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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动工 羡慕陶竹

    陶竹没把自己脑中缺德到冒烟的念头说出来, 但黎荞记住了他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等黎春桃走了,便追问他刚才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陶竹摇头。

    但黎荞怎么可能放过他:“在我跟前, 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大胆一点儿,做你自己。”

    “……可这样真的会显得我很坏。”陶竹犹豫。

    黎荞一脸不信:“你坏?你能怎么坏?”

    “……我、我觉得可以吓唬一下雁嫂,她逼着大忠哥上进挣钱,万一大忠哥挣钱之后, 有其他女人或者是小哥儿瞧上大忠哥怎么办?”

    陶竹心虚。

    看天,看地, 就是不看黎荞。

    他这个念头真的太坏了, 甚至可以说是恶毒,他用这种方式去恐吓一个为黎大忠生儿育女的人,太过分了。

    若是有人这样恐吓他, 他非得和那人拼命不可。

    越想越觉得这念头不妥当, 他不等黎荞开口,便又道:“你忘了我刚才的话, 我什么都没说!”

    “刚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

    黎荞可别以为他是个恶毒的人……

    黎荞被他这幅心虚、紧张的模样逗笑:“我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就这?”

    陶竹睁大眸子, 这还不够恶毒?

    黎荞抱住他, 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唇:“你只是推理了一下, 如果大忠哥真有钱了,那绝对会有花花草草主动往他身上扑。”

    他的竹哥儿, 太善良了, 这算什么呀。

    “……就算真是如此, 那也是以后了。反正现在不能拿这种话去吓雁嫂。”

    陶竹道。

    “好好好, 不吓她,咱们哪有空搭理她。”黎荞嗯嗯点头。

    陶竹这念头算什么恶毒,真恶毒的是他:

    惯着。

    此时拿这话去吓韩小雁,这是给韩小雁敲响警钟。

    敲什么敲,不用敲,顺其自然。

    韩小雁不想和黎大忠过踏实日子,有的是人想和黎大忠过日子。

    黎荞说不搭理韩小雁,那就是真的不搭理,他真的很忙。

    因为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在县城火了,第一天就火了。

    白柚特爱这个口味,一下子买去了三分之一,再加上王掌柜留给自家吃的,所以第一天卖出去的蛋黄肉松才二十多个。

    那些丫鬟小厮把这个口味的青团带回去给自家小姐和小哥儿,因为是新产品,还卖得贵,所以这些丫鬟小厮不敢自作主张多买,也就是买一枚两枚。

    结果等他们家的小姐小哥儿尝过之后再派他们去望月楼买,却是已经没了。

    第一天没了,那就等第二天。

    但第二天白柚又提前去望月楼买走了三分之一,再加上跑得快的丫鬟小厮一买就是十枚十几枚,所以第二天尝到的人就更少了。

    这些不差钱的小姐和小哥儿,越是尝不到,那他们就越是想尝。

    丫鬟小厮是废物,抢不到,那他们就亲自去抢。

    于是,这几日小五每天都带来王掌柜的催促,让黎荞多做一些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说实话,王掌柜自家都没过瘾呢。他那牙齿不好的老母亲,也每日都捏着一枚慢慢嚼,一枚能吃大半天。

    面对催促,黎荞不为所动。

    有钱人专供,那必须得搞饥饿营销,能轻易就得到,不管是人还是食物,都不会珍惜。

    再者,黎荞是真忙不过来,肉松的做法目前只有他和陶竹知道,此时没有破壁机,只靠着手动的绞肉器做肉松,效率太慢。

    一日做个七八十枚——多余的留给自家吃,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除了做点心,还有盖房子。

    工头找好了,砖头也买回来不少了,银子也每天都在挣,所以,这房子该动工了。

    挑了个好日子,黎荞请庄丰收召集全村人,宣布了他和陶竹要盖房子的事儿。

    愿意去他家做工的,普通小工是一日三十文,能拎瓦刀垒墙的技术工,一日是三十五文。

    甭管是只能干些递砖头、提泥等活计的小工还是技术工,每日都有三文钱的餐补。

    因为工头黎谷不认字,所以工钱每日现结,干一天就能领一天的工钱。

    不过,因为三柳村是大村子,足足有八十多户人家,所以,每家只能有一人去盖房子,不然的话,就挤得乱套了。

    庄丰收这个消息宣布了之后,满村沸腾,终于盼来了,黎荞家的房子终于动工了!

    赶紧报名,可不能错过,虽然一家只能去一人,但也是一笔不小的银子呢。

    有人高兴,就有人不高兴。

    不高兴的自然就是黎稻了,这么好的活计,黎大忠竟然不让他去掺合,他这样的技术工一日就能领三十五文啊!

    更别说还有工头了,若黎大忠肯做这个工头,那还有黎谷什么事?

    但是,黎稻不高兴归不高兴,他不敢去找黎荞闹。

    一是因为有黎谷这个二哥可以镇压他。

    二是因为他那不孝子黎大忠放出来狠话,他在家里如何骂天骂地都成,但若是去找黎荞闹,那将来真不给他养老。

    所以,黎谷和黎大忠都把他拿捏得死死的,他此时就算不高兴,那也得忍着。

    黎稻不高兴,赵满仓媳妇王红芹也不高兴。

    所以,当初借给黎荞银子的几户人家,就她家没有优待呗。

    当然,黎大忠家也没有优待,可那是因为黎大忠不要和赵二妞韩小雁黎稻作死。

    但她家的人没作妖啊。

    黎荞为什么忘了她们家?

    按照王桂花那套理论,现在其实该轮到她们家了,因为庄家都开始做家具小生意了!

    王红芹不高兴,回去之后拉着脸向赵满仓抱怨,谁说黎荞知恩图报的?

    其实赵满仓心里现在也有些不得劲,他并不是要挟恩图报,但黎荞这种人人都有唯独漏过他家的行径,的确让人怪不好受的。

    可此时面对着王红芹的嘟囔,他板起脸来:“小荞早就把银子还了,你别整天把恩这个字挂在嘴边,咋着?打算靠这点事吃小荞一辈子啊?”

    “你怎么不说话的?谁要吃他一辈子了,他现在就是忘了咱家!”

    王红芹不高兴的反驳,声音有些大。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黎荞的声音:“满仓叔,你在家么?”

    “在。”赵满仓赶紧回了一声,然后瞪王红芹,让她闭嘴。

    王红芹才不愿意闭嘴,黎荞主动上门,哼,省得她特意找过去了。

    她非得问清楚黎荞为何忘了她家!

    黎荞身为异能者,耳聪目明,他没有给王红芹质问他的机会,一见着赵满仓,他便说明了来意:

    他想请王红芹在他家盖房子期间,为盖房子的乡亲做些汤汤水水。

    虽说夏天过去了大半,但温度还是高,在高温下盖房子,没个遮阳的地方,这太辛苦了。

    所以,黎荞打算做些酸梅汤绿豆汤给乡亲们解渴解暑。

    大夏天的,围着灶台做饭是个辛苦活儿,所以工钱一日是四十五文。

    食材和干柴都由他负责,王红芹只需要做在她家做饭就行了。

    盖房子的人差不多有百人,就算是一人一碗,那最起码也得四五锅才能满足。

    王红芹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她可以让她的儿媳妇帮忙,工钱同样是一人四十五文。

    王红芹这做饭的活计另算,赵满仓家里其他人若是想去盖房子,尽管去,不限人数。

    这话一出,王红芹的不满顿时去了大半。

    一日四十五文钱,她若是再喊上她两个儿媳,那一天就是一百三十五文钱!

    况且食材由黎荞提供,那她悄悄给自家人用些,那完全说得过去。

    哼,总算黎荞还有几分良心。

    这短期的活计比不上黎春桃那种长期的,但总比没有强。

    赵满仓听了黎荞此话,心里头的不得劲立马没有了。

    黎荞是个好孩子,并没有忘记他。

    他笑着道:“家里活儿多,我一个人去就成了。”

    王红芹闻言,立马拆台:“田里的活儿不算重,你们爷几个都去。人多力量大,早点盖完小荞和竹哥儿早……”

    她的话,戛然而止。

    不对啊。

    黎荞家的房子若是迅速盖好,那她这份活计也没了啊!

    纠结!

    黎荞将王红芹这副模样看在眼里,笑眯眯的点头,表示怎么样都好,让赵满仓家做主。

    王红芹这样的,也算是人之常情。

    和黎稻赵二妞比起来,那是相当好了。

    找齐了人手,黎荞和陶竹的新房子终于动工。

    第一天是打地基,这是一个房子牢固的基础,黎荞和陶竹无心干活,特意跑去看众人打地基。

    大家伙儿瞧见他们夫夫,自然是格外卖力,好给两人留下深刻印象。

    “竹哥儿,我听说这宅子的地契上写有你的名字呢!”

    张绣花在往板车上装砖头,看陶竹从身边经过,便笑着开口。

    她这话音落,引起一片惊呼。

    “啥?这宅契上写了竹哥儿的名字?”

    “……这十里八村是头一遭吧?我第一次听说宅契上写夫郎名字的。”

    “……就是头一遭,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黎荞待竹哥儿可真是好啊。”

    ……

    众人震惊完了,便是感叹了:“这下子竹哥儿有依仗了。”

    “可不是,我还记得陶树家的曾经说以后让竹哥儿跪下来求她她才允许竹哥儿回去,真是笑死人了,竹哥儿现在有自己的宅子了,这大房子盖得漂漂亮亮的,才不稀罕回去。”

    “就是,竹哥儿真是好命啊。”

    羡慕。

    此时感触最深的,便是已经嫁人的媳妇和夫郎。

    成亲之后才知道,他们与娘家成了亲戚,娘家已经没有了他们的位置。

    与自己男人闹矛盾了,他们男人指他们的鼻子让他们滚蛋,他们只能忍。

    因为他们无处可去。

    天大地大,却是没有他们自己的家。

    这叫他们怎么不羡慕陶竹呢。

    就算是将来黎荞变了心让陶竹滚蛋,那陶竹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继续住着。

    哎。

    谁能想到,三个月前还是大龄剩哥儿无人要的陶竹,此时却是让他们羡慕不已。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是三千字……QAQ

    第52章 买牛车 你最重要

    此时此地, 凡是成亲了的,甭管是婶子大娘,亦或者是夫郎, 心里都似打翻了五味瓶。

    各种滋味都有。

    谁能想到陶竹有今日呢。

    陶竹原本没想那么多,他心里除了欢喜还是欢喜。

    他和黎荞的新房诶,自己设计,自己修建,宅契上盖有县太爷的官印, 留有他们的名字。

    这是他们的快乐老家!

    但现在听着乡亲们的话,瞧着乡亲们毫不掩饰的羡慕视线, 他心里却是一突, 欢喜顿时平静了不少。

    他笑了笑:“大家干活辛苦了,一会儿红芹婶子会煮些酸梅汤送过来,大家可以喝上一碗解解渴。”

    “哎哟, 还有酸梅汤啊?!”

    众人的心思, 立马被这三个字吸引了。

    黎荞都给了餐补了,结果现在还有酸梅汤可以喝?

    酸梅汤可是好东西, 里面不仅有乌梅,还有陈皮、山楂、甘草、糖等东西,用来解暑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因为配料太多, 一般的乡下人家舍不得这么奢侈, 所以此时听闻待会儿有酸梅汤可以喝, 大家伙儿的注意力立马就转移了。

    “我听浅哥儿说过,黎荞家的酸梅汤和镇上卖的不一样, 特别好喝!”

    “黎荞又是高工钱又是酸梅汤的, 这要是不好好干活, 那真对不起黎荞!”

    “可不是!大家都加把劲啊, 一会儿有酸梅汤喝!”

    有人冲着这片宅子上的其他人吆喝。

    这一声吆喝,引起了不少欢呼,这才刚干活呢黎荞就想着怎么给他们解暑了。

    就冲着黎荞这大方劲儿,必须得把这房子当自家房子对待!

    于是,黎荞和陶竹在众人热情的目送中,抬步往赵满仓家里去。

    待走的远了些,四周无其他人,黎荞伸手牵住了陶竹的手:“竹哥儿,你刚才为什么突然就不高兴了?”

    “大家夸你命好,羡慕你,你不喜欢听这些话?”

    陶竹:“……”

    他这微小的情绪变化,这人发现了。

    抿了抿唇,他开口道:“我的确命好,大家说的是实话。我只是想起了赖冬梅曾经叫嚣的,一旦你腻了我,我就无处可去的话。”

    当时他心里有惧怕吗?

    有的,赖冬梅的话戳到他心里最恐惧的地方,所以他当时气的去拿斧头劈门。

    可刚才,看着周边羡慕的视线,他不但没有得意高兴,反而突然想起了他对韩小雁的缺德念头。

    他尝过那种无处可去的苦,可现在他竟然想用这个角度去对付韩小雁。

    他真的太坏太恶毒了。

    “我刚过上好日子,就忘了过去的苦,太不应该了。我最近是不是飘了?”

    搁从前,他哪有空去想这些。

    黎荞:“……”

    竟是这样?

    他哭笑不得,这算什么飘啊。

    “但雁嫂真的过分,她又不是小孩子,她得为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一想起她对着你大吼大叫、想扒拉你的行为我就生气。”

    陶竹却是又突然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黎荞问。

    “我只是想要吓唬她,并没有真的伤害到她,可她带给你的困扰却是实实在在的,所以,等过年发压岁钱时,我给她俩孩子发个大的,这事儿就揭过去了。”

    陶竹道。

    这件事给他的影响,更多的是提醒他不要忘了曾经的苦难。

    “……这主意不错。”黎荞竖起了大拇指,他还以为陶竹想要给韩小雁一些实质性的好处。

    “你最重要,她冲着你来,我与她和解不了。”陶竹一脸认真的道。

    黎荞:“……”

    他环视左右,见小路上没人,他立马附身,对着陶竹的唇狠狠亲了一下。

    力道之大,亲得陶竹身子不由往后仰了仰。

    陶竹:“!”

    这不是在家里,是在外面。

    这人胆子越来越大了!

    “放心,没人。”黎荞瞧着他受惊的可爱样子,笑着又凑过去亲了亲他。

    陶竹:“……”

    他只能快步往前走。

    虽然他的脸皮在黎荞的带动下变得越来越厚,但这个举止对他来说还是太过了。

    黎荞瞧着他微红的脸颊,没有勉强,小跑着追了上去:“竹哥儿,等等我!”

    夫夫两人到了赵满仓家里,王红芹已经做好两锅酸梅汤了,他们俩帮着把酸梅汤盛入木桶里,然后用板车送去了工地上。

    这两大锅酸梅汤,受到了乡亲们的一致好评,味儿浓,还甜滋滋的,好喝!

    王红芹见状,松了口气,她虽然想要把食材给自家人留些,但第一天上工,得给黎荞留个好印象。

    喝了酸梅汤,众人更有干劲了,黎荞和陶竹看暂时用不上他们夫夫,便回家做点心。

    新院子就在他们家后边,这对他们两人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激励,得多挣钱啊。

    晚上,陶竹拿出笔墨纸砚,犹如小学生那般,拿着毛笔,一笔一划的记录今天的账目。

    他现在的文化水平,已经超过黎大山了,写的字不仅端端正正,也没有缺胳膊少腿,已经能独立记账了。

    黎荞端着水盆进屋,瞧见的就是陶竹坐在油灯下好似小学生一般端正的坐姿和认真的表情。

    这一幕,不管看多少次他还是觉得可爱。

    明明是锋利俊美的长相,却总是露出这么一副好揉捏的样子。

    静静的看了陶竹几秒,他开口:“竹哥儿,该去洗漱了。”

    “我马上就记完了。”陶竹头也不抬的道。

    他声音里透着高兴:“你制作的烧烤料越来越挣钱了,王掌柜分给咱们的钱,已经从第一天的八文,涨到现在的一百三十五文了。”

    “以后肯定还会更多。”黎荞很有信心。

    现在正是吃烧烤的好季节,晚风不如上个月那么热,带着微微的凉。

    在舒服的夜风中,与友人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着滋味十足的烧烤,那种惬意的感觉,谁吃谁知道。

    “嗯!”

    陶竹也信心十足,黎荞搞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

    但是,烧烤和青团比起来,终究是来钱慢了些。

    想起自家院子后边的新家,他拿着毛笔敲了敲额头,忍不住问黎荞:“咱们真的不多做一些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吗?”

    “不用,现在就刚好。”黎荞说着在床边坐下,催他道:“你快去洗漱,明天我要去镇上,得早起,咱们赶紧睡。”

    他加重了睡这个字的读音。

    “……好。”陶竹明白,立马放下了毛笔。

    咳,这种事情,当真是一晚都舍不得少。

    快乐的一晚过去,第二天,黎荞正准备趁着夜色出门,但是院子门却是被突然拍响。

    “黎荞!陶竹!开门!给老子开门!”

    “……陶树来了?”陶竹有些惊讶,他抬步朝着门口走去。

    他还没去找陶树算账呢,陶树竟然主动过来了?

    看这拍门的动静,怒火还不小呢。

    陶树的怒火的确不小,他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商机,想让高志远帮他推销书架,结果庄家竟然也做起了这门生意!

    庄文一个读书人,竟然在私塾里也卖起了书架,而且庄家的书架更结实,更好看。

    他推销半个月都没能卖出去的书架,庄文两天一个,六天卖出去了仨!

    这一下子就把他的财路给堵死了,他怒气冲冲的找上庄文理论,别看庄文没考上秀才,但怼他却是怼的挺溜。

    他在庄文那里没讨到便宜,回去和赖冬梅仔细一琢磨,他们觉得问题出现在黎荞身上。

    庄家身为小地主,不缺吃不缺喝,此时却是突然做起了生意,这肯定是黎荞撺掇的!

    于是,陶树便怒气冲冲的来找黎荞了,这是非得把他往死路上逼啊!

    若黎荞真不想让他活,那他今天就一头撞死在黎荞家里!

    黎荞和陶竹听完陶树这一番嚷嚷,夫夫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黎荞后退一步,对着陶竹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竹哥儿早就想揍陶树了,眼下陶树主动凑上来,他让出地方,让竹哥儿好好发挥。

    于是,陶树气势汹汹而来,又嗷嗷惨叫着离去,等他走了,完全不影响黎荞去郑家找郑屠户汇合。

    今日黎荞去镇上是有正事儿,他听郑屠户说,镇上有户人家想卖牛车,价格还算合适,而他家现在盖房子,处处都需要牛车,所以他就想要去镇上瞧瞧。

    黎荞是中午回来的,他去的时候是坐着郑家的牛车去的,回来时是坐着自家的牛车回来的。

    一辆牛车,八成新,耕牛加板车,一共是十八两银子。

    这辆牛车一买,他和陶竹的钱箱子又空了。

    但是,以后去县城再也不用借牛车或者是徒步走着去了。

    而且,不管是盖房子运送建材,亦或者是种庄稼,都能用得上。

    陶竹欢喜不已,先是围绕着牛车转了两圈,然后才双眸亮晶晶的看向黎荞:“今晚就放在咱们家吧?就一晚!”

    牲畜味大,他家是做点心的,不适合养牲畜,所以买牛车之前就说好的,这牛车暂时放到黎谷家里,等他家的新房子盖好,如今的院子就用来放牛车。

    但是,他太高兴了,所以才忍不住提这样任性的要求。

    尝过用板车运送小麦、玉米等重物,把他自己当牲口使的苦,他真的难以拒绝这样一辆牛车!

    黎荞望着陶竹的眸子,轻轻点头,他想起送鱼那晚看到的陶竹。

    他怎能拒绝。

    *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以后夫夫俩也是有车有房了!

    第53章 庄家分钱 肉松呢

    黎荞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晚的陶竹。

    明明是一个小哥儿, 却干着壮劳力的活儿,单薄纤细的身子与他身后板车上高高的、堆成垛的麦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经常发生着。

    哪怕现在和陶竹成亲,知道陶竹过的不错,但每每想起那一幕,他还是忍不住心疼他。

    因此, 此时此刻,迎着陶竹闪亮亮的眸子, 他笑着道:“别说是一晚了, 三晚也可以。”

    “不,一晚就好了。”陶竹摇头,他虽然高兴, 但还是家里的生意重要。

    其实他和黎荞没打算在此时买牛车的, 他们刚买了板车,家中也只有三亩田地, 这耕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必需品。

    而且他们家现在是挣一天的银子买一天的建材,手中的存银不多。

    可郑屠户提了一嘴,说镇上有户人家要卖牛车, 价格还算合适, 于是他就心动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 牛车对他们家而言,的确不是非买不可。

    但也的确是早晚都要买。

    于是他就让黎荞去镇上看看。

    谁知这一看, 直接就买回来了。

    乡下的这种耕牛, 寿命普遍在十年以上, 而黎荞买的这头耕牛不到两岁, 在耕牛当中还属于少年。

    此时,他瞧着小牛温润无害的大眼睛,再摸一摸它光滑的皮毛,越看越喜欢。

    “我去拿些玉米粒喂给它吃。”

    “去吧。”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耕牛在乡下虽然属于大物件,但是,一般人家喂养耕牛,都是拿青草、干草喂,只有少数人家才偶尔拿杂粮喂牛。

    像是在三柳村这边,一般都是用小麦秸秆、玉米秸秆当饲料。

    节俭惯了的陶竹,这会儿哪里想得到小麦、玉米秸秆,他直接端了半筐玉米粒放到了小牛跟前:“吃吧。”

    一边说一边伸手轻柔的拍了拍小牛的背,眉眼间全是笑。

    小牛感受到了陶竹的善意,它两只大大的牛眼看了眼陶竹,然后低头去吃筐里的玉米粒,并没有初到陌生地的不适应。

    陶竹很惊喜:“它好乖。”

    说着他又轻轻拍了拍小牛的脑袋:“以后就喊你小乖吧。”

    黎荞:“……”

    这一幕看的他笑不出来了:“竹哥儿,你看它的表情,快跟看我时一样温柔了。”

    “瞎说什么。”陶竹好笑的看了黎荞一眼:“今后咱家的重活、累活都是它在做,而它还是个孩子,性子又这么敦厚乖巧,咱们待它好点儿是应该的。”

    说到此处,陶竹看向小牛的眼神更温柔了。

    “你之前去卖鱼,三百多斤重的鱼,却只能推着板车去。今后再也不用受这份罪了。”

    黎荞:“……”

    原来竹哥儿是因为他所以才对小牛这般温柔。

    他心里舒服了,又笑了起来:“你长的好看,所以你说的对,咱们以后就喊它小乖。”

    “……你快去吃饭吧。”陶竹没想到这也能拐到他好看上,愣了一秒,然后脸上的笑容扩大。

    谁不喜欢心上人天天夸自己好看呢。

    “好~”黎荞应声,被陶竹脸上的灿笑晃的尾音有些荡漾。

    其实吧,也不能怪竹哥儿看小牛的眼神温柔,谁让竹哥儿长的好看呢,貌美的人,看什么都深情。

    要怪就怪他找了这么一个好看的夫郎吧!

    黎荞美滋滋的进了厨房,厨房的大锅里放着他的午饭:

    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

    并且,他的售价,比庄武预料中的要高不少。

    庄武原本觉得,一个小书架能挣三十文的手工费就了不得了。

    结果庄文卖的价格却是每个小书架的纯利润有七百文。

    这让他大大的震惊。

    竟能卖这么多钱?

    “和读书沾染上关系,哪有便宜的?”庄文一脸淡定。

    “想不到大哥你在做生意这块有如此天赋。”庄武真心叹服。

    “……别从这个角度夸我,我不想听。”庄文叹气。

    唉,他想要的是读书上的天赋啊!

    “不过,既然这小书架卖的挺贵,那咱应该分给黎荞钱。”庄武道。

    “这是自然。”庄文点头。

    于是,庄武回到村子之后,立马就拿着钱去找了黎荞。

    黎荞听完庄武的话,也有些震惊,想不到庄文还挺会推销。

    但分钱就算了。

    接下来,双方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嘴皮子,这期间庄武灌了三大碗冰镇酸梅汤,但还是没能如愿。

    甭管他怎么劝,黎荞就是不肯收这个银子。

    黎荞的想法挺简单,小书架虽然简单,但也得两三天才能做一个出来,平城的市场就这么大,很容易饱和。

    所以,别看第一次卖的不错,但实际上挣不到多少钱。

    庄武见状,只能起身告辞。

    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然后将手里刚才被黎荞拒了一次又一次的一串铜板丢进了院子,他自己则是拔腿就跑。

    “三七分,你三,这是小书架的七百文,你们不要就扔了!”

    黎荞:“……”

    陶竹:“……”

    两个人瞧着地上那一串钱,再看看庄武跑的比兔子都快的背影,无奈了。

    黎荞走了过去,将那串铜板捡了起来,然后他把钱递给陶竹:“竹哥儿,你收起来,咱们将来的衣帽架、置物架这些,咱们找庄家买。”

    “好。”陶竹点头。

    庄家不愿意让黎荞吃亏,那黎荞自然也不愿意占庄家便宜。

    想起韩小雁,他暗暗叹了口气,要是人人都和庄家一般就好了。

    庄家的小家具生意顺顺利利,望月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短短几日间,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成为平城最火的点心,吃过的都夸好,吃不到的很想吃,这种情况下,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越来越火。

    望月楼的人也越来越多。

    望月楼的人多了,醉仙居的自然就少了。

    傍晚,赵掌柜瞧着冷冷清清的醉仙居,一张脸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他原本以为,黎荞这辈子最大的能耐也就是在待在山沟沟里卖点心,不就是青团,他不信他做不出来。

    结果,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还真做不出来味道相同的青团。

    更绝的是,黎荞还折腾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蛋黄他理解,但肉松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和醉仙居的所有厨子把那蛋黄肉松的馅仔仔细细扒拉了无数遍,也没找出肉来!

    气死!

    *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明天会多更的!

    第54章 玉米烤肠 黎荞厉害了

    醉仙居的营业时间和望月楼的相同, 但是,一般来说,望月楼是中午生意好。

    因为望月楼不仅做有钱人的生意, 也做普通百姓的生意,中午时,不仅平城本地的人会去望月楼消费。

    进平城办事的人也会去望月楼消费。

    所以,望月楼是中午生意最好。

    醉仙居是晚上生意好。

    醉仙居以酒出名,平城的有钱人爱晚上去饮酒。

    但最近变了。

    望月楼的生意不仅中午爆好。

    晚上也由平平常常走向了爆好。

    平城的有钱人是有限的, 而且平城的交通不是很发达,每日的外来人口有限, 现在望月楼晚上的生意变好, 那醉仙居的生意自然就差了。

    此时,赵掌柜坐在柜台后,一楼大堂除了他和几个伙计并无一个客人。

    至于二楼, 只有两位客人在喝小酒。

    装修得富丽堂皇的酒楼, 从未感受过这种冷清!

    赵掌柜脸上阴沉,心里却是焦急如着了火。

    他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所以他把整个平城的猪小肠都垄断了。

    但平城本地的厨子从前没做过腊肠这种吃食, 一开始研究香肠时,光是把猪肉装入肠衣中就浪费了不少肠衣。

    好不容易把第一步摸索出来了,但把香肠放入锅里煎、放入锅里煮时, 肠衣又莫名破裂。

    在浪费了很多肉和肠衣之后, 做出来的香肠终于似模似样了, 但味道却始终比不上望月楼的,吃起来像是饺子馅。

    生气。

    至于青团, 那更是把他气死又气活再气死。

    青团, 其实就是糯米皮包裹着馅料嘛, 他本以为这个很容易就能摸索出来, 至少要比香肠简单,因为平城这边虽然以面食为主,但他醉仙居的厨子是会用大米、糯米做点心的。

    所以,当黎荞不肯卖给他方子后,他很痛快的就走了。

    但事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醉仙居厨子做的青团,外皮太硬,不够软糯。

    而且,还没等他把这一层糯米皮研究透彻,黎荞又搞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肉松这个词,他是第一次听说,他很好奇,第一时间派伙计去望月楼买了回来。

    可是,他根本没从馅料里找到肉松。

    但望月楼保证馅料里面掺了猪肉,假一赔一百,所以,猪肉在哪里?

    那个蛋黄肉松馅的猪肉到底在哪里?!

    越想越烦躁,赵掌柜正打算起身回后厨督促督促厨子,这时,楼上传来了脚步声。

    紧接着,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掌柜的,让你家伙计去望月楼买些烤串过来,我们好下酒。”

    赵掌柜:“?”

    大堂里的几个伙计:“……”

    他们再没有往日里的机灵,一个个都缩着脖子低着头,尽可能的降低存在感,唯恐被赵掌柜抓出来撒气。

    “掌柜的?”

    二楼,白柚以为赵掌柜没听清楚,便又喊了一声。

    赵掌柜:“……”

    心里在哔狗,但面上他扬起了笑脸:“白公子,小店也有烤串,要不您先试试小店的烤串?”

    “嗯……”

    白柚有些犹豫。

    这时,另外一道声音响起:“算了,咱们还是直接拎着酒去望月楼吧,我要告诉王掌柜一声,明日的香肠,得先留给我十根,明天我表哥要从府城过来,他肯定还没尝过这么美味的香肠。”

    这声音一出,白柚的犹豫立马没了:“好,咱们去望月楼。”

    赵掌柜:“?”

    这他么就贼尴尬了。

    当着自家伙计的面,这让他的老脸往哪儿搁?

    但还不算完,那个和白柚一起喝酒的小哥儿名为沈画,是正心书院学正的小儿子。

    他蹬蹬瞪的从二楼往楼下走,一边走一边抱怨着:“赵掌柜,我听说你把县城里的猪小肠都买完了,所以望月楼的猪肉香肠减少了一半。”

    “你自己做不出好吃的香肠,你何必把所有的猪小肠都买下来?你这分明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嘛。”

    “我是半点都闻不得羊肉的膻味的,你这样害得我经常吃不到猪肉香肠。”

    赵掌柜:“……”

    这不是哔了狗了,这是被狗哔了,他一张脸红了又绿,绿了又红,但瞧着沈画气鼓鼓的样子,他只能赔笑。

    在大盛,学正乃正九品的官员,这虽然是个芝麻官中的芝麻官,但到底是个官,和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而且,沈学正本人是举人,还管着平城县的一帮秀才,人脉比普通的芝麻官要广。

    是以,赵掌柜只能笑的一团和气:“沈公子,小店的厨子一直在钻研香肠呢,您得给小店一个为您奉上美食的机会呀。”

    “你都钻研多久啦?钻研不出来就要认清楚现实嘛。”沈画说着翻了个白眼,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上写着不满。

    “是是是,您说的对,我会好好督促厨子,争取早日做出让您满意的香肠。”

    赵掌柜赔笑,但口中却是没有放弃垄断的意思。

    开玩笑,他把猪小肠买断都挡不住望月楼蒸蒸日上,他要是啥都不做,那这平城还有他醉仙居的位置吗?

    他醉仙居能一直做富贵人的生意,那背后自然也是有人的,学正的儿子怎么了?

    只能指着他的鼻子骂,却是不能让他放弃垄断。

    沈画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儿的,因此他只是又气鼓鼓的看了一眼赵掌柜:“算了,你家的酒也不喝了,表哥在府城喝的酒更好。”

    说完这话,他抓着白柚的手臂就往门口走。

    白柚身为寡夫郎,见的多,他倒是不生气:“画哥儿,做生意都是各使手段,你别生气。”

    赵掌柜闻言,一颗被针扎了又扎的心终于好受一些了,可不是,他又没伤天害理!

    但下一秒,白柚又道:“以后我让我的丫鬟也去望月楼抢香肠,抢来的都给你,别生气了。”

    赵掌柜:“……”

    所以,这是又流失了一个食客。

    心碎。

    这个黎荞!

    只靠着几样小小吃食,竟是抢去了醉仙居大半的生意,他之前真是小看这个书生了。

    怎么办?

    赵掌柜的困境,黎荞不知,一场雨过后,天气凉爽了很多,入秋了。

    此时是吃玉米的好时节,玉米棒子正是最嫩的时候,掰几棒回来放到锅里煮,浓浓的玉米香味能飘满整个厨房。

    陶竹很爱吃这种玉米,但从前在陶家时这种玉米轮不到他吃,玉米产量高,在陶家的地位和红薯并列,是陶家吃的最多的粮食。

    若是把嫩玉米棒都吃了,那口粮就会大大的减少。

    所以,他想吃的话,只能悄悄在地里烤着吃。

    但他不喜欢吃烤玉米,太硬,他喜欢吃煮的。

    不过,他和黎荞刚买了田地,种下去的玉米才长到脚脖子那里,所以,他想吃嫩玉米的话,还得再等两个月。

    但没想到的是,这天早上,黎大山过来时,背了半麻袋的嫩玉米棒子:“这是我娘一大早去玉米地里掰的,让咱们随便吃。”

    “哎呀,这么多啊?”陶竹打开麻袋,很是惊喜。

    “咱们人多,真吃的话,一顿就吃完了。”黎大山不觉得多,他和他小叔饭量大,真要吃的话,一口气不得吃上个五六个嘛。

    “那早上就煮玉米吃。”陶竹脸上挂着淡笑。

    于是,这天早上的早饭就是玉米棒子,南瓜粥,蒜泥茄子配鸡蛋煎饼。

    如同黎大山所想的那般,黎春桃把那半麻袋玉米全煮了,有二十多根,一顿饭下来,他们四人竟是全吃完了。

    早饭后,张绣花家的秋哥儿拎着一篮子鸡蛋过来卖鸡蛋,称重这个活儿依旧由黎大山负责。

    但这一次,黎荞站在一旁问:“秋哥儿,我听婶子说你家种了好几亩玉米,是么?”

    乡亲们盖房子时喜欢闲聊,他无意中听张绣花提过一嘴,说她家种了六七亩玉米,这玉米马上要成熟了,到时候掰玉米是个大活计,她又得累死如何如何。

    秋哥儿闻言,点头,细声细气的道:“是的。”

    “那你回去问问德叔,看你家的嫩玉米棒子卖不,我想买。价格和县城的一样,一根一文钱。”

    张绣花男人叫李德。

    “啊?好。好好。”

    秋哥儿先是一愣,随后连连点头,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在他们村竟然有人愿意买嫩玉米!

    而且还是一文钱一根,要知道一斤干玉米粒也才三文钱,现在一根水分饱满还带着玉米芯的嫩玉米就是一文钱一根,好多钱哇!

    但黎大山站在一旁有些愣:“小叔,你买玉米干啥?我家里也种了好几亩呢。”

    “吃你家的,你爹娘肯定不收钱。”

    “……不就几根玉米棒,哪能收钱?”

    “亲兄弟,明算账,我不想费嘴皮子,所以干脆找乡亲们买了。”

    至于为什么找张绣花家买,原因很简单,一是黎荞能明确感受到张绣花释放的善意和热情。

    二是张绣花家日子的确不太好。

    李德不能干重活,所以甭管是田地里的活计还是盖房子这种活,都是张绣花这个女人顶着。

    所以,能顺手帮一把就帮一把。

    黎荞说着又看向秋哥儿:“如果德叔肯卖,那中午就让你哥大柱送过来,先要五十根。以后若是我家想买,我会让大山过去告诉你们一声。”

    “嗯嗯,好!”

    秋哥儿开心坏了,拎着篮子,揣着卖鸡蛋所得的铜板,欢欢喜喜的往家里跑去。

    五十根就是五十文钱!

    后续还能有钱!

    陶竹有些心疼:“你买那么多玉米做什么?”

    “吃啊。你早上看到大山拎过来的玉米,竟是‘哎呀’了一声,你从前可没这样过。”

    黎荞说着模仿起他那会儿的语气:“哎呀,哎呀~”

    陶竹:“……”

    他一下子就羞红了脸,看黎大山和黎春桃站在一旁盯着他,他抿了抿唇,抬手去掐黎荞的手臂:“你别学我!”

    黎荞转身就往棚子里跑,一边跑一边解释:“还不是因为你太可爱了,语气可爱,亮晶晶的眼睛也可爱。”

    陶竹:“……”

    他双颊热的像是着了火,虽说他和黎荞偶尔会在黎大山、黎春桃面前拉一下手,但黎荞此时这般热情直白,还是让他顶不住。

    当着小辈的面,瞎说什么!

    他也跟着进了棚子:“什么可爱,我都多大年纪了!”

    “嘶——”

    棚子里传来黎荞的呼痛声,好似陶竹下了重手一般。

    但紧接着他声音又响起:“你也没多大啊,才二十岁,多好的年纪。你哎呀的一幕,浑身洋溢着少年的活泼和单纯的快乐,又好看又有感染力,引的我也跟着你笑起来了。”

    “……你别说了!”陶竹羞涩但带着笑的声音想起,紧接着,伴随着一声“唔……”,棚子里渐渐没了声响。

    黎大山和黎春桃两人站在院子面面相觑。

    黎大山皱眉,陷入了沉思当中,他小叔好会啊,怪不得他小叔那么快就能娶到他竹叔。

    浅哥儿现在对他依旧是爱答不理,肯定是因为他笨嘴拙舌。

    啧。

    他得跟他小叔好好学学。

    黎春桃眼中则是闪过了羡慕。

    她那颗被狠狠伤过的心,在面对黎荞和陶竹时,总是会被治愈。

    等陶竹再从棚子里出来时,唇上带着明显的湿意,双颊也依旧红扑扑的,眸子里也多了一层水意。

    他板着脸,若无其事的进了厨房,准备做沙琪玛。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吁”,紧接着,一道略有些耳熟的声音响起。

    “黎小哥在家么?”

    陶竹扭头朝着门口看去,看清楚来人的模样,他眉心微微皱了起来,竟是醉仙居的赵掌柜!

    赵掌柜来干啥?

    干啥?

    当然是来求和的。

    醉仙居的生意差到晚高峰都冷冷清清,再这样下去,怕是离倒闭不远了。

    所以,赵掌柜拎上礼品,笑呵呵的来找黎荞商谈了。

    这一次,他不嫌弃黎荞家的板凳低了,也不嫌弃端来的酸梅汤脏了,更没有一张口就是买方子了。

    他希望能跟王掌柜那般,从黎荞这里购买青团,从郑屠户那里购买香肠。

    只要黎荞同意,那他愿意承担五百两的违约金,还愿意给黎荞让利。

    青团,豆沙馅的黎荞卖给王掌柜是十八文一枚,蛋黄肉松馅的是四十文一枚,而他愿意以二十五文、六十文的价格买这两种馅料的青团。

    香肠,郑屠户卖给王掌柜的是十八文一根,他愿意以三十文一根的价格购买。

    黎荞听着这些价格,毫不心动。

    他重誓的名声,这点钱可买不到。

    赵掌柜见此咬咬牙,又提了价格,他愿意以三十五文、八十八文、三十五文的价格购买豆沙馅青团、蛋黄肉松馅青团、香肠。

    这个价格是望月楼的售价,他用这个价格买,等于是倒贴钱了。

    黎荞还是不为所动,理由依旧是君子一诺比千金重。

    赵掌柜无奈,心里的火足以把三柳村的那条河烧干,但面上却是客客气气。

    算了,他回去后再另想办法。

    头疼。

    送走了赵掌柜,这一次黎大山没跟上次般被赵掌柜给出的价格迷了眼,但他依旧有些可惜。

    “小叔,你当初卖丰糕时应该也去醉仙居问问的,两边比较一下价格嘛。”

    “醉仙居可看不上丰糕。况且,你没看出来赵掌柜其实很嫌弃我很嫌弃这个院子么?”

    黎荞问他。

    “……有么?”黎大山困惑的挠头,他还真没注意。

    “你要学的可太多了。”黎荞无奈。

    “我以后一定好好学!”黎大山心虚。

    不过,他很快又嘿嘿笑了起来:“小叔,他嫌弃你却又不得不跑来找你,这说明你厉害啊!”

    “可不是,黎荞最厉害了。”陶竹深以为然的点头,他看着黎荞,嘴角控制不住的往上翘。

    这是他男人!

    而且,他之前还担心赵掌柜会报复,现在他不担心了。

    黎荞将陶竹那满是爱意的神色瞧入眼中,他笑道:“大山,你去郑家一趟,就说把玉米粒装入肉馅里,做成玉米香肠也很好吃。”

    “你快去,这样中午你竹叔就能吃上玉米香肠了。”

    他把玉米烤肠的做法详细说了说。

    想让烤肠的玉米味浓一些,不能只放入玉米粒,还得加入玉米汁。

    “……好!”

    黎大山飞奔而去。

    而陶竹则是口是心非了一句:“这么麻烦做什么。”

    “你爱吃呗,而且,麻烦的是郑家,不是咱们。”黎荞笑眯眯的答。

    “咱们的钱都花在吃吃喝喝上了。”

    陶竹继续口是心非,但一双水眸已经微微弯起了。

    他们和郑家也是明算账,想吃香肠和猪肉丸子,都是花钱买。

    “挣钱不就是为了吃好喝好,咱又没有浪费。”

    “总是你有理。”陶竹已经绷不住脸上的笑。

    “我长的好看,所以我有理。”黎荞自然也是笑。

    “不知羞,春桃还看着呢。”陶竹指了指一旁的黎春桃。

    “看着又如何,难道我不好看?”黎荞只盯着陶竹问。

    “……好看。”这个问题,陶竹相当诚实。

    而且,这人越看越好看。

    好看的只是与他对视,他就忍不住笑。

    黎春桃:“……”

    她应该在这两人的牛车底,不应该在院子里。

    这天中午,黎荞家的饭全是玉米。

    李大柱在半晌的时候送来了五十根玉米,郑家在快中午时送来了十根玉米烤肠。

    于是,中午便是煮玉米棒,冬瓜玉米炖排骨,玉米饼子,玉米烤肠。

    陶竹吃的极为满足,等到午饭结束,主动拉着黎荞回房间休息。

    当然,其实并没有真的休息。

    不过,因为是白天,所以两个人也没做什么,只是躺床上抱在一起亲亲。

    相比较晚上那种快乐,陶竹偶尔更喜欢白日里亲吻的快乐,因为晚上时这人总是下力气折腾他,爽是爽了,但也很累。

    但白日的亲吻不一样,这人总是很温柔,轻轻抱着他,与他气息交融,一个又一个的吻落在他唇上,额头上,脸颊上,让他知道他是被爱着的。

    他喜欢这样。

    另外一边,郑家人也挺喜欢玉米烤肠的味道,于是就多做了一些。

    第二天,玉米烤肠受到了望月楼一众食客的好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吃法,美味。

    赵掌柜自是又气的要死,他家厨子还没把普通口味的香肠琢磨出来呢,结果黎荞又整出了新花样。

    可恶,为啥他家厨子做出来的香肠馅像是饺子馅啊!

    玉米烤肠大受欢迎,郑家人很高兴。

    但郑家只种了两亩玉米。

    郑家也是有不少田地的,可郑家人觉得掰玉米棒太累,所以只种了两亩留着自家人吃。

    眼下做烤肠要用到不少玉米,于是郑家就如同黎荞那般,找上了张绣花。

    他家想要买张绣花家的玉米。

    张绣花一家自然是很高兴,掰玉米棒累,真的很累,玉米叶子比较锋利,割在皮肤上又痒又疼,掰玉米棒的时候必须得把头脸都用布遮住。

    但玉米杆子很高,再加上掰玉米棒时虽然入秋,但天气依旧炎热,所以待在玉米地里掰玉米时,又热又闷又累,那难受的滋味谁掰谁知道。

    而且,这只是开始,把玉米棒掰回去之后还得一个个的把玉米苞叶扒下来,扒完之后晾晒,晾晒之后脱粒。

    总之,整个过程很累。

    自家男人干不了这个活,每年这个活儿的主力都是她自己,这几年随着她儿子的长大,她轻松了一些,但说到底还是非常累。

    眼下郑家一出手就让她家省了无数的力气,而且还多挣了不少钱,她真的很感谢很感谢黎荞。

    为此,这天早上天未亮,趁着工地未开工,她特意用板车装了两麻袋玉米棒过来,非得送给黎荞。

    黎荞自是不收,但陶竹喜欢这个,他愿意花钱买。

    双方这么一拉扯,被前来卖干柴的乡亲看到了,然后很快就传遍了三柳村。

    其他听到消息的乡亲都有些愣,咋,现在黎荞不只是消化他们的鸡蛋、蔬菜、小麦、干柴等东西,连玉米都可以消化?

    牛逼,这是真的牛逼。

    感叹完了,村人就是欣喜了。

    不只是张绣花家种了玉米,他们也都种了玉米,郑家的香肠生意可是长期的,把张绣花家的玉米消耗完了,那说不定就能轮到他们啦!

    又省力气又能挣钱,这谁不心动?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国庆的更新真的真渣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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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玉米生意 要承黎荞的情

    张绣花家的玉米被郑家预定, 这让很多村人眼热不已。

    于是,就有人趁着去黎荞家卖东西时问黎荞,能不能多开发一下玉米的吃法, 好让大家伙儿的玉米也能跟着卖掉一些。

    玉米属于粗粮,相比较小麦来说相对高产,乡下家家户户都会种,种的多了,那自然就不值钱了, 一斤只能卖三文钱。

    村人种玉米都是为了自家吃,想卖的话, 根本卖不出去, 因为县城那些不种玉米的城里人一年到头消耗的玉米有限。

    至于运送出平城,那也根本没戏,平城所在的整个府全都种玉米。

    所以, 玉米这种粗粮, 一直以来都是村人种来留着自家吃,想卖, 没途径。

    可现在黎荞给张绣花家的玉米寻了个销路,这让人怎么不心动。

    他们也想把自家的玉米卖掉!

    黎荞将村人想卖玉米的渴望瞧在眼中,反正对他也有利, 于是他就真的琢磨了起来。

    玉米的吃法, 黎荞首先想到的便是爆米花。

    可惜的是, 这里没有那种老式手摇的爆米花机,那种爆米花机不挑玉米, 普通玉米也能做爆米花。

    而且, 不仅能爆玉米, 还能爆大米花。

    黎荞搞不出来那种老式爆米花机, 而村人的玉米又不是做爆米花的专用玉米,因此黎荞只能放弃爆米花。

    没了爆米花,但有玉米烙。

    玉米烙的做法挺简单,黎荞做了一份出来,让陶竹和黎大山、黎春桃品尝。

    这三人自然都挺喜欢,甜滋滋的,还有些酥脆,不过就是有些费油。

    “无妨,乡亲们不舍得这样吃,城里人肯定舍得,下次我去县城,把这个做法告诉给王掌柜。”

    黎荞道。

    除了玉米烙,他还拿绞肉器做了个玉米汁。

    绞肉器不仅可以绞肉和蔬菜,还可以榨汁。

    当然,它比不上破壁机,也比不上豆浆机,但眼下黎荞手中没有比它更好的工具,便只能用它去做玉米汁。

    他把煮好的玉米粒、大米、小米、水放进绞肉器中进行反复多次的搅拌,之后拿麻布过滤一下,把渣渣过滤出来,再放入锅里煮一会儿,这样玉米汁就做好了。

    这种玉米汁不如破壁机、豆浆机做的细腻,但那种带着些许颗粒感的沙沙口感,竟意外的好喝。

    玉米汁得到了陶竹、黎大山、黎春桃三人的一致好评。

    “以后早饭不想喝粥,可以做这个玉米汁。”

    陶竹捧着一碗玉米汁,笑着对黎荞道。

    “好。”黎荞立马点头。

    他的竹哥儿发话了,那必须安排。

    “咱们中午吃饺子吧,玉米猪肉馅的。”黎荞又道。

    “玉米猪肉馅?”陶竹、黎大山、黎春桃都看向他。

    还有这种馅?

    “这个时候的嫩玉米,不管做什么都好吃,虽然我之前没做过,但味道肯定不会差,咱们中午试一试。”

    黎荞笑眯眯的道。

    “好,我去浅哥儿家买肉。”陶竹说着回屋子取钱,他喜欢吃嫩玉米,黎荞说的这种吃法他很期待。

    “我去我去。”黎大山立马举手。

    去浅哥儿家跑腿这种活计,通通交给他!

    黎大山很快就割了五斤猪肉回来,肥瘦相间,甚至肥肉更多一点,甭管是陶竹还是黎大山、黎春桃,因为之前常年缺油水,所以吃饭都偏爱油水大的。

    在他们身上,目前还没有出现过觉得饭食油腻这一现象。

    所以,黎荞就没有往这个肉馅放蔬菜,只放了玉米粒。

    肉馅做好之后,便是擀皮。

    这可是个大活计,因为黎荞、黎大山饭量都大,普通大小像是黎荞上辈子超市里卖的那种速冻水饺,黎荞一顿能吃二百个。

    黎大山也能吃一百多个。

    再加上陶竹和黎春桃的,若不是今日黎荞想做玉米猪肉馅的饺子,那平日里他们可没工夫包饺子。

    好一通忙活,包了五百多个饺子,用三口大锅一起煮,黎荞还调了个蘸饺子用的辣椒汁,里面放了蒜泥和醋。

    饺子煮好,黎荞捞起几个,过凉水,然后让陶竹、黎大山、黎春桃三人先尝一尝。

    和传统的猪肉馅饺子比起来,这个饺子多了玉米的清香和甜味,玉米中和了猪肉的香腻,一口下去,味道好极了。

    “好吃!”陶竹重重点头,朝着黎荞竖起了大拇指,没想到玉米还能有这个吃法,他男人真厉害。

    黎大山砸吧砸吧嘴,催道:“小叔,我刚才吃的太快,还没品出味儿就咽下去了,你再捞两个,我这次一定细品。”

    黎春桃闻言不由笑:“是挺好吃的。”

    黎荞也笑,直接把大漏勺塞给黎大山:“你自己捞,吃多少捞多少,反正今天包的饺子多,敞开肚子随便吃。”

    “你们先捞,快捞。”黎大山不接漏勺,让黎荞和陶竹、黎春桃三位长辈先捞。

    黎荞见状,便先给陶竹捞了一大碗,又给自己捞了一大盆,然后把漏勺递给了黎春桃。

    他端着盆,陶竹端着碗,夫夫两人去了架子下。

    摆上调好的蘸汁,开动。

    黎荞许久未吃过饺子了,末世的时候物资紧缺,哪怕他是八级异能者,手中的资源也不足以让他想买什么买什么。

    他对吃的一向不挑,做任务得到的积分点,大多用来兑换和修炼有关的晶核了。

    是以,仔细想一想,自从末世后,他竟是再没有吃过饺子。

    此时吃着来到异世后吃的第一顿饺子,他有些感慨,他是北方人,饺子是逢年过节必吃的,在他这里,饺子与其他美食有着不一样的分量。

    他夹起一个饺子后,示意陶竹也夹起一个。

    等陶竹把饺子夹起来,他举着手中的饺子和陶竹手里的饺子碰了碰,像是碰杯那般。

    “能坐在这里与你一起吃饺子,真好。”他笑眯眯的道。

    “……”

    陶竹睁大眸子,虽然不太明白此话的含义,但瞧着黎荞的笑脸,他也笑了起来:“是的。”

    他能坐在这里与黎荞一起吃饺子,真好。

    这时,黎大山端着一陶盆饺子从厨房出来,他看到这一幕,呆了。

    咋,吃个饺子还不忘来两句甜言蜜语?

    他小叔这是有多爱他竹叔啊?

    比不过,真的比不过。

    活该他小叔有夫郎!

    这一顿玉米猪肉馅的饺子,吃的黎荞、陶竹、黎大山、黎春桃四人都极为满足。

    所以,第二天,当小五来三柳村拉货时,黎荞从黎谷家牵出了自家的牛车,与小五一道去了县城。

    黎荞是去给王掌柜推销玉米菜单的。

    因此他带上了绞肉器,还带上了昨日做的玉米猪肉馅饺子,更是带上了几十棒嫩玉米。

    到了望月楼之后,他说明了来意,王掌柜自然是欢迎。

    黎荞总是能折腾出一些平城没有的新花样,这些新花样为他招揽了许多食客,他欢迎黎荞继续折腾。

    他先是尝了玉米猪肉馅的饺子,嗯,美味,新鲜,食客肯定喜欢。

    等黎荞做出了玉米烙,他赞不绝口,甭管食客喜不喜欢,反正他喜欢这个吃法,他家人肯定也喜欢。

    等黎荞做出了玉米汁,他更是惊艳不已,没想到玉米还能整出这样的花样,他当场派伙计给他老母亲送了一碗,这个太适合他老母亲喝了。

    玉米的三种新吃法,王掌柜都很喜欢,他全给望月楼安排上。至于分成,跟烧烤料那般,每天按单记账,所得利润和黎荞三七分。

    不过,这一次,黎荞提出了他的要求。

    他希望王掌柜能优先购买三柳村乡亲们的玉米。

    他费脑筋整出这么多花样,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和挣钱,还为了三柳村的乡亲们。

    农人种地有多辛苦他是知道的,现在他给玉米寻了个销路,虽然不能让三柳村的乡亲们凭此发财,但肯定能比之前多挣些铜板。

    黎荞的这个要求,让王掌柜发愣,等回过神来,王掌柜立马点头答应。

    他有些感叹,小黎这格局有点大啊,自家致富还不忘拉扯乡亲。

    他喜欢和这样的人合作。

    但是,在这之前,玉米的这三种新吃法肯定要试卖几日,这样才好判断行情。

    于是,黎荞留下了他带来的嫩玉米和绞肉器,然后赶着牛车回了村子。

    到村子里时,他径直赶着牛车回了自家。

    陶竹真的很喜欢小牛,每日傍晚都要去黎谷家一趟亲自给小牛喂草料,顺带和小牛说一说话。

    所以,他便赶着牛车回了自家,好让小牛认认门。

    等新房子盖好,如今的院子就是小牛的家了。

    黎荞走到门口时,陶竹正好背着装着脏衣服的背篓要去河边洗衣服。

    陶竹见他牵着小牛回来,很是高兴:“回来的这么早,看来很顺利了。把小乖牵进来,我给它喂些麦秸。”

    “你喂它,我去河边洗衣服。”

    黎荞示意陶竹把背篓给他。

    “你奔波一天了,快回去歇歇,我来洗就好,反正衣服不脏。”

    整日待在家里围着灶台,衣服能脏到哪里去。

    和从前日日下地干活时相比,如今的洗衣服对陶竹来说是个非常轻的活计。

    “我坐着牛车,一点儿都不累。不过中午在望月楼吃太多玉米了,饺子太腻,玉米烙太甜,晚上我想吃口爽利的,你让春桃给我做个酸辣肠粉。”

    “家里的辣椒油不是吃完了么?春桃做的辣椒油不如你做的好吃,你做碗辣椒油。”

    黎荞道。

    他又研究出了肠粉的新吃法,把肠粉当做凉皮一般凉拌,味道极其好。

    “……行。”

    陶竹点头。

    于是陶竹牵过了小牛,黎荞则是接过脏衣服去了河边。

    陶竹觉得洗衣服是个轻松活计,但黎荞可不觉得,而且,他还想练练异能,所以他执意将脏衣服接了过去。

    到了河边,挑了个没人的河段,他将一条裤子放到石块上,然后掌心出现一个水球,水球包裹着裤子,模仿着洗衣机的转动,开始清洗裤子。

    这种方式比手动洗衣服要快,而且还能锻炼异能,不到一刻钟,黎荞就将全部脏衣服洗完了。

    把洗好的衣服放入背篓,他又捉了几条鱼,然后一手拎着背篓,一手拎着鱼,踏着夕阳往家里走。

    这会儿是傍晚,太阳要落山,在地里干活的村人纷纷归家,所以这一路上他遇着了不少乡亲。

    大家都主动向他打招呼。

    “黎荞,这是我刚才在山上摘的柿子,还不熟,你回家催熟一下。”

    有人塞给他几个野柿子。

    柿子很小,只有鸡蛋那么大,他一把就能抓住,不值几个钱,让他拒绝都不好拒绝。

    也有人问:“黎荞,你收咸鸭蛋么?和其他人卖给你的咸鸡蛋一样,蛋黄都流油,可香了。”

    “咸鸭蛋收的,拎过去就成了。”黎荞点头。

    想起鸭子的多种吃法,他又问:“良叔,你家的鸭子长多大了?卖么?”

    王良闻言一愣,然后立马点头:“每只最低都有两斤多重,长的可好了。你要是买,那就卖。”

    “那明天送过去三只吧,我买。”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好嘞!”王良也笑了。

    嘿,黎荞竟主动买鸭子,希望黎荞能喜欢他家的鸭子,这样就省得他去镇上卖了。

    ……

    就这样,一路走着,一路和乡亲们说着话,黎荞慢悠悠的进了家门。

    他进门时,陶竹听到他的脚步声,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见真的是他回来了,便从厨房出来朝着他走去:“凉拌肠粉做好了,快去吃吧。”

    “好。”黎荞应声。

    他将鱼递给陶竹,他则是将湿漉漉的衣服挂到绳子上。

    等他挂好,陶竹已经将装着凉拌肠粉的陶盆放到架子下的桌子上了。

    “你们晚上吃什么?”他一边坐下一边问陶竹。

    “玉米汁,玉米烙,凉拌黄瓜。”陶竹道。

    “……你们喜欢便好。”黎荞只能这么说。

    “当然喜欢。”陶竹想到厨房里快要出锅的玉米烙和玉米汁,好看的脸上挂了笑:“又是油又是糖的,大家都喜欢。”

    “那我明天给你做一个你更喜欢的。”黎荞拿起了筷子,笑眯眯的道。

    “我更喜欢的?什么?”陶竹好奇。

    “烤鸭和卤鸭脖。”

    “啊……”陶竹睁大眼睛,他还真没吃过烤鸭和卤鸭脖。

    烤鸭他还能理解,但鸭脖能有多少肉?

    厨房里,正在用另外一个绞肉器做玉米汁的黎大山听见此话,忙喊道:“小叔,鸭脖子有什么好吃的?”

    黎春桃在做玉米烙,她虽然好奇,但她现在对黎荞有着盲目的信任:“你小叔说好吃,那肯定就好吃。”

    “就算是好吃,我还是更喜欢吃肉!”黎大山道。

    就算是把鸭脖子做得跟红烧肉一个味儿,那他肯定也是更喜欢吃红烧肉啊。

    黎荞听着黎大山这话,问陶竹:“竹哥儿,你信我这话么?”

    “信。”刚才还有些惊讶的陶竹此时毫不犹豫的点头:“我信你的方子和我的厨艺。”

    “咦?自信了。”

    黎荞诧异。

    搁之前陶竹可不会说这种话。

    “因为这是事实。”陶竹说着微微扬起了下巴,神色带着一点点骄傲:“证明过很多次了,你教我做的那些吃食,都很好吃。”

    这人的方子,加上他的厨艺,无敌。

    黎荞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自信的神色,一时间有点愣。

    黎荞一直觉得,只看陶竹的长相:五官俊美而锋利,那陶竹走的应该是霸道王爷的路子,贵气又不好惹。

    此时陶竹微微扬起下巴,一双水眸斜着瞧他,俊美的脸上被自信笼罩,这副神色,终于和他本身长相该有的气质对上了。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字:勾人。

    黎荞眨了眨眼,余光看院子门口和厨房门口都无人,便快速起身,双手捧着陶竹的脸,对着他的唇狠狠亲了一口。

    这是他夫郎!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的圆溜溜,但黎荞并没有多停留,亲完之后便又坐回了板凳上。

    他只能从震惊转为无奈。

    好好的,咋又亲他。

    黎荞看出他的疑惑,而且,见他此时恢复到平日里的温和沉静,便笑眯眯的道:“你刚才好看的像在发光。”

    陶竹:“……”

    他想说胡扯,但脸上却是绷不住笑。

    他喜欢听这种胡扯。

    他笑,黎荞也笑:“咳,竹哥儿,那明日咱们俩就让大山知道什么是拿肉都不换。”

    “……好。”陶竹点头。

    虽然不知道黎荞为何又亲他,但提起他擅长的领域,他下意识又露出了信心满满的神色。

    这自然勾得黎荞心痒痒。

    反正已经是傍晚,快速吃了晚饭,让黎大山回家,让黎春桃牵着小牛回家,然后黎荞便从里面锁了门,拉着陶竹回屋子狠狠快乐。

    在快乐的过程中,他在陶竹耳边说了他傍晚突然亲他的缘由,这听的陶竹羞臊不已。

    什么霸道王爷,瞎说。

    但又有一点点心动,他很喜欢黎荞做事时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所以,他露出自信表情时,也比平时好看?

    ……

    那他今后要多学一些技能,好引得这人视线一直放在他身上。

    快乐的夜晚很快过去,第二天天不亮,王良就送来了三只鸭子,每只都差不多三斤重,黎荞送走了小五,便开始教陶竹该如何烤和卤。

    中午,烤鸭出炉,香气飘满整个院子。

    卤鸭脖、鸭翅、鸭肠、鸭掌等也做好,香味也明显,并没有被烤鸭的味道遮盖住。

    黎大山拿着根鸭脖子,一边啃一边朝着黎荞和陶竹竖起了大拇指,就这味道,拿红烧肉过来,他还真不一定愿意换!

    当黎荞几人忙着吃鸭子时,望月楼这边,王掌柜如同之前那般,朝着有钱人推销玉米汁、玉米烙、玉米猪肉馅饺子。

    不管哪一种,都受到了食客的一致好评。

    从前人们都把玉米当粗粮,当配菜,吃法简单,谁成想玉米竟还能做出这样的绝味,望月楼厉害了。

    王掌柜一看反响不错,于是当即让小五套上马车,两个人来了三柳村。

    先去黎荞家找黎荞。

    王掌柜把望月楼的情况告诉给黎荞,然后两人去找庄丰收。

    这种需要通知全村的事儿,自然绕不开庄丰收这个村长。

    庄丰收没想到黎荞还真给玉米寻了个销路,他震惊过后就是欣喜,他身为村长,自是希望村人的日子越来越好。

    仔细商议了具体的章程,于是,傍晚时分,庄园又拎着锣召集全村人了。

    等村人在柳树下聚的差不多了,庄丰收站在桌子上,迎着村人好奇的视线,宣布这件大喜事。

    “……今日,望月楼的王掌柜亲自来了咱们村子,所以,此事为真,大家只管把心放到肚子里,不用怀疑。”

    庄丰收这话音落,柳树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了巨大的惊呼声。

    “村长!黎荞竟然帮大家伙儿和望月楼谈了生意???”

    自打那次陶树特意编造流言还在村口拉扯小五之后,三柳村的村人都知道望月楼了。

    那可是县城最大的酒楼!

    现在,黎荞竟然当中间人,给他们拉了一笔生意?

    “当然是真的,喏,和黎荞站在一块的那位就是王掌柜。”

    庄丰收指向一旁的王掌柜。

    王掌柜在桌子旁站着,身边还有黎荞、庄园、庄武。

    他留着山羊胡,一身绸缎,有些富态,一看家境就不错。

    而且他脸上的神色很温和,并不像是某些有钱人那般,面对乡下人时态度倨傲,各种轻视。

    个别胆子大的村人,忍不住问:“王掌柜,村长说的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

    王掌柜轻轻一笑,语气如他神色那般温和:“待会儿庄村长会安排抽签,好决定大家的玉米售卖顺序。我今晚会住在村子里,抽签抽到第一的乡亲,明日可带着自家的玉米随我一起回县城。同行的还有庄村长和小黎。”

    “其他好奇的乡亲,也可一起去县城望月楼看一看,认认路。”

    “没错,为了消除大家伙儿的疑惑,也为了让大家伙儿今后能自行去望月楼售卖玉米,所以,明天谁要是家里活儿不忙,可以跟着我们一起去县城看看。”

    庄丰收点头。

    有了庄丰收此话,这下子村人再无担心和忐忑了。

    柳树下顿时充满了欢声笑语。

    “那我明天一定跟着村长去县城见世面!”

    “我也去认认门,省得以后卖玉米时找不到路!”

    “那可是望月楼啊,没想到咱们能和望月楼做生意!”

    “可不是,进一次望月楼,以后走亲戚有得吹了。”

    “是啊是啊,而且卖的还是玉米,恰好今年我家种了不少玉米,嘿嘿,能多挣几个钱了。”

    ……

    柳树下的村人,他们脸上挂着发自肺腑的笑。

    三柳村除了陶树家和黎荞家,余下的多多少少都种玉米了。

    从前这玉米只能留着自家吃,现在却是可以卖钱。

    哪怕一斤三文钱,那也是笔收入啊。

    总比没有强。

    “都安静一下。”

    庄丰收站在桌子上,摆手让众人先听他说。

    他一开口,村人立马安静了下来,都看向他,脸上带着期盼,接下来是不是该抽签了?

    “在抽签之前,我有话要和大家说。这笔生意是黎荞费心思拉的,所以,如同麦镰那般,每一个去望月楼卖玉米的乡亲,都要记着黎荞这份心,都要承黎荞这份情。”

    “今后,黎荞家若是遇见难事了,比如说有人去捣乱,或者是村子里出现与黎荞有关的流言了,我希望大家伙儿能站出来帮一把黎荞。”

    不要跟上次陶树、黎黍拉扯小五时那般,非得黎荞主动开口,给出实际的好处,才有人冲出来给黎荞解围。

    当然,顾忌着所有人的脸面,最后这一句话庄丰收没有说出来。

    但在场的人都懂。

    上次就是因为一部分人跑的慢了,所以黎荞给的好处落王秀英手里了。

    别觉得钱少,日积月累下来,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

    没看自打王秀英多了这项收入,她脸上的笑就多起来了嘛。

    早上只挑一下水就能得八个铜板。

    让自家的娃去捡柴,也能换好几个铜板。

    这一天下来就是十多个铜板。

    每日都能多挣十几个铜板,这换谁不高兴?

    若是换做他们,他们天天都能呲着牙笑!

    所以,此时庄丰收的话音落,上次因为想矜持一下而落在王秀英后边的人立马响应:“村长放心,黎荞为乡亲们做的事,我们大家伙儿绝对不会忘记。”

    更有人直接点名:“就是就是,以后像是陶树、韩小雁、赵二妞这些人再跑去黎荞家闹,别说是让黎荞动手了,黎荞连嘴巴都不用动,只要我们瞧见,那我们一定冲上去拦着!”

    黎稻:“?”

    他的脸一下子就黑如锅底了。

    刘翠、黎黍同样脸色不好看。

    但是,想到家里的玉米,他们咬咬牙,忍了。

    之前黎荞明确表示,他们不许去黎荞家卖干柴鸡蛋等物品,眼下玉米这事儿黎荞没有特意将他们排除出去,那他们此时还是低调吧。

    不然的话,以黎荞的冷血无情,绝对会把他们踢出去。

    卖玉米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好歹也是钱啊。

    这些极品为钱低头,没有站出来反驳乡亲们和庄丰收的话,那接下来自然就顺利了。

    庄丰收早就在纸上写好了号码,每个村人上前拿一个折叠起来的纸团,纸团写着的数字,便是他们去望月楼卖玉米的顺序。

    望月楼的生意是长期生意,玉米汁、玉米烙、玉米猪肉馅饺子所需的玉米,不一定非得是此时的嫩玉米。

    所以大家伙儿不用急不用慌不用争抢,只需要按照所抽到的号码安心等着便是。

    *

    作者有话要说:

    饺子的话,比如说三全、思念那种速冻水饺,是真的可以吃这么多的,因为我一个女生饭量最大时一顿饭就能吃掉两斤……当然,现在吃不了了!

    第56章 你一定能考上秀才 陶竹很努力提升自己

    不过, 望月楼每日消耗的玉米是有限的,但三柳村是大村子,人多。

    所以, 王掌柜和庄丰收商议了一下,每户人家只给望月楼供五日的玉米,然后就换下一家。

    这么一来,每户乡亲都能早些把自家的玉米换成铜板。

    这个方式,村人都同意。

    特别是号码靠后的村人, 若是排在前头的人家把自家的玉米卖完才能轮到他们这些排在后边的,那他们真的要等得心急心慌。

    这个法子好!

    当然, 这个法子也不公平, 因为嫩玉米卖的比老玉米要贵,一根就一文钱。而老玉米粒是三文钱一斤。

    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手气不好抽到后边的号码呢, 排在后边的村人只能自认倒霉。

    很快, 众人散去。

    抽到一号的正是张桂娥,她喜滋滋的领着庄丰收、王掌柜、黎荞回了家, 叫上她家老头子、儿子,推着板车,带上麻袋, 然后去玉米地里掰玉米。

    望月楼虽然是平城最大的酒楼, 并且生意比从前好, 但此时的县城和黎荞上辈子时那种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县城没法比,所以, 望月楼一日消耗的玉米, 根据昨日的情况来看, 大概有一百根。

    此时正是嫩玉米上市的季节, 王掌柜特意让人上街买的嫩玉米,没有使用去年的老玉米。

    当然,王掌柜刚推出三道玉米新菜式,知道的人不多,等过些日子,这三道菜流传开了,那每日消耗的玉米数量肯定会增长。

    但就目前为止,得少掰一些。

    掰了三百根嫩玉米,大小均匀,一根一文钱,三百根便是三百文钱。

    王掌柜当即结了账,张桂娥抓着那串铜板,笑的合不拢嘴。

    多卖了钱,还省事!

    黎荞好人哇,她把多出来的二十多根玉米装入麻袋里,非得让黎荞带回家。

    没有黎荞就没有今日的三百文钱,必须得好好感谢黎荞一番。

    “听说竹哥儿爱吃这个,你带回去让竹哥儿吃,千万别给我钱,这是我家应该给的谢礼。”

    “就是就是,黎荞,你一定得拿着。千万别给钱哈。”张桂娥儿子李桩子也劝。

    “老婆子,玉米棒这么沉,不用黎荞拎着,让桩子直接送到黎荞家里。”

    张桂娥她家老头子李有根发话。

    李桩子闻言,麻溜的从张桂娥手里接过麻袋,背到背上就沿着乡间的小路往村子里走。

    “我这就送到黎荞家里!”

    黎荞:“……”

    算了,既然张桂娥一家子真心要谢他,那他也不推让了。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张桂娥一家子回家,黎荞则是和王掌柜去了庄家吃饭。

    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中午没吃完的烤鸭,他特意回家了一趟,拎着一只烤鸭去了庄家。

    王掌柜裕宴。尝了烤鸭,无比心动。

    黎荞随手折腾出来的饭菜竟是一点儿都不输给他望月楼的大厨,而且做法还新鲜。

    黎荞若是去他望月楼当大厨,那望月楼的生意绝对要比现在翻一番。

    当然,这是玩笑话。

    而且,望月楼的厨子精力有限,也没烤箱烤炉,所以做不了烤鸭这道菜。

    王掌柜歇了心思,但黎荞却是笑眯眯和他谈起了鸭子。

    “掌柜的,望月楼每日能消耗多少只鸭子啊?”黎荞说着给王掌柜夹了块炸鸡块。

    这鸡块是李瓶炸的,鸡肉切成薄片,只裹一层鸡蛋液,炸出来还挺好吃。

    “一日下来,大概消耗十只左右。”王掌柜一边嚼鸡块一边答。

    平城这边的人更爱吃鸡肉鸡蛋,鸭的行情一般般。

    “那像是鸭脖子鸭肠鸭胗这些都是如何处理的?”黎荞继续问。

    “鸭脖子自然是随着整鸭做菜,至于鸭肠鸭胗这些,可以做炒鸭杂。怎么?小黎,你对这些感兴趣?”

    王掌柜好奇的问。

    饭桌上的庄家男人也好奇的看着黎荞。

    黎荞笑着点头:“是挺感兴趣的,特别是鸭脖子,要不让小五兄弟把鸭脖子给我捎来?掌柜的,你看着定价就好。”

    “鸭脖子而已,没几两肉,不值钱,既然你好这口,今后我让人特意留下来,每天让小五带给你。”

    王掌柜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开店这么些年了,还真没碰到爱啃鸭脖子的食客。

    今后就算是碰到了,那提前说明并且少收几文钱,想来食客不会计较这根鸭脖子。

    但小黎只要鸭脖子,肯定是要折腾新花样,他可不能错过。

    于是他又笑着道:“你做出来的鸭脖子,让小五带给我两根,我要长长见识。”

    “这是自然,到时候一定让小五兄弟带过去。我先谢过掌柜和小五兄弟。”

    黎荞端起酒杯,向王掌柜敬酒。

    “小黎客气了。”王掌柜也端起了酒杯。

    两人笑眯眯的碰杯,都很高兴。

    从此后,黎荞的鸭脖子有着落了。今日中午就三根鸭脖子,他家却是四个人,谁都没有啃过瘾,只能尝个味儿。

    王掌柜则是期待黎荞给他新的惊喜。

    黎荞回到家时,陶竹正坐在油灯旁用针线缝制衣服。

    入了秋,天气说变脸就变脸,他得提前把秋冬的厚衣服准备好。

    听到院门被打开,他放下针线出了房间。

    黎荞挺拔的身影踏着月光朝着他走来,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他就闻到了淡淡的酒味。

    “你喝酒啦。”

    “嗯。我去洗漱。”黎荞说着往厨房走。

    “我去给你打水。”陶竹也往厨房走。

    “不用,你歇着就是。而且我身上有酒味,臭。”

    陶竹闻言不由笑:“我又不嫌弃你。”

    “我嫌弃我自己。”黎荞让他不要靠近自己,虽然说这个世界的白酒度数比不上他上辈子的,但酒味总归是不好闻。

    黎荞坚持,陶竹只能随他去,但陶竹没回房间,而是站在一旁和他说起了闲话。

    “我看文哥身上的衣服都带着暗纹,虽然是棉布的,但瞧着挺好看。我不会绣那种的,要不,咱们在布店给你买两套成衣吧?我做的在家里穿,你平日出门穿的贵气一些。”

    黎荞正在洗脸,闻言立马摇头:“没必要,就凭我这张脸,披条麻袋都好看。大家瞧见我光是看我的脸了,哪有心思关注我穿什么衣服。”

    “……”

    陶竹无语了。

    但很快又问:“你这话的意思是你出门有很多人看你?”

    “回头率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吧。”

    黎荞一脸淡定:“谁让你男人这张脸生的好。”

    “……那你明天去县城,我也要去。”

    “啊?”黎荞闻言,抬起挂着水珠的脸看向他,见他唇微微抿着,似乎有些生气,顿时乐了:“好,明天一起去县城。”

    他随口臭屁几句,但竹哥儿却当真了,这是要随他去宣誓主权。

    他喜欢。

    “那咱们明日在县城好好逛一逛。”黎荞道。

    这次陶竹没反对:“好。”

    于是这一晚夫夫两人早早睡下,次日天未亮便去黎谷家牵了牛车去庄家。

    他们到庄家时,不仅李有根在,还有十多个打算去望月楼见世面的乡亲。

    王掌柜的马车得装点心和烤肠。但庄家也有牛车,挤一挤的话,两辆牛车可以坐得下这么多人。

    于是出发。

    牛车比步行要快些,一个半时辰就到县城了。

    县城如同往常那般,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很是热闹。

    三柳村的乡亲进了县城,都有些束手束脚,哪怕是跟在王掌柜身后,说话也是不敢大声,只是不住的转头看四周的店铺和摊子。

    等进了望月楼的后院,他们这才放松了些。

    望月楼后院只是一个普通的院子,虽然比他们村子里的房子好,但人少,而且待在一个相对封闭的院子,莫名就有了安全感。

    王掌柜让人把玉米以及青团、香肠等东西从马车上卸下来,然后他对三柳村的一众乡亲们说道:“这里便是望月楼了,以后若是有其他乡亲来县城卖玉米却不知道路,还望各位帮忙引路。”

    “应该的,应该的。”

    “就是,都是一个村儿的,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

    这十多个村人纷纷点头。

    “那各位喝口热水,吃个饼子,等休息好了再走。”王掌柜让人送来热乎乎的烧饼和热水,让众人吃了再走。

    出发的太早,众人还没有吃早饭,虽然说是坐着牛车来的,但这个点儿肯定都饿了。

    乡亲们没想到王掌柜竟请他们吃早饭,纷纷摆手,这多不好意思。

    后来看王掌柜不是客套,是真心想请,便笑着道谢,美滋滋的吃烧饼。

    这烧饼有半个蒲扇大,里面一半都是玉米面,但不知道望月楼的厨子是咋做的,吃起来一点儿都不比白面烧饼差。

    而且,王掌柜真是和气啊,活该有这么大的院子这么大的酒楼!

    吃了饼,喝了水,庄丰收领着村人离开。

    黎荞和陶竹也离开。

    他们夫夫俩暂时不回村,要在县城逛一逛,所以他们先把牛车放到望月楼,等回家时再来牵。

    陶竹想来县城,只是想看看他男人的回头率是不是真的高达百分之八九十。

    所以,走在街上,他看的不是两边的店铺和摊子,而是来来往往的行人。

    原本他是不信黎荞的话的,觉得太过夸大。

    但此时一瞧,他嘴巴又抿起了。

    这街上的行人,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还是未婚的小哥儿已婚的夫郎,在瞧见他身边的黎荞时,几乎没有直接移开视线的,绝大部分都会多瞧黎荞两眼,这才转了视线。

    可恶。

    黎荞哪里夸大了,黎荞分明是谦虚了。

    他上一次和黎荞来县城时,因为马上要成亲,所以只顾着紧张激动,竟是没发现这一点儿。

    “竹哥儿,咱们去买点护手的羊油。大山那小子都给浅哥儿买了,咱们俩也得安排上。”

    黎荞双眼盯着两边的铺子,找那种专门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现在天气转凉,手脸容易干燥,该护手护脸了。

    陶竹闻言,低头看了眼自己带着茧子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从前他哪里用得上这种东西,哪怕是生了冻疮,该用凉水洗衣服还是用凉水洗衣服。

    但现在……买,一定要买,不仅抹手的要买,他要连脚都给抹上。

    黎荞很快找到一家名为胭脂红的铺子,铺子挺大,两人并肩进了门,立马有伙计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两位客官要买些什么?是买给两位的夫人或者是夫郎么?我们小店不仅有胭脂水粉,还有首……”

    “瞎说什么,我们俩是夫夫,这是我夫郎!”

    黎荞见这伙计竟是把陶竹当做了男子,立马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

    一旁的陶竹,咬了咬唇,脸色不好,但没开口。

    那个伙计瞧着黎荞的黑脸,愣了,下意识去看陶竹。

    看清楚陶竹眉心那不明显的痣,他眼睛猛然睁大,这俩人竟真的是夫夫!

    随后他脸上露出害怕之色,赶紧道歉:“客官,我瞎了眼,竟是没瞧出两位是夫夫,您二位别和我一般见识。”

    见黎荞拉着陶竹的手要走,他赶紧拦住,并抬手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口中不住的认错。

    陶竹见此,抿了抿唇:“算了,懒得继续逛了,咱们就在这家买吧。”

    也不能全怪这个伙计,谁让他眉心的痣的确淡呢。

    这伙计不是第一个把他当男人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他若是次次都生气,那早就被气死了。

    黎荞看陶竹的确是不想再逛了,想了想,道:“那就在这家店买,顺带买支簪子。”

    “……好。”陶竹没有拒绝。

    他是不是应该像是郑浅浅那般,描描眉,戴一戴首饰。

    这样的话,旁人应该能一眼认出他其实是小哥儿吧……

    接下来,陶竹兴致不高,也有些心不在焉,黎荞便全权做主,不仅买了抹手用的羊油,还买了化妆用的工具,更是买了两支银簪。

    出了这家店铺,黎荞又拉着陶竹进了布店。

    他买了两套成衣,棉布的,但因为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所以一套要一两银子,还挺贵。

    从布店出来,还不到中午,但家里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所以夫夫两人去了望月楼,坐上牛车回家。

    当然,回家的时候不忘带上王掌柜已经准备好的鸭脖子和鸭杂。

    乡间的小路上没有几个行人,黎荞干脆伸出手牵住了陶竹比他小一号的手:“还是不高兴?”

    “换你你高兴?”陶竹瞥了他一眼,唇依旧抿着。

    “若是有人把我认成女的,会影响你对我的感情么?”黎荞反问。

    “当然不会。”陶竹立马摇头。

    “这不就成了,你知道我到底是男是女,我也知道你到底是男子还是小哥儿。”

    “况且,你就算是男的,我也喜欢你。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性别,是你这个人本身。”

    “我需要你这件事,只与你这个人有关,与你的性别无关。”

    他直到现在依旧下意识的把小哥儿当男人看,在他眼里,陶竹自然也是男人。

    “那你刚才为什么买化妆的东西,你也觉得我应该化妆?”陶竹问。

    “因为你本来就好看,但化了妆应该会更好看。以后只化给我一人看。”

    黎荞并不觉得男人就不能化妆,他上辈子时的那些男明星,不照样化妆。

    当然,他喜欢的化妆不是那种涂脂抹粉把一张脸搞的很白很白的那种妆,他喜欢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稍微修饰一下的那种淡妆。

    他瞧着陶竹那张近在咫尺的脸,笑眯眯的道:“现在就勾得我离不开你,真化了妆,那不得我把迷死。”

    “……什么死不死的,不许说,不吉利。”

    话是如此,但陶竹心里的确好受些了。

    但他依旧低着头,垂着眸子,还是闷闷不乐:“虽然你总是夸我好看,但是,别人不觉得我好看。咱们俩走在一起,肯定会觉得咱们不般配。”

    他也是因为这个而不高兴。

    今日那个伙计的神色,足以说明这一点儿。

    自打他和黎荞成亲,他就一直待在家里做点心。

    乡亲们看在黎荞能给大家带去好处的份上,对他都是夸了又夸,以至于他很多时候竟是忘了只看外表,他和黎荞一点儿都不般配。

    那个家像是个避风港,几乎为他挡去所有的负面信息。

    可他不能在那个家待一辈子……

    “旁人异样的视线又不能让咱们少一块肉,或者是损失钱财,何必在意?你在意,那就是给他们脸了。”

    陶竹:“……”

    他抬眼看向黎荞。

    这人一句接着一句的安慰,像是锤子,一锤又一锤,把他的难受给敲没。

    是啊,那些异样的视线,他何必在意。

    他在意的应该是眼前这个人。

    瞧着这人在阳光下盛着他身影的眸子,他嘴角终于翘起:“你想让我化妆,那今晚我就化给你看。”

    “好!”黎荞也笑了起来,他很期待。

    “还得用热水泡泡手、脚,然后拿小刀把茧子刮去,多来几次,茧子应该就彻底没了。”陶竹又道。

    “那不成。”黎荞听见这话,立马摇头。

    “嗯?”

    “我就喜欢粗糙的,摸在身上多带劲儿,你把茧子去了,那感觉就不对了。”

    黎荞说着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详细的讲述粗糙的妙处。

    陶竹:“……”

    他听得面红耳赤,不由伸出手掐了黎荞一把:“大白天的,又讲这些。”

    但心里的念头却是改了。

    咳,既然这人喜欢,那茧子就暂且不去了。

    于是,黎荞这一哄,陶竹的心情彻底变好,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两个人没有休息,一个开始做点心,一个开始卤鸭脖子鸭杂。

    黎大山不会做肉松,而青团所用的肉松都是当天现做的,今天浪了一上午,下午得勤快些。

    不过,到了晚上时,夫夫两人当真摸索着学化妆。

    甭管是黎荞还是陶竹,在这件事上都是新手,但好在两人也不搞那些复杂的,修修眉,抹一下口脂,再涂上桂花味的羊油,换上今日买的新衣服,这样就算是好了。

    陶竹底子好,这样简单一捣腾,黎荞还真觉得陶竹变得更好看了,气质也更偏向霸道王爷了,俊美,贵气。

    黎荞很满意:“以后咱们多买些衣服,你穿给我看。”

    陶竹:“……”

    这人那仿佛着了火一般的眼神,让他无法摇头。

    况且,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也觉得他变好看了一丢丢。

    人靠衣装,这话果然不假。

    这一晚,自然又是快乐的一晚。

    次日,又是忙碌的一日。

    陶竹想到昨晚镜子里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想买好看的衣服,那就得挣更多的钱。

    另外,他跟着黎荞学识字时也更用心了,因为他听黎荞念叨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肚子里的东西多了,那气质自然就上去了。

    就像是黎荞那般。

    黎荞甭管是站在灶前做饭做点心,还是拎着刀子蹲在河边杀鱼,这都不影响他身上那股出众的书卷气。

    陶竹很喜欢这样的黎荞,但从前的黎荞可没这股气质,从前的黎荞站在村人当中,一点儿都不出众。

    至少陶竹对从前的黎荞没什么特殊的印象。

    哦不对,有特殊印象的:

    和陶树一般极品。

    这说明靠着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提升自身气质的,所以要努力,他要朝着黎荞看齐。

    哪怕将来依旧会被人当做是男人,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和黎荞站在一起时,他不配。

    黎荞永远欣赏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但这个人此时成了陶竹,他除了欣赏,更有心疼。

    陶竹不必这么努力的。

    这天下午,沙琪玛和桃酥都做完了,锅里只剩下了正在蒸的青团,陶竹便拎起板凳坐到了架子下。

    他抓起一个小木棍在地上练字。

    黎荞从棚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忍不住搬着小板凳坐了过去。

    “竹哥儿,慢慢来嘛,你这样不会累么?”

    “当然不累。”陶竹摇头。

    这才哪到哪儿。

    “你又不考科举,不用这么辛苦。”黎荞伸手按住他抓着小木根的手。

    “但你要考,万一你很快就考上秀才了,那我得对得起秀才夫郎这个身份。”

    陶竹很认真。

    “……你对我也太有信心了吧?”

    黎荞哭笑不得。

    他虽然打算考科举,但这个世界的考试与他上辈子那种考试不一样,他还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你这么聪明,肯定能考上。”

    陶竹说着扭头打量院子里的情形。

    黎大山不在,跑去找郑浅浅了。

    黎春桃坐在门口纳鞋底,准备做鞋子。

    于是,他便凑到黎荞耳边,低声道:“你做吃食、在床上时总是有那么多花样,充满了奇思妙想,那你在科举上肯定也这样。”

    黎荞:“?”

    这哪能放在一起类比!

    他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着陶竹满是信任的眸子,他这会儿是真的笑不出来了。

    他想说他不行。

    但这俩个字到了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他是男人,他必须行。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下次去县城,我去书铺买几本书,也如你这般,见缝插针的学习。”

    “你不用这般,我是脑子笨,底子差,你脑子好,等将来咱们攒了些家底,你不用跟现在这般忙的脚不沾地了,那再读也不迟。”

    陶竹立马道。

    “……不,科举不是易事,不能轻视。再说了,我底子也不好。”

    就原身那个水平,根本毫无底子可言。

    但古代的科举,绝对要比他上辈子的高考要卷,他真不能掉以轻心。

    陶竹闻言,正想要再劝,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张桂娥带着笑的声音响起:“春桃,做鞋子呢。黎荞和竹哥儿在不在?”

    “荞哥和竹哥都在家。大娘,你这是……”

    黎春桃把手中的针线放到板凳上,站起身来。

    “我来给竹哥儿送点玉米。”

    张桂娥说着又哈哈哈笑了起来:“本来吧,王掌柜说若是望月楼的玉米用完了,那就让小五那孩子给我们带话,这样我们好把玉米送过去。”

    “结果桩子闲不住,今天一大早就跑去望月楼,想看看玉米的售卖情况。结果一看不得了,有个有钱人一下子买了上百份玉米汁和玉米烙,所以原本能用到明天的玉米今天就用完了。”

    “幸好桩子去看了看,不然王掌柜等不及,就去买其他人的玉米了。”

    “这不,桩子回来后,我家的人急急忙忙掰了五百根玉米送了过去。这多亏了黎荞,所以我来给黎荞和竹哥儿送点玉米。”

    今天是张桂娥家给望月楼供货的第四日,昨日张桂娥家又给望月楼送去了三百根嫩玉米。

    这么一来,明日她家只需要送一百根就成了。

    到了后日,就轮到抽到二号的村人给望月楼供货了。

    但涉及到自家的铜板,所以李桩子待不住,反正现在农活不太忙,于是今天李桩子就特意去了趟县城,想看看望月楼的玉米生意。

    结果这一去,就撞见了大客户。

    李桩子自然不能让王掌柜去买别人的玉米,县城那边有往三柳村这个方向的、其他村子的牛车,于是他干脆花了两个铜板,坐着牛车急急的回来,然后又掰了五百根嫩玉米,用板车装着,送去了望月楼。

    这么一来,短短五天内,张桂娥家卖出去了一千一百根嫩玉米。

    这就是一千一百个铜板。

    这笔进账让张桂娥一家子笑的见牙不见眼。

    搁从前哪能有这个钱,如今不仅挣了钱,还省了无数的力气,嘿,必须来感谢一下黎荞。

    黎荞和陶竹这时候也来到了院子门口,听完张桂娥这话,黎荞道:“大娘,你已经给过一次玉米了,这次我和竹哥儿说啥也不能收了。”

    “况且,我们如果收了,那接下来给望月楼供货的乡亲们肯定也得给我们送。”

    “必须得送啊!没有你,就没有这个生意。”

    张桂娥一脸理所应当的道。

    黎荞不由笑:“那这等于是道德绑架了,本来是一件大家都开心的事儿,别因为这点玉米而闹的不开心,我和竹哥儿又不缺这点玉米。”

    “不过,既然你拎过来了,那我买了。”

    “是这个理儿,大娘,我去拿铜板。”陶竹说着转身回屋子。

    张桂娥:“……”

    她想说她不要这点钱。

    但是,想到村子里的情况,她到嘴巴边的话说不出来了。

    是啊,一根嫩玉米一个铜板呢,万一其他人不愿意送给黎荞几十个铜板,那她就是好心办坏事了。

    “唉,本来就该感谢你的,不就是几个玉米。”

    “大娘的心意我和竹哥儿都知道,但这不是咱们两家的事,所以咱们公事公办,因为你家是第一户,所以我和竹哥儿收了你送的玉米,从今往后,谁送的我们都不收了。”

    黎荞道。

    他又不是没从中挣钱,王掌柜每卖出一份玉米汁玉米烙玉米猪肉饺子,都得给他分钱呢。

    所以没必要再占乡亲们这点便宜。

    张桂娥听着此话,彻底无话。

    但同时心里头对黎荞更佩服了。

    为乡亲们做了这么大的事儿,换做是旁人,说不定能得意的尾巴翘到天上去。

    但黎荞不但不得意,反而和大家伙儿更客气了。

    她没文化,也夸不出很别致的词,她只能道:“黎荞啊,大娘希望你家的生意越来越好。听说你要读书考科举,你这样的品行,肯定能考上秀才。”

    黎荞:“……”

    咋又是科举,咋又是对他信心满满。

    突然压力山大。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七千七百字,希望明天能多一些……QAQ

    第57章 买书 读书真耗钱

    陶竹和乡亲们都对自己寄予厚望, 黎荞咬牙,他这链子还真不能掉。

    第二日,他赶着牛车去了县城, 进城之后,他先是买了一套桌椅。

    他和陶竹平日里用来记账的桌子,是一个小小的饭桌,只有半米来高,别说是他了, 就是陶竹趴在上面写字也有些憋屈。

    但因为每天写的字少,所以他和陶竹打算等新房子盖好再买大书桌。

    但现在黎荞等不及了。

    古代的科举绝对比他上辈子的高考要卷, 原身虽然读了十年书, 但等于没读,他得重头开始。

    而且他又不能跟庄文似的住在县城专心读书,因此, 他现在就得努力了。

    把科举考试所需的书籍和工具买齐了, 在做点心的间隙读一读,背一背, 把空空的脑子塞满书籍的原文,这样他的紧迫感才能少一些。

    所以,买了桌椅之后, 黎荞牵着牛车去了书铺。

    县城有好几家书铺, 黎荞去了他之前买纸笔的那家。

    在黎荞原本的记忆里, 科举考试考的是八股文,因为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但搜寻了一下原身的记忆, 他发现这个世界的科举不是这样的, 在这个世界没有八股文, 科举考试考的是墨义, 帖经,策论,诗赋。

    墨义,简单来说,就是从经义中抽取某句话,让考生阐述这句话的意思。

    帖经其实就是填空题,从书中抽取一句话,故意缺几个字,考生把这几个字填上就算完了。

    所以说,墨义和贴经,考的就是死记硬背。

    黎荞不怕背书,但架不住书籍多,这个世界的科举,不只是考四书五经,还有三史三传,也就是《史记》、《汉书》、《东观汉记》和《左传》、《公羊传》、《毂梁传》。

    再加上一些大家为这些书籍专门写的注释,加起来足足有大几十本。

    这么多文言文需要背,黎荞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脑子累。

    末世之后,习惯了只动手不动脑,现在让他回去当学生考试,他真的很想叹气。

    但没办法,既然决定要考科举,那背书是最基础的。

    因为诗词歌赋对他这个现代人而言,那难度不亚于上青天。

    进了书铺,有伙计迎了上来。

    黎荞今日穿的是棉布长袍,再加上他长得好,细皮嫩肉一看就没干过重活,所以伙计的态度挺好。

    “客官,小店不仅有各式书籍,还有笔墨纸砚,不知您需要些什么。”

    “买一套四书。”黎荞早就想好了。

    四书五经,那就先从四书开始好了。

    伙计听见“套”这个字,脸上的笑更多了,大客户哇。

    “客官这边请。”他引着黎荞往放着四书的书架走去:“小店的四书有手抄本和刊本,不知客官要买哪种?”

    不等黎荞回答,他立马又道:“小店的手抄本虽然是精抄本,但手抄的到底比不过刊本,客官若是拿不定主意,可以各拿一本对比一下。”

    手抄本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书生为了挣钱而抄写的,相对来说,价格便宜。

    他自然是希望黎荞买刊本的。

    黎荞也想买刊本的,他问道:“两种版本各是什么价?”

    “手抄本的话,因为四书每本书的字数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不一样,但加一起的话,一套就是五贯钱。刊本的话,一套就是十贯钱。”

    伙计笑呵呵的答道。

    “……我买手抄本。”

    黎荞摸了摸钱袋子,只能这般道。

    他倒是想买刊本,奈何腰包不允许,他家现在虽然每天进账多,但花销也多。

    就不说目前还没有完工的房子了,他还想攒钱买田地当地主呢。

    只有当了地主可以收租子了,家里哪怕不做点心也有稳当的进项了,那他才能专心读书。

    反正现在只是背书,手抄本和刊本一样。

    伙计闻言,脸上的笑容不变,手抄本也是五贯钱呢。

    他从书架上取了一套手抄本的四书,让黎荞验货。

    黎荞从前没读过四书,只知道里面的一些名句,原身倒是读了点儿,但那点内容不足以检验这四本书有没有错漏。

    不过,既然能放在书铺里卖,那肯定是经过书铺的核对的。

    所以,他只简单翻了一下,便让伙计包起来。

    “客官,您是否需要笔墨纸砚呢?”伙计笑呵呵的又问。

    “嗯……买三刀草纸、两刀麻纸、一刀宣纸。再来两块墨锭,要普通的。”黎荞道。

    根据原身的记忆,大盛刚建立时,人口太少,考秀才时一些人常常找不到足够的廪生为其作保,这种情况下,朝廷对于科举考试的要求就宽松了许多。

    像是前朝,明确规定身有残疾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也明确规定当两位考生水平相同,择书法出众者录取。

    但大盛的开国皇帝当时急需人才,所以不看其他,只求真才实学。

    但最近几年不行了。

    老皇帝退位,新帝登基,传闻新帝字写的一般,但他偏偏认为字乃一个人的脸面,虽然他还没有如同前朝那般,把书法水平当做科举考试的一个参考项,但天下广大学子已经开始苦练书法了。

    原身一手毛笔字写的跟陶竹这个初学者差不多,现在黎荞要考科举,自然要苦练书法。

    伙计听到黎荞此话,心里乐开了花,果然是大客户。

    “草纸一刀是三十文钱,三刀就是九十文。麻纸一刀是一百文钱,两刀是二百文。宣纸一刀是一千文。这加起来一共是一千二百九十文。”

    “墨锭的话,咱们本地产的墨锭足够用来日常的书写了,一块是四十文,两块就是八十文。”

    “再加上四书的五千文,客官,一共是六千三百七十文。”

    伙计的计算能力挺强,没有动用算盘就算出来了最终的价格。

    黎荞嗯了一声,他算的也是这个数。

    他打开钱袋子,取了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出一贯钱,最后又数出了三百七十个铜板。

    这些钱给出去,钱袋子空了一半,再加上书桌和椅子的三两银子,一天的进项没了。

    这谁不说一句读书贵呢。

    抱着书和纸回到牛车上,黎荞直接回了村子。

    他到家时刚好是中午,黎春桃已经把午饭做好,今天的午饭依旧丰盛,卤鸭脖鸭杂,炒南瓜,玉米馒头,米酒汤圆。

    米酒的酿制方法很简单,黎荞在教黎粮做麦芽糖时随手酿了些米酒。

    再加上汤圆的做法也简单,所以米酒汤圆如今已经成了他家的一道甜品。

    今天的汤圆是玉米馅和黑芝麻馅的,哪怕连着吃了好些天的玉米,但陶竹依旧没有吃腻。

    在饭桌上,黎荞说了今日的花销。

    黎大山听的直咂舌:“小叔,今后我一定跟着你好好识字,你花一份的钱,咱们识三个人的字!”

    黎荞闻言有些无语,这傻小子是因为心疼钱所以才愿意努力识字。

    陶竹却是狠狠点头:“大山说的不错,这钱不能白花。”

    要钱尽其用。

    说罢他看向黎春桃:“春桃,你愿意读书识字么?你若是愿意的话,我教你。”

    “……还有我的份啊?”正在啃馒头的黎春桃闻言,傻了。

    她是姑娘家,她也能读书识字?

    “只要你愿意学,那就有你的份。咱们虽然考不了科举,但咱们家现在做生意,每日都需要记账,认几个字肯定比当睁眼瞎强。”

    黎春桃闻言,想起黎荞、陶竹都出门时黎大山和她忙的脚不沾地,但黎大山依旧得给乡亲们称重算钱记账的忙碌场景,于是毫不犹豫的点头。

    “好,我学。”

    若是搁以前,识不识字的,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若是识字,能读能写,那能帮黎荞、陶竹不少忙。

    “你愿意学就好,今天下午做完点心,我就教你写你的名字。”陶竹笑道。

    这么算下来,就是花一份的钱,识四个人的字。

    顿时便宜不少呢。

    “嗯!”黎春桃重重点头。

    黎荞:“……”

    行吧。

    识几个字,总比当文盲强。

    下午,点心做完之后,陶竹果真拿起了小木棍,开始教黎春桃认字。

    黎大山也翻着他的账本,拿着小木棍在地上比划上面所写的村人的名字。

    黎荞则是回了屋子,今天新买的书桌放在了他和陶竹卧室的窗前,坐在崭新崭新的书桌前,他翻开了四书。

    此时没有标点符号,读书的话,全靠他自己断句。

    幸好原身是有那么一点点底子的,不然的话,又是繁体字又是没有标点符号,那他肯定头大。

    简单翻了一下,这四本书里,数《大学》的字最少,只有薄薄的几页。

    于是黎荞将余下的三本书放到一旁,把《大学》搁到了眼前。

    为防止分心,他把窗户关上,然后开读。

    看第一句时,他有些浮躁。

    但他没有跑神,皱了皱眉,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了起来。

    黎荞从不认为他有多聪明,上辈子虽然考上了全国前三的大学,但更多的是靠他自己的刻苦。

    自幼的孤儿经历让他明白,除了他自己,他谁都靠不了,所以除了刻苦,他别无选择。

    眼下,虽然是不同的时空,但坐在书桌前,上辈子那种除了拼搏他毫无选择的心境很快就笼罩了他。

    浮躁消失,他全身心都投入了进去。

    等回过神儿来,室内已经暗了下来。

    入了秋之后,天就黑的早了。

    院子里传来很轻很轻又很熟悉的脚步声,脚步声进了堂屋,又朝着卧室而来。

    但到了卧室门口,脚步声没了。

    也无人敲门。

    “竹哥儿,进来吧。”他笑着开口。

    这话一出,房门被推开了一个缝隙,陶竹的脑袋探了进来,他有些自责:“我打扰到你啦?”

    “没有,我本来也该休息了。”

    黎荞说着伸了个懒腰,许久未坐这么久了,现在他肩膀有点酸,屁股也有些疼。

    陶竹见状,立马推门走了进来:“我来给你捏捏。”

    “大山和春桃都回家了,晚饭也做好了,你这边一直没有动静,我看天有些黑了,便想着过来问你要不要点上油灯。”

    伴随着这话,他站到了椅子后边,骨节分明的手放到了黎荞的肩膀上,开始为黎荞揉按。

    两人玩了好几次按摩噗类,他知道此时该用什么力道。

    肩膀的酸痛在陶竹的揉按下一点点消去,黎荞眸子半眯,放松的靠在椅背上:“竟然晚饭都做好了,读书真是令人沉迷。”

    “……你刚才一直在读书?”陶竹有些惊讶。

    “对。怎么了?”

    “你……你是不是压力有些大?”陶竹皱眉。

    距离黎荞进屋子到现在,有一个多时辰。

    在这期间,黎荞毫无动静。

    搁从前,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只要他和黎荞都在家,不管在忙什么活计,黎荞总是和他聊天,哪怕他在厨房黎荞在棚子里,那黎荞也会隔个一刻钟就往厨房跑一次。

    所以,刚才他进来,不仅仅是因为天黑了房间里需要点灯,还因为他处在极大的震惊和疑惑中。

    其实,他刚才怀疑黎荞是不是睡着了……

    可谁知道黎荞不但没睡,反而是认认真真的读了一个时辰的书?

    他知道读书识字有多么难,中午时也出于好奇翻了下四本书,每一本都像是天书,可这么难读的书,黎荞能坐着不动读一个时辰,是因为他给了黎荞压力么?

    想到此,他不等黎荞回答,立马又道:“你不用这样刻苦,哪怕是考不上科举,那也没关系。”

    “现在就很好,不缺吃不缺喝,与乡亲们处的也很好。”

    黎荞一时间没搞清楚陶竹的脑回路,但压力嘛,的确有。

    “谁考科举都有压力,不过既然选择这条路,那肯定是想考上的,不然就是在浪费时间和银子了。”

    “想考上,就得努力,就像是我当初推着板车去县城卖鱼,在读书上也必须那么努力,这才有可能考上。”

    “我的意思是……我笃定你能考上,我这个态度,是不是给你压力了。”

    陶竹停下了动作,弯腰低头看向他,好看的脸上带着自责。

    “这个啊……”黎荞终于明白陶竹的意思,他忍不住笑,然后大手伸出圈住陶竹纤细的腰,示意他坐到他腿上去。

    等陶竹真的在他腿上坐下,他先是凑过去亲了亲陶竹抿起来的唇,然后才摇头:“你没有给我压力,是我自己想考上。”

    “真的?”陶竹双手圈着他的脖颈,有些不信,脸上还是挂着自责。

    “当然是真的。就如你想的那般,钱都花了,那必须考上,不然这钱不就打水漂了。”

    “打水漂就打水漂,咱又不是花不起这个钱。不管你能不能考上秀才,在我这里你都很厉害。”

    陶竹神色非常认真的道。

    但不等黎荞开口,他垂下了眸子,右手无意识的在黎荞的喉结上打着圈,声音低沉:“其实,你如果考不上,那咱们可以永远待在村子里,乡亲们觉得咱们般配,咱们也什么都不缺,多好。”

    三柳村就是他的世外桃源,他愿意一辈子待在这里。

    但黎荞是男人,怎会甘心一辈子待在这小小的村子里。

    想到此,他又抬起眸子,恢复到刚才的认真:“虽然我不望夫成龙,但你如果有雄心壮志,那我支持你去拼。”

    “我只是不希望你因为我而有压力,更不想因为我挡住你向前的脚步。”

    虽然这个人给他描述的科举未来让他茫然和惧怕,但只要是这个人,那他愿意拼尽全力跟上他的脚步。

    黎荞万万没想到陶竹竟会讲出这么一番话,他不由怔了几秒钟。

    等回过神来,心里就是一片暖呼呼。

    陶竹在他跟前真的是毫无保留,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而且待他的一颗真心,比真理都真。

    他一把抓住陶竹在他喉结上作乱的手,另外一手抱紧了陶竹的腰,然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陶竹:“!”

    他吓了一跳,双眸圆睁,整个人下意识紧紧攀在黎荞身上。

    黎荞抱着他朝床铺走去:“你没有给我压力,你是我的动力,三柳村虽然好,但我想带你出去看看。”

    原本他觉得夫郎热炕头就很好。

    他有异能,好好修炼异能,足以护佑他这个小家。

    但那个和郑家抢生意的小地主以及赵掌柜让他明白,光有拳头不够,还得有身份。

    所以他想考科举。

    当然,还有陶竹。

    越相处他越发现陶竹若是一辈子都待在这小小的三柳村,那太过可惜了。

    陶竹肯上进,那他想带陶竹去看看这个世界。

    和陶竹一起出去转转,那不叫漂泊,那叫蜜月旅行。

    于是,陶竹很快知道他真的没有给黎荞压力,听着黎荞给他描述的外面的世界,头一次,他心里的期待压过的迷茫和忐忑。

    他想去青团、腊肉腊肠的发源地看看。

    等到了第二天,陶竹干活更卖力了,他要多做一些点心,这样黎荞就有更多的时间去读书了。

    他和黎荞商议了一下,想让黎春桃跟黎大山那般,也掌握核心技术。

    之前黎春桃都是做的前期工作,比如说煮豆子,磨糯米粉,做小麦淀粉等。

    黎春桃做这些活计时速度又快成品又好,还知道避嫌,绝不打探点心的做法,既然这般,那可以把点心的做法教给她了。

    黎荞对此没有意见。

    他也挑不出黎春桃的毛病,相比较黎大山的缺心眼,黎春桃稳重又可靠。

    于是,当抽到三号的人家给望月楼供货时,黎春桃的工钱升到了黎大山的数字,两个人都开始做点心。

    有了黎春桃的参与,但黎荞每日给望月楼提供的点心数目没有增加,所以,黎荞终于能从繁重的点心制作中抽身出来了。

    一场秋雨落下,天气冷了许多。

    三柳村的秋收开始了。

    黎荞和陶竹的新房子,也终于盖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咳,字数反而少了……黎荞开始读书了,我要捋一捋剧情QAQ

    第58章 策论题目 世外桃源

    秋收主要是收的红薯、玉米、黄米、高粱等杂粮。

    黎荞家的红薯、玉米种的晚, 此时距离成熟还有些远,所以秋收和他家没关系。

    他家如同往常那般每日做点心。

    只是现在做点心的人变成了陶竹、黎大山、黎春桃。

    黎荞每日只做肉松,余下的点心他就不亲手做了, 他的主要任务是读书。

    四书这四本书的字数其实不算多,字数最少的《大学》有两千多字,最多的《孟子》不到四万字。

    若不是文言文,那以黎荞此时的记忆力来说——十八岁,还是异能者, 那很容易就能将这四本书背得滚瓜烂熟。

    奈何这四本书是文言文,想要背的快, 不能只靠死记硬背, 得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背,这样才能快速记忆。

    所以,黎荞花了几日功夫, 把这四本书都读熟了之后, 他又牵着牛车去了县城。

    这一次,他是去买四书的注释书的。

    原身是个渣渣, 他又担心书铺的伙计为了业绩胡乱推荐,因此他径直去找了庄文,让庄文给他推荐相关的书籍。

    庄文读了三十年书, 虽然没考上秀才, 但这种最最最基础的工具书, 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他闭着眼睛都能说出十几本。

    不过, 知道黎荞此时就开始继续读书了, 庄文很惊喜, 他先把黎荞所需的书籍名字全写了下来, 不仅有四书的,还有五经和三史三传的。

    写完了,他这才和黎荞说起了早就盘算好的事:

    他希望今后能和黎荞多交流、多探讨,好共同进步。

    黎荞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找他,他尽力解答。

    黎荞若是有什么读书的特殊技巧,他也希望黎荞不吝赐教。

    当然,黎荞收费也行。

    反正只要黎荞肯分享,那他做什么都可以。

    读了三十年书却是一事无成,家人不曾给他任何压力,未责备过他一句,但家人愈是理解,他心里的负担就愈重,每每夜深人静,他都煎熬得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老弟啊,你可要帮哥哥一把,哥哥这辈子都会记住你的大恩的。”

    想到这虚度的三十年光阴,庄文红了眼睛。

    黎荞:“……”

    好家伙。

    庄文怎会认为他有特殊的学习技巧?

    “文哥,我从前读书时是个什么模样,全村的人都知道。我现在等于是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才好呢,你做点心就是从头开始,短短时间内不仅还清了赌债,还娶了夫郎,有牛车有新房,前途一片大好哇。”

    “现在你读书也是从头开始,我相信你一定也是前途一片大好。”

    庄文如同村人那般,对黎荞很是自信。

    年轻人嘛,脑子转的快,比他这个都要当爷爷的人厉害。

    “……那文哥你说一说,你在科举一途有什么困境。”黎荞懒得辩解,索性直接问了。

    “这个……”庄文顿时一脸惭愧。

    其实他十年前就过了童生试的前两关,最后这一关院试,三年两试,他已经考了六次了。

    除去第一次院试太过紧张以至于发挥失常,再除去第二次身子不好染了风寒,余下的四次,次次都是败在策论上。

    墨义和帖经,这种考基本功的试题,他完全没问题。

    诗词歌赋,不出挑,但也没过错。

    问题只出在了策论上。

    “前两次,私塾的陈夫子说我的文章看着花团锦簇,实际上空无一物。”

    “于是我就下狠功夫,想言之有物。但最近这两次。”

    庄文说着叹气。

    这两次,新皇登基,朝中每发生一件大事,新皇必定要写一篇文章发表一番见解。

    一年下来,多的高达二十多篇。

    少的也有十几篇。

    策论的题,都是围绕着新皇的这些文章出,所以他想考上秀才,就得研读新皇的这些文章,揣摩新皇的心思。

    但新皇登基短短几年,所写文章已经高达百篇,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如小年轻好使,研读这些文章时,他总觉得力不从心,犹如无头苍蝇,胡乱冲撞,抓不住重点。

    再加上他写文章偏好堆砌辞藻,于是现在写出来的文章就有些四不像,还不如从前写的好。

    说到最后,庄文又叹气:“今年圣上已经作了十三篇文章,在明年院试之前,怕是还能再多十三篇。招架不住啊!”

    黎荞:“……”

    好家伙,当今圣上这么爱写小作文?

    更可怕的是,策论从这些小作文中出题……

    别说是庄文一脸绝望,他光是听一听也要绝望了。

    “……文哥,我不懂,科举考试不该是从四书五经中出题么?”他忍不住问。

    “从前是这样的,但圣上说四书五经考了太多次,每一句话都被反复论证过,没有新意,于是策论就他所著文章中出题了。”

    “原来如此。”黎荞恍然。

    原身是个学渣,连最基本的书籍都没背完,所以对于这些真题一无所知。

    “文哥,之前两次考试的策论题是什么?你还记得么?”他问。

    “当然记得。我去拿给你。”

    庄文说着起身去翻身后的大书架。

    每次考完,他回来后都会把题目记下来,特别是策论题,这是他的弱项,虽然已经考过了,但他依旧时常翻出来揣摩。

    很快,他把新帝登基后的两次真题找了出来。

    黎荞接了过去,先是粗粗翻看了一下前面的墨义和帖经,然后略过诗词歌赋,直接去翻最后边的策论。

    他原本以为策论的题目是摘取当今圣上小作文里的一句话,出乎他意料的是,题目是抽取小作文的中心内容,然后以询问的方式,让考生给出答案。

    比如说第一次的题目,之前沿海某府遭了台风,不仅百姓种的庄稼被毁,家园也被毁,于是圣上就写了篇文章,感叹民生之多艰。

    然后第二年策论的题目便是若考生遭遇了台风,该如何自救,当地官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又该如何做。

    ……

    问官府该如何,这说得过去,但问考生自身该如何自救,这也太偏门了。

    平城这地方又没有台风!

    科举考试题诶,可以冷门,但不能邪门啊。

    只是考秀才而已,又不是殿试,一个秀才需要知道那么多吗?

    秀才又不能当官,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秀才只需要好好背书,满肚子文章,基本功扎实不就成了么。

    现在出这样的题,这要求也太难了。

    再比如说第二次的策论题。

    前年春,西北某府发生了旱灾,有迷信的村人绑了一妙龄姑娘想要献给一大仙求雨,结果姑娘不从,撞柱而死,这姑娘的竹马为了给姑娘报仇,一夜之间杀了相关的上百村人,震动朝野。

    当今圣上就此事写了篇文章,然后策论题便是若考生在场,那该怎么制止这一惨剧,当地官府又该怎么做。

    ……

    又是考生该如何。

    这和黎荞印象中正经严肃的科举试题相去甚远。

    当今圣上走的是这个路子?

    那怪不得这科举不好考。

    黎荞沉思了片刻,然后对庄文道:“文哥,我是这样想的,但不知对不对,我说出来,咱们探讨一番。”

    “这两道策论题,说到底都是圣上关心百姓,想寻出能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好官,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书呆子。”

    这题目虽然偏到邪门。

    但能看出来,圣上想寻能解决事情之人。

    简单来说,就是从应试教育变成了素质教育。

    而天下大事,能公开写到试卷上让天下读书人自由发挥去解题的,无非就是国计民生。

    “文哥,其实一百来篇文章也不算多,把每篇文章的中心内容提取出来,再联系四书五经的义理,这样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

    “出题人就算是想玩新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最终还是要和四书五经联系上,和国计民生联系上。你说是不是?”

    “啊???”

    庄文有些愣,黎荞此话对他而言倒是有些新鲜。

    他从前研读圣上的那些文章时,都是背完一篇就背下一篇,倒是没注意过这百篇文章中心内容是否有相似的。

    他没有进行过归纳总结……

    “至于考生面对这些天灾人祸时该如何做,这得有生活阅历,有实践经验累积,这不是一日能解决的,得慢慢来。”

    “但因为天灾人祸数千年来都是那几样,所以不用怕,把每种灾祸的解决方法都写下来,和圣上的文章一一对应,这样肯定不会错。你说是不是?”

    “额……听上去是这样的。”

    庄文愣愣点头。

    黎荞见此,笑了笑:“这只是我粗浅的见解,不一定对。”

    “可我目前没发现有不对的地方。”庄文拧眉,一边思索一边道:“待会我翻一翻圣上的文章,好好归纳总结一下。”

    最近这两次的题目让他大脑发麻,如黎荞所说的,过于随意了。

    和他从前考过的那种从四书五经中抽取一句话然后进行论述的方式一点都不一样。

    因此,这两次看到考题之后,他都是大脑先麻一下,未提笔,心里就已经生了怯。

    现在黎荞这一番言语,像是在他脑子里点了一盏油灯,不说照亮前路,但也算是指出了一个方向,让他知道他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

    也让他心里对科举考试的怯意少了些。

    之前一想到明年的院试他又会碰上奇奇怪怪的问题,那他立马就开始浑身无力。

    现在听了黎荞此话,他没从前那么怕了。

    他从椅子上起身,两步来到黎荞跟前,对黎荞弯腰作揖:“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谢你才好,你提一个要求吧,不然我这当哥哥的总觉得亏欠你了。”

    黎荞赶紧闪身,不受他这一礼:“文哥,你这话就客气了,我也没干什么,况且,我这法子不一定有用。”

    “就算真的有用,那之前庄家救过我,这是我应该做的。”

    “庄家借你的银子,你早还清了。而且,是我爹借给你的,又不是我借的,一码归一码。”

    庄文是真的想要谢黎荞,神色挺严肃。

    黎荞见此,只能让他确认这法子真的有用了再说谢不谢的。

    庄文想了想,同意。

    也是。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

    不过,黎荞此前没接触过真题,现在只是拿着真题翻了翻,脑子里就立马有解题思路了。

    以黎荞这聪明劲,怕是比他还先考上秀才。

    “你何时来县城读书?”他问黎荞。

    “这个还早。”黎荞也不能确定。

    “还早?以你的聪慧,明年春考县试,妥妥能过。你想什么时候考?”庄文好奇的问。

    “文哥,你真的高看我了,我现在对那些书是两眼一抹黑,之前的十年,我是一点底子都没攒下。”

    黎荞苦笑。

    这会儿都秋天了,距离明年县试不到五个月,五个月的时间,太仓促了。

    他想等后年再考。

    庄文见他确实是心中没底,便不再对他盲目自信,而是出言安慰他,安慰完了,热情的留他吃午饭。

    黎荞自是推了,他还得去书铺买书然后回村子呢。

    从庄文的小院子出来,黎荞牵着牛车去了上次的书铺。

    最近望月楼的烧烤卖的挺好,他每日分到的钱差不多有一千文。

    那三道玉米新菜式也卖的很好。

    玉米汁和玉米烙的受欢迎程度,已经赶上青团了。

    青团的话,只是点心,是餐前餐后的零食。

    但玉米汁和玉米烙都是正餐。

    特别是玉米汁,好喝,暖胃,平城这边的人早上一般都是喝面汤和大、小、黄米粥,现在他们终于有新选择了。

    而且最近天气冷了,大早上来一碗热乎乎的玉米汁,浑身都舒坦了。

    所以,这三道新菜式,每日带给黎荞的收入高达三千多文钱。

    再加上从郑家分的银子和自家的点心,现在他家每日的进账将近十五两银子。

    可惜的是,进项多,花销也多。

    房子盖好,接下来就是装修。

    他专门盖了个淋浴间,此时没有下水道,他便去铁匠铺打了个铁管子埋在淋浴间下面,长有两米多,这么大一铁管子,不好打,得花费七八两银子。

    陶竹原本不想费这个钱,但他坚持要打。

    淋浴间铺上青砖,再搞一个下水道,那到时候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再也不用跟现在似的,每天洗了澡地面都湿一大片。

    除了下水道之外,为了确保冬天也能快乐沐浴,他特意在淋浴间外搞了一层火墙,把整个淋浴间包了起来。

    火墙好似火坑,到时候在外面烧干柴,那火墙能让整个淋浴间都升温。

    除了这个小小的设计,他还打算把院子的地面都铺上青砖。

    现在他家的院子地面是土地,一下雨就变得泥泞,他不想再感受这种泥泞。

    但新院子很大,想全部铺上青砖,那所耗费的青砖比他盖新房子所用的都多,算下来得几十两银子。

    银子不够花啊。

    所以,到了书铺之后,他只买了四书的注释书,其他书的注释书,等他手里有了银子再买。

    买完书,他赶着牛车回村。

    有了牛车之后,去县城对他而言再也不是累人的活计,就像是此时,他坐在牛车上,一手抓着条鞭子,另外一手放在身侧,掌心有一足球那么的水球,水球随着牛车的前进在慢慢的缩小,等缩到米粒大小,他将这一水球扔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只听“砰”的一声,水球爆开,激起几米高的水花。

    他瞥了眼水沟里因为水球爆炸而遭殃的指头大小的小鱼,然后低头跳下牛车,将这些小鱼捞了起来。

    这时候的水沟不跟他上辈子时那般污染严重,这水沟里的鱼是可以吃的。

    他一路走,一路炸鱼,等捞够了差不多有三斤小鱼,他便收了手。

    坐在牛车上,他的思绪有些跑远。

    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都是从原身的记忆中得来的。

    原身没出过县城,也因为是个学渣,连真题都没接触过,所以对于平城外的世界,他几乎是一无所知的。

    对于远在京城的当今圣上,他更是毫无概念。

    这位圣上是圆是扁,性子如何,行事如何,他都是一团模糊。

    可今日,通过那几道策论题,他对这位皇帝终于有一丢丢的了解了。

    首先是随意。

    科举考试题这么出,着实打破了他对科举考试这四个字的神圣印象。

    但也务实。

    有这么一位皇帝统治着大盛,总比昏君强。

    其实,看平城这边的情况也能知道大盛的开国皇帝和这位新帝都是不错的君主。

    平城县太爷允许百姓在县城门口摆摊。

    他这么明着抢醉仙居的生意,赵掌柜竟然没拿龌龊手段对付他,比如说找人打他,或者是栽赃他的点心有问题之类的。

    为此他特意问过王掌柜。

    王掌柜说此如今的县太爷刚来平城任职时闹出过类似的案子,县太爷雷厉风行,一日之内就破了案,判刑还挺重,所以自那之后就没出过这样的案子。

    赵掌柜想栽赃,有心无胆,县太爷不好糊弄。

    一个县城的县太爷都如此英明,这足以说明京城里那位是不错的君王。

    陶竹说三柳村是世外桃源,现在他倒是觉得整个大盛都是世外桃源。

    他穿越到这样的世界,老天爷真的显灵了。

    怀着一颗感恩之心的黎荞回到村子时,恰好是正午。

    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回家做饭或者是吃饭,所以入村的小路上行人挺多。

    村人瞧见他的牛车,有红薯的,都往他牛车上放红薯。

    怕他跟玉米似的拒收,所以也没多放,只放两三根,让他回家烤着吃。

    一户人家放两三根,但若是七八家一起放,那一下子就是二三十根了。

    其实除了红薯,村人还想给他玉米。

    大家都知道他家种的玉米还没有成熟,而且望月楼的玉米生意非常火爆,村人能凭此挣不少钱,大家伙儿都想感谢他。

    但他明确表示了,除了张桂娥家的玉米,其他人家的一粒都不收。

    所以大家伙儿只能歇了心思,改送红薯。

    红薯比玉米高产,而且还比玉米省事,家家户户都会种。

    没谁舍不得这几根红薯,大家伙儿愁的是黎荞不肯多收。

    而且,现在全村人都知道黎荞在专心读书的事了,读书可是大事,人家庄文为了读书,特意在县城买了院子。

    黎荞没法在县城买院子,只能在家里读,那他们不敢跟从前似的,去黎荞家卖东西时大着嗓门说话了。

    没有正经事,更是不敢打扰黎荞。

    所以,此时碰到回村的黎荞,手里凡是有红薯的,争着抢着往黎荞的牛车上放。

    黎荞望着村人那质朴的笑脸,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又多了一分,等回到家,瞧见陶竹熟悉又带着笑的脸,他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快去洗手吃饭,春桃做了你说的那个红薯饼,还有猪肉板面,卤的鸡蛋、猪肉可香了。”

    陶竹牵过牛车,笑着对他道。

    他起的早,到现在只喝了碗面汤,啃了几个馒头,此时早饿了。

    听着陶竹这话,他重重嗯了一声,又道:“你也快过来,咱一起吃。”

    “我把小乖栓到门口。”陶竹回了一句。

    黎荞则是去打水洗手。

    水缸放在太阳下,但上面盖着盖子,所以哪怕现在是正午,但水缸里的水并不热。

    黎荞拿水瓢舀了水洗手,这时黎春桃将烤红薯饼、猪肉板面端到了架子下的饭桌上,他擦了擦手,朝着饭桌走去。

    很快,四人在饭桌旁坐下。

    黎春桃的手艺没话说,板面擀的很劲道,而汤汁香辣浓郁,一口面,再来一块卤的软烂的猪肉,黎荞几口就吃完了一小盆面。

    再盛一小盆,他的速度慢下来了,夹了块红薯饼,外面酥,里面软糯,滋味非常不错。

    “小叔,你这个吃法让我重燃对红薯的爱了,待会儿我回家把家里的红薯背过来一麻袋。”

    黎大山也对这个红薯饼赞不绝口,一边吃一边对黎荞道。

    从前他家穷,红薯便是主粮,但是红薯这个东西吃多了烧心,所以相比较其他食物,他对红薯不是很喜欢。

    但这个红薯饼好绝,他喜欢!

    黎荞闻言,抬眼看向他:“不用,刚才回来时乡亲们给了我些红薯,够咱们吃了。”

    “反正我家种的多,吃不完,我还是拿过来一些吧,这样小叔你指不定哪天又能用红薯做出好吃的了。”

    黎大山很坚持。

    之前的玉米事件,他爹娘就挺生气,明明他家种了那么多,结果他小叔非得买别人家的。

    所以,为避免他小叔买别人家的红薯,他必须得让这个家一直都有红薯!

    “红薯丸子好吃,大山,你多带过来一些红薯。”陶竹开了口。

    他喜欢吃炸的红薯丸子。

    但这个需要油,哪怕是陶树想吃,也基本上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现在他家不缺油,他要狠狠过把瘾。

    “成!”

    黎大山得了这话,立马大声点头,他待会就回家背红薯!

    黎荞闻言,立马道:“多背点儿,我给你们做个红薯干。”

    原来竹哥儿爱吃红薯,那必须安排上。

    “红薯干?”陶竹看向他。

    “是,可以是脆的,也可以是软糯的,两种都做一些,当零嘴吃。”

    黎荞笑眯眯的道。

    “哇,我刚说了小叔会拿红薯做好吃的,结果小叔马上就要做了,小叔太厉害了!”

    黎大山感叹。

    他小叔也太牛逼了。

    “这个好做,待会儿你们都学一下。”黎荞道。

    于是,午饭后,黎荞领着陶竹、黎大山、黎春桃做红薯干。

    软糯的红薯干特别好做,就是蒸和晒,当然,想要好吃的话,得多蒸、多晒几次。

    陶竹、黎大山、黎春桃都有些吃惊,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

    黎荞交代完了,便回了屋子。

    今日买了新书,他想比照着看看他读了好几天的文言文到底是什么意思。

    除此之外,他也想总结归纳一下古代的各种天灾人祸,好应对将来的策论。

    学习真的令他快乐!

    *

    作者有话要说:

    黎荞找到了学习的快乐~

    第59章 红薯大丰收 让他整一条出路

    上辈子黎荞上学时, 曾听一位历史老师说过,古代史其实是战乱史,是灾害史。

    因为地大物博, 南北、东西差异过大,所以在这片土地上,每年不是东边有天灾就是西边有人祸,不是北边有敌侵就是南边有起义。

    总之,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 每年总是会出一些事情。

    战乱的话,基本上都属于人祸。

    要么是野心家搞事, 要么是贪官污吏让百姓日子过不下去, 百姓忍无可忍,这才揭竿而起。

    天灾,数来数去, 手指头加上脚指头, 差不多能数清楚。

    旱灾,水灾, 蝗灾,地震,瘟疫、雪灾……

    黎荞看着纸上这些五花八门的灾害, 心情复杂, 普通小百姓活着不容易啊。

    幸好他穿越的这个世界有玉米红薯土豆这些高产的杂粮, 不然的话,百姓的日子会更苦。

    叹了口气, 他提笔开始写应对的措施。

    上辈子末世来临后, 整个人类社会很快回归到了农耕社会, 而且气候多变, 各种自然灾害频发,所以,在救灾这一块,他有着丰富的经验。

    其实说到底,就是物资和钱。

    黎荞提笔,但沾了墨汁的毛笔刚接触到桌子上的麻纸,他脑中突然想到了两道策论题的条件: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若当地官府比较穷,没有物资没有钱,那该怎么救灾?

    就像是平城,之前交夏税,县衙的衙役推过来的板车很是破旧,一看便知道使用了多年。

    当时他还有些惊讶,特意找庄丰收询问了几句,庄丰收告诉他,那几辆板车的确使用很多年了,平城财政上想来是没有多少钱的,因为历任的县太爷都挺清廉,收取赋税时也没巧立名目多收。

    所以,万一碰到当地官府没钱,那该怎么救灾?

    ……

    学习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等黎荞的思绪从救灾中回来时,室内已经变得昏暗。

    外边的院子里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浅哥儿,你就跟着我识字嘛,你看你的浅字竟然有这么多笔,写在纸上要费不少墨水,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名字值钱。”

    “我的名字大山若是值五文钱,那你的名字最起码值五十文钱。”

    “你若是学会写你的名字,那等于小叔少掏了五十文钱,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黎荞:“……”

    郑浅浅来了?

    很快,郑浅浅的声音响起,也小小的,要不是他是异能者听力好,那还真听不清楚。

    “哼,是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我不想跟着你学,我就算是学,那也是跟着竹哥学。”

    “竹叔忙,他得做点心呢,还得教小姑。我没那么忙,而且我已经教了二山、小山、小兰,我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黎大山使劲推销他自己。

    “你弟弟妹妹也开始学认字了?”郑浅浅惊讶。

    “可不是,他们多认一个字,那小叔就等于少掏一个字的钱,这样一分摊,小叔读书就显得没那么贵了。”

    “那他们现在认多少字了?”郑浅浅好奇的问。

    “额……咳,最近忙着收红薯,他们没时间学,目前只认识从一到十的这几个数。”

    黎大山的声音多了一丝丝的虚,但很快又道:“别看少,但好歹也是钱啊。一个数字一文钱,他们仨一个人学十个数,那算下来就是三十文钱呢。”

    “……你说的有理,但我还是想跟着竹哥学。”

    郑浅浅想法不改。

    这时,脚步声响起,像是陶竹从厨房出来了。

    “浅哥儿,我把石榴切开了,你们仨尝一尝。”

    “我不吃了,我在家吃好几个了,让黎大山和春桃姐吃。还有荞哥,竹哥,要不你给荞哥送一个?”

    郑浅浅道。

    “嗯……算了,还是等他出来吧,天快黑了,他也该出来了。”陶竹抬头看了看天色,摇头。

    他说着低头拿起一块石榴开始剥籽。

    “哇,荞哥好厉害啊,能静下心读书。”郑浅浅低低的声音里满是佩服。

    陶竹闻言,脸上露出一个浅笑:“可不是,他若是想做什么事,那就能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他最厉害了。”

    “竹哥,你笑的好骄傲哦。”

    “小叔那么厉害,竹叔当然要骄傲,今天中午小叔教我们做红薯干,等做好了我给你送过去,你就跟着我识字嘛。”

    黎大山还在纠缠郑浅浅,想给郑浅浅当老师。

    郑浅浅自是不肯,想让陶竹教他识字。

    于是,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听的黎荞不由翘起了嘴角。

    年轻就是好啊!

    他站起身来。

    先是伸了个懒腰,屁股倒是不疼,因为陶竹给他缝了一个很舒适的坐垫。

    但坐的太久,肩膀有些疼,他活动了一下手脚,这才打开门走了出去。

    陶竹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堂屋,天快黑了,黎荞应该要出来了,此时真的瞧见了黎荞,他立马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累不累?浅哥儿送过来一筐石榴,还挺甜的,快过来尝一尝。”

    郑浅浅此时也看到了黎荞,也忙道:“荞哥,快来吃石榴,不然就要被黎大山吃完了!”

    “我没有!”黎大山立马喊冤:“我给小叔留了的!”

    “好,我尝一个。”

    黎荞笑眯眯的开了口。

    这个世界交通不便利,外地的水果运送不到平城,也没有反季节这种技术,所以黎荞自打穿越,吃的水果挺少。

    郑浅浅家种的有石榴树,眼下到了石榴成熟的季节,他要多吃几个,不然到了冬天,那更没得吃了。

    “浅哥儿拿过来的石榴又大又红,挺甜的,就是生有虫子。”陶竹道。

    “无妨。”石榴上有虫子太正常了,黎荞不在意。

    等他在桌子旁坐下,陶竹将一小碗剥好的石榴籽放到了他跟前,碗里还放了一个勺子:“吃吧。”

    “谢谢竹哥儿,竹哥儿真好。”黎荞先是道了谢,然后拿起勺子开吃。

    陶竹轻轻笑了一下,拿起另外一个石榴,继续剥籽。

    郑浅浅瞧着这一幕,斜了黎大山一眼:“黎大山,你快去找能给你剥石榴籽的夫郎。”

    “……我不要我的夫郎给我剥,我给我夫郎剥。”黎大山赶紧道。

    “哼。”郑浅浅又赏给他一个白眼,然后才对着陶竹道:“竹哥,不知道你家的红薯咋样,反正今年我家的红薯大丰收,我爹说这个冬天得多吃红薯,不然肯定要放坏了。”

    他说着叹气:“我不爱吃红薯。”

    “我也不爱,咱们俩在吃饭上绝对能吃到一起。”黎大山插话。

    郑浅浅不理他,还是对陶竹道:“你家的红薯还没成熟,我让我爹送过来几麻袋吧?你和荞哥帮忙吃一点儿。”

    “大山下午才用牛车拉过来三麻袋,现在我家不缺红薯。”陶竹摇头。

    “那过些天交秋税,我家交红薯好了。”郑浅浅小脸蛋皱起。

    他真的不爱吃红薯。

    “那等修路的时候,大家伙儿吃的肯定都是红薯了。”

    陶竹道。

    夏税必须得交小麦,但秋税没那么多规定,凡是杂粮,都可以上交。

    有的人家种的玉米多,那就交玉米。

    有的人家种的红薯多,那就交红薯。

    交了秋税之后,马上就要服徭役。

    三柳村这边的徭役是修路挖河,每家出一个男丁,男丁自带一半的干粮,官府也会提供一些饭食。

    官府提供的饭食,就是从当年秋税所收的粮食中出,秋税收的红薯多,那到时候官府提供的饭食肯定是红薯。

    玉米、小米、高粱这些杂粮放个一年两年不成问题,但红薯不行。

    一般情况下,红薯若是放在地窖中,那可以保存三到六个月,但若是超过这个时间,那就会坏掉,所以必须得抓紧时间吃掉。

    至于切开直接晒成红薯干,人家官府才没那个功夫呢。

    官府只会想办法早些把红薯吃掉。

    “是这样的,不过我就不用吃了,我家每年的徭役都是交钱的。”

    郑浅浅道。

    交钱就可以不用服徭役,一个人五百文,这个钱郑家出得起。

    从前的陶家出不起,再加上陶竹长的像是男子,所以从陶竹十四岁开始,陶家服徭役都是他去。

    “今年我家也交钱。”陶竹道。

    “但你家肯定也要交粮食的,不如你们也交红薯吧,我把我家的红薯便宜卖给你和荞哥,你们帮着消耗一下。”

    郑浅浅还是想把自家的红薯往外推。

    他家不缺吃的,每年种的红薯都是留着自家吃,但今年红薯长的好,亩产量比去年高了三分之一,于是他家的红薯就多了。

    最近这几日,他家顿顿都有红薯,他不爱吃红薯,他想把家里的红薯处理掉。

    “黎荞,你看?”陶竹扭头看向黎荞,征求黎荞的意见。

    “你做主便好,小事。”黎荞咽下口中甜滋滋的石榴,这真的是小事。

    “那就买浅哥儿家的红薯。”陶竹道。

    “好哇!我这就回家告诉我爹。”郑浅浅很高兴。

    “吃了晚饭再回去吧,今天黎荞回来时捞了些小鱼,待会炸一下,再配上黎荞调制的烧烤料,味道肯定好。”

    陶竹想留郑浅浅吃晚饭。

    “好!”郑浅浅想也不想的点头。

    反正今天家里的活儿干完了,他就多留一会儿。

    咳,最近家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每天要干不少活,每日也就黎大山去他家买肉时能看到这大傻子。

    好不容易来他竹哥家一趟,他就多待片刻。

    陶竹要买郑浅浅家的红薯,郑家第二天就把红薯送来了,今年红薯大丰收,但物以稀为贵,所以今年红薯的价格肯定比不上去年的。

    和玉米一样,平城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种红薯,乡下种的多,县城里不种红薯的人消耗的少,又运送不出去,再加上红薯比玉米高产,所以红薯的价格一直都比玉米低,是两文钱一斤。

    陶竹也没让郑家降价,以两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千五百斤。

    之所以买这么多,是因为杂粮比小麦的产量要高,所以秋税收的杂粮数目比夏税的小麦要多一些。

    除了交税,陶竹还想做点红薯干。

    虽然还没把黎荞做的软糯红薯干吃到嘴巴里,但他相信黎荞。

    现在家里花销多,虽然挣的也多,但其实他和黎荞根本没积蓄。

    而且现在每日到下午三四点时,他和黎大山黎春桃就能把所有点心做完,正事忙完,余下的时间就是他自己的。

    他要么洗衣服,要么做家务,要么识字,但衣服不可能天天洗,家务他很快就能做完,识字的话,他不考科举,不用跟黎荞似的那般刻苦。

    搁以前他还能和黎荞腻在一起,但现在黎荞专心读书,于是他就想找点事做,看能不能把红薯干也发展成小生意。

    对于陶竹的想法,黎荞自然是大力支持。

    软糯的红薯干若是做不好,那不仅粘牙,还很难嚼,但他做的肯定没这些个缺点。

    他做的红薯干带着一丝丝劲道,但绝对不难嚼,老少皆宜。若是拿出去卖,绝对卖得出去。

    最近天气好,晒红薯干很方便,若入了冬,天气阴沉,那就不适合做红薯干了。

    黎荞让陶竹趁着天气不错多做些。

    “多做的话,万一一时间卖不完,那不就砸咱们手里了。”陶竹有些犹豫。

    “放心,这种红薯干能放很长时间,一日卖不完,那就慢慢卖。”黎荞道。

    “好!”

    有了黎荞此话,陶竹自是放开手脚。

    这日傍晚,黎荞如同往常那般,等天色暗了就停止读书,他从房间里出来,准备帮陶竹三人做红薯干。

    这时,院子门口出现了一人,黎荞定睛看去,看清楚来人的模样,他有些意外。

    竟是朱家村的朱村长。

    朱村长左手拎着两只鸡,右手拎着两只鸭,笑容灿烂中带着一丝丝的讨好:

    他有事求黎荞。

    望月楼的玉米生意火爆,照着这个架势,等不到明年玉米成熟,那望月楼就能把三柳村家家户户的玉米消耗完。

    三柳村没玉米了,那望月楼肯定要买别家的玉米。

    他来找黎荞,希望黎荞把这个给望月楼供货的机会给他们村子。

    黎荞家的三亩田地在他朱家村,而且黎荞也相中了那十亩特等田,今后黎荞买田地,肯定还找他。

    所以,只要黎荞肯把给望月楼供货的名额给朱家村,那今后朱家村的村人,每个月都会抽出五天的时间给黎荞免费干活。

    朱家村虽然只有二十多户人家,但若是每户抽出一人免费给黎荞干五天活,那其实也能做不少事儿的。

    就比如说黎荞今年种的玉米和红薯,二十多个人五天时间不仅能把那点玉米和红薯全部收完,还能种下冬小麦。

    黎荞没想到朱村长是为了此事找他,略一思忖,他点头答应了下来。

    朱村长态度好,开出来的条件也好,他没理由拒绝。

    不过,他得先找王掌柜确认一下,看望月楼能不能在明年玉米成熟前把三柳村的玉米消耗完。

    恰好黎荞第二日要去县城取被当做下水管道的铁管子,于是黎荞特意去了趟望月楼。

    他还带上了陶竹做的红薯干。

    王掌柜看到黎荞,很高兴。

    提起玉米的生意,那就更高兴了。

    “上次学正家的小公子沈画,突然来买了百份玉米汁和玉米烙,好家伙,把整个望月楼给忙的,我都去撸起袖子去摇那个绞肉器了。”

    “忙完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沈画他表哥带着友人来平城玩,所以沈画才买了那么多份。”

    “玉米汁和玉米烙的味道自是不必说,昨日望月楼来了几个富家小哥儿,他们都是府城的,专门为品尝烤肠青团玉米汁玉米烙而来。”

    王掌柜笑的合不拢嘴,竟然有府城的客人专程过来品尝美食。

    生意已经做到府城啦!

    黎荞听完这话,也忍不住笑。

    很好。

    看来到明年玉米成熟前,望月楼绝对能消耗完三柳村的玉米。

    他又说起了红薯干。

    王掌柜尝了红薯干,很满意,味道不错,可以丰富他望月楼的菜单。

    他望月楼的新鲜吃食越多,那吸引的人也就越多。

    黎荞从望月楼出来,又去了书铺。

    当今圣上想让考生结合某一地的实际情况解决各种天灾人祸,以黎荞的思维而言,只要有钱有物资,那很多事都不是事儿。

    但万一地方财政没钱呢。

    就如同平城这般。

    所以,他想了解一下大盛各地的情况,好提前想应对之策。

    在古代,普通百姓接触不到详细的疆域图,他想了解各地的情况,只能看那些方志和各种游记,从这些书籍中窥得外面广袤的天地。

    这类书籍没有手抄本,只有刊本。

    于是,从书铺出来时,他手中多了三本书,钱袋子里的银子少了足足十两。

    唉。

    读书太费钱了!

    买完书,他去了铁匠铺,铁管子已经打好了,把铁管子搬上牛车,回村。

    到家时依旧是中午。

    饭桌上,黎荞如同往常那般,说了他去县城的情况,陶竹也说了家里的事情。

    “今天秀英婶儿过来挑水时,问咱们收不收红薯。今年雨水多,红薯大丰收,秀英婶儿家种了不少红薯,就算是交了秋税也能剩下不少。”

    “她家里人少,怕吃不完坏掉,又看咱们在做红薯干,便问了我一句。”

    “不过,她强调说不收也没关系,她就是随意问问,可不能因为她多嘴的这一句影响到你读书。”

    黎荞听罢,点头道:“这怎么可能会影响到我读书,这种小事,你做主就好了。”

    “好,等家里的红薯用完,那就买秀英婶儿家的。”

    陶竹点头。

    他说着给黎荞夹了个炸的茄子块,现在天气冷了,茄子秧也不结茄子了,想再吃茄子,得等明年了。

    黎荞夹起茄子块,在辣椒油里蘸了一下,正准备送入口中,余光瞥见黎大山竟是一脸苦大仇深的盯着他手里的卤面碗,他不由好奇:“大山,你怎么不吃饭?”

    搁之前,黎大山两三口就能吃完一碗卤面,可现在竟然只是盯着?

    “额……”

    黎大山听到他这话,把手里的碗放下,挠头道:“小叔,有个事儿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都这样了,那就直接说。”黎荞一边嚼茄子一边道。

    “……就是红薯的事儿。”

    “红薯能有什么事?”

    “有大事呢。”反正已经说出口了,黎大山也不纠结了,直接道:“昨天是我姥姥的生辰,我娘回去走亲戚。我舅舅想让我娘来找你,看小叔你能不能多消耗一些红薯,他家的红薯也大丰收,若是吃不完,那就要坏掉了。”

    “……你舅舅?”

    黎荞有些惊讶。

    “是,我舅舅。小叔,你不知道,现在你可有名了。”

    其实,之前他小叔也很有名,乡下大新闻少,惹来赌坊的打手要剁腿,这种事少见,三柳村的人走亲戚时把这事当做饭桌上的谈资,这一谈,他小叔就在十里八村扬名了。

    但这话可不能说,毕竟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于是,黎大山接着又道:“你给咱们村谈玉米生意的事,咱们村的村人走亲戚时忍不住宣扬,可把外村的人给羡慕坏了。”

    “外村的人因此记住你了。现在红薯大丰收,我舅舅怕红薯白白放坏,毕竟也是好不容易才种出来的,于是就趁着我娘回去走亲戚问起了我娘。”

    “原来如此。”黎荞点头。

    今年风调雨顺,不只是三柳村的红薯大丰收,周边村子的红薯也大丰收。

    但红薯不似玉米,红薯有保质期,所以很多人急了,怕辛苦种出来的粮食坏掉,所以就想找他?

    “不是可以直接切成片,晒成红薯干么?”黎荞问。

    这种红薯干和他家目前所做的软糯红薯干不一样,这种红薯干只需要把新鲜红薯切成薄片,然后晒干,那就能保存一两年。

    在末世的时候,这种红薯干是很多人的主粮,他也吃过不少。

    不好吃,但能吃饱。

    “咳咳,之前乡亲们是这样处理吃不完的红薯的,但这不是有玉米在前嘛,所以我舅舅就想让小叔你变废为宝。毕竟那种红薯干很多人不愿意吃,只能拿来喂猪。”

    “但红薯若是经了你的手,那说不定就能挣不少钱了。”

    黎大山挠头,很不好意思。

    这要求很过分,所以他娘不打算告诉给他小叔。

    但现在既然有乡亲找上他小叔说起红薯了,当然,王秀英很克制,只是想卖她家的红薯。

    但架不住盯着他小叔的人多,他觉得早晚还会有人找上他小叔,所以他还是告诉给他小叔吧,好让他小叔知道目前的情况。

    不是只有三柳村的乡亲盼着他能给红薯整一条出路,其他村子的人也盼着呢。

    黎荞:“……”

    原来如此。

    怪不得黎大山这小子吞吞吐吐的。

    “这要求太过分了,黎荞又不欠别人的。”陶竹生气了,眉心紧紧皱起。

    这不是强人所难么。

    那么多红薯呢,不只是三柳村,还有朱家村,黎荞怎么可能消耗掉。

    现在他家做的这种软糯红薯干虽然不错,但望月楼可吃不下这么多红薯干。

    明明可以晒成那种白色的红薯干,何必来为难黎荞。

    他男人扛起这个小家已经很难了,可扛不起这十里八村!

    “黎荞,你就当没听到,别把这事揽在你身上。”他抓起黎荞的手,语气中除了生气,还有心疼。

    *

    作者有话要说:

    黎荞被十里八村寄予厚望……

    第60章 跟上他的脚步 服徭役

    “竹叔别生气!”

    黎大山见状, 赶紧解释:“舅舅并没有逼迫小叔的意思,他是希望小叔能在读书的间隙想一想这事儿,他知道读书最重要, 万不敢因为此事影响到小叔读书的!”

    “可他既然提出来了,那就是在为难黎荞。黎荞这个人心软,好说话,还知道感恩,乡亲们有事相求, 他肯定会当做他自己的事尽力去办。”

    陶竹还是很生气。

    “额……”

    黎大山缩着脑袋,不敢吭声了。

    黎春桃也放下了筷子, 想要劝, 但又觉得陶竹说的有理。

    的确过分了。

    “竹哥生气是应该的,虽然我现在觉得荞哥特别厉害,但说到底荞哥是人, 不是神, 几个村子的红薯,加起来能堆成山, 荞哥怎么可能消耗得掉。”

    “竹叔,你别生气,我也是觉得以后还会有乡亲会找小叔, 所以就没管住嘴巴……”

    黎大山可怜巴巴的看着陶竹, 很是后悔。

    早知道他就不说了。

    “我是生其他人的气, 不是生你的气,你继续吃饭。”

    陶竹看他那么大个子在小板凳上缩成一团, 脸色缓和了一些。

    “大山, 不关你的事, 你吃饭。”

    黎荞终于开了口, 他反握住陶竹的手,重重握了两下:“竹哥儿,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别生气,既然大山他舅舅是随口问,那咱们就随口听,别放在心上。”

    “我是怕你放在心上。读书那么累,若你还要想怎么处理红薯,那岂不是更累。”

    陶竹拧眉看着他。

    “我不会放在心上,我也就是随便想想,不会影响到读书,更不会累着,你放心。”

    “你看,你还真把这事揽自己身上了。”

    陶竹叹气。

    他男人心肠太软,太好。

    黎荞笑了一下:“既然问到我这里了,那我肯定要想一下的。”

    但也不能想的太快,免得村人认为他无所不能,今后但凡有事就来找他。

    这样很容易搞出升米恩斗米仇的惨剧。

    不过,看陶竹气鼓鼓的模样,午饭过后,他便带着陶竹、黎大山去新院子那里装下水管道。

    这个活儿轻,他们三人就能搞定,不需要额外雇佣人手。

    把铁管子安装到预留好的地方,黎荞让黎大山回去做点心,他和陶竹留下来拿着铁锹把铁管子埋起来。

    “这个淋浴间,我越看越觉得妙,要不今晚咱们就用上?”黎荞笑眯眯的问陶竹。

    陶竹瞥了眼一旁并未彻底装修好的淋浴间,摇头:“还是等真的搬进来了再用。”

    “其实现在晚上在院子里洗澡,已经有些冷了。”

    黎荞想起最近几日晚上洗澡时的情况,身子抖了抖。

    之前他和陶竹都是在院子里洗澡,但最近气温下降,若是洗的时候恰好有小风吹过来,那当真是浑身哆嗦还起鸡皮疙瘩。

    “明日就去买浴桶,你每天要读书,可不能染上风寒。”陶竹见他抖,赶紧道。

    “你不觉得冷?”黎荞有些惊讶。

    “习惯了,不觉得冷。”陶竹摇头,这才哪儿到哪儿。

    “……行叭。不过用浴桶的话还得烧水,倒水,清洗浴桶,太麻烦了,我觉得咱应该雇个长工。”

    “啊?”

    陶竹愣了,连手中的动作都停止了,雇长工刷浴桶?

    开什么玩笑!

    但他还未说话,黎荞又道:“而且,一旦咱们搬到新房子里,那老房子里必须得有人守着,不然我怕咱的牛车被人偷走。”

    “就连现在这个铁管子,我都怕被人给偷了,七八两银子呢。”

    陶竹:“……”

    他神色严肃了起来,这话没错。

    “那从明天开始,咱们物色合适的人选。”

    “可是,这需要银子呐。你不是还想养点家畜么?咱也不多养,但随便养一养,那小猪小鸡仔都得花钱呐。”

    “这花不了多少钱。”

    陶竹这般说道,但这话一出口,他挑了下眉:“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如果我真给红薯寻了个条出路,那不仅仅是乡亲们受益,咱也能挣不少钱,就如同玉米那般。”

    “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再生气了,我不仅仅是为了乡亲们去想这事儿,我还是为了咱们自己。”

    “我知道你是心疼我,但我不想你再为这事浪费情绪了。看你生气,我焦急,我想让你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黎荞正了正神色,一脸认真的道。

    陶竹:“……”

    他抿了下唇,垂下眸子,有些难受:“还让你专门费心思哄我,我这样和大山舅舅没什么区别,都是在给你添麻烦。”

    “……没有!”

    黎荞赶紧摇头,他扔下手里的铁锹,两步走到陶竹跟前,一把抱住了他:“咱们们俩还需要说这种话么?太生分了!”

    他说着忍不住伸出手捏住陶竹脸颊上的软肉往外扯了扯,有些无奈:“我发现自从我开始读书,你就把我当玻璃人了,待我总是小心翼翼的。”

    比如说只要他在读书,那陶竹就不靠近堂屋,也不让其他人靠近堂屋,除非他主动出来,不然陶竹绝对不会打扰他。

    还有日常的活计,除了做肉松外,他现在什么家务都不用做了。

    以前他什么都做,比如洗衣服,扫地,擦桌子、浇菜等,反正都是顺手的小活儿。

    但现在陶竹一点儿都不让他碰。

    这是把他当做巨婴了么?

    “你读书那么努力,我不想影响到你。”

    被戳中了心思,陶竹点头承认。

    他说着也扔了手里的铁锹,抬手握住黎荞在他脸上作乱的大手:“考科举那么难,文哥读了三十年书都没考上秀才,当然,你肯定比文哥聪明,但我不懂科举,使不上劲儿,我能做的,就是做好其他的,不让你分心。”

    他一脸认真,但语气里却是藏着失落。

    在科举这块,他一无所知,和黎荞除了谈一谈书籍、笔墨纸砚有多贵之外没有任何话题……

    他参与不到黎荞的事业中了。

    他不能像是做点心那般,跟在黎荞身后,与黎荞一起撑起家里的生意。

    科举,他真的无能为力。

    陶竹的这一丝丝失落,黎荞没有错过。

    沉默了一瞬,他脸上挂上了自责:“对不起,是我的错。”

    “你哪里有错。”陶竹惊讶,水眸睁大了几分。

    “我错在没有与你沟通,以至于让咱们之间有了隔阂,我该多给你说一说科举的事儿的。”

    “……就算你说了,那我也不懂。”陶竹抿了抿唇。

    “不,科举没你想的那么神圣,你肯定懂。就像是之前文哥给我看的两道策论真题……”

    黎荞开始讲当今圣上写小作文的喜好,以及把庄文折磨得夜不能寐的邪门考题。

    陶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些事,他先是惊讶,但很快就变成津津有味。

    这些事对他而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咱们平城没有台风,但偏偏考题上有,我明白圣上想要接地气,但这题对咱们平城的考生而言,不是接地气,是接地狱。”

    黎荞忍不住吐槽。

    陶竹:“……”

    他先是一愣,随后噗嗤乐出声来,水眸亮晶晶的:“你这话可小声点,别被人听到了。”

    “放心吧,我也就是和你发发牢骚,在旁人跟前是万万不敢说的。”

    “这下子你知道科举考试考的都是什么了吧,一点儿都不神圣。你也能懂的。”

    “如果不提书本上的大道理,那这策论题,我的确懂。”

    陶竹脸上的笑没有淡去。

    黎荞这些话像是一个绳子,把远远落在黎荞身后的他,拉到了黎荞身边。

    “那今后我多向你讲一讲这方面的,我今日去书铺买书,专门买了记录各地情况的方志和游记……”

    黎荞又说起了他的应对思路。

    陶竹听的很认真,等黎荞讲完了,他忍不住夸:“这个思路好,甭管下次考什么,咱们先做万全的准备。”

    “你看,你能给我意见的,之前是我不对,忽略你了。”

    黎荞说着忍不住抱紧了他。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陶竹这些日子心里肯定煎熬极了。

    陶竹闻言,笑了笑:“你做的很好了。”

    这世间的读书人,哪个会这样把科举试题拿出来和自己的夫郎闲聊探讨的?

    反正他见过的读书人里没这样的。

    这人不仅在生意中拉着他并肩前行,现在连科举都是如此,他开心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咱们快把这个铁管子埋好,然后你回去读书,我去做点心,顺带想一想该找谁当长工。”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务实。

    虽然开心,但还是得干活。

    黎荞听着他轻快的语调,忍不住也跟着笑:“好。”

    接下来,他也要折腾红薯了。

    其实,想要大批量的消耗红薯,方法很简单:

    粉条。

    红薯粉条的吃法多种多样,每种都很美味,而且可以长久保存,用来消耗红薯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是,这么好的法子,他不能轻易拿出来,他得“试验”。

    接下来几日,黎荞依旧专心读书,但傍晚等黎大山和黎春桃走了,他会和陶竹聊起当天所看书籍里的内容。

    不仅聊方志、游记里的内容,也会说一下四书五经里的内容。

    当然,他不会说那些大道理,而是提一些有趣的点儿。

    陶竹想跟上他的脚步,哪怕他说的内容不有趣,陶竹也听的津津有味。

    两个人的感情比从前更好,陶竹像是放开了所有心结似的,对黎荞不再是小心翼翼,他自己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

    不过,这天中午,陶竹笑不出来了。

    因为陶老太来了。

    其实,之前陶老太也时不时的过来,问陶竹要点心,要肉,要钱,还让陶竹拉扯陶树。

    这些,陶竹通通拒绝。

    陶竹拒绝,陶老太要么哭着卖惨,要么骂人。

    这些陶竹权当是没听到。

    陶老太敢来拉扯他,他就躲。

    如果恰好有村人在,村人则是去把陶老太拉走。

    总之,陶竹没让陶老太占什么便宜。

    但这一次,陶老太过来不是来作妖的,她是来宣布大事情的:从今往后,陶竹要给她和陶老汉提供一日三餐。

    她家的小麦吃完了,陶树、赖冬梅俩人去赖冬梅娘家收红薯,她和陶老汉没吃的了,只能来找陶竹。

    陶竹不开心,但他没有拒绝。

    毕竟他之前说过,他可以管陶老汉陶老太两人吃饭。

    等陶老太走了,黎荞把陶竹拉到了房间:“不就是菜窝窝和野菜汤,值不了几个钱,别不开心了。来,给我笑一个。”

    “……我不是因为那几个窝窝头不开心。”

    陶竹皱眉。

    “那是为了什么?”黎荞追问。

    “因为陶树。往年都是我去修路挖河的,但现在没了我,那个家又拿不出五百文,等官府征调人手时,陶树肯定会过来闹。”

    “而你现在在读书,名声对你来说很重要,若咱们拒绝的太彻底,那外人会不会认为你冷血无情?”

    陶竹发愁,当然,也生气。

    “咱们又不是真的冷血无情,但凡他们有个悔改的意思,那咱们肯定愿意拉扯他们一把。可他们没有!他们只想着从咱们身上吸血。”

    他怎么就碰上这么难缠的亲人了呢。

    唉!

    “原来是这个啊……”黎荞了然。

    他有解决的办法,但他不能说。

    于是,他抱着陶竹的腰,轻声安慰:“走一步算一步,他若是出去败坏我的名声,那乡亲们肯定是向着咱们的。”

    “万一他去私塾闹呢。你将来可是要去私塾读书的,你的同窗就算是知道他很可恶,但看他穷光蛋一个,咱们却是吃香的喝辣的,那咱们就是有理也变成无理了。”

    “等他真的闹了再说,咱们先过眼前的日子。”

    黎荞只能这般道。

    陶竹叹气,是啊,目前来说还真是没别的办法,唉!

    在陶老太来黎荞家里吃饭的第三日,陶树来了。

    他来问陶竹要钱,不想去服徭役。

    陶竹自是不肯给,攥起拳头要揍他,平城这边的徭役不算重,只是修路挖河而已,这些活儿都不肯干,这纯粹是欠揍。

    陶树一看陶竹要打他,便如同之前的那般,嚷嚷着让陶竹直接打死他。

    等陶竹的拳头真落到他身上,他鬼哭狼嚎的喊着叫着不活了要一头撞死在黎荞家。

    他说着还真往厨房的墙壁上撞。

    陶竹不想赔他药钱,要去拉他,他见此自认拿捏住了陶竹,更是做足了架势往墙上撞。

    他本想碰瓷,结果不知道咋的,脚下一滑,他整个人摔到了地上。

    他脑袋刚好磕到了墙角放的青砖上。

    鲜血顿时飙了出来,他也昏了过去。

    陶竹吓了一跳,黎荞则是拎着药箱给他止血,但血止不住,夫夫两人便牵出牛车,把他送去县城。

    到了县城医馆,大夫好一通忙活止了血,但当晚陶树发了高烧,差一点儿没熬过来。

    等到第二天傍晚,他终于醒了,但整个人瞧着有些痴傻。

    而且脑袋不敢随意动,一动就疼。

    按照大夫的说法,他这是发烧把脑子烧傻了。

    黎荞:“……”

    高烧的确会把人的脑子烧坏,但这种情况多出在婴儿身上,婴儿因为大脑发育不完全,所以高温之下会影响到脑子里的神经。

    但成年人不会这样,成年人的脑袋早就发育完了。

    但这种比中彩票都难的机遇让陶树给碰上了,那只能说陶树倒霉了。

    他也没干啥,他只是让陶树摔了一跤,谁知道会是这样的后果呢。

    陶树在医馆又待了几日,脑袋上的伤口不流血了,但他整个人的确是傻了。

    这个傻不是说他真变成傻子了,而是反应很慢,和他讲一句话,他得思考个半分钟才能有回应。

    而且还留个脑震荡的后遗症,脑袋不敢随意转动。

    陶老太陶老汉和赖冬梅哭的撕心裂肺,赖上了陶竹,非得让陶竹赔钱。

    有乡亲们在,这三人连陶竹的衣角都没碰到。

    不过,陶竹和黎荞商议了一下,决定退让一步。

    虽然他是出嫁的夫郎,但谁让他心软呢。

    从今往后,他可以管陶树吃饭。

    不过,伙食标准和陶老太陶老汉一样,菜窝窝和野菜汤随便吃,管饱。

    至于赖冬梅,他真没义务管赖冬梅吃饭。

    这个结果让村人有些唏嘘,但陶树这是活该,有手有脚的大男人,能去给赖冬梅的娘家收红薯却不能去服徭役?

    拿撞死来威胁陶竹,结果把自己给撞傻了,老天爷有眼,老天爷又显灵了哇。

    甚至还有人表示这样挺好的,最起码今后吃喝不愁了,这不比从前好?

    不过,村人也都知道陶家这三人的尿性,怕这三人跑黎荞家里闹,大家伙儿一天十二个时辰,密切关注着黎荞这边的情况。

    在这种闹哄哄中,秋收结束,秋税也结束,接下来就是种冬小麦和服徭役了。

    服徭役,每家都出一个男丁,带着工具和干粮,前往官府指定的地方干活。

    平城这边的徭役主要是修管道和挖河。

    此时的路都是土路,很容易变得坑坑洼洼,所以每年都得修一下。

    这个活不算重。

    挖河,有时候是挖新的河道,有时候是挖河里的淤泥疏通河道,活计比修路重一些。

    今年三柳村分到的活计,是去五十里外挖河。

    朝廷要修一条大河,好方便附近村人的灌溉,所以附近村子今年的徭役活计都是去挖河。

    三柳村今年靠着黎荞,各家各户的收入比从前多了些,但是,若是不去服徭役,那就得交五百文,很多人家舍不得这个钱,再加上挖河的地点距离三柳村不算远,所以,除了少数人家,大部分人家都是出了一个男丁,背上简单的行囊,带上干粮,前去挖河。

    五十里路其实也不近,每日往返太浪费时间,官府会提供简易帐篷,村人可以住在河道那里。

    今年红薯大丰收,但三柳村的村人没人带着红薯去挖河。

    秋税大家伙儿交的都是红薯,若他们也带红薯,那肯定顿顿都是红薯。

    红薯虽然好吃,但吃多了烧心!

    所以,三柳村的村人带的都是其他的杂粮,比如说小米、高粱。

    当这批人挖河走了之后,三柳村的日子照旧,冬耕开始了,这关系到明年小麦的收成,马虎不得。

    但家里的红薯也得消耗哇。

    往年的话,一个地窖就能放下所有的红薯了,但今年得用俩甚至是三个地窖才能放下所有的红薯。

    这么多红薯若是不赶紧吃,要么放坏,要么做成红薯干留着喂猪。

    有玉米在前,还真没人愿意把红薯喂猪。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村人总结出了黎荞读书的规律:等天色暗了,他就不读了。

    于是,最近几日,每日都有人来黎荞家,打探黎荞有没有新的成果。

    大家伙儿早就知道黎荞在用红薯做各种美食,好为众多红薯寻一条钱路。

    但这都大半个月了,以黎荞的聪明,怎么看上去毫无进展呢。

    不过也是,若是随便搞搞就能为红薯寻一条钱路,那这钱路早被人寻出来了。

    大家伙儿种了这么多年的红薯,也没见谁把红薯玩出了新花样。

    这天下午,李瓶来买青团。

    她好几日没来了,买了青团之后,她没有走,而是留下开吃,一边吃一边和陶竹说着闲话。

    “我爹刚才从工地那边回来,把大忠带回来了。”

    “嗯?大忠哥怎么了?”陶竹正在做冬衣,闻言有些惊讶。

    黎大忠前几日刚去挖河,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工地那边顿顿都是红薯,他脾胃弱,昨晚吃了红薯后难受得睡不着,今天也干不了活,一直出虚汗,一张脸蜡黄蜡黄的,正好我爹要回来,就把他带回来了。”

    庄丰收身为村长,自然也要去工地上待几日,好把三柳村的村人给安置下来。

    工地上是大灶,两个村子一起吃饭,与三柳村一起开伙是小岗村的人。

    三柳村的村人带的都是其他杂粮,但小岗村的人一半都是带的红薯。

    并不是每个人吃红薯吃多了会烧心,再加上今年红薯大丰收,所以小岗村的人就带了红薯。

    反正是大锅饭,带过去什么都是所有人一起吃,肯定有人不带红薯,所以不至于所有饭食都是红薯。

    小岗村的人想的挺好,三柳村这边的确没带红薯,但架不住官府提供的都是红薯。

    于是这几日的伙食,几乎没见着其他杂粮,早中晚都是红薯,蒸红薯,清汤寡水不见小米的红薯粥,再搭配着一碗没什么油水还老的不能再老的野菜,这就是一顿饭了。

    黎大忠脾胃弱,扛不住这么多红薯,庄丰收就把他带回来了。

    “做饭的厨子咋不用其他粮食做饭?”陶竹皱着眉问。

    “啧,这不是有衙役在嘛,衙役也不想吃红薯,厨子也不想吃,于是就留下咱们乡亲带过去的杂粮开小灶。”

    一个衙役负责两个村子,但为了有人跑腿,所以官府临时为衙役招了两个助手,因此,三柳村小岗村这边由三个人管着。

    这三个人都是大老爷们,他们不想啃红薯,再加上做饭的厨子也不想啃红薯,于是就只能让两个村子的人天天啃红薯。

    三柳村乡亲带的杂粮,被衙役和厨子给占了。

    这事说大吧,它也不大。

    再加上村人面对衙役时天然有一种恐惧,所以两个村子的人只敢在私底下默默吐槽,不敢真的抗议。

    陶竹之前连着几年都去服徭役,对于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自是清楚。

    衙役们又没贪污,而且就黎大忠一人吃出了事儿,所以,村人只能忍了。

    “熬一熬就过去了。”他只能这么说。

    “可不是嘛,也不是什么大事,顶多是回来后好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想再吃红薯。”

    李瓶也不觉得这是大事。

    黎大忠也不觉得这是大事。

    但黎稻觉得这是大事,黎大忠回来了,那就该由他去挖河了,他也不想啃红薯啊!

    前些年收成不好时,家里天天都是红薯,他吃伤了,自那之后再也不愿意吃红薯。

    现在必须由他顶上,不行,他得自救。

    他借口要去上厕所,避开了庄丰收,一溜烟的往黎荞家跑。

    他要找黎荞借钱,他不想去服徭役。

    而且,黎荞不是在研究红薯吗?咋这么多天都没成果,黎荞是不是故意使坏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想写个长章把粉条写完的,结果今天困的厉害QAQ。

    发个小红包给宝子们,明天一定写完这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