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玖中文网 > 其他小说 > 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 第43章 投名状
    “烤红薯就是要趁热吃,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见凌云有放下的心思,小桃赶忙阻止道。



    撕去红薯外面那层黑乎乎的外壳,一股甜甜的焦香味扑鼻而来。



    这香味,让凌云不禁眼前一亮:



    “好香!”



    从撕开的外壳处看去,些许焦黄诱人的红薯肉就露了出来。



    看起来格外得吸人眼球,让人食欲大震。



    “好烫,真好吃!”



    一口咬下去,甜甜糯糯,绵软软,甜丝丝。



    特别是外面那一层焦香,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是她上一世所在的现代社会,用烤箱和炉子烤出来的红薯无法比拟的。



    味道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凌云身旁的小桃,正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给她科普着烤红薯的基础知识:



    烤红薯也是有讲究的。红薯大小要均匀,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红薯太大,外面熟了,里面还是生的。



    太小,容易烤焦,焦了就没得吃了。



    烤红薯时,要把红薯放在灶膛边的柴灰堆里慢慢的煨,不能直接放在明火上。



    烤红薯所用得柴灰,以好木头烧的柴灰为最佳,煨出来的红薯才好吃。



    像什么杂草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烧出来的柴灰,煨的红薯,里面会有一股怪味。



    那样的红薯,不但味道不佳,还破坏了红薯自身的口感。



    不好吃!”



    小桃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和她说着烤红薯时得要诀。



    啧啧!



    真看不出来……



    这还是妥妥的,吃货一枚啊!



    烤红薯诀窍,都让她摸得这么透彻。



    吃着手里香甜软糯的烤红薯,凌云的思绪也随之飘远……。



    其实,上一世,她也吃过这样烤的红薯……原汁原味的烤红薯,不但吃过烤红薯,还吃过烤玉米……。



    不是用烤箱,也不是用铁炉!



    那是,奶奶还在世时,用家里的土灶,给自己烤的红薯。



    凌云吃着吃着,眼泪就止不住得往下流。



    “哎,你怎么了?



    怎么哭了!



    是不是红薯太烫,烫着嘴了?”



    坐在旁边,吃着红薯,正兴致勃勃的说着闲话的小桃,看到凌云此时的样子,突然就急了。



    凌云轻轻得擦了擦眼泪,颇为不好意思的道:



    “没烫着……,只是有些想家了而已。”



    自家奶奶,小时候也给她做过这类的吃食,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



    那时候的自己,太小,只知道疯玩,傻吃,什么也不懂。



    现在大了,奶奶也不在了……!



    “你也是被卖到邓家来的吗?



    我也是,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邓家来了,都不知道自己得家在哪里!



    也不知道……家是一种什么样得感觉。



    张大娘子对她的孩子可好了。



    父母都会对自己的孩子很好的,是吧?



    要是我也能再见到我的爹娘,该多好啊!”



    小桃说着说着,也停下了吃红薯的动作,低着头,默默的坐在那里发起神来。



    凌云看着,因自己,也变得伤感起来的小桃,心中颇有些内疚。



    她动了动嘴唇,很想跟对方说:



    “不是每一对父母,都会对自己孩子好的。”



    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出口。



    人活着,有时候,有一点念想也挺好。



    “你们这两个小东西,躲在这里,吃啥好吃的?



    吃的一张脸像个小花猫似的!



    哟哟哟!



    怎么还流起猫尿来了,是红薯不好吃,还是怎么的?”



    张大娘子进来时,正好看到两个小丫头,并排坐在那里。



    手中各自拿着半个烤红薯,既不吃,也不说话, 就那样静静地坐在那里。



    一张好似花脸猫得脸上,还有泪痕残留。



    “张大娘,凌云她想家了!



    我也想我爹娘了!



    你说……我爹娘会想我吗?”



    张大娘子顿时神情微微的有一丝恍惚。



    短暂的愣怔过后,她缓步上前,一只手搂着一个,拍了拍两个小丫头的后背,安慰道:



    “好了,好了!



    两个小哭包,别难过了。



    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



    你们的爹娘也肯定在那里想着你们呢!



    好了,没事儿了……你们就出去,玩会儿吧。



    要是不想玩,就给我干活去!



    找点事情做,就不会东想西想了。”



    小桃一听到张大娘要给自己安排活计,顿时抛弃了悲伤的情绪。



    猛的一下跳了起来,拉起凌云就往外跑去。



    边跑还边嘻嘻哈哈的说道:



    “我们才不要干活呢!



    我们要出去玩儿。”



    看着两个又瞬间满血复活,活蹦乱跳的小姑娘,张大娘子摇了摇头:



    “依我说,还是太闲!



    有事做,就没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



    一晃数日过去,凌云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厨房的生活。



    这一日,中午,厨房里众人忙完后,坐下来吃午饭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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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红案的,那位一向看凌云不太顺眼的王大娘子,神神秘秘的从橱柜里,端出了一个瓷碗。



    放到凌云的面前,别有深意得道:



    “凌丫头,这是大娘今天专门给你熬的燕窝羹,你把它喝了吧,补补身体。



    我看你这孩子也怪可怜的,瘦成这样!



    一看就是在家里没好好养,亏着了。”



    原本热热闹闹,说说笑笑的厨房众人,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齐刷刷的看向了两人。



    整个厨房的氛围,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之中。



    凌云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位王大娘。



    这位大娘子可不是简单的人物。



    虽不是厨房的总管事,平日里……却总是端着总管事的款儿。



    一般人,根本就入不了她的眼。



    虽说凌云有邓宇这一层关系,这位王大娘对待她时,有那么一丝丝的收敛。



    但那一丝得收敛也有限!



    还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总感觉,对方看她时,眼里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满。



    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位居然关心起凌云是瘦,还是胖,身体是好,还是歹来了。



    王大娘子见凌云迟迟不动,面色就沉了沉,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盯着她。



    其内有一种说不出的瘆人感,溢了出来。



    王大娘子在直勾勾的盯着凌云,而凌云也在细细的打量着对方。



    这人的眼神不对,周围众人的表情也有些怪异,这碗燕窝羹,有猫腻!



    给她一个烧火丫头,准备燕窝羹……这件事本身也透着蹊跷!



    即使她有邓宇这一层关系在,邓母赏下这一方面的吃食,那也是另一回事。



    这位,有些越俎代庖了!



    而且,从对方刚才的话中可以听出,这件事,不是邓母授意的!



    那对方这样做得,目的是什么?



    而且,以这位平日的作态,怎么着,也不像,那会屈尊降贵,亲自为凌云炖燕窝羹的主。



    突然,脑海中有一种猜测,似那闪电划破长空……



    凌云扬起脸,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对着王大娘甜甜的一笑道:



    “我还没有吃过燕窝羹呢,谢谢大娘子为我想的周到!”



    说完,她就不再犹豫,端起碗,低头喝了起来。



    不经意间,凌云注意到,周围众人的表情,似乎……好像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这些人的表现,让凌云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这碗燕窝羹,不简单啊!



    是她融入这里,融入厨房这个大家庭的……



    投名状!



    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凌云得特殊身份,让厨房里的许多人,都感觉到了不便。



    她是邓夫人亲自安排来的,无形之中,就让这些人有了忌惮。



    再加上,年龄又小,众人深怕她为了一点小事,就去邓夫人面前告密。



    这些人,一直忍耐着,忍耐了这么多天,已经到了极限。



    所以,最沉不住气的王大娘子,今日,当了一回急先锋,对凌云进行了一番试探。



    接下来的日子里,厨房里的大娘们,今日,这位拿走了主家用剩,不要的边角料猪肉。



    明日,那位大娘子也顺手把放久了,不能用的鸡蛋带出去扔……。



    种种迹象表明,凌云喝下那碗燕窝羹之后,才算是真正得融入厨房这个大家庭,算是其中得一份子了。



    难怪,十个厨子九个胖!



    剩下的一个,也是那种吃了山珍海味,都不长肉的人。



    每一行,都有它的规则,要么随波逐流,要么你就是那一位制定规则的人。



    要么,就是那天选之人,能够游离在规则之外,片叶不沾身。



    凌云有那个自知之明!



    知道……自己不是那天选之人,无法游离在规则之外!



    邓父和邓母对凌云的确非常得不错,按理说,厨房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凌云应该维护他们的利益。



    但,凌云深知,水至清则无鱼。



    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并非一日养成,反倒像是一种长久以来的习惯。



    作为当家夫人的邓母,也许并不是不知情。



    只是,她有她的计划,她有她的安排。



    只要这些人能够掌握好那个度,不过分贪婪,不做伤害主家的事,一点点,小小的瑕疵。



    作为当家主母的邓母,还是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佯装不知的。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又是几个月过去。



    原本瘦弱矮小的凌云,在这些日子里,人长高了许多,身体也好了许多。



    这一日,凌云正坐在铜镜前,准备打散头发休息时。



    突然发现,两个丫髻上的玉梳少了一个。



    这对玉梳,凌云平日戴的也极为小心。



    只因为,这是过年时,邓母送给她的新年礼物。



    看着空空如也丫髻,她顿时有些着急起来。



    仔细的回想,今日去过了些什么地方,玉梳又最有可能落在了哪里?



    沉思了好一会儿之后,凌云才站起身来,点燃旁边的气死风灯,走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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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院子里寻了两圈后,并未见其踪影,只得选择去其他地方。



    又沿着小院一直朝着厨房行去,也没有!



    这让凌云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不得不又把今日的行程,又捋了捋。



    平日里,没什么事,她都是两点一线,不是在自己居住的小院,就是在厨房。



    小院里没有!



    路上也没有!



    厨房也没有!



    难道是被什么人捡去了……?



    突然,她想到了一件事情。



    下午,去厨房后院拿柴火的时候,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了一下头发。



    当时并未在意,现在仔细想来,玉梳应该就是,落在了那里。



    凌云提着气死风灯,踏着夜色,缓步朝后院走去。



    刚走到院子门前,就看到一个黄色的,毛茸茸的东西,在她得面前晃来晃去。



    天色太黑,风灯的光线又有限。



    一根长条状的,不知名的物品,好似某种怪物的触角一般,就那样在门边,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乍然见之,不禁让人骇然。



    而陡然见到这种情况的凌云,也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心脏得跳动也跟着停了半拍。



    她被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是遇到什么邪物了!



    结果仔细一看。



    我去!



    是一条死狗……装神弄鬼!



    那只黄色的土狗,听到动静,转过身来,正好与凌云来了个四目相对。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这个黑漆漆的小院子中,深情对望着。



    土狗的眼睛里,满是戒备与警惕。



    而凌云的眼睛里,却是,被那只土狗叼在嘴里的玉梳!



    她得眼角一阵抽搐!



    这东西还能要吗?



    被狗咬过了,感觉,好恶心!



    她想转身就走,大气的挥挥手,对那只死狗说:



    这东西……



    我不要了。



    送你好了!



    可是,她又想到,当时邓母送这玉梳时,所说的那番话:



    这还是我小时候戴过得玉梳……



    嗯……你戴起来,很好看!



    可惜,我也没个女儿……



    这玉梳对于邓母来说,有非凡的意义。



    她要是对这把玉梳置之不理,扔给这死狗……



    那一日,邓母问起来!



    她该怎么回答?



    说丢了?



    显得不珍惜,不重视!



    要是实话实说……被狗叼走了?



    要是哪一天,邓母发现这东西出现在狗窝里……



    凌云郁闷的捂了捂脸!



    要命啊!



    她纠结得看着,被死狗叼在嘴里玉梳。



    那玉梳之上,还能看到从狗嘴里流出的晶莹唾液,让她一阵反胃。



    悲催啊!



    还要和一只狗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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