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句话,小江和团哥等几人肯定是不知道的,但他们这些天的经历,却唯有这句话可以形容之。本来护送方哲在大峡谷中探索,只是一项任务,说不上愉快不愉快,类似于公司派遣出个闲差,出差本身是苦的,但差又是闲的,所以,就还好。说不上欢天喜地,也谈不上愁眉苦脸。也无风雨也无晴。很贤者。但这种情况,在进入大峡谷第二天的时候就改变了。具体地说,是第二天下晚的晚饭。卄!当小江等人在心里发出这般感叹的时候,那肯定不是在表示一种植物,尽管身边到处都是草木。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小江等人一时间怀疑人生。而再看方哲吃得云淡风轻的样子,他们开始陷入了更深的怀疑。难道人家平常吃的都是这些?那他们平常吃的,又是什么玩意儿?怀疑人生归怀疑人生,不影响他们吃得壮怀激烈,吃得胸胆开张,吃得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只可惜当天打的猎物有点少。本来是不少的。但当每个人的饭量都变成了之前两倍、三倍的时候,那可不就少了么!以至于最后,锅中碗中,别说肉了,便连汤都没剩下一滴来!不是一口,是一滴。一滴也不剩!锅中光可照人,碗中清洁溜溜。而至于烤架上的那些食物,就更不用说了。连肉带骨,俱皆被他们消灭得干干净净。也幸亏这里没有猎犬。不然,若是带着猎犬过来,人与犬之间,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冲突。人把骨头都消灭了,你让犬吃什么?啃外边的树皮吗?随后,一天天的过去,大峡谷中的飞禽走兽游鱼之类的可就遭了殃,被他们使劲了的祸害。而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每个人的打猎技艺,都提升了不少!至于体重,更是人均胖了若干不等。小江本是可爱的小圆脸,然后小圆脸变成大圆脸,也快要不怎么可爱了。团哥本是十二块腹肌,然后十二块腹肌隐隐约约要串联成一块,精壮的汉子向大肚罗汉发展。其他几人俱皆如此。真是,今天饱食复明天,日升月落等闲度。小江等人快要忘了今夕何夕。朝夕饕餮几时休,直把野地作家丘。然后。然后他们就回镇了。回镇刚开始,也还是高兴的,毕竟在外面逗留了那么长时间,身心上都需要一种有形或无形的休整。但不管怎么休整,总是要吃饭的。或在家中,或在帮里。一吃饭,就不对了。卄!怎么这么难吃!这真是人吃的东西?还是说,他们以前一直都吃的这些东西?小江等人,再一次开始怀疑人生。不过,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汉子,也没人那么娇惯,尽管食物好像变得剌嗓子,但他们还是默默地将之吞咽了下去,并在一天两天三天后,重新习惯起来。只是,意难平。意难平啊!大峡谷中的美食,就像一场梦。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于是,等待。等待着方哲再一次的召唤。也不是贪图什么吃的,只是方兄弟这人好相处,和他们很是合得来。而且帮主早就吩咐了要好好保护方兄弟,他们能不听令么?等待的时间有点长。长得他们差点都要登好人药铺的门,以刷存在感的方式,行催促之事了。而今,等啊等,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这一刻,看着方哲如之前一般,找来的那些药草,那二十来个新人蛋子,他们谁能体会小江等几人的心情?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团哥处理药草的时候,差点让边上的人以为他犯了羊癫疯。“尔等,终将理解吾等,并成为吾等。”看着身边那些不解且无知的兄弟,小江也罢,团哥等几人也罢,俱都在心里淡淡地这般想道。只是,便宜这些家伙了!小江等人心情其实还蛮复杂的。既想拉着他们来一起见证,又想把他们推出去,好东西只宜独享。最好他们只享用这一顿,然后个個腹泻,不得不返回镇子,那无疑就是人间最美之事了!只可惜这般小心思并未能实现。都是壮汉。又不存在什么水土不服。那就只能指望方哲找来的那些药草(调味料)出问题了。会吗?不会的!前世,方哲往空间里移植的第一株草木,就是种在阳台上的小葱!然后是大蒜。然后是生姜。然后是香菜。然后是八角丁香、川桂月桂、芝麻花生、茴香孜然、藤椒花椒……方哲本不是一个吃货。后来他就是了。而他的药物之路,其实是从各种五花八门的调料味开始,一步步走过去的。彼时,如果说方哲药师的水平只有lv1,那药师里面专项调味师的水平,足有lv10!那不是吃货的力量。绝不是!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团哥处理那些药草的手法早已经很娴熟,一大捆的树根树叶啊什么的,他一个人很快就处理好了,然后在他的分派下,晚餐的烹制,正式开始。忘了说了,上次的那些天里,团哥一步步成长为了有实无名的厨师长。方哲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有着前世蜀地男儿的魂。就不知这位体格能与施瓦辛格媲美的汉子,是不是也是耙耳朵。一行二十九人。去除方哲。去除小江团哥等五人。新人二十三位。问,征服二十三位大汉,需要多长时间?答,一顿饭的时间。吃饭时的饕餮,自不待言,无须描述。而一顿饭之后,方哲已经成了他们仰望的神。这就是药师吗?太恐怖太可怕……不,太神奇太神圣太令人敬重敬服了……二十三位大汉,只想把他们的往后余生,统统都交给方哲。#只负责我们的吃饭就好##不需要包住,只需要包吃##我可以为你去死,只要死前让我美美地吃上一顿#有这么夸张吗?答案是并没有。方哲拿过来的只是调味料,而不是惑心木迷神草。只不过,这一餐的震撼,却是如暗夜里的电闪雷鸣一般,深深地刻印在了二十三位新人的感官和意识之中。那是普罗米修斯的从天上到人间,为大地带来了第一把火。那是孩子断了母乳后,吃到的第一块肉。或者,实际点的。那是烤羊肉第一次品尝了孜然,那是涮羊肉第一次接触到韭菜花。那是汤锅里第一次引入了麻辣。那是你第一次吻上了情人的唇。什么,你说你没有情人?那快去找呀!一时找不到,那就去吃。圣人说,唯食以及色,此生不可缺,没有食的时候就去色,没有色的时候就去食。此二者,人生及人身之大欲焉。顺为人来逆为仙。然则。人有时欲为仙,仙有时欲为人。十万红尘青尘里,俱于此中颠倒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