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玖中文网 > 修真小说 > 重生异界游之我是小圆球 > 第298章 有好好爱自己吗
    认识到这些剑灵的真正厉害之处后,林风不再贸然前进,花了将近一天的工夫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到巅峰状态。



    再花半天的时间将从火麟剑法中学到的经验用于改进双伤剑招,林风越发觉得配合长生功的双伤剑招之潜力无穷。



    能迅速领悟剑招中的精髓是他的天赋,但他似乎没有原创出自己的一套剑招的能力,或者说他的积累还不够。



    好在双伤剑招和咸鱼剑法与他的相性还不错,目前还不太需要创出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剑法。



    准备得不能再充分后,林风踏上了第三个方格子,这里又有什么样的剑灵在等着他呢?



    他十分甚至九分期待!



    景色变换,林风置身于一片竹林之中,他开始东张西望寻找对手。



    可他四处张望后仍不见一丝剑影,难道真的有那么卑鄙的剑灵在暗中埋伏他?



    但这片竹林给他的感觉却不像。



    林风极力搜索,终于在一棵老竹下看到一顶斗笠,这是这个场景里唯一与众不同的东西。



    难道斗笠还能成精?



    林风亦步亦趋地靠近,当他快要接近斗笠时,那个斗笠却肉眼不可见地抖了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好快的速度!



    林风的警惕极速升起,于此同时有些细软的东西搭在了他的肩上。



    “嗨,boy,你还好吗?最近有好好爱自己吗?”



    声音的出现让林风的警惕减少了一些,至少是一个能沟通的人,情况不算很糟。



    不过这中英混杂的话和这莫名其妙的关怀让他怀疑对方是不是有某种毛病,据不知道哪里传来的不可靠的消息说有点实力的人都会有某种怪癖。



    这在修仙世界再正常不过了,应该。



    “哦,我很好,你呢?”出于一种习惯的礼貌,林风僵硬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同时缓缓转过身。



    出现在他眼前的正是一顶斗笠!



    马萨卡!真的有斗笠精!



    那搭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是什么?



    哦,原来是一只狗爪!



    天哪!斗笠长出了狗爪?这不科学!



    林风果断为科学献身,他蹲了下来,终于看清了斗笠精的真面目。



    一只戴着斗笠的柴犬,它的爪子还不科学地拿着一把剑,看起来颇有些剑客的味道。



    它就是这一关的剑灵?



    应该不会有剑灵长这狗样吧,所以方格内出现的也有可能不是剑灵。



    此时一道温馨的响着铃铛的背景音乐响起。



    “哦~谢谢你的关心,我过得很不错。”有人跟它对话,柴犬似乎显得很高兴。



    “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的中文名叫陈斯。”



    “林风。”柴犬会说话,而且那爪子还能拿得动剑,修仙界实在是太过于神奇了。



    热情好客的陈斯一直和林风拉着家常,甚至走着走着还变出两杯清茶出来,它似乎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自觉告诉林风现在还不是提出试炼的好时机,尽管他很想知道柴犬的剑生锈了没有。



    “抱歉,太久没有人类过来了。”



    最终还是陈斯察觉到林风的心不在焉,带着他来到了竹林之中。



    “曾经有一位剑客说过剑是凶器,剑技是杀人的伎俩,你觉得呢?”陈斯缓缓提问。



    林风不知道它问这个问题有什么意义,但他还是按照自己的直觉回答了。



    “这是在放TN的狗屁!”



    听到这个回答,陈斯欣慰地笑了。



    它手中的剑在一瞬间离开剑鞘又以更快的速度收回。



    一道剑气穿过层层叠叠的竹节,从林风的头上飞过带着他的一缕秀发飞向无边的远处。



    不是林风不想躲避,而是他没有感觉到剑气中的杀意,而且那剑气穿过竹节时竟没有伤到竹节一丝一毫。



    这出神入化的剑技完全吸引住了他,这是怎么做到的?



    天啦噜,连一只狗子都有如此超凡入圣的剑技。



    林风有一瞬间觉得自己这重生后的生活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瞥了一眼神情自若的陈斯,不,他连狗都不如。



    如果左羊关注着肯定会劝他,他已经比那些一重生过来就被大反派一招毙命的先辈强太多了。



    要苟住,猥琐发育!



    “我的试炼就是用剑在不伤到这片竹林的情况下碰到我头上的斗笠。”



    陈斯摸了摸斗笠上那唯一一个缺口若有所思地说道。



    林风松了一口气,单论剑的话他可是被碾压的一方。



    如果真的像前一场那样正面对决,那他铁定毫无胜算。



    但不是说这个考验条件他就有很大的胜算,相反的,他心里也没有什么底。



    先不说陈斯会不会站着不躲闪让他打,光刚才那种速度就不是他能够追上的。



    就算追得上,从那个斗笠上只有一个缺口可以判断能办到这件事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



    “不出剑吗?”陈斯看出了林风的犹豫。



    “再酝酿酝酿。”



    没有丝毫破绽,不知道是物种不同还是陈斯的破绽隐藏得很好。



    林风找不到可以出手的时机,无奈地在原地吹着冷风。



    风儿夹杂着一丝喧嚣,卷下了片片翻飞的竹叶。



    等竹叶全部落在地上,林风也下定决心果断出手,一记低身位的咸鱼突刺带动整个身子爆发出了他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



    一剑刺出,宛如惊鸿。



    “准头有点差。”陈斯站在原地,甚至没有出剑,而林风的剑比它的斗笠还高出二十厘米,距离碰到还有点远。



    一直以来和林风对战的都是持剑的人类,就算和剑灵对决它们使剑的高度也是人类手臂能达到的。



    尽管林风已经尽量降低了自己的出剑高度,但还是有点错估了陈斯的身高。



    虽然可以再降低点高度但那样便维持不了这么快的速度,会更加刺不准。



    这种意外状况有点出乎林风所料,但他处变不惊,转手便让剑尖向下再发力一刺。



    陈斯连头都没转,一个侧身就避开了剑尖。



    “用力过猛,灵活不足。”



    正如陈斯所言,林风这突刺劲力过猛,虽变招为横扫,但陈斯早就预见了林风的变招离开了飞剑的攻击范围。



    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但真正面临林风还是难免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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