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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章 七何

    听黑夫言之凿凿,似乎已有计策,利咸便扬起了眉毛:“看来亭长已有谋断,咸愿闻其详!”

    黑夫看出来他的不服,便道:“若是漫山遍野,盲目地去找,那便如同大海捞针,根本不可能找到。”



    “但若是界定好投书人所在的范围,何时作案,这样不就好找了?”



    黑夫前世可没白在警官学院呆三年,还是学过点刑侦学手段的,眼前这件事,不能盲目地猜测,而要利用刑侦学里的“七何”来界定。



    所谓七何,便是七个问题:究竟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基于何种目的、使用何种工具、对何种目标、造成了何种后果?简称为刑事案件的“七何要素”。



    所以首先,他要确定作案的时间、地点。



    黑夫站起身,来到季婴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季婴,你说你今日去了三个里?分别是哪几个。”



    季婴掰着手指头道:“我先去了东面的小箐里,又跑到西面的平湖里,最后到了南边的朝阳里……”



    “你送完乡中发往平湖里的公文后,背篓里还剩下几封信?”



    季婴想了想:“一封,是乡上的田佐吏写给朝阳里田典的文书。”



    “你最后一次打开背篓,是什么时候?”



    “是拿这封公文交给朝阳里田典的时候……”



    “当时背篓里没信了罢?”



    季婴摇头道:“没了。”



    “之后再未打开背篓?”



    “再没有,直到回了亭舍……”



    季婴越说,黑夫心里就越是确定无疑,他说道:“这下便清楚了,这匿名信,当是季婴在朝阳里田典那里,交付最后一封公文后,直到回到亭里的这段时间里,被人悄悄投进来的。”



    众人都点了点头,只可能是这样。



    黑夫又开始盘问起季婴来:“你投完公文后,还在朝阳里停留了多长时间?去了哪些地方?和什么人攀谈过,离开朝阳里后,又在何处歇息过,中途可曾将背篓放在一边的时候?路上遇到了何人?可有接触?”



    季婴一一回答,办完公务后,他在朝阳里有个认识的人,去他家中小坐,喝了口水,聊了会天。期间那户人家的邻居生了个胖小子,季婴又跟着过去凑热闹,那邻居家里道贺的人不少,当时人来人往,场面很混乱,季婴忽然腹痛,还放下背篓去了趟茅厕……



    之后,他又在朝阳里里监门处站着攀谈了几句,有几个打猎的人从里外回来,也停下和他打了招呼……



    让黑夫松了口气的是,季婴再三确认,他离开朝阳里后,没有停下休息,背篓从未离身,路上虽然遇到了人,但也没有交谈,只是匆匆擦肩而过…



    “除非真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在路途中央,在季婴快步行走时,能在距离数步之外,将书信投入有盖子的背篓里。”



    “否则,结论只有一个!”



    黑夫笃定地说道:“那投书者,只可能是在朝阳里内动的手脚!”



    “对啊!”季婴一拊掌:“在朝阳里的时候,我的确感觉到有背后有动静,但当时没有在意,或许就是在那时被人投了匿名信!”



    这样一来,那投书者作案的时间地点就基本确定了,黑夫看了看其他几人,问道:“二三子,可还有异议?”



    “亭长真是厉害!”



    东门豹、鱼梁、小陶眼中满是佩服,蒲丈也颔首称赞。



    就连方才提出问题的利咸,也不得不服:“亭长思绪缜密,言语之中,好似县中的令吏断案……”



    东门豹当即大笑道:“黑夫可是法律答问二十问全对的人!就算做令吏也够了!”这事他是回县城休沐时听来的,其他人都不住县城,所以还不知道。



    “二十问全对……不想亭长竟如此了得。”这一下,利咸愕然,也对黑夫肃然起敬起来。



    “都是运气,运气。”



    黑夫谦虚地笑了笑,要说他一个警校毕业生有多少破案本领,那是吹牛,可案例卷宗见多了,对思维逻辑也是有锻炼的。



    唉,人民警察是没机会做了,只能在这古代的派出所里,过过干瘾了。



    正好,这封匿名信来的及时,正是他一展身手的机会。若能成功,不仅能得到赏钱,积累他这亭长的“劳绩”,为日后升职铺平道路,也能让亭中众人心服口服,对他唯命是从……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个难以启齿的原因。



    对他这种有强迫症的人来说,收到信却不能拆开,那是无法容忍的……怎么着也得把投书者抓获,然后当着他的面,将信拆开一看究竟吧。



    如此想着,黑夫便收敛了笑容,肃然道:“作案时间地点已确定,那投书者,很可能就是朝阳里人,此时仍在里中!待到明日一早,我便带着二三子,去朝阳里走一走,看一看,定要让那投书者,露出原形来!”



    ……



    第二天一大早,黑夫将亭中的人一分为三:求盗东门豹和亭卒鱼梁押送那个在亭里关了一夜的士伍茅去乡邑;小陶和亭父蒲丈留守亭舍;他自己则和季婴、利咸一同出门,往南边的朝阳里走去……



    俗言道:下雪不冷化雪冷,今天居然是个太阳天,昨日铺满安陆县的降雪已经化了大半,使得周围格外寒冷。刚出门,黑夫就吸了一口凉丝丝的空气到肺里,天气既冷又湿,季婴冻得打了个哆嗦……



    “这雪一化,去朝阳里的路就更难走了,要从涂道绕过一座小丘,再沿着小路走几里路,肯定一脚泥巴……”按照季婴的说法,等他们走到朝阳里时,估计快到中午了。



    于是三人加快了脚步,等走了半个时辰后,终于出了大道,他们就在岔路口一块大石头上坐着歇息片刻,顺便吃点东西。秦国可不允许公务员去里聚民户家里蹭饭,又杀鸡又杀鸭,大一点的官吏出差,可以在亭舍吃公粮,像黑夫他们这些升斗小吏,就只能自带干粮。



    “朝食就吃点鱼干和年糕饼子吧。”黑夫来的时候带了点夕阳里的特产,腊祭的时候,衷把舂年糕的法子教会了邻里们,不少人家里都舂了年糕,又送给他们家不少。



    利咸接过食物,口中称谢,季婴则不客气地嚼着东西,嘟嘟囔囔地问道:“黑夫兄弟,我还是有一件事不明白。”



    黑夫颔首:“你说。”



    季婴道:“虽然你笃定,那投书者多半是朝阳里的人,但朝阳里是个大里,有七十户人家,将近四百人。昨日与我接触过、有机会投书的,也不下二三十,这么多人,要如何从中找出那投书者?”



    黑夫却先不答,看向了利咸,说道:“利咸觉得呢?应该如何缩小查找范围?”



    利咸看黑夫的样子,知道他是故意在考自己,便咽下食物,说道:“我昨日好好看了看那信,用的木牍偏短,边缘不甚整齐,和官府用来书写公文的长短两种标准简牍都不一样,应该是自己做的。加上还会写信、封信,便不是普通士伍能做得出来的……”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对了,我闻了闻,那木牍的材料,应是黄梨木。”



    ”然也!“



    黑夫拊掌道:“会削木牍,能够写信,知道如何封信,这已不是一般黔首了。就算不是里中小吏,也定是个能识字,会读写的……这样一来,吾等要找的人,便少了许多。”



    虽然秦国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算是七国里识字率较高的,但也只是矮子里拔高个。



    打个比方,黑夫他家在的夕阳里,五十多户人家,三百口人,识字的也只有二三十人,主要是里吏们,还有那七八户有爵者的子弟。有了爵位,就有了一定的田地和财力,还有人帮忙干活,这样才能让子弟抽出点时间去学识字,知律令。



    夕阳里10%的识字率,在乡里间已经算很高了,这还是因为里中有个退休老吏吕婴老爷子,教出来不少人。隔壁的匾里也一样,阎诤一家教会了不少乡亲识字。



    换了其他的里,识字率能到5%就很不错了。



    这样一来,黑夫他们需要排查的人,就减少到了个位数,投书者应该也知道这种事情是违法的,但还是心存侥幸,在他动手脚时,绝不能让别人看到,所以应该是本人投递。



    黑夫甚至能猜出那人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季婴不甚防备,而四下又无人的时候……



    要知道,刑事侦查,本就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嫌疑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真相的假说验证排除法。



    那投书者唯一留下的东西仅是一封木牍,换了外行,可能会一头雾水无从下手,黑夫却能从此物中,推断出许多事实来。



    但这还不够,刑侦的难点,在于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在于如何将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伪存真,去粗存精。



    于是接下来的路上,黑夫开始细细询问季婴,昨日朝阳里内,与他接触的人都有哪些,都在何时、何处。



    季婴也是个神人,他本就是这个乡的人,平日里喜欢交朋友,所以认识的人很多。当了邮人后,又频繁在各个里之间跑,结识的人就更多了。昨天那些接触过的人,竟有大半能叫出名来,即便想不起名,也能回忆起他们是谁家的亲戚、家人,顺藤摸瓜总能找出来。



    “如此甚好!”黑夫很是惊喜,能确定那些人名的话,他的那个计策,就可以实施了。



    “待会到了朝阳里,吾等就装作无事,只是新亭长上任,来例行巡查。”



    他指点二人道:“吾等先去问问里监门,昨日可有其他里的人来此。再去拜访里正,查清楚里中究竟有多少人识字,会读写!”



    “若此事就是里吏所为呢?”利咸突然问道。



    黑夫略一沉吟:“那在吾等询问时,他便会露出马脚了,然后,汝等便如此这般行事……”



    季婴一听黑夫的计策,拊掌称赞,利咸也啧啧称奇,觉得可行。



    说话间,小路到了尽头,被一堵矮矮的墙垣截断,茂密的山林之间,一个宁静的里聚冒着袅袅炊烟,出现在他们面前……



    朝阳里,到了!



    PS:关于“唯”“诺”,问的人多,在这里统一回复下吧。



    唯、诺皆是战国秦代恭敬的应答声,所以有唯唯诺诺这个成语。许慎的《说文》解释的很清楚了,唯诺皆应也,缓应曰诺,疾应曰唯。唯恭敬色彩更重,语气急速,诺色彩稍轻,语气较缓。



    唯一般用于下位者对上位者、弟子对老师、臣对君的回应,例如: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论语·里仁》



    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范睢曰:“唯,唯。”——《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诺则多用于平级,亦或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回应,例如:  太后曰:“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



    孟尝君不说,曰:“诺,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本书里基本是按照这样的设定用的,其实混用没事,《韩非子·八奸》:“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



    这是春秋战国与秦,汉朝的话,我没有深究过,另当别论。



    至于“嗨”?对不起,虽然说出来有人没法接受,但这确实是《大秦帝国》里瞎编的,没有任何史料依据,也许老孙参考了现代陕西话吧。结果网上很多人就拿着“秦嗨汉诺”来说事,一些小说里也不加分辨,学着一口一个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