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玖中文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137章 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记住了吗?”



    --“记住了。”



    “那你在看一遍。”



    。。。。



    “现在呢?”



    --“忘得差不多了。”



    “那行,你和狗蛋出发吧,去小王那把枪要过来,记住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站在门口的几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宛如室外高人般的两人。



    一股子热血之感在心中疯狂燃烧。



    这是在干什么?



    为什么忘得差不多了才行。



    不应该记住才对么?



    特别是老爷子最后说的那番话,深深地震撼住在场上过高中的三人。



    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



    陆永尚站在套子中间,渐渐地有了一丝感觉。



    布线的时候用了半个多小时,但他将天枪套全部解开,却只有了三五分钟!



    见陆永尚已经心里有数,陆老爷子也不再多说,挥手示意几人赶紧去死人沟看看情况。



    如今陆二叔回来了,还需要带三把枪。



    常年在山上工作的陆二叔自然也要跟着一起前去。



    至于陈秋心,这小丫头玩心太重,这一次比之前上山还要危险的多。



    自然不能带着他一起上山。



    一行三人,只带了一条黑子,拖着爬犁重装上阵!



    路过林场场院的时候,陆永尚带着狗带去林场食堂将王德清叫了出来。



    不仅将56式半自动给取了回来,顺便还装了满满一兜子子弹与鞭炮!



    虽然这个半自动只能装十发子弹,但是与传统的双管猎枪比起来,已将强了太多太多!



    别说瞄准了,就是胡乱打都能闷死几头野猪。



    当然,绑腿,猎刀这都是上山必备的装备。



    还有陆永尚提前做好的那几十个活套,全都装在爬犁里拉着,一起去往西山。



    王德清在拿枪的时候,听到陆永尚说起刑绝户。



    直到这时,被上面来人震到的他才反应过来这个该溜子今天为什么这么上心!



    “那老登!他妈的,等会来看我怎么收拾他!”



    王德清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接着拍了拍陆永尚的肩膀:“这一趟还是要多加小心,刑绝户那边有几个官家人,千万别起冲突。”



    至于能不能找到知青的尸体,王德清听说死人沟里有猪神后,也不保太大的希望了,而打猎什么的,王德清看老陆家全员上阵,更是不用多说。



    “知道了王叔,他们没带狗走是吧?”陆永尚临走前特意多问了一句。



    这一趟寻找知青的尸体,瞬间打猪神,是不方便带狗的。



    一来,有猪神的存在,打狗围根本行不通。



    反而会惊动了野猪,容易让狗受伤,包括上一次打狗围,都是将野猪炸开后,逐个猎杀的。



    二来则是那里腥臊味太重,一般的狗进入死人沟也闻不到什么味道,带着反而会耽误事。



    黑子比较机敏,还是抬头香,用人吸引猪神太过危险,老爷子想了许久,虽然不舍,但也只有黑子比较合适。



    一路赶到西山。



    刑绝户他们大概在一个小时前就开着车来到了这里。



    这一路有车压过的印子,拉着爬犁走起来也还算轻松。



    “哎,陆。哥?你们怎么来了?”



    官家的卡车驾驶位,看到陆永尚三人拉着爬犁走到了西山口,在这里守着的小孙急忙从车里跳了下来。



    “孙哥你守在这呢。”陆永尚看到这个文质彬彬,进退有度的小孙还是挺有好感的,便走上前打起招呼。“他们上去多久了?有没有枪声传出来?”



    “有半个多时辰了。”小孙想了想说道,“你们这是来帮忙还是打猎的,那个刑大哥说死人沟里野猪聚堆,比较危险,你们要是打猎还是换个地方比较好。”



    “不过,都进去半个小时了,也没有听到枪声,你们林场的那几个工人听到去死人沟都有点害怕,不过有我们的人走在前面,这玩意,救人第一么。”



    小孙自顾自的说着,他本就对陆永尚没有什么恶意,本身的工作在这里,多提醒几句也没什么毛病。



    “谢了孙哥,我们打算也跟着先找找人,如果有机会,等你们人撤出来后,试着打几头野猪。”



    小孙闻言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年代也有封锁现场这一类似的行为,但这毕竟是在大山上,也不是什么大案子。



    就连那两个知青到底出没出事都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凭猜测。



    多一个村民帮忙,总归多一份希望。



    “行吧,那你们注意安全哈,尽量沿着他们淌出来的路走。”



    “知道了孙哥。”



    陆永尚在这边打招呼,狗蛋和陆二叔也没有闲着,自顾自的朝着山里走去。



    拉爬犁上山,可和在土路上不同。



    再加上他们带的东西有点多。



    狗蛋和陆二叔两人拉过一个山头就已经连呼带喘。



    陆永尚从怀里拿出深绿色的水壶递了过去:“二叔,你这体格子也不行呀,这就累了?”



    “你这小狼崽子,要不你试试?不过这半年不见,你怎么结实这么多?走起山路这么轻松,脚印都比一般人轻很多!还有你的眼睛怎么偶尔会冒绿光呢?”



    陆二叔靠着墙说道,接过水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



    中午的时候他本就喝了两大杯白酒。



    喝过白酒的人都知道,白酒这东西越喝越渴。



    不过,这个年代的东北人,特别是他们常年在山上的人酒量是真的好。



    这小半斤白酒下肚,还能正常地上山工作。



    完全看不出醉意。



    陆永尚前世的时候,出去旅游,不少人听说他是东北人,下意识的就认为他很能喝酒。



    但他的酒量还真的一般,他们这一代人,能喝酒的都是常年在山上工作的。



    喝白酒可以驱寒气,提精神,特别是在山上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喝上半斤白酒,足可以缓解疲惫睡个好觉。



    他上一辈子二十来岁就去了奉天的钢铁厂工作。



    从开始建设钢铁厂到成为钢铁厂的技工,那个原来只有一座座金属矿石的荒凉之地,在他退休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三线城市,那里面的每一个房子,每一片土地都离不开他们的努力,可以说,第一代外出的钢铁厂工人,用这股子拼搏的劲头将一辈子奉献给了国家建设。



    而作为一个精细的工种,喝酒手抖是极容易误事的。



    喜欢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请大家收藏:(www.csw888.com)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丝袜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