可她没有这么做,到底为什么?成明昭明显知道了她们的动作,却还是像没看见一样,如今也只是采用迂回的方式和她进行和解式的谈判。

    这个过程实在太温和了,让她有不好的预感。

    无论成明昭想干什么,都可以预见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她必须得早点找到姚娜,或者说,早点找到和姚娜相关的信息。

    程臻离开医院,回到了和严灿林共住的那套大平层。

    她刚进门,就见严灿林满面通红地上来拽自己进屋,反手关了门。

    “刚才有一通电话打来。”

    程臻下意识摸烟,“电话?”

    “你知道是谁的吗?”

    程臻抬眼看她,严灿林深吸一口气:“是姚娜的大学室友。”

    她们之前试图联系过姚娜大学期间的室友,但进展的并不顺利,这些室友要么联系不上,联系上的要么就是说不清楚和姚娜不熟。

    “你确定?”

    严灿林笃定地点头,“通话我全程录音了,我还加了她的邮箱。”

    “她发了什么?”

    “姚娜的很多,包括她的照片。”

    程臻把烟盒放回口袋。

    黑色的劳斯莱斯驶进了公共停车场,副驾的冯奉春打开车门,呼吸车库污浊的空气,感慨:“好久没有回来了。”

    另一边,成明昭下车关门,“应该说是第一次回来。”

    冯奉春回头冲她摆了个鬼脸,成明昭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呛她。不过她也没说错,考上大学到现在,她都没有回来过一次。这是第一次回国。

    她立下过豪言,一定会努力读书,成绩好到超过成明昭,要比她还要厉害,然后离开那座小渔岛,飞得高高的,飞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她做到了。

    俩人拎着东西来到一处普通小区,上电梯后,冯奉春有些紧张,她好久没这么紧张过了,就算在法庭上和人唇枪舌剑,她都没有紧张过。她回头问成明昭:“你说,她还会认得我们吗?”

    “看样子当然认不出来,但一开口,她一定会恍然大悟,冯奉春,怎么是你啊?你是打了激素吗,居然长这么高了。”

    成明昭模仿出夸张的语气,玩笑充满恶意。

    冯奉春用手肘捅她,“什么激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电梯到了,俩人不再打闹。

    冯奉春退了一步,缩起脖子,“你去敲门吧,我有老师恐怖症,一看到老师,就手脚发寒。”

    成明昭没管她,主动上前敲响了门。

    半晌,门被打开,开门的是一个短发中年女人,黑发中掺着几缕白发,架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

    她望着门外两个陌生的女人,“请问,你们是?”

    冯奉春箭步上去抱住她,“高老师。”

    高珂眨眨眼。

    “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

    高珂给她们一人端了一杯茶,笑吟吟地反复打量俩人,“说真的,不说名字的话,完全认不出来是你们。”

    当年她在小岛村支教了三年,亲自送成娜母女俩离了岛,成娜走后,班里只剩下冯奉春一个小姑娘,冯奉春在那一年变得安静许多,突然开始勤奋读书了。她走的时候,冯奉春还来送了行,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

    所有孩子里,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冯奉春。冯奉春的父母还能容忍她念小学,就是不知道能容忍到什么时候,现在她好不容易开了窍,成绩也进步了,要是这会子把她拉回家不读了,那她后半辈子就完了。何况她家里还有个小她几岁的弟弟,做爹的动不动就打她,偏偏这小姑娘生性乐观,也不知道该说乐观还是傻得可怜,高珂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但她没办法拯救所有人的命运,这样的村子有无数个,像冯奉春这样的女孩也有无数个。

    高珂牵起冯奉春的手,眼含热泪,深深地凝视她,从上到下,仿佛在看自己的孩子。她现在长高了,不再像从前那样瘦瘦矮矮,穿得也洋气,举手投足都像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

    有太多想说的,到嘴边只有一句:“奉春啊,这些年还好吗?”

    冯奉春微微仰起头,努力不让眼泪下来,初中哭过那一回后,她就发誓再也不会轻易掉下眼泪,被学业折磨疯的时候她都没有哭过。

    她笑:“好的不得了,我考上了z大,最后去了耶鲁法学院,现在是一名很厉害的刑辩律师,还有自己的律所哦,我的老师都是都是行业里的大牛。”

    当初她和成明昭在那块地图上圈出的那些国家,她全去过了。

    高珂松了口气,对她的担心像石头一样悬在心里,这下终于落下了。

    她回头,没看到明昭的身影。

    高珂来到阳台,见到正在抽烟的成明昭。成明昭正准备熄烟,她说:“给我来一根吧。”

    俩人站在阳台,一同靠在扶手上。

    成明昭一手挡风,一手拿着火机帮她点上了烟。

    高珂深深吸了一口,叹息般把烟吐出。

    她对成娜的感情很复杂。

    成娜是那群学生里最特别的一个,她特别聪明,特别成熟,有着其他孩子没有的攻击性。

    那种攻击性不是猴子耍把戏的调皮,是一种只在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包含着恨意的攻击力。

    她从没有见过那么倔,那么充满着仇恨的眼睛,这样的眼睛竟然来自于一个七岁的孩子。

    当然,她们都长大了。很多东西也在改变,比如奉春,班里成绩倒数总是受欺负的孩子,现在已经成为了响当当的律师。比如成娜,浑身的芒刺似乎已经褪去,她现在眉眼温和,身上散发着温柔又有些寒冷的气息。

    对于成娜,她有更多想说的。

    风太大了,高珂眯起眼睛,问:“娜娜,你找到人生的意义了吗?”

    成明昭抿了一口烟,弯着嘴角笑了起来。

    当年,她蹲在树下,思考人生这个复杂而宏大的课题。高珂只是告诉她,去读书,去学英语,她会在书中找到自己想要走的路。

    她确实也这么做了,她读得比谁都用功,高中之前,她都是班里成绩最好的那一个。

    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确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初早秋带她进了城,她顺理成章被安排进新的小学。走进一个新的城市很容易,只需要一张车票。但融进一个新的环境,不止一张车票那么简单。

    彼时,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与环境,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息,这种气息过分浓郁,没人敢靠近她,她去哪儿都是一个人。

    三年级的一堂作文课,题目是写自己的理想。大家的理想五花八门,有想当科学家的,有想当画家的,有想当警察的。轮到成明昭念自己的作文,她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读:

    “我想成为——我自己。”

    读完了,成明昭坐下。她的作文题目就是这个标题,正文内容也只有这句话。老师呆住了,班里的其余人你看我我看你,小声议论了起来。

    课后,成明昭被请到了办公室,老师说作文要三百字,问她不懂吗。成明昭点点头,说知道。

    老师又问她,既然知道,为什么只写一行字,写得还——

    狗屁不通这个词差点从嘴里冒出来,老师及时止住了,“为什么要写成这样呢,你可以写,想成为舞蹈家,音乐家有很多可以写的呀?”

    成明昭扯扯嘴角,看上去像在嘲讽。

    “这些职位,我没听过,也没见过,它们不是我的理想,我为什么要写?”

    “那你也不能只写一句话啊。”

    老师拨高了音量。

    “我为什么要写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

    成明昭的音量同样不小。

    “可你之前的作文都有好好写啊,为什么这次不呢?什么才叫意义呢?”

    成明昭不说话了。

    老师被她气得胸口疼,不懂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这样鲁莽没有教养。她忽然想起这个孩子是农村户口,家里多半是进城务工的农村人,见识不多,于是终于把自己的怒火降下来。

    “拿回去,重写。”

    成明昭拿出自己的本子头也不回地走出办公室,她不会重写的。

    让没有父亲的人写我的父亲,让没有母亲的人写我的母亲,让没有见识的人写我的理想。

    这种作业像硫酸一样刺痛了她的自尊,让她感到周围的一切是无比的丑恶和得意洋洋。

    班里的几个孩子闪到成明昭面前,怪声怪调地模仿她念作文的腔调:“哦呦,我想成为我自己,好了不起哦。”

    几个人边笑边在她眼前互相推搡。

    成明昭收起自己的本子,难得露出了和煦的笑容:“你们知道什么叫成为我自己吗?”

    他们停下来,你看我我看你,毫不在意嬉皮笑脸,想看成明昭能说出什么花来。

    成明昭指着左边第一个:“邋遢鼻涕虫。”

    又指向了第二个:“可怜矮冬瓜。”

    最后指向了第三个:“恶心水痘怪。”

    她收起手,“这就是做自己,懂了吗?”

    几个小孩子的脸怒到发红,见成明昭要往教室走,有人跑过去打算绊倒她。

    成明昭一脚踩在他的腿上,回头拿起本子猛地扇他的脸,冲上去一脚把他踹倒在地上。

    其余人看傻了,只知道站在原地,忘了呼救。

    他们就这么看着成明昭骑到了男孩的身上,死死掐着他的脖子,他的脸由红变紫,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准备要去告老师,成明昭撂下了躺在地上的男生,一把薅住了要去告状的女生的头发,不管她哭喊,对着剩下的那一个人说:“你们尽管来惹我试试,告状前,得先尝尝我的拳头。”

    三个人在原地哇哇大哭,没有一个人敢去告老师。

    成明昭揍完他们,风轻云淡地回到班级。

    “成明昭,等一下。”

    有个女生叫住了她,成明昭浑身充斥着战争后的硝烟味,不算客气地瞥了她一眼。

    女生叫方愉,班上所有学生都爱和她玩,老师也喜欢她。尽管她学习没有那么突出,但走到哪儿都被一群人拥护着。也许和她乐观温柔的个性有关。

    方愉停在成明昭面前,弯腰帮她拍了拍裤子,“你的裤子怎么脏了,你摔倒了吗,痛不痛?”

    她要撩她的裤管,成明昭迅速躲开,一言不发地走回自己的位置。

    方愉追了上去,笑眯眯地对她说:“成明昭,你的作文题目真的太好了。”

    成明昭坐回自己的位置,喝了一口水,冷笑:“好?我可是拿了零分的。”

    “零分又怎么了,”方愉顺势坐在她前面,“我觉得你很酷啊,大家都写的是什么科学家,很无聊,就你写想做自己——虽然听不懂,但感觉就很不一样。”

    “我妈妈就说过和你差不多的话,她说人总是想做别人,就是不想做自己,其实做自己才是最难的。我觉得你写的很有道理,就是短了点。”

    成明昭没理她,掏出自己的书来看。

    看了一会儿,方愉还在眼前。

    “这不是你的位置。”

    方愉笑:“是啊,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嘛,反正现在又没上课。”

    成明昭放下书本,“和我有什么好说的,你不怕我揍你。”

    “噗,”方愉捂住嘴巴,“你揍我干嘛。你又不是那样的人。”

    “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

    “没有啊,”方愉笑笑,“就是不了解你,才想和你聊天嘛。其实,我觉得你挺好的!如果你能稍微温和一点,肯定很多人都愿意和你做朋友。”

    成明昭冷笑:“我不需要和一群笨蛋交朋友。”

    方愉趴在桌上,“那我也是笨蛋吗?”

    成明昭看着她,“是。”

    上课铃声响了,方愉终于走了,还是蹦蹦跳跳地走的,好像只要能和她聊天,就算被骂了也没关系。

    成明昭看着她回到位置,又转身和同桌聊了起来。

    虽然她笨,但说的话并非毫无道理。

    成明昭从她身上得到了一点灵感。

    这个世界,只要做自己就不会得到喜欢,同学、老师,都不会喜欢做自己的孩子。大家只喜欢嘴甜,阳光的孩子。

    被喜欢的好处是所有人都会向着你,得到人心似乎比成绩好还要重要。

    成明昭掰着手指思考,看来成为自己之前,得先做一阵子别人。

    中午,饭后水果是菠萝蜜。成明昭没有急着吃,她用余光观察周围人怎么吃,确定了吃法后,才拿起来塞进嘴里。

    旁边的家伙是她的同桌,她很快吃完了菠萝蜜,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看起来没吃够。

    成明昭还剩两个菠萝蜜没吃,她挑了一个递到她面前,同桌先是吓了一跳,然后诚惶诚恐地问:“你不吃吗?”

    “我看你喜欢吃,所以给你一块。”

    俩人同桌到现在,没有说过一句话。女生有些怕成明昭,现在见她突然露出一个微笑,还把自己的菠萝蜜让了出来,不由得猜想,难道成明昭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不近人情?

    她犹犹豫豫地接过菠萝蜜,说了声谢谢。

    “没关系。”

    成明昭观察着同桌的表情,最后一笑,若有所思地拿起下一个菠萝蜜吃起来。

    升到四年级,班级被打乱重组。来到新的班级,成明昭一改从前杀伐的气质,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就此多出了一堆朋友,因为成绩好又性格好,老师也对她赞不绝口。

    可惜班长却被一个胖子抢先当上了,成明昭眼珠一转,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

    趁大家都去做体操的间隙,成明昭去上了个厕所,她没有急着去操场归队,而是先回了班级。果然一个人都没有,她走到胖子的座位前,拉开他的书包,把老师前段时间交给他的班费拿出来,然后出了教室。

    胖子第二天才发现班费没了,急得团团转,说一定是有人偷了。大家觉得他可笑,背地里都在说是胖子自己私吞了。这话被胖子听到,马上向老师告了状,班会课上,全班人被要求掏出书包检查。

    然而这么折腾了一番也没找出所谓的凶手。

    胖子突然怒瞪起后排的成明昭,刚下课便立马走到她面前质问她,俩人争过班长,老师看他是男孩子能出更多力所以让他当了。他怀疑成明昭就是不服气,于是出此阴招。

    周围人让他别欺负女生,说成明昭也翻了书包,根本没有班费。

    小胖说不过大家,气得哇哇哭地回到了座位。

    两天后,成明昭来到操场,从花圃里挖出了被塑料袋包裹着的班费,上交给了老师。她说是体育课从小胖校服口袋里掉出来的。

    班会课上老师严厉批评了小胖,尽管他再三否认和自己没关系,但罪犯是谁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作为班长,对待班级财务这么粗心大意,显然无法承担班长的重任。

    这样看,还是心细的女生,比如成明昭,比较可靠。

    当天,小胖被革职,成明昭成了新班长。

    高珂说的很对,只有不断地读书,才会清楚自己的道路。她按照世俗意义上的人生路线,从小学走到大学,从大学到毕业工作,发觉读书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不过是用尽力气成为一个普通人。

    她一路走来不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明昭呼出一阵烟,“我想要自由。”

    第一次听到自由这个词,是在母亲嘴里。她满眼绝望地望着她望不见的远处,喃喃念着她听不懂的自由。

    而现在,她也在追寻自己的自由。

    她要自由,要的是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选择的自由,没有选择的自由不是自由,是妥协。

    她只要自由,无论过程多残酷,就算是以牺牲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也在所不辞。

    绝对的自由诞生在绝对的权力之下,而绝对的权力需要足够的财力才能碰到。有了钱才能有权,有了权才能有自由。

    她必须要先变得有钱。从内而外的有钱,从骨髓血液肌肉皮肤透出的有钱。

    读书的时候成明昭已经明白,在看到易萱之类人的那刻,她无比清晰地觉悟了,老老实实地生活,是永永远远都碰不到权力的。

    野心和不择手段是权力的一对翅膀,少了哪一个都飞不起来。

    出国的那一夜,成明昭望着墨黑的夜空。

    她在心里告诉这个世界——

    最好不要让她看到向上的机会,否则,就算前方烈火滔天,她也照蹚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