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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眼中一亮

    农历七月廿七。



    早上八点,在吃过早餐后,邓世荣便让小女儿坐在单车前面的横杠上,然后他左脚踩着单车脚踏往前一蹬,在单车往前窜的时候,右脚抬高从后座跨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大女儿邓允珍快步追上去,颇为灵巧的横坐到了单车后座。



    一辆载着父女三人的二八大杠,便不紧不慢的朝龙潭圩赶去。



    从那耶村去龙潭圩,需要穿过双旺圩,骑行将近十个公里的弯曲不平的山路,才来到博白至龙潭这条县级主干道,再骑行十多个公里,才抵达龙潭圩。



    从博白至龙潭这条县级主干道,是在1956年的时候修通的。



    邓公说“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自从博白至龙潭的公路修通了之后,龙潭的商业便日益繁荣,商店逐渐增多,短短几年时间就来了个大变样。



    原本龙潭圩只有两条主街,呈“丁”字形,一条呈东西走向,宽约两米;一条呈现南北走向,宽两米左右,长不足100米。另有两条小街,两旁房屋矮小,商店为数不多。



    而现在的龙潭圩拓宽并延长了原有的街道,与新街道一起组成了楔字形的环状主街,大小街道共有8条,每个圩日的赶圩人数都高达25000人以上,跟双旺圩那不足1000的赶圩人数相比,真的相差太大了,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邓世荣父女赶到龙潭圩的时候,虽然才九点多钟,但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好在,这个年代的乡下没有小轿车,货车与客车的数量也极少,半个小时都不见得有一辆经过,也没有摩托车电动车,除了少量的自行车以外,十有八九的人都是步行,倒也不至于像后世一样堵车。



    邓允珍与邓允珠姐妹,都是第一次来龙潭圩。



    邓允珍还稍微好一点,她前些天送弟弟邓允衡去学校的时候,好歹也是去过松山圩的,松山圩也处于博白到龙潭的这条县级主干道之中,虽然繁华的程度没办法跟龙潭圩相比,但每个圩日的赶圩人数也有8000人以上,圩市也不是双旺圩那屁大的地方能够比拟的。



    所以,邓允珍多多少少也算是长了点见识,看到更加繁华的龙潭圩,也不至于被惊到。



    但邓允珠就不一样了,她长这么大也就去过几次双旺圩,感觉双旺圩的人数已经够多了,走哪里都是人。



    结果,看到龙潭圩的繁华景象,她直接被惊呆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圩市跟圩市之间,竟然有这么大的区别。



    看到小女儿那目瞪口呆的模样,邓世荣好笑之余又有点心酸,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在附近的公社当中,龙潭公社确实够繁华了,但跟大城市相比,还是差远了。等明年你二哥要是考上大学了,送他去学校的时候,我就带你们兄妹几个一起出去见见世面。”



    邓允珠惊呼道:“爸,你说的是真的?”



    邓允珍脸上也露出了惊色,去大城市见见世面,这种事情她以前想都不敢想,要是真有机会出去看看,那回来起码能在村里吹上三年。



    邓世荣笑道:“当然是真的,不过这得伱二哥争气,考得上大学再说。”



    姐妹俩闻言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都暗暗下了个决定,等允衡(二哥)回来,一定要让他好好读书,千万不能松懈,要是他考上了大学,那她们就可以跟着去大城市见见世面了,如果考不上大学,那一切成空。“好了,不说那么多,我先找个地方放车,然后跟你们一起好好逛一逛。”



    邓世荣说完,便把单车推到某家粉摊旁边停好,跟老板打了个招呼,便放心的带着两个女儿逛街去了。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真的是非常纯朴,一些小偷小摸不说完全没有,但像单车这种贵重物品,哪怕随便放在路边不上锁,也没有谁敢把车骑走。



    爱逛街原本就是女孩子的天性,再加上邓允珍姐妹都是第一次来龙潭圩,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每一条街都要从头到尾的逛上一遍,就连街头街尾都不放过。



    邓世荣也不催促,一边跟着走一边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些来赶圩的人虽然大部分都穿着带补丁的衣服,但那精神面貌却是好的,眼中都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因为人实在是多,等父女三人把八条大大小小的街道全部逛完之后,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天气还是比较热的,邓世荣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道:“阿珍,阿珠,逛得差不多了吧,我们先去吃碗粉,然后去买布和买一些小零食,就可以回家了。”



    尽管现在时间还不到11点,但因为早上吃得比较早,再加上吃的又是容易消化的白粥,这踩了一个多小时的单车,又逛了一个半小时的街,肚子还真有些饿了。



    邓允珠点头笑道:“那咱们就去吃粉吧,我已经好久没吃过粉了,想想都觉得馋。”



    尽管邓允珍前几天刚在松山圩那里吃了碗份量十足的粉,但粉这种东西味道确实是不错,哪怕是天天吃都不带厌的,如今隔了几天不吃,她同样也有些馋了。



    于是,父女三人便径直回到放单车的那家粉摊,要了三碗两毛钱的粉。



    在这个年代,两毛钱一碗的粉,已经颇为丰盛了,一般人都只吃五分钱一碗的,少数人甚至只吃两三分一碗的素粉,舍得吃一毛钱以上的粉,那都是手头比较阔绰的。



    等三碗铺满猪肝瘦肉份量十足的粉被端过来,父女三人便拿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



    就在邓世荣吃得满头大汗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女声传了过来:“老板,煮三碗粉,五分钱的。”



    邓世荣循声望去,发现粉摊前正站着三个年龄相仿的年轻姑娘,目测十八九岁的模样。



    其中,站在左边的那位姑娘个子最高,看起来应该有1米63左右,只可惜相貌平平。



    站在右边的那位姑娘最矮,看起来只有1米58左右,相貌还是可以的,要是像后世那些姑娘一样懂得化妆,那走在路上回头率应该不会低。



    而站在中间那位,让邓世荣看得眼中瞬间一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