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整天的行程都很愉快, 直到在即将入场游乐园时,小曦提出要和盛清歌交换刚刚买的玩偶。
一小时前,三人吃完午饭从麦当劳出来,旁边就是一家diy玩偶店。
顾客可以亲手挑选娃娃外皮、当场填充棉花, 之后选衣服选配饰, 再给娃娃打印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听完店员介绍,小曦眼睛亮晶晶地, 拉着陆斯则就往里走。
陆斯则自然依着她, 陪在她身边挑选玩偶。
盛清歌也喜欢这些小东西,她挑选了一只金毛玩偶, 又给它搭配配饰。
一切都很顺利, 开开心心带着新买的玩偶出店,开车前往游乐园, 路程大约半小时。
好不容易找到停车位,小曦却突然眼巴巴地问盛清歌:“姐姐,我想要你那个玩偶, 因为我觉得你那个好看。”
盛清歌愣住。
她也知道她的玩偶好看, 那是她亲手搭配的、和记忆中七岁见到的那只小狗玩偶一样喜欢。
只是当时她为了讨父母开心, 放弃了玩偶,转而选择故事书。
按照常理来说,她似乎是应该让着小孩子的。
刚要说话, 坐在驾驶位的陆斯则回头,“怎么了?”
小曦理直气壮:“我喜欢姐姐的玩偶, 所以想和姐姐交换。”
陆斯则表情未变, 依然温柔, “你有问过姐姐的想法吗?”
小曦心虚地低下头,喃喃, “可是我喜欢呀……”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家里都会优先让她选的,即使那些玩具原本属于其他哥哥姐姐。
陆斯则难得没依着她,说:“你姐姐也喜欢她的玩偶,那是她亲手做的。”
第一次被大哥哥拒绝,小曦瞬间委屈了,眨巴眨巴眼睛就要掉眼泪。
盛清歌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只要她退让一步就皆大欢喜了。玩偶而已,她改天再去买一个就是。
“陆斯则……”不能干扰他教育孩子,所以盛清歌想先和他商量好。
陆斯则抬眼看她,“既然你也喜欢,为什么要委屈自己让给别人?”他记得盛清歌在店里组装娃娃时的欣喜,像是重归童年的大人,沉浸地弥补她曾经的力不从心。
盛清歌动了动嘴唇,没说话。
是啊,她总是习惯讨别人欢心,习惯委屈自己而换来父母一句懂事夸赞。
陆斯则下车,坐到后排来,把抽抽搭搭的小曦抱在腿上,“你能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这是很好的事情。”
小曦吸吸鼻子,抬手擦眼泪,一双大眼睛泪汪汪的。
陆斯则继续循循善诱:“但是你不能通过委屈别人来满足自己,也不能仗着自己年纪小就逼迫姐姐让着你,明白吗?”
小曦点点头。
陆斯则拿过手帕纸给她擦眼泪,“你是不是很喜欢那只金毛玩偶?”
小女孩点头:“小曦喜欢。”
“那要不要回去重新买一只?”陆斯则问。
小曦很聪明,观察陆斯则脸色,试探着问:“可是这样会让哥哥再开车回去。”
陆斯则弯唇,“所以你应该怎么和我讲?”
小女孩眨眨眼,细声细气说:“哥哥,小曦很喜欢那只金毛玩偶,但是小曦刚刚在店里没有买,小曦想回去重新买一只……哥哥能带小曦回去买吗?”
“真乖,”陆斯则轻抚她后背,“想先回去买还是先去游乐园?”
小孩子对自己真心喜欢的玩具总是迫不及待的,立刻说,“小曦想现在就去买。”
“好。”把小女孩放回到座椅上,陆斯则越过她,看向正在发愣的女生,“清歌。”
盛清歌脑海中还是他耐心教育孩子的画面。
明明上午还觉得他对小孩子宠的近乎溺爱,现在就看到这么有原则的一幕。
有一种形容不出来的、微妙的感觉。
此时听见他的声音,盛清歌不由得心里一紧。
回过神来,她扭头看他:“怎么了?”
陆斯则却笑笑,眼睫低垂,“没什么。”
盛清歌看了看小曦,觉得陆斯则可能是有什么不方便在孩子面前说的话。
下午的行程照旧,只是因为返回店里重新diy玩偶,导致他们走出游乐场时天色已经彻底黑透。
舅妈打来电话,问他们在哪,说要接小曦去看爷爷。
三人走到停车场,陆斯则打开车门,同时接电话,把游乐园地址告诉对方。
舅妈说:“太好了,我就在附近,你们原地等我。”
陆斯则说好。
小曦听见了电话,眨巴眨巴眼睛,不太开心地说:“妈妈要来了吗?”
陆斯则双手把她抱上车,“是,在车里坐着等一会儿,你妈妈过来接你。”
小曦失落地垂下头,两只小脚一晃一晃的。
相处一整天时间,盛清歌很喜欢这个小女孩。
看见她失落,盛清歌也不好受。
她站在陆斯则身旁,抬头看他,希望他能说点什么。
她是真的没有哄孩子经验。
陆斯则和她眼神交流,莫名懂了女生的想法。
他想了想,低头看小曦,“你妈妈有没有说下次什么时候再回国?”
本来就要哭了,一提这个,小曦说话都带了哭腔,“妈妈没说过……”
盛清歌:“……”火上浇油了。
陆斯则揉揉小女孩脑袋,反应很快地哄道“你不回国,我们也可以去你家里看你。”
小曦不可思议地抬头:“真的?”
陆斯则点点头:“真的。”
小女孩破涕为笑,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拉钩钩。”
陆斯则看了看伸到他身前的小拇指,抬手、小心翼翼用自己的小拇指勾住。
小曦开心地说:“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
小女孩说到这里,突然停住,像是忘词了一样。
盛清歌接话,“骗人是小狗?”
小曦摇摇头,“狗狗才不会骗人呢。”
盛清歌刚被小女孩的话暖到,下一秒就听见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奶声奶气但中气十足地说:“骗人是王八!”
盛清歌没忍住,直接笑出声。
陆斯则失笑:“你从哪儿学的这些话?”
没等小曦想起来她是在哪看到的,亲妈到场。
舅妈换了一身行头,整个人比早上更容光焕发。她把小曦抱起来,和他们挥手说再见。
小曦恋恋不舍地挥手,然后抱住亲妈脖子,“妈咪我们什么时候还能回国来找哥哥姐姐玩呀?”
舅妈眉梢一挑,意有所指地拖长尾音:“这你得问你哥哥喽。”
小曦又看陆斯则。
陆斯则见舅妈那副表情,就知道她什么意思。
垂眸浅笑了下,他没说话。
舅妈是人精,当即懂了,对小曦说:“让你哥哥快结婚,结婚时候我们一定回国参加婚礼。”
小曦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小牙齿,“那哥哥什么时候结婚呢?”
“哥哥明天能结婚吗?”
陆斯则身体微侧,看盛清歌,低声说:“小曦问,什么时候结婚。”
这话说得很巧妙,没说谁结婚,也没说和谁结婚,可在场的人都会默认,结婚的是他和盛清歌。
盛清歌抬头和他对视,见到男人斯文镜片后的深邃眼眸。
那双眼睛此时含着极浅的笑意,带着几分假戏真做般的认真。
她觉得陆斯则今天一定是玩疯了,这种时候这种问题难道不是应该直接转移话题?他往日的绅士分寸感呢?
更奇怪的是,她并不反感他这样的玩笑,甚至想把这场过家家演到小演员杀青。
她可能也疯了。
盛清歌维持日常淡定,果断入戏反击,“我听你的。”
她说这话时声音轻且低,像有情人互动时的低喃;又学着他半分认真的神情,眼尾微微扬起,双眸认真盯着他双眼。
黑夜之中、繁星之下,仿佛她真的在喜欢他。
陆斯则眸色深了深,随后就错开视线,转身对小曦说:“我会努力早点结婚。”
虽然不懂结婚为什么需要努力,小曦还是给他比了个加油打气的手势:“哥哥加油!”
再这么聊下去,一晚上都聊不完。
舅妈把小曦抱上车,寒暄几句就驱车离开。
刚刚还热闹的停车场忽然冷静下来。
盛清歌和陆斯则站在原地,活像第一天送孩子去幼儿园的父母。
盛清歌也感受到气氛不对,找话题活跃氛围:“孩子回家了,我们也回去吧。”她转身打开副驾驶车门。
陆斯则看了眼时间,转身说,“介不介意晚一些回家?”
盛清歌已经坐进副驾驶,仰起头看他,“你该不会要带我去抓娃娃吧?”
这是他们原本定下的行程,因为时间才没完成。
她抓娃娃的手艺超级棒,一定能惊艳小曦和陆医生!
可惜这次没机会了。
陆斯则原本想说,再过一小时刚好九点整,游乐场有烟花秀。
听她这样问,他才意识到,今天期待抓娃娃的小姑娘不止小曦一个。
陆斯则诚实回答她,“其实我刚刚想说,还有一小时游乐场有烟花。”
“但是现在来看,用这一个小时去抓娃娃也是个不错的安排。”
他把副驾驶车门推上,从车前方绕到驾驶位上车,直接倒车前往原本计划好的店。
距离游乐场十分钟的路程。
他好像很会和女生相处,能从只言片语中就知道女生想要的是什么。
盛清歌想,她和他认识并不长,他对她的了解却好像多年老友那么多。
帅气、体贴、生活技能满点……
不知出于什么想法,又或者是黑夜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盛清歌看着他认真开车的侧颜,带几分玩笑和八卦来掩饰她内心的真实情绪,猝不及防地出声问道:“陆医生,你之前是不是谈过不少女朋友啊?”
上药
路灯光亮从挡风玻璃照进来, 有金黄色光影从男人面庞上掠过。
盛清歌想过许多用来形容陆斯则的词语。
比如温柔,比如绅士,再比如成熟稳重。
但是当她把这些词语和陆斯则联系在一起,这些词语就显得单调了。
此时, 他坐在驾驶位, 做着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车窗外是夜色街景,耳畔是抒情低缓的音乐。
男人镜片后的那双眼睛似认真又似慵懒, 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留下一片阴影, 眼尾和嘴角都弯起极浅的弧度。
盛清歌想,如果非要形容, 那就只有一个词语——从容。
是“已识乾坤大, 犹怜草木青[1]”,是游刃有余地辗转在人情世故名利场, 却能在心底留有一份最纯粹的诚意,留给他认为值得的人。
这是盛清歌目前对陆斯则的印象。
车子里安静了半晌,陆斯则似乎思考了一会儿, 才回答:“我没有谈过恋爱。”
盛清歌一愣。
陆斯则比她大两岁, 今年二十六。
这张脸、这家世、这学历、这性格……
听见他说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盛清歌第一反应是惊讶,紧接着理性占上风,甚至怀疑陆斯则会不会和江临一样、是个能把一分兴致说成十二分爱意的渣男。
警铃作响。
虽然警铃也说不清、对方是哪里触碰了红线。或许只是过往创伤降低了感受阈值, 陆斯则是个误入迷雾区的无辜者。
盛清歌知道这种揣测不公平、也不礼貌,而她也不至于自恋到认为陆斯则对她有兴趣。
只不过是会让她联想到江临。
理智依旧分条列点条理清晰, 情绪却不受半分控制。
一整天积攒下来的、虚无缥缈的零散心动, 在此刻都融入过往被江临吊着的一幕幕, 在盛清歌脑海中像走马灯一样一一闪过。
连他那一句欲言又止的话,都变得没那么有吸引力。
盛清歌很讨厌自己现在敏感多疑的性格, 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像中学时候、那样暗戳戳对喜欢的男生表达喜欢。
简单点来说,她不敢再相信其他人对于自己情感问题的陈述。
因为担心一切情感的开始,在心动之初就已经预设了分崩离析的未来,所以她下意识用沉默逃避。
陆斯则却淡声解释:“学业任务比较重,没什么时间。”
这理由倒是逻辑性很强,也说的通。
警铃声慢慢降低,心情像坐了过山车似的。
盛清歌把手机放在手里把玩,余光是飞驰向后的路灯,昏黄的光亮在车子里掠过。
她想把注意力转移到车窗外,心思却不受控制地往驾驶座方向飘。
这感觉太熟悉了,胆怯又勇敢、心底慌乱举止却刻意淡然……
车子转了个弯,她甚至注意到陆斯则右手极其细微的动了动,用大拇指压了压食指侧面。
在这一瞬间,和之前每一次清醒的自我认知相同,盛清歌忽然意识到。
她对陆斯则产生了好感。
……
好感是很脆弱的东西,仅凭借理智即可压制。
盛清歌觉得自己是足够理智的,因此一定能做到及时止损。
且不说陆斯则这个人对待感情是否会认真,就说她一年前逃了两家婚约,没给父母面子的同时也没给陆家留面子,她和陆斯则就没有可能。
一天一夜的相处结束,盛清歌和陆斯则在楼道里说了再见,而后各回各家。
推门而入,陈设一点没变,连门口的茉莉白玫都是昨晚新换的那一束,却让人觉得异常冷清。
盛清歌抬手按按自己眉心,让自己振作起来。
无非是自己一个人生活一辈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男人又不是生活必需品。
这时她脚边的塑料袋突然倒下去,哗啦一声,里面是十几个娃娃,都是在店里抓到的。
抓娃娃店里狗血的一幕再次出现在脑海里。
盛清歌低头,看见自己风衣衣角沾染的咖啡渍……
原来被人护在怀里,是那种感觉啊。
她拿出手机,给陆斯则发消息:【今天晚上谢谢你啊,你有没有被烫伤?】
今天天气暖,陆斯则就穿了一件t恤和薄外套。
当时他们正并排站在娃娃机前抓娃娃,一个冒冒失失的男人从大门跑进来,像踩不住刹车一样,手里的咖啡还冒着热气。
过道窄,左右都有人,盛清歌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躲开。
这时陆斯则侧身,直接挡在她面前。
冒失男人为了不烫到他自己,在摔倒的一瞬间,他把杯子往外扔。
滚烫咖啡尽数泼到陆斯则后背上。
当时旁边有人在尖叫,盛清歌担忧地仰头,只看到他眉间略微一皱,随后就舒展开,还安慰她:“我们也是做了好人好事,对面是一个小女孩。”一个和小曦一样可爱的小女孩。
后来他们没有去看烟花秀。
盛清歌让他去医院,陆斯则说没关系,他买药自己回家处理。
下车后,陆斯则让她回家休息,他自己回房间检查被泼到的地方怎么样了。
两分钟后,他的消息才弹出来:【没事,但是需要上药。】
【如果你方便的话,能不能来帮我一下?】
帮他一下?
帮他上药?
盛清歌放下东西转身出门,按响隔壁门铃。
很快,陆斯则把门打开。
他身上是一件休闲白衬衫,穿得松松垮垮,扣子系到第二颗、锁骨若隐若现。衣摆垂在身前,一看就是临时套上的。
盛清歌还注意到,他把眼镜摘掉了。
男人抱歉地笑笑,开口解释:“原本不想打扰你休息,但是我自己上药的确有些吃力。”
茶几上摆有烫伤药膏,沙发旁的垃圾桶里有好几支棉签。
她走过去弯腰拿起药膏看,叹了声气,看向他的视线有几分无可奈何,“陆医生啊,你可真是太客气了。”
陆斯则垂眸,“还是有些唐突的,但是在附近的朋友只有你。”
盛清歌故作不在意地说:“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唐突的,在医生眼里,病患就是病患,职责是把病治好,是这样吗?”
陆斯则坐下,“是这样。”
“那就没什么了……”尾音还未消散,盛清歌就看见,陆斯则解开了他自己的衬衫衣扣,动作可以说是干净利落。
衬衫被他放在一旁,后背肌肤展示在她面前,上面是大片的红。
陆斯则皮肤冷白,这红色就更明显骇人。他身上没有明显的健身痕迹,但肌肉结实,一看就有注意规律健身。
玻璃上映照出他的身材,和她眼前的一样赏心悦目。
盛清歌站在他身后,弯腰,仔细地一点一点用棉签沾药膏轻轻涂抹。
面庞能感受到男人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刚涂了一小块,她看见他手放在膝盖上,握起拳头,额头有青筋崩起。
弄得盛清歌都有点紧张,“疼吗?是不是我力气太重了?”
她明明动作很轻了,他还疼的隐忍成这样。
看来这烫伤真的严重。
“要不要去医院啊,我看你好像很疼。”出于好心,盛清歌轻轻往刚涂药的地方吹了吹。
湿润微凉的气息吹在他肌肤上,耳畔是喜欢多年的女生温柔关心的声音。
陆斯则觉得自己要疯了。
他闭了闭眼睛,用意志力压住声音里不该出现的情绪,声音比平时低许多,因此显得冷漠:“不用,你把药涂上就行……力气不用太轻。”
盛清歌以为他是指长痛不如短痛,倒是把动作加快了。
涂完药膏,她把棉签扔到垃圾桶里,站在他的角度真心提议,“你明天还是在医院让护士处理吧,我这力气真是没轻没重的。”
陆斯则没转身,轻声答应道:“好。”
盛清歌动作一顿。
明明是她的提议,可当他说好,心里竟然会有失落。
大概是因为,她害他被烫伤,却没办法弥补吧。
给自己找好理由,盛清歌说:“我明天去干洗店,你的外套我帮你一起带过去吧。”
陆斯则:“嗯。”
盛清歌:“……”
今晚的陆医生格外沉默寡言惜字如金。
可能是她真的太麻烦,才让陆斯则这样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没了耐心。
在心里默默叹气,最后说了一声晚安,盛清歌出门,路过衣架时取下他的外套。
回家后,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挨着她的风衣,想着明早出门一起带走。
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
“清歌,是我。”是陆斯则的声音。
盛清歌打开门,注意到他把衣服换成了睡袍,款式宽大,他平时看起来偏瘦的身材竟然能撑起来。
“怎么了?”
陆斯则解释:“我钱包在外套衣兜里。”
盛清歌立刻拿过衣服给他。
等他把钱包拿走,盛清歌重新挂好衣服,他还站在门口,温柔的视线落在她身上。
盛清歌扯出淡定礼貌的笑,问道:“还有什么事情吗?”
陆斯则说:“周末有时间吗?要不要一起去看烟花秀?”
盛清歌怔愣两秒钟,随后笑了笑:“我又不是小孩子,没完成的行程也不用必须补上。”他还会主动约她出去玩,是不是意味着,他没有觉得她麻烦?
那刚刚突然冷漠下来的态度是怎么回事?
陆斯则定定看着她,像是要把她真实的想法看穿,“真的不想去?”
盛清歌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只知道她应该拒绝,“真的不想去,下次再有机会的吧,路程挺远的。”
陆斯则也不勉强她,“也好。回去休息吧,把门反锁好。晚安。”
……
第二天一早,盛清歌七点钟自然醒。
拿过手机,看到陆斯则一小时前给她发过消息。
【给你带了早饭。我七点四十去上班,在这之前你如果起床了,还要请你帮忙上药。】
盛清歌盯着“上药”两个字。
昨晚不是说好,他去医院让护士上药吗?
脑子里在吐槽他“言行不一”,两条腿却诚实地走进浴室,洗脸刷牙,穿件外套就去隔壁。
现在是七点十三分,涂完药还要晾几分钟才行。
陆斯则很快开门。
他换上休闲衬衫,浅灰色,称得他整个人愈发矜贵绅士。
“你要上班去了?”盛清歌抬头看他。
“没有,”陆斯则侧开身子给她让路,温声道:“包子还是热的,你先吃饭。”
盛清歌说:“吃饭不着急,我可以打包拎回家吃,谢谢你的早餐。”
走到茶几旁,弯腰拿起药膏,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不去医院处理啊?护士比我专业太多了。”
陆斯则先去把窗帘拉上,随后在昨晚的位置坐下,边解衣服边回答:“上午有门诊,刚涂过药会比较不方便。”
正机械地给他上药,忽然听见他说,“清歌,一会儿把你指纹录入吧。”
“为什么?”
其实盛清歌想说,他把家里钥匙交给她,是不是不太合适。毕竟两人只是邻居关系、顶多是目前接触比较多的朋友。
陆斯则沉默片刻,说,“今早买早饭时想到的,以后如果你想多睡一会儿也可以自己进来取早饭。”
白天拉窗帘,光线透进来,被过滤成暧昧的亮度。
盛清歌动作不自知变慢,入目是他修剪整齐的头发,微微泛红的耳垂。
她定睛看了看,手里动作都停下。
陆斯则他、竟然红了耳朵?
再看男人侧颜,眼睫低垂,嘴角绷紧,连平时的笑意也没有半分。
依然是那副淡定,甚至多几分清冷。
如果不是距离近,细节被发现,盛清歌还以为陆医生这辈子都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那昨晚的突然冷漠,也是因为害羞吗?
他很可能真的没谈过恋爱?
收回思绪,继续涂药。
昨晚烫伤的部位红成一片,今早就有零星小水泡出现。
她动作更仔细,时间也比昨晚长。
房间太安静,只能听见钟表走针的声音。
盛清歌想起来一件事,“今晚陆氏组织的酒会,你是不是会出席?”
陆斯则轻嗯一声,“这是鸣舟入集团任职后第一次组织大型酒会,还是要去参加的。你也收到邀请函了吧?”
盛清歌假笑,“那个邀请函还是我设计的。”陆鸣舟也是胆子大,让她一个学建筑的搞酒会邀请函设计,也不怕丢陆氏的脸。
陆斯则笑:“他给你报酬了吗?”
刚好涂完药,盛清歌把棉签都扔进垃圾桶,侧身对着他,“跟他打游戏打输了,这是代价。但是我依然觉得那一把他找了代打,因为他平时都solo不过我。”
陆斯则没转身,玩笑道:“晚上我说说他。”
盛清歌配合地接话,“好啊,以后就靠你给我撑腰了。”
话音落地,两人都愣住。
盛清歌咬牙,恨自己这个一放松就满嘴跑火车的毛病。
轻咳两声,思考怎样才能不显得她是在试探陆斯则。
虽然她的确对陆斯则有好感,但也不代表她想和他在一起。心动这种东西,放在心里也是很美好的。一旦距离靠近,人心不能被直视的那一部分被赤.裸裸放在眼前,那就连最后一分美好都留不住了。
钟表还在咔哒咔哒的走,心跳都要和钟表同频。
房间里的安静让盛清歌脸颊发热,屋子里开了灯,这次没有黑夜给她打掩护。她弯腰,把垃圾袋拎起来,想直接下楼扔垃圾、顺便逃离战场。
一只修长骨感的手闯进她的视线。
那只手从她手腕擦过、没碰到她,却好似给她肌肤留下余温,然后接过她手里的垃圾袋、连着垃圾桶,放到一旁。
“好,以后给你撑腰。”陆斯则回答她,语气里带着笑意和郑重。
酒会
盛清歌是有些懊悔的。
当时陆斯则已经转过身, 就站在她身边,她却怂了,没敢抬头看。
于是她撇过脸、留下一句她回家吃早饭,就端着桌上的包子扬长而去。
是的, 她竟然还没忘记拿包子!
更丢人了。
坐在车后排, 盛清歌无声哀嚎了一会儿。
明明平时已经把假装淡定运用到炉火纯青,为什么一遇到陆斯则, 就频频丢人?
忽然有点怀疑人生。
下午五点钟, 小白开车去公寓接盛清歌。
一路上,他发现盛清歌表情特别丰富。他给她当了一年助理, 除了拍戏时, 盛清歌哪天不是女团级别表情管理?只有私下里极其放松时才会暴露戏精逗比的本性。
此时此刻,她坐在后排, 脸都要埋到腿上,下一秒又坐直,眼神坚定地望向车窗外。
“清歌姐, ”小白一边开车一边试探, “你今天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了吗?”
盛清歌叹气, “小白,你谈过恋爱吗?”
小白自恋一摸头发:“谈过啊,我长这么帅。”
盛清歌担心他八卦, 故意换了个问法,“那是不是男生谈过恋爱之后, 就会变得没那么容易害羞?”
小白摇摇头, “不一定, 有些男的天生脸皮厚,没谈过也脸不红心不跳的。”
盛清歌又问:“那容易害羞的, 是因为谈的少吗?”
小白严谨回答:“也不一定,很可能是天生脸皮薄。”
盛清歌没继续问,小白却在心里盘算起来。
在即将到达酒会地点时,他问:“谁爱脸红啊?陆医生还是前夫哥?”
缓了两秒钟,盛清歌才想起来前夫哥是代指谁。
拿出手机看了眼日期。
他今年的演唱会应该开完了。
下一秒,手机弹出消息。
江临:【清歌,我到酒会现场了。一起进去?】
盛清歌:“……”不是很想。
她打字:【不了,你不用等我】
聊天对话框上方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显示了几次,也没有消息发过来。
半晌后,江临回消息了:【给你带了上次你说好吃的糕点,先放你车上。】
盛清歌不想和他在这种小事上过多纠结,索性说好。
车子越来越近,停车场旁立有一个男人身影,身材修长,戴帽子口罩。
是江临。
远远见到江临身影时,盛清歌才确定,她是真的不喜欢他了。
谈不上讨厌,更谈不上恨意。
仿佛只是和他一起坐了一路名曰青春的长途客车,路上有风景有心动,车票是她情窦初开面对喜欢的男生时的义无反顾。
她下车,车票自然作废。
再次站在他对面,直直对上那双让她心动无数次的眼睛,心里半分波澜都没有。
“一个人来的?”盛清歌神态自然地打招呼,好像只是见到熟悉的老同学那样。
江临听见她的语气,视线在她面上打量了番。
短短几天不见,盛清歌好像换了个人。
他说:“这不是在等你?”
盛清歌今天穿了一件长裙,既不隆重也不随意,月光白,淡雅不张扬,很适合这种场合。
他把东西递给小白,就和盛清歌一起往电梯方向去,进到酒会现场。
两人站的近,手臂会不时碰在一起,从外人来看,他们还是那对恩爱夫妻。
对话却不是夫妻该有的对话。
“曲蔓怎么样了?”
那执迷不悟的傻姑娘昨天还连夜坐飞机去追江临的现场、发微博,照片里的她拿着灯牌笑靥如花。
盛清歌真是心情复杂,也很难理解。
江临不想提这件事,含糊答:“她挺好的。”
聊到这里,气氛尴尬的连刚刚老同学见面的和谐氛围都没办法再维持。
江临转移话题说:“你生日马上要到了,记得吃长寿面。”
听见他提起长寿面,盛清歌笑意收敛,抬头看他,笃定说:“江临,你故意的。”他真是一点良心没有,竟然用过世长辈刺激她。
江临没想到这句话不仅没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还起了反作用。
他表情也庄重起来,“你别误会,我只是想替奶奶提醒你一句,不然你连自己的生日都能忘。”
说到这里,男人顿了下,言语中多几分苦涩,“这几年都是我和你一起过生日,今年我想,你可能不想和我一起过吧。”
盛清歌脑海里浮现出老人慈祥的面庞。
那是许多年前,在老式小区楼下,老太太坐在老旧藤椅上,一手拿蒲扇,另一手拉过她的手,笑得老花镜后一双眼都眯起来,“清歌想给我当孙媳妇噢。”
穿着校服的女生悄悄脸红,“奶奶您不要告诉江临啊,我还不想让他知道。”
老太太说好,把手腕上玉镯褪下来、放到她掌心里,“这个给你,万一我这赶不上你俩结婚……”
女生红了眼眶:“您不要乱说。”
老太太把她抱在怀里,“逗你玩呢,奶奶还要抱重孙女呢。”
记忆中的女生眼眶发热,此时的盛清歌也是。
她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抬起头,平复好情绪。
“玉镯我放在我房间抽屉里了,你记得拿走。”她指的是婚房。
江临叹气,“奶奶是真心喜欢你才会把玉镯给你,和别的没关系,你继续戴着就是。”
已经走到大厅,迎面有寒暄的宾客。
盛清歌一边和他们打招呼,一边和江临说话,“奶奶是奶奶,你是你,我每年清明依然会去看她,但是玉镯是留给你未来妻子的,我不能收。”
江临握住她手臂,语气苦涩:“盛清歌,你不喜欢我了?”
盛清歌表情未变,仿佛只是在和丈夫日常聊天,声音却清冷,“本来也不多。”
两人相对而立,像极了中学时代在教室过道里的一次次狭路相逢。
当时两人都是一身校服,一颦一笑都发自真心。
不像现在,立于觥筹交错之间,服饰昂贵妆容精致,一字一句都是斟酌试探。
半晌,江临盯着她,问:“是因为陆斯则吗?”
盛清歌错开视线,声音压低,“和他没关系。”
良久,已经有宾客朝他们方向看过来。
盛清歌收回思绪,想,十七岁的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未来是这样的。
江临听见她嘴硬的那句话,顿了顿,“如果你只是因为那天在酒店的事情,我道歉。”
盛清歌实在忍不住了,冷笑,“什么叫只是因为那天在酒店的事情?”
他和她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之后还和别的女人上床,他还有理了?
他认为这是小事?
江临深吸一口气,往她方向迈半步,声音压低,“盛清歌,从和你结婚开始,我从来没有隐瞒过我想借你的股份在公司站稳位置的目的,我没有欺骗你的感情。”
盛清歌眉心微蹙,“然后呢?”
江临说:“我是个身体正常的成年男人,有些事情就和吃饭睡觉一样,是生理需求。”
“换句话说,如果新婚之夜我碰了你,我之后一定不会去找别人。”
盛清歌觉得他现在很可笑,“你的意思是,你出轨是因为我没有满足你的生理需求?”
江临皱眉,“我不是那个意思,这种事情是相互的。”
盛清歌笑起来,说话声音小,但是一字一句都很清晰:“凭什么呢?”
“是,我承认,性.事上的欢愉男女双方都能够感受到,但是这是双方都足够喜欢彼此、从心底先要和对方发生关系的前提下。”
“女生从来没有满足另一半生理需求的义务。”
“在一场性生活中,承担风险的是女性,一些不会在男生身上发作的病菌在女生身上却会引发和顽疾没什么区别的炎症,男生更不会意外怀孕。”
盛清歌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又冷静地问:“所以江临,你告诉我,凭什么呢?”
“你为什么在潜意识里就把过错归结到我身上了?”
“我们是真的不合适。”
这大概是江临认识盛清歌以来,第一次见女生如此据理力争的模样。
嘴唇动了动,一向擅长诡辩的他竟然找不到一个字为自己找补。
酒会还在继续,四周一切如常。
两人视线长久的对视在一起,彼此脑海中掠过的却是过去十几年、从青春懵懂到成年再到此时此刻的一路相伴。
是啊,那是十年啊。
他怎么就把一个满眼都是他的女生弄丢了?
江临觉得自己似乎是后悔了,却又觉得自己没做错。
两人只是在性行为上观点不合。
除此之外呢?他为什么要找别人?
他时时刻刻都被提醒着,是他在高攀盛清歌,因此他才会从背景不如她的女生身上找优越感。
不知过了多久,一道熟悉的男声闯进来。
是陆鸣舟诶了一声,表面端着陆总的冷漠,声音却难掩本性,“小盛子你不够意思啊,来了也不找我。”
盛清歌眉眼间的沉重渐渐消散,转身,看见陆斯则也一起过来,落后陆鸣舟半步。
“我哥也是你老同学啊……”陆鸣舟抬胳膊要往陆斯则身上搭,手掌马上要拍到他肩膀后方。
盛清歌忽然想起来陆斯则后背有伤,忙拦下他动作,“你哥后背有伤,你别碰他。”
空气突然凝固了似的,轻音乐和交谈声都渐渐模糊,女生的那句话在三人耳边却越来越清晰。
江临笑意僵在脸上,陆鸣舟一秒破功。
小陆总眨眨眼,表情都微妙起来。
眼睛和嘴角分明都噙着八卦笑意,盯着她。
那眼神分明是在调侃,她是怎么知道陆斯则后背有伤的。
盛清歌:“……”