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见铁花愣愣地望着前方, 翠翠问:“铁花,看什么呢你?”说着也顺着铁花的目光扫过去。
小溪对岸,男子一袭红衣, 如大波浪一样的卷发湿漉漉。莹亮的水珠覆盖在发间,如华丽的绸缎上镶满了宝石,流光溢彩, 光彩夺目。
他站在漫天霞光里,肌肤如玉, 朱唇似血,昳丽如花。
铁花和翠翠从未见过这样标致的人, 她俩瞪大双目, 有些愣神。
红衣男子倏然飞到她们面前。她俩愣愣道:“你、你是谁?”
他取出一块绢锦,浸了水的绢锦上画着一张画像,“两位姑娘, 可曾见过她?”
画像上的人,细眉杏眼, 眉眼似乎与沈秀有点相似。翠翠挠头, 迟疑出声, “这……这是秀秀姐?好像有点像秀秀姐?”
“秀秀姐?”红衣男子眸光微动,“沈秀?”
“对!沈秀, 画上的人也叫沈秀?”
“她在这里?”
“是啊。”
“请带我去见她。”他眼角含笑, 谦谦有礼。
触及他的笑颜,翠翠吞咽唾液,她没啥才华, 不知该如何形容他的笑容, 反正,方正就觉得, 他笑起来时,好像一朵花开了,特特好看,看得让人心怦怦跳。
翠翠咽嗓,“你、你是秀秀姐什么人?”
“她是我未婚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秀秀姐是他未婚妻?翠翠皱眉,并不信他。秀秀姐说过,她没心仪的人,没订亲,没成婚。
想了想,翠翠道:“喔,我这就带你过去见————”
遽尔有人高声道:“外来人!”
几个扛着锄头和铁楸的村民冲过来,“铁花,翠翠,快过来!!”
被红衣男子的美貌糊了心神的铁花和翠翠,这才清醒过来,她俩面色剧变,赶紧跑开。不管这红衣男子是否认识沈秀,是否真的是沈秀的未婚夫,都不能让他留活口!
周大房举起锄头,道:“大家快上,抓住他,不能让他离开这里!”
村民们应召,一拥而上。然而还未碰到红衣男子,就通通被点穴道,站住不动了。
红衣男子穿过村民,步至翠翠身前,嫣红的唇角微弯,“请带我去见她。”
话音刚落,又有两个村民赶过来,拿起棒子直接冲向谢扶光。翠翠趁机跑,才跑出去两步,便定住不动了。
“跑什么?”红衣男子走过来,他的瞳孔漆黑如深渊,唇角却带笑,声线温柔,“我让你带我去见她。”
他唇角带笑,却让翠翠不寒而栗,一阵毛骨悚然的寒凉爬上她背脊,“我……我这就带你去……”
又有村民冲过来,以红衣男子恐怖的武力值,翠翠怕村民受伤,赶紧喝住村民,“住手!他是秀秀姐的未婚夫,他认识秀秀姐!”
村民停下来,“那又如何!翠翠,你赶紧过来!不能让他进来!”
“阿叔!你们别过来!”
红衣男子似乎耐心告罄,修长白皙的指尖轻轻一扫,冲过来的村民皆如被冻住一般,不能再动弹。
见村民只是被点住穴道,没受伤,翠翠狠狠松气。还没到桃花婆婆家,村长便带着一大群人跑过来。
翠翠赶紧道:“村长,这人是秀秀未婚夫!认识秀秀!别动手!”
动手也打不过,万一惹怒人家,全村人恐怕都会性命难保!
村长肃声道:“站住!”
紧接着,村长背后,村里会武功的青壮年,拿着大刀冲过来。
“别过来!”翠翠急得大叫。
然而村里人并不理会她,拿着大刀就冲向谢扶光。
谢扶光眸光无机质,不耐地歪头,还未动手,一股如刀风刃直冲他打来。他掀开长睫,望向风刃打来的方向。
前方桃树上,沈秀站在树顶,喝道:“谢扶光,住手!”
谢扶光长睫微动,迅速向她飞去。他的速度快到出现残影,沈秀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瞬她就被他摁进怀里。
拥抱她的力度,像是要把她挤进身体里,嵌进身体里。
他像是落到她身上的,一滴滚烫的熔岩,要将她融化进他的血肉之中。
“你没死。”谢扶光抱着她,低低轻笑,笑声低低地从喉间溢出来。
他笑得胸腔震鸣,肩膀抖动,笑得越来越大声,笑得有些病态癫狂起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沈秀掌间运力,打在他身上。
他疼地闷哼,没有退让,硬生生抗下她一掌。她又运力
依誮
打打。他轻笑,“这几年功夫长进不少。”
“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被你憋死了。”沈秀呼吸艰难。
谢扶光松开来一点力道,他的视线黏在她的脸上,细细地端详她。沈秀立刻问:“你方才有没有伤这里的人?”
“他们要杀我,我只是点了他们的穴道。”他这般仁慈,只是因为沈秀在这里,这些人沈秀可能认识,他不会杀他们。
没人出事,沈秀放下心来,“不要伤他们。”
“唔。”谢扶光将脸埋进她颈边,嫣红的嘴唇亲吻着她的发丝。
“秀秀……”桃花婆婆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沈秀看向桃花婆婆,看向站在桃花婆婆身边的村长,以及其他村里人。各种思绪在脑海里翻飞,忖度片刻,她道:“婆婆,他是我师父,武功很厉害的那个师父。”
她在暗示他们,谢扶光很厉害,比她厉害得多,他们打不过他。不要动手,不要自寻死路。
桃花婆婆愕然,“是你师父?那你们……”
师徒之间,怎能如此亲密地拥抱,如此逾矩,如此违逆伦理纲常!
沈秀道:“也不算是师父,他是我朋友,就是教了我一些武功。”
听到这个解释,桃花婆婆脸色稍霁。
沈秀拉住谢扶光的胳膊,“跟我来。”
她拉着谢扶光,往家里走。谢扶光也乖乖任她拉着走,一双漂亮的眸子一直定在她身上,一错不错。
进了屋里,谢扶光扫视屋内,“这几年一直在这里?”
“嗯。”她问,“怎么找到这里的?”
却原来,三年多前沈秀消失后,谢扶光他们并不信她真的已投河自尽。他们将她住的屋子掘地三尺,竟发现她屋里竟有一条地下密道。
沿着地下密道走出去,方圆几百里寻遍,整个东陵,西域,就连赫兰都寻遍,仍然寻不见她。
随着时间一日一日过去,久寻沈秀不得,杨氏与沈有财都开始相信沈秀的确已经投河自尽了的时候,谢扶光,魏朝清等人仍不放弃,继续寻她。
这一日,谢扶光在燕州郊外发现了一条十分隐蔽的暗洞,他沿着游进暗洞里,一路游出来,便发现了这片与外隔绝的村庄。
沈秀气闷。桃花源怎么就让谢扶光给找着了。方才见到他的第一眼,一把锤子就捶在了她身上,重重一击,仿佛要开始把她平静安宁的生活彻底毁坏。
她郁闷到反而情绪平和起来,“我之前投了河,没想到顺着河流飘到了这里。我想着这大抵是上天不愿让我死,又实在无颜见你们,再加上喜欢这里,便就在这里待下了。”
撒谎,又在撒谎,穿越过来这么久,她已经数不清自己撒过多少谎。老天没给她向好的余地,她只能两害取其轻。几乎每一次撒谎都是为了让自己好过,让自己活命,每回都是自己委屈,妥协,憋屈。
她感到厌倦,疲惫。
她不想再撒谎,不想再应付所有人,不想再委屈自己。她不想再过三年前那样日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日子。
可是谢扶光找到她了。她大抵又要过三年前那样的日子。
谢扶光:“你喜欢这里?”
沈秀淡淡道:“喜欢,我很喜欢住在这里。”
“为何喜欢这里?”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小桥流水,迭翠柳红……”沈秀心里烦闷,望着窗外,自言自语般。
“对了,要杀我的那人,找到没有?”
“尚未。”
三年了都没找到?沈秀蹙起眉尖。
桃花婆婆端着两碗茶进屋,“秀秀,让你师父喝碗热茶。”
桃花婆婆把茶放下后,靠在沈秀边上,手挨着沈秀的肩膀。
谢扶光的目光落在桃花婆婆的手上。
发现谢扶光在看桃花婆婆的手,沈秀抿唇。她清楚地明白谢扶光为何会看桃花婆婆的手。因为桃花婆婆的手放在她身上。他嫉妒心病态,或许想砍掉桃花婆婆这双手,直接杀了桃花婆婆也不一定。
因担心谢扶光对桃花婆婆动手,沈秀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婆婆,我有话与他说,你先出去一下。”
桃花婆婆应声离屋。见她出去了,沈秀松气。随之,熟悉的厌倦与疲惫感如海浪拍到她身上,将她拍打得七零八碎。
成日担心自己命,还要担心别人的命,循环往复,她又要开始这样憋屈的日子了?
若谢扶光没找到她,她可以不用再过这样的日子的。她可以像这三年一样,日子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安宁平静,舒适惬意。
可谢扶光偏偏找到了她。她又要卷入从前那样让她不得安宁的日子。
“不是有话与我说?”谢扶光的声音打破沈秀的冥想。她迟钝而缓慢地转头,就像是没上发条的木偶人。
与谢扶光对视上,她想,若是他没找到她该多好。
这一刻,她对谢扶光的怨恨,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切割着她的血肉与灵魂,疼痛让她牙根直发麻。
“秀秀?”见她仍然不言语,谢扶光扬眉。
她久久凝视他,眸色愈来愈漆黑幽深。她想,她必须得做好决定了。
第 112 章
沈秀原想问问她爹娘如今怎样, 还有夫子他们如今都如何,但她都没问。她用力吸了一口气,道:“喝点热茶。”她亲自将茶杯送到他手里。
等他接过热茶, 她心平气和道:“吃了饭没?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吃?”
闻此言,谢扶光眼里溢出流光,“你要给我做饭?”
“对。”
微微的笑容如花一般在他眼角绽放开, 他似乎极想吃她做的饭,“我要吃清烧白菜, 盐菜炒肉,蛋黄豆腐, 清蒸排骨, 酸萝卜炒魔芋,酸浆土豆丝。”
“你喜欢这些?”
“我要吃这些。”
沈秀嗯了一声,他爱吃这些菜?她在记忆里搜寻片刻, 他好像不爱吃这些菜。
忽然,她脑子里里闪过了什么。清烧白菜, 盐菜炒肉, 蛋黄豆腐, 清蒸排骨,酸萝卜炒魔芋, 酸浆土豆丝这些菜, 好像是她之前给魏朝清做过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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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顿时一阵无语。就那么一桌菜,居然让谢扶光记到了现在。
“好。”她起身,“我这就去给你做。”
“你就在这里。”她没让他进厨房。他并不听, 要跟着她去厨房。
忖了忖, 沈秀没再说什么。她系上围裙,开始做饭。谢扶光手脚麻利地在帮她洗菜, 见他拿刀切菜,且菜得还很好,沈秀讶异,她记得,他以前的刀工没这么好来着。
炒菜时,沈秀道:“去篱笆前的菜畦里掐一把小葱,认得小葱么?”@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认得。”
谢扶光去掐小葱,沈秀极速将微黄的粉末下进汤菜里。
她知道谢扶光百毒不侵,但她仍要试一试。万一她下的这毒,能毒死他呢?
只要她能杀了他,再没人知道她在此处,她就能继续过安宁的日子。
他那么厉害,武功那么高强,还有男主光环,她能不能杀掉他?她一个炮灰路人甲,能否杀掉男主?
她不知道,但她要试一试。从前她不敢,但这次她豁出去了,左不过就是一死,她实在是累了,她已经不愿再过三年前那样的日子,再过之前那样的日子,她宁愿死。
饭做好,她把筷子递给谢扶光,“吃罢。”
谢扶光夹起一根土豆丝,吃进嘴里,他眼光微闪,尝出里面的毒药来。
“菜里有毒。”他道,“有人下了毒。”
他没有怀疑是她下毒。
沈秀见他面色如常,完全没中毒的样子,她心中遗憾万分,佯装惊骇,“有毒?你没事吧?”
“无事。”他道,“没有什么毒能毒倒我。”
“真没事吗?”说这话的时候,沈秀靠近谢扶光,袖子里的匕首滑落而下,趁他不备,丹田运气,将内里全部逼到匕首上,遽尔向他刺去。
宛如灌注了狂风暴雨的匕首,裹挟着巨大的冲击力,还未碰到谢扶光,谢扶光就轻易化解匕首的冲力。
他捏住她的手,语气很轻,“你要杀我?毒是你下的?”
“是。”沈秀无力地握着匕首。即便她如今武功也很高强,可在谢扶光面前,仍然渺小如蚂蚁,想要杀掉他,无异于蚍蜉撼树。
绝望与痛苦让她整颗心都麻木起来。
谢扶光:“为何要杀我?”
沈秀:“因为我恨你,恨不能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他不问她为何恨他,
依譁
大抵也是心知肚明,只道:“如何才能不恨我?”
“除非你死。”
空气若寒冰一样凝固起来。
“之前你曾说过,对你好,尊重你,别强迫你,追求你,做让你开心的事。这样你才有可能会喜欢上我,”谢扶光道,“而你现在要我死,你根本没可能喜欢上我?你说的那些话是骗我的?”
“我那时只是怕死,不得已才那样说,”沈秀异常平静。她忽然想起来,谢扶光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厌恶别人欺骗他,他现在知道她说的那些话都是骗他的,或许比知道她杀他还要生气。
默然半晌,谢扶光道:“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
“我喜欢谁,都不会喜欢你!”
谢扶光微微歪头,目光幽深盯住她。
沈秀只觉自己被一头弑杀的野兽盯住,她直视他,没有怕他,“我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喜欢你。”
“你杀了我罢。”她闭目等死。
良久,她没有等来死亡,等来了他的怀抱。他将她拥入怀中。
他用手指轻轻抚摸她的头发,胭红浓艳的唇边含着温柔的笑,“我不会杀你。”
“但我会杀别人。”他说完这话,出手向门边打出一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木门破碎,一直在门边偷听的桃花婆婆摔将进来。
沈秀一惊,“婆婆!”她想过去扶桃花婆婆,身体却被谢扶光桎梏动不了。
桃花婆婆从地上爬起来,满面骇恐,“你、你放开秀秀!”
谢扶光对沈秀说:“若你不喜欢我,我就杀了她,喜欢我,我就不杀她。”
沈秀气笑了,他这是拿别人的命,来逼她喜欢他?
若是从前,沈秀不想连累别人,不想身上背命,或许会妥协,可她如今实在是太怠倦,太累了,累到不愿,也不能再委屈自己。
谢扶光若真杀了桃花婆婆,她会把自己的命赔给桃花婆婆。掌间运力,她试图自杀,却被他桎梏着,连咬舌自尽都没办法实行。
挣扎片刻,她无畏而平静,“你杀就是。”
“当真?”
“当真。”
“若我杀了她,杀了这里所有人,杀了你爹娘,魏朝清,魏长生,叶云川,你身边的所有人,你在意的所有人呢?”谢扶光的眼睛漆黑沉静,若冷凝而成的乌云,蕴含着厚重的风暴。
“你就算把全天下的人都杀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你。”
谢扶光沉默。尔后,他又弯唇,“是吗?”言毕,他手指往桃花婆婆的方向一挥动。
桃花婆婆只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她捂住脖子,艰难地呼吸起来。
沈秀见状,她狠狠咬牙,“你只管杀!”
谢扶光仔细观察她的神色。见她神色冰冷坚硬,他向桃花婆婆打出一掌,桃花婆婆瞬间倒地,闭上了双目。
直直望着桃花婆婆,沈秀面皮抖动,从喉管里压迫出声音,“你杀了她?”
“杀了。”谢扶光口吻轻描淡写,仿佛在说什么不重要的事。
第 113 章
久久注视已经失去呼吸的桃花婆婆, 沈秀脑子里仿若灌满了黏糊糊的浆糊,整个人都迟滞起来。
明明已经做好准备,然而当有人真正死在自己面前时, 她还是无法保持平静。
她又万分后悔起来,她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妥协, 她应该救一救婆婆的,她应该……不, 她绝不能再妥协!婆婆已经死了,她再后悔也无用, 她必须继续狠下心来!
她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 “谢扶光,我说了,你只管杀,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喜欢你。”
她会把命赔给桃花婆婆, 赔给所有会被她连累的人, 她不能再妥协, 绝不能!
她无动于衷,似乎绝不会妥协。谢扶光眸中暗流涌动, 簇簇眼睫如水底幽生的藻类。
“是吗?”他仿佛在自言自语, 旋即拉着沈秀走出房屋。
房屋外面,全村人都紧张地在外头守着,严阵以待。
“想我把他们全杀光么?”他笑吟吟, 在她耳边低声道。胭红的唇瓣几乎碰到她的耳朵, 低低沉沉的声音擦着她的耳廓,恍若情人间耳鬓厮磨, 在与她说情话一般。
从谢扶光要杀桃花婆婆的开始,沈秀就欲先自杀,可他控制着她,连她的下颚都发不了力,咬舌自尽都不能,她连自杀都不能!现在亦如此。她扫视全村人,对谢扶光道:“我疼。”
谢扶光仿若捧着珍宝一样,捧住她的脸,“何处疼?”
她佯装痛苦难耐,“头疼,你先放开我。”
待他一松开她,她极速将全部内力逼到自己手上,用力打向自己,可她还是比不得谢扶光的速度。
谢扶光捏着她的肩膀,指尖像是要刺进她的骨头里,“又骗我。”
天是冰冷的蟹壳青,沈秀面纱下的面庞也逐渐染上了蟹壳青,她已经感受不到肩膀上的疼痛,口中泛苦,一阵阵苦意从皮肤里破开,涌出来。
幽甜的桃花香被染成了清晗苦涩的冷香,若佛手柑的冷香,一遍又一遍地提神醒脑,一遍又一遍地让她清晰地认识到她如今的处境。她呐呐出声,“谢扶光……”
“你不想他们死,是么?”谢扶光的唇瓣贴着她的耳朵,语调轻柔欢快,诱惑着她,“他们的性命,全在你一念之间。”
熟悉的疼痛如针一般扎进脑袋里,沈秀捂头,先前失忆后形成的遗症阵痛再度卷土重来,她疼地呻.吟出声。
这次她是真头疼。
“怎么了?”谢扶光第一反应是关心她,并未怀疑她故技重施装疼。
“疼……”她痛苦地咬住下唇,神识顿时堕入黑暗里。
“秀秀?”
沈秀已然昏迷过去。谢扶光抱紧她,面若罗刹鬼,“会医术的过来!”
对面村民里,一老翁杵着拐杖疾步走近,“我是大夫!”
……
沈秀醒来后,入目里是一片朱红的衣衫。
“醒了?还疼么?”谢扶光的指尖轻触她。她蹙眉,有些想不起来他是谁。
继而记忆回笼,她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村长他们呢?你把他们都杀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先回答我,还疼不疼。”
“不疼了,没事了,村长他们呢?”
“没死。”
闻此言,沈秀悬着的心回笼。下颚仍然不能发力,只能张嘴含糊地说话,她丹田运气,尝试打破身上穴位的桎梏,然而无用。
转而,桃花婆婆倒地而亡的画面闯入脑海里,她费力抬起手,拿起床边的药碗,直接砸到谢扶光头上。
猩红的血从谢扶光白瓷一般的额角流下来,秾丽皎华,衬得他似如一只披着精美人皮的艳鬼。他笑笑,“你若是高兴,可以再砸一次。”
沈秀:“你为何不去死。”
“我若死了,如何与你在一起。”
“与我在一起?我不会与你在一起,我说了,我不会喜欢你,永远不会!”
谢扶光唇角微抿。
沈秀恨不能生啖他的肉,可又奈何不了他。无可奈何的无力,刺得她又头疼起来,转瞬便又昏迷过去。
微风轻抚花叶,将凉意拂进了寂静的夜色里。桃花婆婆踩着凉风,进入屋内,她小心翼翼道:“药煎好了。”
谢扶光接过药碗。桃花婆婆立在原地,满面关忧地盯住床上的沈秀。
谢扶光向她投以一瞥。对上他漆黑的眼瞳,她心里咯噔一响,识趣地离开屋子。
步至屋外,她捂着胸膛,喘下一口气。先前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她没有。谢扶光并未杀她,只是将她打晕过去了而已。
望着浓郁到滴墨水的黑夜,
忆樺
桃花婆婆神情愈发凝重。
屋内,谢扶光一点一点将汤药喂进沈秀嘴里。喂完药,他用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来的汤药。
看了下拇指上的药渍,他舔掉药渍,静静注视沉睡中的沈秀。
沈秀眼皮抖动,似陷入了梦魇之中。她抓紧被子,切齿梦呓,“你就算把全天下的人都杀光,我也不会喜欢你,永远都不会……”
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他。轻若蝉翼的一字一句,重若千钧,在谢扶光心脏上挤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似乎已走到绝境,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喜欢他。
心脏上从未有过的疼痛,浓烈黏稠到铺天盖地涌来,如潮水般,几乎要将他溺毙。
“我不会喜欢你。”
“永远都不会。”
他按紧心口,喘息起来。脖颈青筋暴起,暴起的青筋仿若被风吹动的琴弦,每一寸都在颤动。
痛到无法抵抗,他蜷缩起来,如兽类一般蜷缩在沈秀脚边,艰难喘.息。
为了转移心脏上的疼痛,他取出匕首,在手臂上划了一刀。试图将疼痛转移到手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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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从他手臂上淌落下来,伤口的疼痛却完全压制不了心脏上的疼痛。他举起匕首,又要划一刀时,耳边响起沈秀大着舌头有些含糊的声音。
“你在做什么?”
谢扶光撩起衣袍,迅速遮住流血的伤口,不让她见血。
他方才是在自残?沈秀诧然。
谢扶光半跪在床角,遮住伤口后,微微抬起苍白的脸,眼角泛红,仿若氤了桃瓣。他指着心口,嗓音沙哑,“秀秀,这里疼。”
他这副样子,仿若被摧残的娇花,楚楚可怜,在等沈秀垂怜。
沈秀直视他,内心毫无动容。
看着她冷冰冰的脸,谢扶光弯曲背脊,心脏疼得更加厉害。血从衣袍里流出来,他挪动衣袍,及时遮住流出来的血。
第 114 章
昏黄的烛光映在谢扶光苍白如雪的面孔上, 他久久凝视沈秀,尔后眼睫微动,“要怎样才能喜欢我?”
明明知道答案, 还要问。仿佛是已经得知自己死刑的罪犯,虽知徒劳,却仍不甘心。
沈秀:“我说过, 无论怎样都不会喜欢你。”
阴翳在谢扶光的瞳孔里渐渐加深,心脏上的痛楚让他没克制住, 闷哼一声。
就在这时,门边传来轻微的动静。沈秀循声望去, “婆婆?你?”
桃花婆婆缓步入内, “秀秀,你醒了?你……你可还好?”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腔里,桃花婆婆心里微颤, 担心是沈秀受了伤。
“婆婆你没事?”沈秀立刻转向蜷缩在床角的谢扶光,“你没杀她?”
他垂着长睫, “没有。”
这一刻, 沈秀心中竟对谢扶光产生了些许感激。发觉自己竟想感谢谢扶光, 沈秀闭目,她想, 自己大抵是被谢扶光这疯子刺得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想到此, 她的脑袋又疼起来。失去意识前,她在心里狠狠咒骂了谢扶光几句。
夜色愈深。谢扶光靠在床边,按着心口, 额间汗珠直淌。风吹开窗户, 凉意裹挟着花瓣吹入室内。
渐渐地,吹进来的粉白花瓣落了他满身, 瓣瓣落在深红的衣袍间,仿若一袭红绸上绣满了桃花。
不知多久过去,他睁眼。发现窗户被吹开,第一时间拉上沈秀的被子,随之轻轻关上窗,隔绝了春夜的寒凉。
最后一丝夜色消逝在拂晓里,谢扶光擦净身上的血与汗,一瞬不瞬凝视沈秀。
天光破云,鸡犬鸣叫时,沈秀苏醒。见床边坐靠着一人,她缓慢迟钝地眨了一下睫毛。
床边,谢扶光坐在地上,上半身靠着床角,绣着曼陀罗花的赤红衣袍周围,簇拥着瓣瓣桃花。
他坐在洒满桃花的地上,朱衣卷发,眉目秾昳,唇红似血,仿若桃花里开出来的一朵赤色曼陀罗,精致昳丽到了极致。
见到这一幕,沈秀一怔,只觉自己仿若置身于什么梦幻的场景之中,见到了画出来的标致人物。
谢扶光抬眉,“醒了?身体可还有不适?”
是真人?沈秀眼眸逐渐清明。她有些陌生地打量他,“你是……你是谁?”
谢扶光微顿,“不认得我了?”
“嘶……”沈秀脑袋里仿若被泥石堵塞,滞塞得她头昏脑胀,“我想不起来了……”
紧接着,她茫然起来,“我又是谁……我怎么全都记不起来了,我……”
“又失忆了?”谢扶光拢眉,转而叫来老翁。
老翁给沈秀把完脉,只说沈秀恐怕很难再恢复记忆。
谢扶光看向沈秀。沈秀躺在床上,双目紧闭,神识模糊。
他微凉的指尖拂过沈秀侧颊,最后落在她蹙起的眉心上,轻轻将她眉心抚平。
他眸光沉凝,将沈秀拦腰抱起,欲去外面寻医,治她的失忆症。抱着她刚离床几步,倏然驻足。
她恨他,恨不能他去死,永远也不会喜欢他。但若她失忆了,不会记得对他的恨,也许会喜欢他。
濒临绝境的人找到了生路。
谢扶光神色如平静的湖泊,然则湖面下的潜流,却汹涌无声。
渐渐地,他兴奋到眼角泛红,浑身颤抖,略微苍白的面孔上泛出奇异的光彩来。
尔后,他点了沈秀的睡穴。
三日后,谢扶光解开沈秀的睡穴。沈秀醒来,谢扶光问:“想起来什么没有?”@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反应钝钝,机械地摇头。她想不起来,什么都想不起来,她失去了所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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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扶光身侧,一人上前来给沈秀把脉。不是先前的老翁,是一位陌生的老妇。把完脉,老妇道,沈秀身体并无大碍,只是恢复记忆须慢慢来,着不得急。
待老妇离去,谢扶光握住沈秀的手,“别着急,会恢复记忆的。”
他的掌心微微凉,覆盖在她指间,让她有些不适,她避开他的手。于她而言,他是陌生人,故而不喜他的碰触。
避开他的手后,沈秀道:“你还未告诉我,我是谁,叫什么名。”
“你叫沈秀。”
“沈秀?”沈秀努力在记忆里搜寻这两个字,然她记忆一片空白,“我叫沈秀……“
“请问你是?”
谢扶光微微弯唇,“我是谢扶光,你的未婚夫。”
空气瞬间静下来。沈秀惊诧不已。他是她未婚夫?她有一个……这样好看的未婚夫?
她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不敢相信自己有一个这样堪称绝色的未婚夫。继而,她猜测,自己大抵也长得很不错?有这样一个好看的未婚夫,自己应该也长得很好看。
可她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她道:“劳烦你帮我拿一下镜子,多谢。”
谢扶光取来镜子。沈秀照了下镜子,沉默下来。
微微圆的鹅蛋脸,细细长长的眉,不大不小的杏眼,略略笔挺的鼻子,皮肤不怎么白,像是经常风吹日晒,浸在日光里染成的微蜜肤色。
她长得很普通,极其普通。若皮肤再白一些,至多,勉勉强强能夸个“清秀”。
看了一眼平凡普通至极的自己,再看一眼精致漂亮至极的谢扶光,沈秀自惭形秽。
旋即又不禁惭愧起来,好像自己是他的未婚妻,是玷污了他一样。
他与她容貌这般的不匹配,就像仙人配凡人一般,让她心生疑窦。理智告诉她,这极其反常。是以,她迟疑道:“你真是我未婚夫?你莫不是在诓骗我罢。”
谢扶光:“我若骗你,叫我不得好死。”
她缄默几许,“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你再与我讲讲我的事……”
从谢扶光口中得知,她今岁十八,无父无母,原是小河沟村村民,这几年外面战乱不断,她与村民一同来到这处与外隔绝的世外桃源,在此安居下来。
而谢扶光,也无父无母,曾是一名杀手。他对她一见钟情,她亦对他一见钟情,两人两情相悦,便定了亲,定下终生。
他与她定亲后,王朝战乱四起,遂同她一起躲进了这
忆樺
片世外桃源。她曾受伤,失去过记忆,后遗症未消,故而如今又失忆。
“等一下,你方才说,你对我一见钟情?”沈秀抓取到关键信息,仿若听到天方夜谭。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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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摸自己的脸。她这平平无奇的模样,竟会让他一见钟情?如果一个同样平平无奇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她觉得有可能。
但这样一个容貌出众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这种可能性比天上掉馅饼的几率还小。
她的潜意识里,认为这样出众的人,不可能喜欢会平凡普通的人,更遑论直接一见钟情。
或许有这种可能,但她理性到冷酷,持最悲观消极的态度,是以,她不相信这种可能。
谢扶光是否在骗她?
她记忆全失,对自己,对其他人,对周围一无所知,她不能直接就相信谢扶光说的话。
掀开被子,她欲下床。
谢扶光:“做什么?”
“我想出去看看。”她往前走一步,因身体虚弱,腿软了一下。
话音将将落下,她直接腾空而起,被谢扶光拦腰抱起来。
他抱着她走出去。透着血腥味的凉凉曼陀罗花香,自他怀中飘进她鼻子里,她鼻翼微皱,“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
他并未依她,径直走出屋子。
屋外,风细柳斜斜,桃花灼灼开。潺潺流水间,屋舍俨然,田地平整,田地间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劳作。粉白的桃花在风里飘扬,空气里弥漫着幽幽芳香,此处仿若桃源仙境。
沈秀环顾桃源,没在记忆里寻到半点关于此处的记忆。大抵是她忘得太干净,见到熟悉的地方也无法触景生忆。
一位扛着锄头的妇人走过来,“秀秀,你醒了?可还记得我是谁?”
沈秀仔细端详妇人,略带歉意地摇头。
“嗐,我是莲花婶子,记起来了没?”
她还是摇头。
“嗳,莫要担心,总会想起来的。”莲花婶子安慰她几句,扛着锄头去往田地里。
走开时,莲花婶子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沈秀。沈秀当然不会记得她。因为她和沈秀根本就没见过。她是谢扶光安排进桃花源的人。
除了沈秀之外,桃花源里的所有人都是谢扶光安排进来的。原先住在这里的村民,已被谢扶光安置到别处。
谢扶光原打算将沈秀带到曼陀罗教。然沈秀曾说过,她喜欢这里,喜欢在这里生活,他便留在这里。
以免村民说漏嘴,破坏他的计划,故而,他将所有村民赶出去,安置到别处,重新安排了一批人进来。
沈秀目送莲花婶子走远。
视线从莲花嫂子在身影上划过,又掠过田间劳作的村人,阡陌上嬉笑玩闹的孩童,沈秀倏然一愣。
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第 115 章
沈秀发现了一个问题。
不管是村间来往的大人, 田间劳作的人,阡陌上嬉戏玩闹的孩童,都是女子, 没有一名男性。
探长脖子,沈秀望向对面邻户的房屋。邻户房屋前,一位妇人在织布, 也是女子。
怎么会一个男的都没有?还是说,只是她恰好没看见而已。她往前走了一段路, 视野变宽,视线触及在小坡上放牛的放牛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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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娃扎着双丫髻, 发簪绑了红绳, 身穿女童衣,是一位小女娃。再扫了一下牵牛耕地的女子,沈秀道:“怎么不见其他男子?”@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谢扶光告诉她, 现如今村里除了他,全是女子。先前战乱, 村里男丁基本上都被征兵上了战场。村里的男性只留下老弱孩童。
举村一路逃难时, 老弱孩童折了不少人, 进桃花源时,村里只剩下几个老翁与男娃。而这几年, 老翁男娃老的老, 病的病,这几年也都入了黄土。是以,如今这桃花源里, 只谢扶光一个男人了。
沈秀半信半疑, 口中却道:“原来如此。”
谢扶光向村民投以一瞥。无论男女,他皆不愿沈秀与他人接触, 他讨厌每一个与沈秀接触的人,无论性别。
若不是为了计划的合理性,若不是为了不让沈秀生疑虑,能让她在这里好好生活,就连女婴他也不愿安排进来。
“不对,”沈秀忽而想起什么,“之前不是有一位老爷爷给我看过病?”
“老爷爷?什么老爷爷?”
“我先前不是醒过一次,我那会儿醒来的时候,有位老爷爷给我把过脉。”
谢扶光神情沉凝起来,“周阿婆说你的记忆会混乱,果真如此……”
“先前你醒来那一次,给你把脉的是周阿婆,你错记成了老爷爷。”
“记忆混乱?”沈秀滞滞,“是我记错了?”
她把周阿婆错记成了一位老爷爷?她的记忆混乱得如此厉害?
还想问些什么,她的肚子里倏然唱起空城计,咕咕叫起来。她尴尬地按住肚子。
“饿了?我做了些吃的,先去吃饭罢。”
“你会做饭?”
“会。”
锅里温着鱼笋夹子,酸辣番芋丝等等菜肴。谢扶光端来菜,道:“这些都是你爱吃的。”
沈秀咽嗓,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鱼笋夹子。鱼酥笋脆,鲜香满口。她点点头,“好吃。”
她没想到,谢扶光的手艺还挺好。她总觉得,他这样漂亮的人,且之前还是个杀手,应该不会做饭,没想到他手艺还不错。
谢扶光弯弯红唇。他这几年没忘练厨艺,现在厨艺虽不及魏朝清,但也比从前好许多。他夹起一块肉,蘸蘸辣酱,放进沈秀碗里。
沈秀发现自己好像爱吃辣,谢扶光做的这些菜,都很符合她的口味。味觉告诉她,这些的确是她爱吃的菜。
她不知是自己饿了很久,还是饭量就是这样大,她足足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最后碗里还剩一点点米饭,她实在撑不下,便撂了筷。
谢扶光把她的碗拿过去,自然而然吃她剩下的饭。
沈秀瞪目,“等一下!你干甚么?”
他掀睫,“吃饭。”
“不是,这是我吃剩下的,你怎么能吃我剩下的!”
“我们从前也是这样,”他笑笑,“怎能浪费粮食。”
从前也是这样,她吃不完的,他替她解决?沈秀哑然。这样过度的亲密,让她浑身不适,“可是……”
谢扶光垂眸,很是低落,“你不愿让我吃?嫌弃我?你从前并不嫌弃我。你忘了你很喜欢我……”
他似乎很难过,“你把一切都忘了。”
他这般哀伤,沈秀的负罪感与歉疚顿时袭上心头,她咳一下,“那个……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
谢扶光苦笑,转而柔声安慰她,“总会想起来的。”
吃过饭,沈秀捧起煎好的汤药,她一口灌下,望这汤药能尽快治好她的失忆症,“希望我能快些恢复记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听到这话,谢扶光扇了扇药炉子。她方才喝的药,只是滋补身体的药,并非治疗失忆症的药。
他不会让她恢复记忆。
含着蜜饯,沈秀心思一转,“现在外面还在打仗?”
“嗯。”
她想去外面看看。毕竟谢扶光有可能在说谎,说不定外面没在打仗。她问谢扶光,桃花源连接外面的地方在何处。
他直接带着她去了那方狭小的暗河洞口。被花草树木遮住的暗河洞,狭而窄,幽深不见光。
“这暗河洞有多长?游出去要多久?”沈秀问。
“很久,大抵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才去游得出去?这得很会凫水的人才能出去罢?她若是想出去,得会凫水。她会凫水么?
“我可会凫水?我当初如何进来的?”
“你不会,我带你进来的。”
沈秀忖度半晌,“我想出去看看,你可以带我出去吗?”
“外面现在很乱,很危险,不能出去。”
“我想————”
“不可以。”
“真的不可以吗?我————”
“不可以。”
她静声。寻思还是找机会试试自己到底会不会凫水。就算她忘记了如何凫水,但下了水,她的身体记忆肯定会告诉她,她会不会凫水的。
她点头,“好吧。”
谢扶光眸子里蕴出浅浅的笑。
恰在这时,风吹花落。
山岭噙雾,春骨繁生,花信染枝,落英缤纷。他站在深深花涧前,漾花春水畔,笑靥如花。
长卷的发丝自然散落至腰间,浓密又光滑,泛着浅浅光泽,若一张由海浪织
依譁
成的绸缎。
灼灼桃花雨落在他发间,芬芳精致如精心雕刻的粉白玉片,却不及他笑颜灼灼。
绝美容颜的视觉冲击,让沈秀心头微颤。
视觉上的生理机制,会让人在看到美好事物时,不受控制分泌荷尔蒙,让人心情不自觉愉悦。
作为一个正常人,沈秀很难抵抗生理机制,很难免俗,看到好看的人,自然会产生愉悦。她不禁多瞅了几下谢扶光那张让人赏心悦目的脸。
随之,她疑惑起来。谢扶光说,她对他一见钟情。
既然她对他一见钟情。那么即使她忘了他,再见到他,也应该一见钟情。然,她清晰地明白,她醒来后,并没有对他一见钟情。
她没有一见他,就钟情于他。她现在只是欣赏他的容貌而已,并非喜欢上了他。
她静心凝思,试图在空白的记忆里寻找记忆,然而她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一丝一毫,想着想着,又只觉头昏脑胀起来,于是便回屋躺下了。
不久,天黑下来。谢扶光端来撒过桃花的热水,让她洗脚。他蹲下来,要给她洗脚。她连忙往后一缩,“我自己洗!”
“好好坐着,别乱动。”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我来。”他不容拒绝,强硬地按住她的脚。
白皙修长的手指掬起水,浇到她脚上。微凉的指腹划过她脚背,轻柔摩挲。
瞬间,沈秀的脚背绷起来,她耳根泛红,尴尬地手指抠住床角。
谢扶光抬起头,暖黄柔和的烛光下,他精致的眉眼柔和朦胧了几分。他笑着仰视她,同时,指尖在她脚背上轻轻掠过,如羽毛扫过,带起了一阵酥麻痒意。
明明是在给她洗脚,可她不知怎么的,总感觉他的动作有些勾勾缠缠的,好似在勾引她,诱惑她,蛊惑她。
浇水的声音,嘀嗒嘀嗒,清清脆脆。水声中,某种东西在不断发酵,丝丝缕缕,向外扩散。
沈秀面红耳赤,“好了好了,我洗好了!”
谢扶光扬眉,“还未洗好。”
“洗好了,我不洗了。”她把脚从他手里抽出来,夺过帕子,三两下擦了脚,不给他为她擦脚的机会。
谢扶光出去倒洗脚水后,沈秀拍拍胸脯,呼出一口气。她圾着鞋子,去如厕。
一走到院子里,便见谢扶光半蹲着,凝视地上的洗脚盆。
她睇了睇洗脚盆。从水位,以及烫蔫了的桃花瓣来判断,这好像是她方才的洗脚水。他怎么没倒掉,放在地上盯着瞧做什么?
月色下,谢扶光半蹲在洗脚盆前,他盯着洗脚水,瓷玉一样的面孔上流露出了一种难以描述的灼热与迷恋。
目睹这一幕,沈秀心中产生出一股异样的感受。
这时,谢扶光伸出食指,食指在洗脚水里蘸了一下,沾了水的指尖凑近嫣红的嘴唇。
沈秀惊呼,“等一下!你干什么!你要喝洗脚水?”
谢扶光微微歪头,墨黑的长卷发如波浪一样在夜风里浮动,浓密纤长的睫毛沾染了晶莹剔透的月辉,“不可以么?”
第 116 章
“当然不可以!你怎么能喝这个, 这、这多脏啊。”
谢扶光:“你的,不脏。”
沈秀的三观受到冲击。他就这么喜欢她?喜欢到居然想喝她的洗脚水?
怎么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可以毫不介意地喝对方的洗脚水。这喜欢的程度, 是否是有些变态了。
她连忙冲过去,迅速把洗脚水倒掉。他俯视倒掉的洗脚水,漆黑的眼瞳里流溢出一丝可惜。
见状, 沈秀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谢扶光到底是有多喜欢她!
转而,她问:“你以前不会喝过罢?”
“没有。”
她松气, “谢扶光,以后别做再这种事。”言罢她赶紧去如厕了。回到屋子, 她见谢扶光坐在床边。
她问:“你还不回屋睡觉?”
“我的房间就在这里。”
沈秀瞳孔收缩, “我们睡一个屋?”
“当然。”
“可我们,不是还未成婚?没成婚怎能睡一个屋?”
“我与你虽还未成婚,但已与真正夫妻无异。”
沈秀哑然, 他们已与真正夫妻无异?他们俩,不会已经那啥过了罢?难道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惶恐与难受如浸了水的棉花, 堵得她喉咙滞塞, 说不出话来。好半晌, 她才发出声音,“但我都不记得了, 我现在、我现在没办法接受与你睡一屋。”
谢扶光眸子里又划过哀伤, “我知道了。”
明明知道谢扶光所说的一切有可能都是假的,可在看到他露出哀伤难过的神色时,沈秀还是免不了生出歉疚。第一原因是, 他也有可能说的都是真的。第二原因是, 他长得太好看了。
他好看到什么程度,好看到, 就像是光是看到他的脸,就可以相信他说的一切话,原谅他做的一切事。
拥有美貌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突破别人的心理防线。简单来说,就是好看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让别人心软。
这很不公平,但没办法,这是每个人的生理机制造成的不公平,是天生的,无法消除磨灭的不公平。
她道:“对不起。”
谢扶光:“是我的错,我不该勉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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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让沈秀更绝愧疚。她避开他忧伤的目光。
待谢扶光离去,沈秀吹灭灯盏,辗转反复不能入眠。实在睡不着,她点燃灯,在床边枯坐许久。
“啪啪!”
轻微的动静从窗边响起,紧接着,一扇窗户微微撇开。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窗外探进来。
视线触及那毛茸茸,圆滚滚的大脑袋,沈秀瞠目。
胖墩墩的食铁兽,见到沈秀后,圆溜溜的黑眼珠子亮了亮,连忙爬进窗子里。它嘴里咬着一只野鸡,慢吞吞朝沈秀走近。
沈秀一凛,警惕防备地往后退。它越来越近,她转身准备跑,它却把野鸡放到地上,用爪子扒拉到她面前,仿佛要把野鸡送给她。
沈秀:“?”
“嘤嘤嘤!”它叫了几声,叫声奶呼呼的,仿佛在和她说话。它一点都不凶,好像对她没有恶意?沈秀诧然,但仍然警惕防备它。
食铁兽又靠近一步,沈秀掉头就跑,却被食铁兽抱住了腿,它抱住她的腿,圆滚滚的脑袋亲昵地蹭她。
她下巴都快惊掉了。这只食铁兽,貌似认识她,与她很熟稔的样子。动作快于大脑,她下意识摸了几下它的额头。
“咩咩咩……”它发出像小羊咩咩叫的声音,很舒服很开心。
她又摸它几下,防备心不知不觉渐渐消退。她猜测,她与它是认识的。而且,她好像还挺喜欢它。
她撸着食铁兽胖墩墩的脑袋,余光一闪,发现站在窗前的赤色身影。
“谢扶光?你何时站在那儿的?”
谢扶光睨着食铁兽,“它又来了。”
“你认识它?谢扶光,它对我好像很亲近,它是不是我们家养的?”
“不是,它是只赖皮熊,时常赖在我们家,蹭吃蹭喝。”
“蹭吃蹭喝的赖皮熊?”
“是,你很讨厌它,赶了它许多次,可它还是要来蹭吃蹭喝。”
沈秀觉得,她好像并不讨厌这只食铁兽。它来蹭吃蹭喝,她应该不会讨厌它。她倒还想投喂它。
“我好像不讨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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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很讨厌它,”谢扶光道,“赶走它。”
她指指地上的野鸡,“你看,那是它给我抓的野鸡,它知道回报我们,也不算蹭吃蹭喝。它应该是只好熊。就算我之前讨厌它,可我现在不讨厌它。我不想赶它走。”
谢扶光看向食铁兽。他之前就不该放过它。
之前沈秀昏迷,食铁兽来找过她。桃花婆婆说,这只食铁兽叫肉肉,是沈秀养着的,沈秀很喜欢它。
得知沈秀很喜欢这只叫肉肉的食铁兽,谢扶光第一反应是杀掉它。他嫉妒肉肉能得到沈秀的喜欢。
嫉妒到,恨不能杀掉全天下所有食铁兽。
然他到底没有杀掉肉肉。
依譁
沈秀若知道肉肉死了,一定会很伤心。是以,他放了肉肉一马。将肉肉赶到另一个很远的山头。
未曾想,肉肉居然跑回来,回到了这里。
真是令人生厌的小畜生。谢扶光眸光微暗,“它是一只畜牲,伤过人,很危险。”
他原想说这只食铁兽吃过人。食铁兽的食谱里没有人类,它不是黑熊棕熊,它不吃人,他说这样的谎,沈秀或许不信。
“伤过人?”沈秀摸食铁兽的动作一僵,“它是为何要伤人?是不是被人惹毛了,所以才伤人的?”
“主动伤人。”谢扶光道,“它是一只会主动伤人的野兽。”
沈秀心底不愿意相信这只奶呼呼的食铁兽会主动伤人。它一点都不凶,圆圆胖胖的,那么亲近她,怎会伤人?
“我也是人,可它为何没有主动伤我?”
“小畜生的心思,谁猜得准。”谢扶光严肃道,“秀秀,为了你的安危,全村人的安危,必须把它赶走。”
沈秀摸着乖乖巧巧的食铁兽,很是舍不得赶走它。但野兽到底是野兽,谁也不知它会不会突然伤人。
沉默良久,她瓮声瓮气,“好。”
谢扶光食指朝食铁兽一指,食铁兽便僵硬住动不了了。
“隔空点穴?”沈秀想起他杀手的身份,她咽嗓,“你的武功真厉害。”
他莞尔,一只手拎起两百斤重的食铁兽。他轻轻松松地拎着它,就像是在拎一片羽毛,一朵花一样轻松。
连夜将食铁兽送到更远的山头后,谢扶光面无表情地俯视地上的食铁兽,漆黑幽深的眼球有些滞空。
他取出匕首,锋利雪亮的刀刃慢慢从食铁兽脸上滑过。他轻轻一笑,笑得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残忍似罗刹,“小畜生,若再敢跑回来找她,我会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煎了炸了,喂狗吃。”
食铁兽鼓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瑟瑟发抖。
残星褪去,桃花源在银色轻纱的笼罩里苏醒过来。沈秀还在睡梦中,阵阵食物浓香便将她熏醒。她捂着叫个不停的肚子,循着香味一路进入灶屋。
她一踏进灶屋门槛,在锅灶前忙活的谢扶光就转过了身。
盈盈晨光下,胧胧热雾里,他一身红衣,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精致如花的浓烈眉眼沾染了烟火气,显得“贤良淑德”了几分。
“睡醒了?”他眼里含着温柔的笑,走过来,手掌按住她的后腰,直接将她摁进怀里。
眷恋痴缠地蹭蹭她的发顶。
她一激,立时推开他,“别这样。”
被推开后,谢扶光捻了一下她的发梢,指尖在她发梢流连。像是没抱够她,贪恋她的身体。
她离他远了一段距离,注意到篓子里没洗的菜,“我帮你洗菜。”
“不用。”他拉住她,“我来洗就好。”
“你不正忙着吗,我来帮你。”
“你只管吃便好。”
他好像不愿她干活,舍不得她辛苦劳累。沈秀呐呐,“我总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由我来。”
他还挺疼人的。如果他真是她未婚夫,那么,她很幸运,拥有一个很疼妻子的夫君。
注意力落在冒气儿的蒸笼上,她问:“你蒸了包子?什么馅儿的?”
“灌汤包,鲜肉馅,鲜笋馅,韭豆馅。”谢扶光揭开蒸笼。热气散开,白软微透包子暴露在空气里。
每一个包子都包得极精致,皮薄馅大,湿漉漉,水晶晶。谢扶光夹起一个包子,喂到沈秀嘴边。
灌汤包放下似菊花,提起像灯笼,轻轻一咬,包子破皮,立刻爆汁。
灌汤流油的包子,外皮,肉馅,汤汁,融为一体,软乎,细腻,香滑,鲜醇,灌入喉咙后,仿若干旱的土地被滋润了一般。
咀嚼着汤汁丰盈的包子,沈秀竖起大拇指,“好吃!你做的灌汤包真好吃!”
他弯眸,擦擦她嘴角的汤汁。
她后退半步,“你手艺这么好,学了多久?”
“三年。”他轻声道,“遇见你之后,为你学的。”
沈秀咀嚼包子的动作一停。特意为她学的厨艺?
她若有所思,打量了他几眼。
他的视线黏在她身上,极其专注。仿佛在他眼里,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人,仿佛他眼里,只容得下她一人。
一个男人,容貌出众,武功高强,温温柔柔的,脾性似乎不错,为了你专门学厨艺,待你极好,很疼你,很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可以喝你的洗脚水。
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男人,这样的好男人,大抵很难有女人招架得住。
若说她心里一点都不动容,那肯定是假的。沈秀略微垂眸。
只是,一切的前提,是谢扶光没有骗她,他所说的一切都属实。一盆凉水,泼在她微微动容的心头上,把她浇得清醒理智了一些。
第 117 章
沈秀嚼着灌汤包, 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能说些什么。最后只含含糊糊道:“包子真好吃,我再吃一个。”
谢扶光又给她夹了一个包子。她吃包子时, 他仍然一眨不眨注视她,连锅里都不看了。她转过身,避开他的注视。
他也转过来, 仍然将一双眼睛定在她身上。感受着他黏糊糊的视线,她咽下去的包子卡住了, 上不去下不来。她闷声道:“你别看我,看锅里, 锅里的东西都要糊了。”
待他把头转向冒着热气的锅里,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拍拍手,直接坐到火门前, “我来烧火。别说不让我烧,我闲着无事做, 我就要烧。”
闻此言, 谢扶光倒也没再说什么。
她拿起火钳, 捣腾灶门里的柴块。橙红色的火苗哔啵作响,夹了几下柴块, 感觉到他又在看她, 她很是烦闷。
他的目光黏糊糊的,若黏缠的蜘蛛丝,缠在她身上, 让她只觉有些受不住。
灶屋里有土豆和红薯。沈秀起身拿了两个土豆红薯, 埋进火灰里,烧了吃。
扫视灶屋里的土豆和红薯, 沈秀问:“家里的粮食多吗?我们的田地多吗?”
谢扶光道,他与她不善种地,分的田地交与其他村人种了,到时候与其他村人一起分粮食。而他平时主要是打猎,用猎物换粮食。
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种出来的粮食多,山里能吃的东西也多,没有苛捐杂税,所有人过得都挺富足。
沈秀点点头。也就是说,家里要做的农活不多,把田地交给别人种,分粮食,打猎,钓鱼,寻山菜山果,吃穿不愁,他们过得很不错。
沈秀望望窗外盛开的桃花,“这里真是一块好地方。”
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着实是一块能过安逸日子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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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阳越来越灿烂时,谢扶光收捡碗筷去洗碗。沈秀道:“我来洗碗。”
谢扶光:“灶里烧的土豆红薯应该差不多了,去吃罢。”
她这才想起她先前烧了土豆红薯。忙不迭去掏柴灰,掏出烧熟了的土豆红薯,她分给谢扶光。
山里小土
銥誮
豆烧了吃,格外得香,沈秀惬意地咀嚼着,问谢扶光,“等会儿要干什么活吗?今日要打猎吗?”
白吃白喝她受不了,便也想多干些活。
“今日没什么活做。”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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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土豆红薯,净了手,沈秀欲出去转转。谢扶光随她一同出门。
他伸出胳膊,亲昵地搂住她的腰肢。她僵了僵,快速往前走了两步。
“秀秀,干啥去?”一位路过的大娘上前来打招呼。
“刚吃过早饭,出来走走消消食。您吃了吗?”
“正回去吃呢。”大娘拎起篮子,“我在山上采了些菌子,你抓几把带回去炖汤喝。”
篮子里堆满了蘑菇,蘑菇沾着水珠,盈亮新鲜,透着淡淡的菌香。
“不用不用,多谢您。”沈秀问,“山上菌子多吗?”
“这会子正是吃菌子的好时节,山上的菌子多得很。”
沈秀眸光一动,“谢扶光,我们也去山上采菌子罢?”
“好。”
回家取了篮子,沈秀同谢扶光朝山上而去。穿行在山包上的桃林,沈秀举目四望,粉白的桃林,若香雪海,幽幽沁香,芬芳恬淡。
“等会儿回来的时候,弄些桃花回去泡水喝。”沈秀捡起地上吹落的桃花,含笑道。山上除了遍地的桃花,还有李子花与杏花,满山遍野的香气,熏得沈秀心旷神怡。
摘下一朵新鲜的菌子,沈秀放进篮子里,余光触及前方大片大片的野山菌,她道:“蘑菇真多!谢扶光,我们多采一些回去!”
不仅蘑菇多,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极多,还有各种各样的春日山果。
“好多枇杷!”沈秀望着黄灿灿的枇杷,口中唾液分泌出来。三月枇杷四月李,五月杨梅六月荔,此时正是吃枇杷的好时节!
“谢扶光,我们摘————诶?那是……猴?”枇杷树上,有两只金色小猴子在吃枇杷。
“是金线绒。”谢扶光道。
胖嘟嘟,金灿灿的两个金线绒,嘴里啃着枇杷,毛发如丝般柔软,渗着点点阳光,一丝一缕散发着金子般的耀眼光泽。
“这猴子真可爱。”沈秀盯着金线绒,双目里透着浓浓的喜爱。
她很喜欢金线绒,就像先前喜欢食铁兽那样喜欢。注意到这一点,谢扶光偏头,对金线绒进行死亡凝视。
动物大多敏感敏锐,金线绒察觉到危险,毛发竖起,拔腿就跑。其中一只跑得慌急,爪子一滑,从高高的枇杷树上摔落下来。
“小心!”沈秀惊呼,脚尖朝地一点,飞身而起。飞至半空,接住金线绒,快速落地。
她落地后,小金线绒从她怀里窜出去,转瞬便不见踪影。她呼气,“还好没事。”
将将说完,她浑身一凛,“我、我方才是飞起来了?我飞起来了?”
谢扶光:“你忘了,你会武功。”
“我会武功?”沈秀惊然,继而兴奋起来,“我会飞,那我的武功应该挺厉害?”
谢扶光莞尔,“很厉害。”
他告诉她,她学的是他的武功,叫曼陀煞。
“曼陀煞……你还是我师父?”
“我是你丈夫。”
沈秀语滞,不过她此时并不在意这个,她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她的武功上。
她会武功。这对她来说很是新奇。思及她方才貌似不错的轻功,她越发兴奋起来。
紧接着,她回忆方才的感觉,又纵身一跳,一下跳到了枇杷树上。她身体一晃,连忙抓住树干,旋即跳向另一棵树,这次比先前要稳当了许多。
直到采完蘑菇回家,沈秀仍然处于兴奋之中。她从谢扶光那里要来秘籍,一页一页翻,大抵是她从前学过,只看一遍就会。于是她盘腿,开始练功。
夕阳西下,黄昏里夹杂着残褪的霞光,沈秀沐浴着昏黄残光,练功练得浑身是汗。
“秀秀,饭好了。”谢扶光端着热腾腾的菌菇汤,唤她去吃饭。吃过饭,她捻了下黏腻的衣衫,去烧水洗澡。
洗完澡,她把衣裳放到水池边,准备明天洗。她疾步回到房间,趴到床上马不停蹄翻阅秘籍。
屋外,谢扶光瞥向放在水池边的衣裳。
他将水放进木盆里,拿起沈秀的亵衣(内衣),轻轻搓洗。洗着洗着,他唇边漾开微微笑意。
洗完亵衣,他拿起亵裤(内裤),手指在亵裤上停留了几下。
搓洗着亵裤,谢扶光唇边的笑意加深。
月色洒下来,沈秀还在翻秘籍。正要翻页,房门忽然被敲响。她放下秘籍,拖着扱鞋去开门。
房门打开,门外,谢扶光的红玛瑙发冠取了,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后。
他只穿了件单衣,劲瘦饱满的身体线条展露无疑。腰带松松垮垮,白皙精致的锁骨露了出来。
微卷的额发贴着额边,发梢的水珠,顺着脖颈坠入两弯浅浅的锁骨,将他的锁骨氤得莹亮了几分。
他大抵是刚沐浴过。盈盈月光下,沾着水珠湿漉漉的他,长发卷湿,唇红齿白,漂亮诱人,似花似妖,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他,看着她,眸子里爱意汲汲恣恣,“秀秀,我洗了枇杷,吃一点?”
触及他眼里的爱意,沈秀有些愣神。他真的喜欢她?她真的很难相信,这样出色的一个人,会喜欢这么普普通通的她。
闪闪发光的人,怎会注意到人群里的普通人?
在沈秀愣神之际,谢扶光不着痕迹,把衣裳拉得更敞开了一些,肌理线条分明的白皙胸膛半露出来。
沈秀连忙转开脑袋,“谢谢。”她接过枇杷,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谢扶光,你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我说的话?”
她实在是很难相信,“我……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握住她的手,“我喜欢你,千真万确。”@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立时抽出手。
谢扶光唇角微抿。她没有完全信任他。也抵触他的碰触。
沈秀道:“可我很不明白,你为何喜欢我?”
“一见你便喜欢你,”他道,“你合我眼缘。大抵是命中注定,我一见你,便知此生就是你了。”
“我这样……平凡普通,怎么会合你眼缘?怎么会被你一见钟情?”
“你认为,平凡普通就不会被人一见钟情?”
“倒也有这个可能,但是,”她咽唾液,“你这样出众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对平凡普通的人一见钟情吧。”
“为何不可能?”他轻声细语,“秀秀,你这是偏见。”
偏见?或许她是有点偏见。可她认为她这种偏见,是比较理智现实的偏见。
她没再多说什么,“谢谢你的枇杷,早点睡。”
次日,沈秀起得很早。练了会功夫后,她飞出院子,去外面练轻功。
飞到山脚下,她仰头瞧高耸入云的山峰。这么高的山峰,估计得神仙才能飞得过去?她托着下巴,忖了忖,一跃而起。
借力飞到陡峭的山岩上,再借力,继续往上面跳。刚踩住一颗长在峭壁上的树,还未站稳,树忽然折断。
她猝不及防地往下一跌,慌乱之间忘记运转内力,整个人朝下摔去。即将摔落在地之际,一道黑影极速飞来,及时垫在了她身体下面。
谢扶光抱着沈秀翻滚了几下停下来,他语速急促,“秀秀,你可有事?”
“我没事。”沈秀急问,“你呢?你没事吧?”
他做了她的人肉垫子,被她这么一压,指不定会受伤。
“无事。”
沈秀松下一口气,对他心怀感激,“多谢你。对不起。”
“你没事就好。”他起身,拉着她回家。
回去的路上,沈秀还是没放下心,生怕谢扶光哪里不好,“你真没事?”
她面怀关忧。谢扶光眸光微闪。他想起她仍然不信任她,仍然抵触他的碰触。要如何才能让她信任他,不抵触他?
“真没事。”他垂下长睫,心里已然有了盘算。
至家,谢扶光去往茅房。他进了茅房后,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左臂骨头折断。
待他出来,沈秀发现他捂着左臂,她问:“左手怎么了?”
他摇头,“没事。”
“是不是方才伤到左手了?”沈秀连忙过去,刚碰到他的左臂,他就闷哼出声。
在发现谢扶光左臂的骨头好像有些错位的时候,她一惊,“你的胳膊断了!”
“我方才压断了你的胳膊?!你怎么都不吭声!”她愧疚难当,“快点,快点去找周阿婆,让她给你看胳膊
殪崋 !”
第 118 章
周阿婆脱掉谢扶光的上衣。此时他上半身不着寸缕, 身形劲瘦,宽肩窄腰,肌理分明, 轮廓曲线极极漂亮。
他的身体,也如他的脸一样,每一处都精致漂亮到极致, 完完全全是女娲娘娘精心捏成的一副皮囊。
周阿婆给谢扶光接骨前,道:“忍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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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咔擦作响, 谢扶光下颌紧绷,面部涨红, 青筋突起。
沈秀光是看着, 就觉得疼得不得了。听到谢扶光疼地抑制不住闷哼,她心里更加愧疚。
她没事去翻什么山?都是自己太过自负,害得谢扶光断了胳膊。她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谢扶光抬眸, 注意到沈秀面上的懊悔与愧疚,他暗地里勾唇。
愧疚, 便能使人心软, 心软, 便能使人逐渐放下防备。他自断手臂,这一招并没有使错。
周阿婆接完骨, 绑好谢扶光的左臂, 道:“需静养一个月,这期间要好生护着胳膊。”
言罢,她迟疑道:“你后面的伤……”
沈秀惊, “他后面也受伤了?”她转到他身后, 瞳孔剧烈收缩。
他的后背,本应与前面一样, 白玉无瑕。然而,他的后背上,横亘着数条伤疤。
全是旧伤疤,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沈秀呐呐,“你背上……怎么那么多伤?”
谢扶光:“回去与你说。”
起身离开时,沈秀忙不迭搀扶住谢扶光,“我扶着你。”
谢扶光嘴唇微白,“嗯。”
待回了家,沈秀迫不及待问:“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
他伸手摩挲背后的伤疤,“我曾和你讲过我从前的事。”
“那你再给我讲一遍?”
谢扶光垂睫,那张得天独厚的美丽皮囊,在光影下黯淡下来。
“我从前不叫谢扶光,叫原厌。”
……
琼花宴上,小菊见自家小姐一双眼都快粘到原老爷身上了,她咂嘴,望向人群中央的原良谦。
原老爷原良谦,原家家主,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他有钱有势,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面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
他是全江城所有姑娘都想嫁的男人。尽管他是个鳏夫,还有个五岁的孩子。
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元配妻子一往情深,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
“小姐,小姐,别看了,别让人家看见了。”小菊拉拉自家小姐。
“怕甚么,别人不都在看么?”
小菊噎住。她环顾四周。的确,在场所有千金小姐们都在偷偷关注原良谦。
一侍路过,不小心将茶水泼到了原良谦身上。茶水瞬间脏污了他绣着祥云的精致衣袍。
侍从一骇,急忙磕头认错。原良谦将他扶起来,语气温和,“无碍,你也并非故意。”@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侍从忙道原老爷宽宏大量。
小菊目睹这一幕,心里啧啧。原老爷确实是肚量大。若是别人不小心将茶水泼到她身上,还是在这种场合,极极扫兴,她少不得要发作责备几句的。
可原老爷并未发怒,他十分和善,纵然对方只是个地位低下的奴才。原老爷正如他的名字,良谦,真真良善温谦。
若是能嫁给这样的男子……小菊脸一热,顿觉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青天白日的,她做什么美梦呢,她这样的,还想嫁给原老爷,真真是白日做梦!
琼花宴散,原良谦至家,直奔柴房。
昏暗的柴房里,柴块上躺着一个五岁多的小男孩。小男孩披散着卷如波浪的长发,没长开的五官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靠着柴块,苍白虚弱,唇色干白。
原良谦步至小男孩身前,“阿厌。”
小原厌掀开长睫,他的眸子漆黑如墨翠,里面没有任何情绪,整个人就像一只没有灵魂的木偶。
原良谦蹲下来,“还想学武么?”
小原厌迟钝地眨了下睫毛,身体上的疼痛,让他没力气说话。
他不答话,原良谦便捏住了他的肩。
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原良谦的指骨却几乎要将小原厌的肩膀捏碎,“嗯?”
剧痛从肩膀上传来,小原厌张开嘴,声若破碎的琉璃,“不想。”
“这才乖。”原良谦笑着摸摸他的头发。指尖碰触到他卷卷的头发,原良谦有些失神。
“你很像你的母亲。”原良谦轻轻抚摸小原厌的卷发,目里露出痴痴爱意。
小原厌的母亲,海丽耶,有一头乌黑亮丽,如波如浪,如绸如缎的长卷发。小原厌不仅继承了她的美貌,也继承了她美丽的头发。
原良谦温柔地抚摸着小原厌的长卷发,渐渐地,他眸子里的爱意转变成了恨意,“你可真是像你母亲。”
说着,他一把抓紧小原厌的头发,像是要将他的头皮扯下来。
“来人,拿剪刀来。”
拿起剪刀,原良谦将小原厌的头发全部剪掉。
欣赏着脑袋光秃秃的小原厌,原良谦神经质般地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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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笑着,他面上又露出爱恨交织的情绪,最后恨意占据上风,继而,他吩咐侍从取来鞭子。
原良谦拿着鞭子,即将要抽到小原厌身上,却在触及小原厌的脸时,停了下来。
他长得实在与他母亲相像。
“转过身去。”
小原厌转过身。
“啪!”鞭子狠狠抽在小原厌背上。
数鞭过后,小原厌趴在地上,遍体血痕,然他始终一声不吭。
原良谦扔下鞭子,看也没看气若游丝的小原厌,头也不回离去。
管家瞧了瞧离去的原良谦,又瞧了瞧浑身是血的小原厌,心情很是复杂。
他倒是很可怜小原厌,可他也就只能在心里默默可怜一下,也不敢私底下去帮他。
造孽啊。他叹息,脑海里浮现出海丽耶的面容来。
海丽耶,母亲是汉人,父亲是西域人。她是一个漂亮到极致的混血姑娘。
他家老爷,还是公子的时候,对海丽耶一见倾心,然海丽耶对老爷无意。海丽耶已有心仪之人,那人与她青梅竹马,是她未婚夫。老爷便设计杀掉了她的未婚夫,强娶了她。
娶了海丽耶后,老爷对她千般好万般好,却始终得不知道她一个好脸。
她几次三番逃走,又被老爷抓回来。
小少爷原厌,是老爷为了让海丽耶留下来的筹码。老爷并不喜爱孩子,小少爷的存在,只是为了绑住海丽耶。
可老爷高估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于海丽耶而言,小原厌只是一个耻辱,她不爱这个孩子,甚至极其厌恶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不能让她心软,不能绑住她。她的名字叫海丽耶,吐火罗语里,是仁慈的意思,可她对这个孩子没有半分仁慈。她一生下孩子,她就逃出去投河自尽了。
管家仍然记得海丽耶投河自尽的那一日,老爷抱着小原厌,对小原厌道:“你留不住她,你为何如此没用?”
“她已经死了,你还有什么用呢?”
“你去给她陪葬罢。”还未睁眼的婴儿,就这样被老爷丢进了河里。
凝望消失在河里的婴儿,老爷忽然道:“也许她还没死。”
他令人将婴儿捞起来。小原厌福大命大,还留着一口气。
管家知道原良谦为何将小原厌捞起来。若海丽耶没死,原良谦可以继续利用这个孩子。
唉。管家又叹几口气,“孽缘,孽缘哪。”
一夜过去。柴房里,小原厌蜷缩起身体。疼痛,饥饿,干渴,在身体里发酵成刀片,他颤抖着,忍受着刀片在自己身体里搅动。
“嘀嗒嘀嗒……”
外面下起雨来。他半睁眸,一点一点往窗口爬。
爬到窗底下,他张开干裂的嘴,去接雨喝。可窗户紧闭,雨落不进来。
他望着墙壁上自己的影子,机械地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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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说:“你渴么?我不渴。”
他舔舔裂开的唇皮,“我不渴。”
又一日过去。大抵原良谦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孩子,便派了丫鬟进了柴房。丫鬟拿着药膏,给小原厌上药。
上药的时候,丫鬟的目光小原厌的脸上划过。
尽管他的头发跟狗啃了一样光秃秃,尽管他面色苍白虚弱,唇无血色,他还是那么漂亮。
漂亮得让人嫉妒。丫鬟咬紧牙根,心里生出了无限愤恨。
她模样不错,嫁的夫君也长得俊俏,可她生的孩子,却丑得不能见人。全家人都以为她去外面偷了人,才生出来这样一个丑八怪,但她没有,她实在是冤屈!
凭什么她的孩子长得这般丑陋。凭什么小原厌长得这般漂亮。上天为何如此不公?
丫鬟一口银牙几乎咬碎,恨不得扇小原厌几巴掌,划烂他的脸。可她不敢。
虽说老爷对小原厌不好,但他到底是小少爷,府里的人,还没那胆子去欺负小少爷。
她也不敢。
小原厌还是婴儿时,奶娘见原良谦不喜他,便怠慢他,饿得他哇哇大哭。
原良谦得知此事,直接将那奶娘活剥了,烹炸了,喂给了猪狗。至此,府里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原良谦不喜小原厌,但他到底是他儿子,别人不能欺负他。
因此,她是不敢欺负小原厌的。
可一想起她那丑得不能见人的孩子,一想起今晨丈夫对她的打骂,公婆对她的责辱,她心里的愤怒与憋屈就止不住地燃烧了起来。
旺盛的火苗烧尽了她的理智,她瞪着小原厌那副天妒人怨的容颜,一巴掌抽了过去。
“啪!”小原厌被打歪,口中吐出血来。他缓缓偏过脸,如木偶一样,看向丫鬟。
再次对上他精致如花的面孔,丫鬟又一巴掌甩过去,“看什么看!”
小原厌又一歪,鲜血和着牙齿淌出来。
第 119 章
手掌心上的疼痛, 顿时唤醒了丫鬟的神智,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她惊慌失措, 嗓子眼都在发抖,“小少爷……奴婢……奴婢……”
她蹲下来,手足无措, 连忙去扶起小原厌。
小原厌歪歪脑袋,忽然弯起眼眸, 素来无表情的面庞上,浮现出温柔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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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一愣, 仿佛在他身上见到了原良谦的影子。
“小少爷, 奴婢————”她的声音戛然而止。
一根磨得尖细的木签子,直直扎进了她的脖子里。
小原厌握着木签子,用力往她脖子里碾。
“噗呲!”热血喷到他身上, 将他苍白的脸染红,仿佛将他的眸子也染得赤红起来。
“救命, 救……”丫鬟的两颗眼珠子暴凸, 几乎要跳出眼眶来。
小原厌双目虹膜上融着赤色光泽, 宛若地狱深渊里爬出来的嗜血恶鬼,他将木签子用力一插。@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瞬间毙命。
浓稠的血液一滴一滴从小原厌面庞上淌落, 他俯视失去呼吸的丫鬟, 眼球仿佛滞空,眸光无机质,里面没有任何情绪。
尔后, 他往她胳膊上咬了一口, 牙齿将她的肉咬下来。咀嚼几下,吞入腹中。
饥饿了几日的肚子, 终于填了些东西进去。他抱住她的胳膊,一点一点啃食。
原良谦进入柴房时,小原厌已经吃饱,却还在啃丫鬟的胳膊。
待了解了情况,原良谦什么也未说,只让人将丫鬟的尸体拖走处理干净。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原厌头发重新长长,背上的伤还未好,又添了新伤,新旧伤痕交错,新伤变旧伤,新伤盖旧伤。
七岁时,这一日,小原厌背后的伤口发痒,他正抠着伤口,原良谦忽然闯进屋,“阿厌!”
原良谦面部涨红,整个人透着一种不正常的兴奋,“阿厌,你娘还活着,我找到她了,我找到她了!”
小原厌一如既往,如木偶一样,没什么表情。
原良谦笑了下,“怎么,你不高兴?我找到你娘了,你不高兴?”
小原厌:“高兴。”
原良谦:“那为何不笑?”
小原厌嫣红的嘴角一提,笑起来。
“乖。”原良谦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我们这就去见她。”
“阿厌,这一次,你一定要留住她。用尽全力,无论怎样都要留住她,知道吗?”
小原厌机械地点点脑袋,他摩挲袖子里藏着的木签子,视线落在原良谦的脖子上。
原良谦带上小原厌,坐上马车,半月后,来到一处小镇。抵达小镇,原良谦没有第一时间去见海丽耶。
路上行车许久,难免沾染风尘,他整理自己的仪容,“我这般去见她,她定会嫌我。”
是以,他先去客栈,好生梳洗打扮了一番。
他熏香剃面,擦面药,抹香泽,戴玉冠,插簪花,穿上熏过香的锦衣缎服,同样也给小原厌梳洗打扮了一番。
小原厌戴着嵌珠玛瑙冠,卷卷的黑发束在背后,齐眉勒着抹额,颈上戴着金螭璎珞。他穿着簇新红绫锦衣,挂着长穗绦子,踩着孔雀金线红底小靴。
随行侍从没忍住瞧了瞧梳洗打扮好的小原厌。小少爷本就容颜出众,这样一番打扮后,就如那画里走出来的玉娃娃,精致漂亮得不得了,直让人看直了眼。
小少爷的长卷发,以及眉眼似夫人,昳丽秾艳如花。鼻子,嘴唇,等等似老爷,如琼如玉。他完全继承了老爷和夫人的美貌,且还综合了他们美貌的长处,容貌已经胜过了老爷夫人。
在心里赞叹着小少爷的美貌时,侍从想到了什么,不禁叹息。
马车一路前行,在一处小院前停下来。原良谦牵着小原厌下车,来到院门前。
门敲响。不多久,门从里面打开。
“谁呀?”开门的女子嗓音细柔,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与长辫,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叮叮当当的腰链。
她纤细的腰被一袭纱裙拢着,裙摆垂地,微微荡漾,额间一点水晶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秾丽。
见到她,原良谦眉目含笑,温柔如水,“阿善,我带阿厌来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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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丽耶瞳孔剧烈收缩,她立时关上大门,却被原良谦抢先一步拦住。
他抵开门,疑惑道:“阿善,见了夫君为何要关门?”
“你不是我夫君!滚!你给我滚!”海丽耶尖叫。
原良谦将小原厌拉到海丽耶面前,“阿善,你看,这是我们的孩子,他与我们多像。”
海丽耶僵住,目光落在小原厌身上。见小原厌与她长得十分相像,她怔然。
“阿厌,快,叫阿娘。”原良谦拍拍小原厌。
小原厌仰头,对海丽耶道:“阿娘。”
霎时,海丽耶的五官狰狞起来,“我不是你阿娘!滚!给我滚!你们都给我滚!”
“滚呐!”海丽耶抽出门栓,打在原良谦身上。
原良谦任她捶打他,完全不还手,唇边还带着痴痴爱意。她手一转,一棒子打在小原厌头上,“你们怎么不去死!”
“砰!”门栓重重落在小原厌额头上,鲜血立刻从他额上溢出来。
原良谦却看也不看小原厌一眼,只对海丽耶道:“阿善,手打疼了吗?”
粘稠的血液滴落在睫毛上,小原厌眨了下睫毛,视野模糊成一片血色。浓重的血色里,他跌入了一片黑暗中。
呼啸的风里,弥漫着浓郁的曼陀罗花香气。小原厌被花香熏醒。一醒来,风就刺了他一脸。
他被原良谦抱在怀里,此刻在悬崖边上。崖边开满了红艳艳的曼陀罗华。
原良谦道:“阿善,你真的不要他?”
前方,海丽耶被捆绑着,不能动弹。她恨恨地怒视原良谦,“我说过,他不是我的孩子。”
原良谦抚摸着小原厌的头发,“醒了?来之前我说过什么还记得吗?”
小原厌气若游丝,答不出话来。原良谦手指按在小原厌额头的伤口上,用力摁血痂,“想不起来了?”
血丝从小原厌额间溢出来,他费力张开嘴,“阿娘,不要丢下我。”
听到想要听的话,原良谦满意地翘翘唇角。
小原厌望着海丽耶,“阿娘,不要丢下我。”
然而海丽耶始终对他没有半分仁慈,“谁是你阿娘!你爹是畜生,你也是小畜生,你们都该死!”
“原良谦,你以为你可以靠他让我心软?你做梦!
依譁
他就算死了我都不会看他一眼!”
“就算死了都不会看他一眼?”原良谦动动嘴唇。尔后,他把小原厌推到悬崖边上。
他问:“你真的要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海丽耶冷笑,“我巴不得你快些将他推下去。”
“是么?”原良谦又将小原厌往前推了一点。再往前,便是万丈深渊。
他回头望海丽耶。海丽耶无动于衷,眸中还带着笑意,“快啊。”
大抵是知道小原厌的确不能让海丽耶心软,知道小原厌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原良谦轻轻叹息,遗憾道:“阿厌,你为何如此没用?”
“你一直都是如此没用。”
言罢,他轻轻一推,小原厌如一片落叶,跌下万丈深渊。
……
伤口上尖锐的疼痛唤醒小原厌。一只鸟啄正在啄木他额头上的血痂。
此刻,他躺在花藤缠成的藤网上。藤网横亘在峭壁上,救了他一命。
他艰难地动动脑袋,赶走啄他血痂的鸟儿,下一刻,藤网一裂,他直接摔落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他抓住垂落下来的藤条。胳膊上血肉模糊,露出深深白骨,他忍着剧痛,抓紧藤条,一点一点往下滑落。最后重重摔入深渊底部。
深渊底部光线昏暗,寂静森凉,唯有绚丽浓艳的红色曼陀罗,犹如跳动的火焰,铺满了整个深渊底部。
他躺在深渊里开出来的曼陀花上,血液一点点渗进花瓣里。
醒了又昏迷,昏迷后又醒来,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不知多久过去,他再次被痛醒。
浑身犹如被碾压过,四肢被碾碎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将他痛晕,又一遍又一遍将他痛醒。
他喘着气,用露出白骨的胳膊去抓曼陀罗花。
他将曼陀罗花嚼进嘴里,微辛微苦的花瓣填进肚子里,一点一点将饥饿消融。
同时,曼陀罗花的毒素渗进他的神经,将他的身体渐渐麻痹。
发现曼陀罗花可以麻痹疼痛,他又往嘴里塞了许多花瓣。
赤色曼陀罗有毒,却能止痛止饿。
被曼陀罗的毒素麻醉,晕将过去后,小原厌再一次醒过来。
前方有洞口。他拖动着血迹斑斑的身体,慢慢往前爬。
洞里竟明亮如雪。却原来,里面堆积着山似的夜明珠。夜明珠的光芒,将洞壁照得明亮如白昼。
洞壁上,似乎画着壁画。
小原厌擦掉眼角的血糊糊,辨认壁画旁边的字:玄武神功。
玄武神功,扶光老儿,谢老创。玄武神功的创始人,谢扶光写道,若有入此洞者,便是有缘人,可习得玄武神功。
小原厌久久凝视壁画。
第 120 章
沈秀滞愣良久。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世上怎会有原良谦这样的人, 温柔,残忍,冷血, 无情,却又有情,只不过他的情全部系在海丽耶一人身上。他就是一个彻彻底底, 完完全全神经质的疯子。
“你爹娘呢,他们如今在何处?”
“死了。”他偏头, “我杀的。”
谢扶光说,原良谦把他扔下悬崖后, 将海丽耶带回了江城。他折断了她的腿, 用锁链将她囚禁在了屋子里。
几年后,谢扶光习得玄武神功,便找上门, 将原良谦杀了。只不过,海丽耶是求他杀的她。
“我杀了他们, 你觉得我无情吗?”谢扶光问。
“不, 你做得对, 但是……”
“但是什么?”
“你直接杀了原良谦,算是便宜了他, 你应该像他之前折磨你那样, 折磨他。”沈秀忿忿而言。
他笑了笑,道:“何须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她唏嘘,“其实你娘也是被你爹逼的, 她也是个可怜人。”
谢扶光垂睫。他没有对沈秀说出实情。他本就是去杀原良谦与海丽耶的, 即便海丽耶不要求他杀她,他也会杀她。
他与她讲的他的过去, 隐瞒了许多。只着重突出他从前受过的苦难,着重突出他有多可怜。
此刻她脸上流露出的同情怜悯,让他很满意。
她觉得他可怜,同情怜悯他,会不会因此,而想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就像赵金金曾经所做的那样,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
事实上,他从来就不需要别人的可怜,从来就不需要什么温暖,治愈,救赎,他对此嗤之以鼻。
他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沈秀,沈秀的爱。
沈秀叹息,“你从前……你受苦了。”
“但我现在有你,不苦了。”说着,他弯腰,将头枕在她的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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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之前,沈秀肯定会推开他。然而在她知道他如此可怜后,她怎么忍心推开他呢?谢扶光料准了她一定不忍心推开她。
而沈秀也确实没忍心,任由他枕在她的膝盖上。
计谋得逞,谢扶光翘起唇角。
沈秀低视枕在自己腿上的谢扶光,伸手欲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但又只觉别扭得很。最终她收回手,什么也没做。
春日晨阳,呼啦啦从窗口照下来,把谢扶光的头发丝全部染成浅金色,浅金色的发丝在风里浮动,犹如翻飞的波浪金线。
他的头□□浮到沈秀手背上,她想起原良谦剪他头发的事,心里堵得很,对他愈发可怜起来。
纵然,他依然有可能说的都是假的,什么从前受过的苦难都是假的,但他为救她,折断了胳膊,她愧疚于他,她的愧疚,让她不自觉地去相信他说的话。
是以,即便理智告诉她要清醒一些,她还是难免相信了他几分,难免不对他产生怜悯。
不知多久过去,腹中饥饿让沈秀顿觉,他们俩还未吃早食。
“谢扶光,我们还没吃饭呢,我去把饭端过来。”她起身就走。
谢扶光拽住她,似乎还想靠在她腿上,不愿她离开。
“该吃早饭了,你不饿?我饿了。”沈秀拍他。听到她说她饿了,谢扶光这才放开她。
“你就在这里好好待着,我去端饭菜。”沈秀快步去往厨房。
早食有包子,咬春饼,笋丁,泡萝卜,南瓜粥以及蘑菇汤。沈秀把给谢扶光盛汤,筷子递给谢扶光,“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夹。”
她完全忘记他只是左手动不了,右手还是可以吃饭的。谢扶光也不提醒她,很享受她对他的关心与照顾。
沈秀吃了一口咬春饼。柔韧清香的饼皮子,包裹着脆脆的素菜,吃起来又软又脆,带着轻微的嚼劲,十分清新适口。
但味道又不过于寡淡,吃着吃着能吃出里面椒麻香,十分有滋有味,嚼巴嚼巴,仿佛将一整个春天吃进了嘴里。
又吃了一口圆鼓鼓的蘑菇。蘑菇轻轻一咬,质地柔韧软滑,蘑菇汁从里面挤出来,鲜香滑润,柔柔地滑进喉咙里,如春日映着暖阳的溪水,温暖,细腻,柔软。
她对谢扶光竖起大拇指,夸他做得好吃。边夸他,边给他夹菜,“你多吃些。”
他小时候受虐待,经常挨饿,难怪他要吃她剩下的饭,不浪费粮食。原来是是幼时饿得狠了。思及此,沈秀不停往他碗里夹菜。恨不得将桌上所有食物都放进他碗里。
意识到自己给他夹太多菜,他已经撑得脸都发红了的时候,她忙不迭住手,“你别吃了,吃不下就别吃了。”
他摇头,继续吃。她拉住他,“你怎么还吃啊,别吃了。”
“你给我吃的。”
沈秀诧然,“我给你的,你就要全部吃了?”
他好像格外珍惜她主动给他夹的菜。
她抿唇,“就算是我给你吃的,你吃不下了,也不能硬撑。”
强硬地把他的碗抢过来,她摁住他,“我来收拾碗筷,我来洗碗,你别动,免得拉扯到胳膊上的伤了。”
日头渐渐升高,沈秀坐在药炉子前,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药炉子扇风。她转过身,“你怎的又出来了,不是让你回屋好好躺着?”
谢扶光拿了个凳子,坐到她身边,一眨不眨盯她。仿佛一刻也离不得她,很是黏人的模样。
她抱手,“算我求你了,你回屋躺着行吗?”她生怕他的伤势加重。
她求他了,他这才回
依譁
屋。她托腮,心里头思绪纷杂。
快至午时,沈秀把鸡炖了,好给谢扶光补身体。她把鸡汤端到谢扶光面前,赧然道:“我手艺不怎么好,你先将就着吃。”
他喝了汤,弯弯眸子,“你的手艺很好。”
她还不清楚自己的手艺么,方才她已经尝过了,她做的菜也就一般般,能入口,但远比不上他的手艺。
知道他的夸奖只是安慰她而已,她也没怎么在意,只道:“周阿婆说,你得多吃些鸡啊鱼啊蛋什么的,这样才好得快,我下午就给你抓鱼去。”
“我也去。”
“不行。周阿婆说了,你现在最好不要下床,能不动就别动。”沈秀又抱手,“你让我省省心罢。”
谢扶光这才作罢。沈秀莞尔,给他盛汤靠近他时,闻到他身上浓郁的花香。凉凉幽幽的花香,带着些微血腥气,是一种妖冶冷香,透着丝丝入骨的危险性。
连香喷喷的鸡汤鲜味,都压不住这股妖冶冷香。
她皱皱鼻翼。谢扶光道:“怎么了?我身上有什么味道?”
她看了看他肩膀上绣的曼陀罗花纹,“你身上的花香,是曼陀罗花的香气?”
“是。”
“曼陀罗花是这个味道吗,有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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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味?”闻此言,谢扶光眸光微动。大抵是小时候吃曼陀罗花吃得太多,花香渗透了皮肤里,所以他身上有曼陀罗花的香气。而血腥味,则是他杀人杀得太多,血腥气同样渗进了皮肤里。
他从前倒没注意过身上的味道。
她不喜欢血腥味。思及此,他眸色微暗。
待吃过了饭,沈秀带上钓鱼竿和捕鱼网,抓鱼去了。
热雾弥漫的浴桶里,谢扶光用力搓皮肤,试图将身上的血腥味消除干净。@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然而他的皮都快搓掉了,身上那股血腥味仍然半分不减。
他蹙眉,取出匕首。
是不是把身上这层皮剥掉了,血腥味就会消失?
他静静注视身上的这层皮,平静无澜的眼眸里,透着一种兽类似的,非人感。
尔后,他收起匕首。
若把身上这层皮剥了,他会很变得很丑,很难看,沈秀会不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